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槐木心

失落主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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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清晨我幽幽的醒来,发现睡在了超市的销售台,这还是我第一次在超市过夜,想想昨天夜里发生的事情,我立刻向心脏摸去,昨晚房紫繎拿走了我的心脏,对此我一点不后悔,只是有些奇怪,心脏没了我竟然还活着。

    房紫繎去哪了?

    我想去找她,可根本不知道去哪找?或许还要去那个冷藏室吧。

    在我的面前放着一张纸条,“秦陵,谢谢你的心,我会为你好好的保存,我有事要办,不要怪我,我也是为了帮你。”

    房紫繎又走了,我心里觉得空落落的,同时也很高兴,房紫繎得到我的心,可以自由的出去了。

    叮铃铃,风铃响了起来,宋乾竟然走了进来,自从第一次面试,这还是他第二次来这4号店。

    “乾哥,你怎么来了。”我站了起来,对于宋乾有着本能的戒备,尤其是看着他拿着一个大大的紫砂壶,心里更是警惕起来。

    宋乾哈哈一笑:“小陵啊,我昨夜等了你好久,没想到你竟然在超市睡了,你忘了超市的规定了吗?”

    “昨天晚上人多,我忙完了过了12点,索性就没关门,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人多?”宋乾皱着眉头看了看我,不过很快又笑着说道:“我不是和你说过吗?12点前,就算谁来了都不做他生意,下次别耽误关门了。”

    “行,我听你的。”如果不是这次又意外情况,鬼才会睡在这破超市呢,弄不好一不小心就没命了。

    宋乾点了点头,把茶壶放到了销售台上:“这是昨夜为你泡的茶,现在温度正好,你把它喝了吧,好东西别浪费了。”

    我苦着脸,这茶估计真的有问题,要不然这宋乾怎么一大早非要给我送来,还好宋乾放下茶壶有事先走了,要不然我还真难办,看着宋乾的车越走越远,我拿起茶壶就要把里面的茶汤倒了,结果还没出门潦倒道士就进来了。

    “哎呦,这么客气啊,还给我准备了茶水。”潦倒道士接过茶壶就倒了一杯,在玻璃杯里,那红色的茶汤鲜艳如血黏稠如蜜,诡异宁静,我看着后背直冒凉气,对着玩意的抵触心理越来越大了。

    “这是隔夜茶,别喝了,我倒了算了。”我怕这茶水有问题害了潦倒道士,就要把茶水倒了,没想到潦倒道士一把抢了回去,“这么好的东西,可不要浪费了。”说完咚咚咚三口喝了下去,我能清楚的看到潦倒道士的脸出现了一丝红润。

    “啊,好茶啊,不愧是风血临川茶,强身健体补充精血,要是能天天喝就好了。”潦倒道士说着又倒了一杯,端着茶杯看着红色的茶汤,啧啧称奇。

    我被潦倒道士的话说愣了,这玩意真的是好东西吗?我可是一直把它当毒药的,每次宋乾给我喝,我都百般推脱,恨不得扔进臭水沟了,“潦倒道士,风血临川茶是什么东西?”

    “你自己的茶都不知道来历啊。”

    “我一个**丝,哪买得起这么好的东西,这是别人送的。”

    潦倒道士看了我一下:“也是,你连欠我的帐都还不起,这东西最少上万一两,而且一般人根本买不到,你不知道也对。”

    风血临川茶的茶树在滇南的血崖上,是一株千年的古茶树,每年只出产九斤九两茶叶,其中大部分都被内供了,只有极少一部分能流通出来,也正是如此这茶叶很少人知道,因为就算有钱也买不到,可是这茶叶在茅山一脉却是无人不知,因为茅山道士捉鬼很多时候都要用到精血,而风血临川茶除了强身健体之外,最显著的就是作用就是补充精血,可是就算知道,也很难找到。

    临崖而生,山风洗礼,这就是风血临川茶的来历。

    我真没想到,这宋乾给我喝的茶水竟然是这么好的东西,“可这茶叶为什么有一股血腥味。”

    “可能是血崖独特的环境造成的,我也是第一次喝这茶水,不过我昨晚失去的精血得到了补充,可见这必定是风血临川茶无疑。”潦倒道士又喝了一杯,这才拿出一块槐木吊坠,这吊坠三指宽长,表面光泽明亮,上面刻着一道符咒,虽然上面还有湿润的感觉,可做工算是很完美了。

    “这就是你说的上好槐木心,不会是大街上随便买的吧。”我接过槐木吊坠,一股清凉从手心蔓延到全身,觉得很清爽。

    “你懂个屁,这是一株百年槐树的树心,不信你去城中村最南边的河边去看,十天后必定有一株古槐树枯死。我还在上面刻上了清心咒,不但可以破除幻像,还能时刻洗礼鬼魂中的杂念,这次又他妈赔了。”潦倒道士哭丧着脸,端起茶杯喝了一杯,然后又倒上了一杯:“哼,喝你三杯风血临川茶,也算保本了,别忘了你又欠我998了。”

    我把槐木挂坠戴在身上,对着潦倒道士还是很感激了,这家伙救过我的命,和我生死战斗过,算是有过命交情的好兄弟了。

    “这次做你的生意赔到姥姥家了,积攒的灵符全用了,百年桃木剑也废了,我要回去一趟,你自求多福吧。”潦倒道士喝了茶水就离开了,看他那哭丧的脸我就想笑。

    送走了潦倒道士,我也给自己倒了一杯,心态变了再喝这茶也不会觉得难以下咽,心里有些暗暗惭愧,没想到错怪宋乾了。

    宋乾给了我一份高薪的工作,虽然有些吓人,可我不是没事吗?还给我争取到了4号店的管理权,未来有无限的前途,更把我当成自己人,请我吃大餐喝酒,连喝茶都想着给我留一份,我却总是以小人之心揣摩他的善意,这让我充满了愧疚。

    叮铃铃,风铃又响了起来,走进一男一女,他们有四五十岁了穿着绿色工作服,脸很消瘦,灰暗的脸色看上去和死人差不多,呆滞的眼睛看着我,最显著的是他们的脖子上都带着固定的脖套,看上去很诡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