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一枝红艳〔二十二〕

绣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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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朵云骑着马,溜溜达达地回了射虎谷。寒冬腊月的季节,万物凋零,衰草连天,远处的贺兰山顶仿佛戴了顶灰白的毡帽,零星散落在山谷间的无数顶毡帐,如同雪莲盛开。因为之前在汉人面前所受的侮辱,朵云胸臆间憋着火,一见那个汉人女奴来牵马,她便狠狠给了她一鞭子,跳下马来。

    汉人女奴对朵云的坏脾气已经很适应了,她忍着痛,没有叫出声来,因为这样会越发激起朵云的怒气,“野利部的首领来了。”她说道,“正在金顶大帐里和你父亲说话。”

    朵云转怒为喜,把马缰一扔,就往金顶大帐里跑去,因为冬天到了,大帐的帘子也换做了厚厚的毡布,把里面的动静都严密地封住了。朵云一边掀开毡帘,叫道:“野利大哥!”

    里面的坐在熊皮褥子上说话的两个人止住话头,扭过头来。一个是多云的父亲博野厄浑,还有一个是野利部的首领,有一个年轻的女奴在角落里照顾着火盆,除此之外,再无他人。朵云脸上的欢快化作了失望,她赌气似的,往熊皮褥子上一坐,不肯说话了。

    博野厄浑咳了一声,吐出喉咙里的浓痰,嗓音嗡嗡地说道:“野利兄弟,朵云太不懂规矩了,请你见谅。”

    博野厄浑是西羌八部共同推举出来的首领,虽然已经很年迈了,余威尚存,野利对他还算敬重。因此也不见怪,捧着酥油茶,看了朵云一眼,笑着说道:“不必失望,等你嫁给我,搬去野利部,就可以每天看见野利春了。”

    “谁要嫁给你了!”朵云顶了他一句,起身气呼呼地出了毡帐,帘子被她摔得“啪”一声。

    博野厄浑和野利两个人的脸色都不大好看。安静地喝了几口热的酥油茶,野利说道:“博野大哥,不知道你听说了没有,良王的骑兵已经连着在戈壁上撒了几天的野了。我的牧场昨天被他们烧了,毡帐里的粮食被烧了大半,几百头牛羊都被杀死了,血流得戈壁都成河了。我的族人们已经挨了整整一天的饥饿和寒冷了。”

    博野厄浑垂着眼睛,平淡地说道:“我听说了,我还听说你因为这件事,杀了几百个汉人奴隶,现在你的羊圈里都空了,既没有牛羊,也没有奴隶。有的只有尸体。”

    野利烦恼地说道:“是的,我只是想要给汉人一个教训而已。”

    博野厄浑道:“你给了奴隶们教训,可是没有给良王教训,听说他的骑兵今天又烧了卫慕部的草场,就在夜里天还没亮的时候,卫幕部落的人眼睛都还没睁,头顶的毡帐就被烧成火团了。良王这个人,比狐狸还狡猾,比野狼还凶恶,在他眼里,几百个汉人的命完全不算什么,你就是把西羌所有的汉人奴隶杀个精光,他也不会眨一下眼睛。”也许今夜等他熟睡之后,汉人就会悄没声息地摸上博野部吧?博野厄浑这么想着,苍老的脸上带着深深的忧虑。

    野利愤怒地骂道:“什么良王,我看他就是一个屠夫,强盗!”

    博野厄浑笑了一下,说道:“博野兄弟,他也不过在模仿你的做法而已。”

    野利冷笑道:“博野大哥,你这是在怪我吗?”

    博野厄浑摇头道:“若不是你放纵你的人去汉人的地盘又烧又抢,野利春又带人杀了那个姓范的总兵大人,怎么会把良王这个恶魔招来现在,我们西羌八部所有的人都要因为你的贪婪而受到惩罚了。”他一边说着,咳嗽了一声,对那个女奴呻吟道:“看在天神的份上,去把那个毡帘放好吧!刀子一样的风从帘子的缝隙里窜了进来,我的骨头缝都要被冻裂了。”

    野利狠狠在熊皮褥子上捶了一拳,气道:“博野大哥,你的勇气都跑到哪去了?只要我们八部联合起来,一举攻入贺兰口,杀死良王,就不必这样担惊受怕了!”

