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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 就是乡上竞选文化宣传员的日子了。
谷南可以说是特别的紧张啊。
没错,她就是苏小南,也是个穿书者。
有一天,她正在给书写结局,写到宋东海和宋西岭俩兄弟自相残杀,宋西岭拆了宋东海的义肢, 把他扔到铁轨上, 眼看着火车呼啸而来, 正在狞笑的时候, 宋东海一枪爆了宋西岭的脑袋,然后被铁轨碾压的粉身碎骨的时候, 她莫名其妙的,就穿越到书中世界里来了。
奇怪的是, 她没有穿越成女主角, 反而是穿越成了里面的一个配角, 应该说, 只是个默默无闻的角色。
在原书中,谷南是一个爱劳动,乐观向上的好姑娘,会一路从乡上的文化宣传员做到县长,再做到省长,一路那叫一个顺风顺水。
但是,醉心仕途,终身未嫁。
穿过来之后, 苏小南迷茫了好几天,然后,她就萌生了一个希望,那就是嫁给书中自己最喜欢的角色,宋庭秀。
宋庭秀性格虽然有点爆,但为人善良,质朴,而且还孝顺,实在是个难得的好男人。
不过,在原书中,宋庭秀是一直默默的,喜欢着苏向晚的妹妹苏向红的。
所以,她明知道宋庭秀会喜欢上苏向红。
于是果断出手,拿钱包栽赃,就是想败坏了苏向红在宋庭秀心目中的印象,然后,再通过宋二花的介绍,顺理成章的,嫁给宋庭秀。
当然,身为师长的女儿,谷南在省城都有不少的同学和朋友,全都是非官即贵,在现在来说,那帮人都是具有很强的影响力的。
她在穿过来的第一时间,就发现苏向晚也穿越了。
毕竟原来的苏向晚,是她自己塑造的角色,而现在的苏向晚,不论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活生生的,就是她的堂姐。
堂姐苏向晚,从小就家庭比她好,父母比她的更优,而且学习还比她好,比她更会赚钱,更重要的是,她一直以来,总是把那种优越感伪装的特别好。
从小,苏小南的衣服,鞋子,甚至书包,全都是用的苏向晚的旧东西。虽然说父母从苏向晚那儿要东西的时候,只是想占点便宜而已。但是,苏小南可没像父母那样,觉得占了点便宜就能沾沾自喜,相反,她总是在接受东西的时候觉得耻辱。
她恨父母的穷,无能,同时也恨苍天不公,把她生在一个父母懒惰,贫穷的人家。而苏向晚的家庭条件,则比她好了太多太多。
所以,她才会以堂姐为原型,把书中的苏向晚写的那么惨,甚至在书的最后,不顾读者的抱怨,要把俩兄弟写死。
为什么,就是因为她恨啊,恨堂姐一直以来那种抹不去的优越感。
当身份对调,她拥有了更好的家世,背景,而堂姐一无所有,还多了几只拖油瓶,苏小南的心理,终于平衡了许多。
“承泽,记得一会儿你该怎么做吗?”到了新兴乡镇府之后,苏小南轻劝拽了拽李承泽的手,问他。
李承泽咬了咬牙,说:“知道。”
苏小南穿越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刚到清水县城的李承泽,收养了李承泽,为什么呢?
因为他是整本书里,智商最高,也最心狠手辣的孩子。
他生父是个公安,而且是在中缅边境上,一直以来维护边境安全的公安,他给这孩子教了很多东西,他能徒手开锁,还能徒手自己制炸/药,要论盗窃啊,作贼啊,样样精通。据说,他还在云南的时候,自己绘汇款单,就能从银行里骗出两百多块钱来。
收养他,对他好,让他听自己的话,为自己所用,这孩子简直就跟个金手指一样,对吧?
