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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胡说,我们,我们先回去跟大人说吧,背篓子别带了,这样跑得更快一些。”
于是他们俩赶紧下山搬救兵去了。
等宛桃好不容易将小公子搀扶到村口,迎面遇到焦急的林大树,杜氏,还有宛晨和林竹,宛桃茫然地看着他们:“你们要去哪里?”
他们互相都被对方现在的情况惊讶又困惑。
林大树气急:“你这孩子,说了去采药你又跑到哪里去了?真是不让人省心,我和你娘都吓坏了!”
宛晨睁大眼睛,目光落在宛桃身边的那个小哥哥身上:“这是谁啊?”
确定女儿没事,杜氏心放下了,她扫了那小公子一眼,认出他身上穿的衣服是云锦织就,云锦是当朝最珍贵的布匹之一,整个蜀地每年只能上供数十匹,珍贵异常,连她曾做工的元家,也只有元家老夫人和大夫人有一身云锦的衣服。
仅此一眼,她就能断定眼前小公子身份不凡,而且不是一般的权贵。
她迟疑道:“宛桃,这位是?”
外面毕竟人多眼杂,宛桃将小公子交给了林大树,道:“回去再说。”
林大树才没注意到这小公子锦衣华服的,他就注意到了这臭小子靠在自己女儿身上,这让他非常不高兴,一个十来岁的小伙子这么娇贵,就算受了什么伤就不能坚持一下,要累着自己的宝贝女儿?而且没准这臭小子本身就是故意的。
他黑着脸把小公子扶了进去。
杜氏查看了一下他的伤口,不过是崴了脚,身上还有些摔倒以及划伤的伤口,总体来说没什么大碍,她回头问宛桃:“现在你可以说是怎么回事了。”
宛桃把他扶回来可累坏了,她捧着瓷杯喝了大半杯,这才道:“我就听到有呼救声,跑去一看,发现是个人,那荒郊野岭的,我要是不管他,那他就麻烦了,所以就把他带回来了。”
杜氏轻轻地皱起眉头,帮助他人是没错,可这丫头也太傻大胆了吧,一个小姑娘家,荒山上听到有人呼救就自己一个人跑去看了,也不怕遇到危险,看来以后要好好说道说道她。
不过现在不是合适的时候,她回头看向小公子,轻声细语地问:“不知道这位小公子家住何方,为何会出现在那种地方?”
杜氏如此温柔,而且还是长辈,小公子自然就不好意思再傲娇了,他想了想,抿了抿嘴,道:“我叫阿寻,我婶婶对我不好,我偷偷跑出来的,没想到走到这里迷路了。”
短短几句话,蕴含了很多的信息,杜氏回头看了林大树一眼,林大树疑惑道:“你婶婶对你不好?那你没有其他亲人了吗?你爹娘呢?”
说到这个,阿寻眼中闪过一丝黯淡的神色,可是他很快就昂着脑袋,装作根本不在意的样子道:“我没见过我爹娘,我还有爷爷,我爷爷很疼我,但是他太忙了,没时间管我,婶婶表面上对我也很好,其实我知道,她一点也不喜欢我,她只喜欢她自己的孩子,我还听到过她偷偷骂我。”
不是自己的孩子,视如己出的人真的不多,阿寻说得很大略,但足够杜氏大致弄清楚他的处境,试想,若是那位婶婶就跟秦氏一样,他的日子确实就不好过。
想到这里,杜氏心里不禁起了几分怜爱之心,阿寻年龄跟宛桃差不多,又生得干净,待人有礼,一想到他平时有可能被他婶婶亏待,杜氏就开始心疼了:“你肚子饿了吧?我去给你做点饭吃。”
他自然早就饿了,但他都是被人救回来的,哪里好意思说,杜氏如此体贴,让他有些意外,他顿了一下,有些羞涩地点点头。
宛桃斜着眼看他,在自己面前那张扬跋扈的劲头呢,怎么到了娘面前就这么乖,就跟一只狐狸似的。
杜氏对阿寻倒是大方得不得了,将林大树刚买回来的,准备给孩子们加餐的肉全给阿寻炒了饭,一碗饭炒得香喷喷的,阿寻闻到厨房飘出来的香味,早就馋得要流口水了,只是碍于面子,他的脸绷得紧紧的,装作自己根本没有受到诱惑。
宛桃撑着脸看他:“你这人真好意思,我是救了你的人,你对我这么凶,在我娘面前却装得那么乖,我看你也不像什么好孩子。”
阿寻满心满眼都是厨房那炒饭的香味,闻言只是给了宛桃一个白眼,见杜氏端着饭进来了,他立刻正襟危坐,一副乖巧的模样。
杜氏将饭递给他,慈爱地笑道:“家里没啥好东西,你先凑合着填填肚子。”
阿寻笑:“谢谢伯母。”
瞧他吃的狼吞虎咽的样子,宛桃不禁也有些馋,就问:“娘,我的呢?”