    “我已经老了。二十年前我败在了那个良王的手上,还赔上了我最亲爱的小妹妹,现在良王的儿子又来了,我更不是他的对手了。”博野厄浑叹气道:“我打算向良王臣服,野利兄弟,我劝你也不要再抵抗了。野利春虽然勇猛,也斗不过狡猾的汉人。”

    野利眼里喷火,恰巧那个女奴用金盘盛着切好的干牛肉送了上来,野利一脚连人带盘踢翻,就要起身离去,却和闯进来的朵云撞了个正着。

    朵云哆嗦着嘴唇,惊恐地看着博野厄浑和野利,“汉人来了!他们举着大刀,到处在砍人!”

    博野厄浑和野利吃了一惊,一齐奔去毡帐外,见被贺兰山所包围的这片射虎谷,已经成了被狼闯入的羊圈,博野部的汉子们还没来得及抄起弓箭,就被纵马狂奔的骑兵一刀砍翻。羊圈里的汉人奴隶赤着脚,衣不蔽体地四处奔散,嘴里兴奋地叫嚷着,想要借着这个好机会被救回周国去。可是还没奔出几步,就被扬蹄的马踢得倒地,远处的几顶灰色的毡帐,“呼啦”一下窜起火来,火苗疯狂地窜着,把周围的毡帐全都点着了,那些毡帐里,全都是才从贺兰县抢回来,囤积着用来过冬的粮食。博野厄浑嘴里喃喃地唤着天神保佑,眼前一黑,就晕了过去。他所在的这一顶华丽的金顶大帐,立即成了敌人的目标,眼见一名周兵冷酷地挥舞着大刀,就要逼近眼前了,野利惊慌失措,立即把朵云拖到面前,替自己挡住了袭击,然后撒腿跑开,骑上马逃走了。

    朵云恐惧地叫了一声,见大刀雪亮的刀刃就要劈到自己脑袋上了,她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这时,她听见一串呜哩哇啦的汉话,她因为害怕,只听懂了一半,那个人说:“这是昨天那个女人……”然后她后脖子上被刀背重重地一击,就眼睛一翻,和博野厄浑晕在了一起。

    朵云是在马背上被颠醒的,她一睁眼,看见地上飞掠而过的沙丘和枯黄的骆驼草。因为头朝下,她的脸上充血,脑子难受地好像要炸了,胃里也在翻江倒海。往日她在部落里,总看到族人用这种法子抢了汉人女人回来,那时她是毫无同情的,可如今自己也被这样对待,却感到了十分的屈辱。她咬着牙,忍受着辫子在脸上刷来刷去的痒痛,嘴里把野利首领臭骂一通,一想到自己的父亲和族人,眼泪就涌了出来。

    自那天野利春告诉自己他在月亮湖遇见了良王后,两人就没再碰头了,他这会去哪了呢?如果今天野利大哥也在,汉人就没法撒野了,因为野利大哥会把他们全都杀光。朵云愤恨地想着,在心里叫了无数遍野利春的名字。眼泪顺着两鬓,倒流了下来,在沙地里洒落了满地。

    进了贺兰口,朵云被从马上放了下来,因为手脚都被捆着,朵云狼狈地跌坐在了地上。她没有叫嚷,也没有试图逃走,而是冷静地打量了一眼四周。她已经被掳进了贺兰县城,这些周兵们在射虎谷烧了一通,就片刻不停的地回来了,粮食、奴隶,全都烧了个精光,没有带走。她是唯一的俘虏。兴许是这些人嫌累赘,所以只挑了最美的一个俘虏回来了吧?朵云很肯定地想着。她用袖子把满脸的眼泪一擦,大声说道:“我要见你们王爷!”

    所有的周兵都凑过来看热闹,被俘虏了还敢这样大声说话的女人,让他们觉得很新奇。他们的目光在朵云脸上身上打量着,嬉笑着交头接耳。朵云披头散发地坐在人群中心,因为屈辱,脸上都红了,她又嚷了一句:“我要见你们王爷!”