这不,苏小南带着自己的干儿子,就到新兴乡镇府的门前面了。
李承泽想起昨天他偷的那只大鹅,转念一想,估计苏向晚已经把它给吃掉了,好吧,恩是恩,义是义,他虽然要犯错,但已经弥补过苏向晚了,对吧。
那他做的事情,就是无错的了。
因为是周末,苏向晚也非得带着她的俩小傻蛋儿不可。
宋青山还得去加班,把苏向晚放到会场之后,就赶到水库上去了。
前几天从宋二花那儿买了很多调绒布,苏向晚给狗蛋和驴蛋一人做了一件调绒面的无头小背心儿,做的时候简单,穿上以后,俩人一个赛一个的,就像电影里的王二小似的。
吱吱穿的,是苏向红从城里要来的小裙子,头上还有一顶小凉帽呢,黑白相间,凉帽子上还有个软嘟嘟的小熊猫。
又白又嫩的小丫头,见谁都愿意让人抱一下,一把摸过去,简直不要太舒服。
熊蛋妈和陶红武是小宋庄的村民代表,也准备要去参加选举,俩人抢着抱小吱吱呢,毕竟小宋庄闺女少,家家生的都是儿子,小吱吱在村里,现在可是唯一一个小闺女儿,村里谁不喜欢多抱抱她啊。
进了乡镇府的大院,各村的代表都已经到齐了。
而且,今天,宋二花还专门给苏小南约了宋庭秀,让俩人在开完会之后,见个面。所以,苏小南特地把自己打扮了一番,衬衣是现在最珍贵的,的确凉的面料。
裤子,是现在最流行的灯芯调绒布。
谷南本身的相貌,跟上辈子的苏小南很相似,总得来说,就是平平无奇。但是,架不住她家庭好,有钱呀,而现在的姑娘,可不讲究本身长的有多漂亮,光是一件的确凉的衬衣,就会吸引一大片的目光。
所以,苏小南一进新兴乡政府的院子,顿时,就引来了诸多人的围观。
“的确凉呀,这一米怕很贵吧?”有些妇女悄声的议论着呢。
还有小伙子鼓起勇气说:”这姑娘的家庭背景一定特别好,不然的话,怎么穿得起的确凉?“
“肯定是个知青,你去追她吧?”
“不敢,我哪追得起这么漂亮的姑娘啊?”
听着这些窃窃私语的声音,谷小南愈发的开心了。
而就在这时,她看到堂姐苏向晚也进乡政府的大院了。
看到堂姐苏向晚的那一刻,苏小南就差点跳起来。因为,她发现堂姐一个人带着仨孩子,但是一个个都穿的可干净,可精神了。
尤其是宋西岭,原本就该是一坨提不起来,糊不上墙的烂泥巴,可你看他现在的样子,小花布褂子穿着,小头颅仰的高高的,要多精神就有多精神,看了简直叫人可恨。
苏小南有点暗悔,她好像自打收养了李承泽之后,都没给这孩子买过一件好衣服。不过,看李承泽阴森森的目光盯着苏向晚呢,她就说:“孩子还是朴素点的好,苏向晚那么惯,会把孩子惯坏的,干妈虽然不在物质上给你很多,但干妈一直在精神上爱你,明白吗?”
李承泽居然说了句:“干妈,我知道你很爱我,但是,我不喜欢你总让我偷别人的东西。“
“我不是说了吗,苏向晚和宋青山两口子本身就不是好人,而且他们一直都是在利用你,我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好,是为了你的家产不被他们剥夺,你还不明白吗?”苏小南说着,学苏向晚的样子,亲昵的搂了搂这孩子。
李承泽轻轻推开了干妈,远远的望着刚进会场,肩上背着个小女孩的苏向晚。
小女孩看起来萌嘟嘟,软嘟嘟的,也在看着他呢。
不过,小家伙的眼睛里满是愤怒,看了他半天,突然就嘟起小嘴巴来,轻轻的哼了一声,嘴里大概还在嘟囔:“坏哥哥。”
李承泽还得做一回贼呢,不敢看苏向晚,甚至也不敢看吱吱的目光,就只是紧紧的咬着唇,站在苏小南身边,静静的站着。
苏向晚一进大门,就看见苏小南了。
她这还是头一回见谷南的真面容,怎么说呢,只看样子,跟上辈子的苏小南可以说是一模一样。
跟她相比,真不算太漂亮。当然,跟苏向红那就更没法比了,也就难怪,她要嫉妒,要栽赃苏向红。
上辈子就偷偷摸摸,跟作贼一样。
这辈子身为师长的女儿,不论同学还是同事,或者亲戚,都是居于高位的人,也没熏陶出她的气质来,还是那么的猥琐。
“现在,我公布一下文化选传员的竞选人选。”乡长韩跃进在台上,正在热情洋溢的讲话。
“苏向晚,来自小宋庄的村支书,她们村的情况呢,大家都知道,今年,他们村的粮食产量翻了十倍,这事儿啊,咱们省的日报正在排版,准备报道,大家欢迎。”韩乡长说着,停顿了一下。
苏向晚站起来接受表扬的时候,狗蛋就悄悄的问呢:“妈,咋样,给人夸的感觉,受活不?”