杜氏奇怪地看她:“什么你的?”
宛桃瞪眼:“娘,你不会是就做了一碗吧?”
杜氏道:“你吃饱了出去的,让我担心还没跟你算账呢,别跟我说这些有的没的。”
宛晨不乐意了:“娘,我肚子也饿了。”
杜氏则道:“还没到饭点呢,再说就剩那一碗饭了,阿寻是客人,你们别跟在后面瞎捣乱,实在闲着没事就过来帮我一起刷锅,别在那想些有的没的。”
说着就去厨房收拾去了。
宛桃愤愤:“我这是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救了你回来我自己倒失宠了。”
阿寻心里有些得意,他吃着这分量十足的蛋炒饭,觉得自己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而且这些对他来说都是陌生的人,但在这里,他忽然感觉自己心里本来好像是缺了什么东西似的,在被慢慢地填满。
晚上,一家人都见到了阿寻,只不过林老太他们对此兴致并不高,她烦恼林小苗的事情,头发都快急得全白了,只大略问了一句,就没再管了。
倒是秦氏多瞧了阿寻几眼,下午的时候宛桃来借了林竹的一身衣服给阿寻换,杜氏又重新帮他梳了发髻,即便是换上粗布衣服,也挡不住他骨子里散发出来的矜贵的气质,秦氏形容不上来,就是觉得那衣服穿到阿寻身上就不一样了,好像自动被增了色,让人感觉它也一同变得很名贵似的。
吃饭的时候,她特意挨着阿寻坐的,很是殷切地帮他夹菜,阿寻瞧着那双沾满了秦氏口水的筷子在菜里翻来翻去,然后夹一筷子到他碗里,顿时就没胃口了。
秦氏还毫无知觉,不停地催促他:“你快吃啊,快吃啊,别客气,就当这里是自己家一样。”
她想着,这要真是富家公子,那自己跟他打好关系绝对没有坏处,没准到时候人家家里人一高兴就赏给她许多银子呢。
阿寻被秦氏这毫不掩饰目的的讨好弄的浑身都不舒服了,他推拒道:“下午的时候,杜伯母给我做了饭,我实在是吃不下那么多,秦伯母你自己吃吧,不要管我。”
秦氏根本听不出来他的话外之音,仍然劝道:“你多吃点,这可是肉呢,肉多好吃啊。”然后又对杜氏道,“三弟妹你也真是的,知道晚上有好菜还让公子提前吃那么多。”
宛桃头也不抬道:“那时候阿寻饿了,娘自然就做饭给他吃,你自己吃吧,阿寻不习惯别人给他夹菜。”
从他一直别别扭扭的表情就看出来了,他是养尊处贵的公子,秦氏根本谈不上有什么饭桌的礼仪,连同秦氏相处了这么久的她都受不了,别说阿寻了。
秦氏就不乐意了:“客人到家里,怎么能不给他夹菜,你这丫头懂不懂规矩。”
说着就要放下筷子大谈特谈,表示自己很有规矩。
林老太本就心里烦闷,秦氏又要生事,她一个不耐烦的眼神过去,秦氏立刻老实了些,可不能让林老太抓住把柄,把火发在自己身上,说起来就是林小苗自己不知羞耻,全家人却都要小心翼翼的,罢了罢了,教训那臭丫头有的是机会,不在乎这一时半刻的。
秦氏这个人让阿寻感觉很不舒服。
晚上,阿寻跟宛桃说:“我觉得你大伯母特别像我婶婶,不过她比我婶婶要笨得多了,我婶婶在爷爷面前可贤良了。”
宛桃道:“是啊,她就是笨还觉得自己很聪明,你别搭理她就是了。”
秦氏完全不长记性,不管再怎么怼她,她过一段时间还是我行我素,并且觉得自己是最聪明的那个。
杜氏听到两个孩子煞有其事的讨论,不禁想笑,她跟阿寻道:“你今天先好好休息一晚上,明天让宛桃爹送你回去,他在通州城干活不少年了,挺熟的,你只要告诉他你住在哪里就行了。”
不料阿寻却道:“我不是通州城人,我偷偷跟着商队过来的。”
杜氏一愣:“那你家里是哪里的?”
阿寻脸上一阵为难,但还是老实说了:“我是从京师府来的,杜伯母,我现在实在不想回去,能不能让我在你家里多住几天?”
他犹豫了一下,从自己胸前取出了一块玉佩,递给杜氏:“我有钱的,这块玉佩先押在伯母你这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