    赵瑟一边用手巾擦着刀上的血渍,也挤了进来,因为初战告捷,他声气很壮,胆子也很大,他笑着问朵云道:“你见我们王爷,想干嘛?”

    “不关你的事!”朵云瞪了他一眼,俏脸上罩着薄怒,高耸的胸脯因为气愤一耸一耸的,看得众人眼睛都直了。赵瑟一边把刀送回刀鞘里,心里打着自己的小算盘。他把朵云掳回来,自然是有用处的。这个羌女,生得也不比冯寄柔差很多,把她献给王爷,就算不能讨他欢心,起码能挤兑挤兑冯寄柔。本来就有旧怨,再加上之前月亮湖一事,陆宗沅对冯寄柔的看重,让赵瑟很有些莫名的担心。

    于是他把众人轰开,手把捆着朵云的绳子一拽,说道:“跟我走!”便领她去了县驿。

    到了书房外头,赵瑟先顶着朵云愤怒地目光把她全身搜了一遍,不见有任何兵器,于是放下心来,在窗下听了一阵,里头没有动静,冯寄柔不在。他暗自叫好,在外面叫了声“王爷”,等陆宗沅答应了,就推开门,把朵云往里头一搡,在后面又把门一关,笑着走开了。

    朵被他这粗鲁的一搡,跨过门槛,往前冲了几步才站住脚。抬眼一看,见那个良王正倚在榻上,身后垫着一个绣枕,手里拿着一本看了一半的,听见动静,他抬起身子,有些惊讶的看着她。

    看到他这幅悠闲的姿态,想到满戈壁烧杀羌人的周兵,朵云的眼睛都快红了。她抑制住身体的颤抖,把良王的相貌看了个仔细。在她看来,他的脸太白,眉眼太秀气,完全没有任何男儿气概。然而他那双眼睛,明亮如星,寒意凌凌的,和野利春有些相似,朵云感到一丝安慰,便把声音一软,强笑着说道:“王爷,让我给你当个奴婢吧。”

    良王对她的目的了然于心,他笑了一下,说道:“我不缺奴婢。”

    “是昨天那个女人吗?”多云骄傲地挺起了胸膛,“你把她赶走,收留我吧,我只会比她好,不会比她差。”

    陆宗沅“哦”一声,把书放下,噙着笑说道:“你比她好在哪里?”

    朵云微微一窒。她虽然不是扭捏的人,但是这样直来直往地,还是有些拉不下脸来。一想到野利春,心里跟刀绞似的,可是博野部族人和父亲的仇,不能不报。她把心一横,也不废话,捆着的双手费劲地牵着腰带一扯。她的皮袄,本来就在马上颠簸时震开了一半,随意一扯,便全都散开了,皮袄下头,不着寸缕,她抬头挺胸,把一具少女的诱人的身体毫不遮掩地展现在他面前,说道:“你看我这样,不好?”

    她的胸脯娇软,腰肢结实有力,被寒气一逼,胸前一层毛栗,愈发动人。陆宗沅的笑意越发深了,他起身,一步步走到她面前,眼睛毫不避讳地从上到下,目光十分露骨。朵云不自在地把腰肢一扭,眼睛渴望地看着他。

    陆宗沅却把头一摇,不感兴趣,“你太自信了,这样的姿色,连我府里的粗使丫头都不如。”

    朵云脸上憋的通红。陆宗沅嗤笑了一声,就绕过她,走去门外了。一出门,脸上顿时冷了下来,沉声叫了声赵瑟,赵瑟也不知道从哪里跑了出来,一看陆宗沅那个脸色,心里就是一个咯噔,也不敢询问,只能提心吊胆地等着,等了半晌,不见丝毫动静,把头悄悄一抬,见陆宗沅眉头紧蹙,望去地上,见门口放着一个红漆托盘,斗彩盅子里热气袅袅。

    “这是谁送来的?”陆宗沅问道。

    “是……冯姑娘,她放了东西,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