“受活,特受活。”苏向晚说。
狗蛋捏着两只拳头,悄眯眯的就笑开了:“将来我也要当官,到时候,跟你一样接受群众的表扬。”
看嘛,龙生龙,凤生凤,为啥老鼠家的崽子就只会打洞,因为大老鼠天天就在打洞啊。
真的父母优秀,孩子整天看着父母的表现,咋能不学好?
“红旗公社现在的妇联主任谷南,堪称一支笔,不论写故事,还是排小品,总能深入浅出,让社员们受惠受益,大家也欢迎她。”他于是又说。
接下来,还有几个候选人呢,苏向晚并没有注意听,她只是把目光集中到了李承泽的身上,就见那小混蛋特不得劲儿的,也在张望着她呢。
过了会儿,他起身,不知道干啥去了。
苏向晚赶忙跟狗蛋说:“宋西岭,就现在,看到前面那个孩子了吗,他好像偷了乡长的钱包,快去,把那钱包给妈偷回来。”
“妈,那我宋西岭不就成了犯罪了吗?”狗蛋吓坏了啊。
苏向晚说:“傻瓜,人总是要会变通的,一会儿妈妈再跟你解释你为啥非得也要偷,成吗?”
狗蛋犹豫了一下,站起来,尾随着李承泽走了。
再接着,那边乡长还在讲话,苏小南也站起来了。
她什么都不看,径自就朝着一直站在外面的驴蛋走过去了。
驴蛋因为吱吱闹的厉害,正抱着吱吱,在会场边大槐树的荫凉下走来走去。
“小朋友,刚才你是不偷了乡长的钱包?”苏小南一把抓过驴蛋的腕子,突然就说。
驴蛋整个人都愣住了:“没有啊,我没有。”
苏小南还在驴蛋的裤子上乱摸着呢:“怎么没有,我刚才亲眼所见,你偷了乡长的钱包。”
“他妈来选举,他居然偷钱包,哎哟,丢老大人了哟。”
“听说这孩子的爸还是个团长,咋教育出来的孩子还会偷东西呢?”
顿时,窃窃私语声四起,所有人都在悄声的议论着呢。
驴蛋多朴实一孩子啊,给一大阿姨乱摸着,脸都羞红了,就是说不出话来。
而苏小南呢,刚刚分明让李承泽偷钱包,再塞到驴蛋的裤兜里的,这会儿摸不到钱包,拽着孩子,死命的就连拉带扯:“你分明偷了乡长的钱包,快给我交出来。”
结果,正摸着呢,一只手已经叫人给攥住了;“小谷同志,我就问你,你在我儿子身上乱摸啥?”是苏向晚,她刚才还在人群里坐着呢,这会儿居然已经到谷小南身后了。
驴蛋又老实,给苏小南拽着裤子,愁眉苦脸的,居然来了句:“妈,这个阿姨抓到我的牛牛了。”
顿时,会场里所有的人都笑开了:“小谷同志,孩子再小也是男娃,你不要乱摸人家的牛牛啊。”
“我生的这可是儿子,你要乱摸牛牛他可是会害羞的,你一个大姑娘,你摸我娃的牛牛干啥?”苏向晚连拉带扯,连推带搡,就把苏小南搡到颗大槐树下面了。
“姐,你也太过分,太胡搅蛮缠了吧?”苏小南给逼的没办法,都开始喊姐了。
“哦,你终于肯承认你是我妹啦?”苏向晚再逼一步,顺手往后面一探,手里已经是一只钱包:“韩乡长,同志们,你们快看啦,贼喊捉贼,我从谷南同志的身上居然翻到一个钱包,大家快看看,这是不是乡长的钱包?”
苏小南蓦然转身,看着李承泽呢,两眼怨毒的目光:“李承泽,你这个白眼狼。“
苏向晚一把,就把苏小南搡到颗树上了:“小南,这个你不该意外的啊,你该知道,我家西岭要真的想偷谁的东西,手比任何人的都利索,你今天这是自找苦吃。”
“姐,我是小南,我是小南啊。”苏小南一看苏向晚怒了,顿时就开始耍怂了。
但是,现在是她怂就能管用的吗?
正好这时候,宋二花苦口婆心,劝着,哄着,叫着,喊到新兴乡,来跟‘谷南’相亲的宋庭秀,正好就从外面走进来了。
苏向晚直接高声就说:“宋副局,快来看,我们抓到一个偷钱包的贼,这事儿,是不是该你们公安管?”
还想栽赃,那正好儿,苏向晚就给她来个,反栽赃。
不过,就在这时,李承泽站了出来,高声说:“钱包是我偷的。”
他本来可以很快的,就放进驴蛋的裤兜里的,但是他没有,他犹豫了,因为驴蛋背上的吱吱,两只圆溜溜的眼睛一直看着他呢。
李承泽自打开始流浪之后,每天不知道要干多少违背良心的坏事,但是,从来没有后悔过,也没有觉得自己不对过。
可是叫个小丫头盯着,他就犹豫了,他的钱包就没有放进驴蛋的裤兜里,反而是被狗蛋给偷走了。
但是,没有帮到干妈,就要勇于承认,承担下罪责来,对吧。
在李承泽的心目中,男人,那怕再小,就是该要担负一切的。
这孩子一承认了错误,顿时一下子苏小南一下子就活过来了,转手,还想给苏向晚一巴掌呢:“听见了没,李承泽都说了,钱包是他偷的。”
苏向晚一把就把她的手给掰折过去了:“是他偷的又怎么样,你不是他干妈吗,你不是爱他爱的要死吗,你身为一个母亲,就是这么教育自己的孩子的,居然教育他偷东西?”
“反正我没偷。”苏小南往后退着呢,转身,见宋庭秀就站在自己身后,扬起钱包说:“宋公安,真的,跟昨天那只钱包一样,这只,也是李承泽偷的,跟我没关系。”
宋庭秀吧,长的又高,又白,又帅气的一个大小伙子。
在原书中,事实上一开始他默默喜欢的就是大嫂苏向晚,但是,因为大嫂等于是分配形式的,给母亲分给了大哥,这份爱他一直沉默着没有说出口过。
到后来,再见到苏向红,他就又爱上了苏向红。
可是,苏向红小他整整小着八岁呢,因为年龄相差太大,宋庭秀一直以来,心中有意,却没敢张过嘴。
苏小南也是因为喜欢这个痴情又总是得不到圆满的角色,才会在穿越后,不顾暴露自己的风险,准备要嫁给他的啊。
但是,她没有想到,自己居然被自己塑造的角色给侮辱了。
宋庭秀抓过钱包,一钱包就拍在苏小南的头发上了:“谷南同志,昨天你说那孩子偷了钱包,于是,我们放过了你,今天,你又说他偷钱包,怎么,你们俩母子,这是准要吃钱包吗?”
他其实也没有打到她,只是钱包不停的在她面前挥舞着。
苏小南退了一步又一步,直退着靠到了大槐树上,才停了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依然有150个小红包撒,加油留言,让我挽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