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三章:故事

柒盏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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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指敲击的动作停下,我顿了一会儿,端起茶盏喝了一口润润嗓子。

    礼言问我:“公子,这穿越到了一千年以后的两人,虽然是无亲,但是两个人相伴在一起不也还是挺好的吗?”

    我笑着摇摇头,给他讲起了之后的结局:“后来两人便也认命了,同时他们还发现自己现在就算不吃不喝也不会感觉到任何困意,身上也无病无痛。为了弄清这件玄而又玄的事情,两人又回到原来他们下棋的地方。却在那里碰见了一个姑娘,墨袍男子子修对这个姑娘一见钟情,在白衣男子白术的帮助下,两人最终结为眷侣。可惜好景不长,普通凡人只有区区几十年的光阴,女子直到死去的时候,墨袍男子子修还是少年模样……”

    ……

    白术站在不远处看着已经跪在墓碑前三天三夜的子修,半晌之后,十分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几步走上前,他拍了拍子修的肩膀。

    “斯人已去,切勿太过伤怀了。”白术安慰道。

    子修跪在长满青草的土地上,他的面前立着一块石碑,上面写着吾爱子修之妻颜氏之墓,墓碑后面是一个新立的小小土包。

    土包里面埋葬着他此生最珍爱的人。

    “白术,我不求什么同年同月同日生,我只求与我的爱人同年同月同日死,黄泉碧落那么远,颜儿她这么胆小,我如果不陪着她,她会哭的。”子修一动不动的跪在地上,即使被泥土弄脏了袍摆也毫不在意,他望着眼前自己亲手雕刻的墓碑,泪流满面。

    白术沉默了一会,半蹲下来与子修平视,看着自己好友眼眶通红的模样,张张嘴想说什么,末了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

    子修眼泪又流了下来:“或许你曾经的告诫是对的,不生不死,不老不灭的我们,根本没有资格去深爱任何世界上会生老病死的人。”

    白术轻声道:“这些道理你何尝不懂,只不过,情之一字,难解。动了心的人哪能忍得住的呢?往后余生里,你拥有与她的一段回忆,也是极好的。”

    子修十分苦涩的笑了笑:“或许,与颜儿长相厮守的这三十年。到最后,于我只是心里的一片回忆,但是对于只有短短的几十载寿命的颜儿来说,我就是她的一生。”

    子修仰起头,看着天空掠过的几只飞鸟,一缕白云被风吹散,无论天空底下的人物场景如何变换,永恒的青天依旧永恒,就像他不老不死不生不灭的躯体。

    他突然一把抱住了白术:“白术,我只有你了。”

    被子修一把扑住的白术愣了愣,感受着肩膀上传来温热的湿润,耳畔是好友压抑的哭声,最终只是“嗯”了一声。

    “嗯,我在。”

    ……

    故事到这里就已经讲完了,看着礼言一脸意犹未尽的样子,我将手撑在桌案上,歪着脸问他:“假如长生不老的只有子修一个人,独自一人穿越到一千年之后的时光,身边无亲无故。爱上的姑娘,最后也因为生老病死离自己而去,你说他的长生不老对他来说,是幸福还是一种折磨?”

    礼言皱起了眉,颇有些犹豫:“奴才觉得应该是一种折磨吧,因为他仿佛被世界孤立了。”

    “所以,你说长生不老,有什么好呢?”我问他。

    礼言皱着眉,一副想反驳我却无从谈起的样子,纠结了半晌。

    我也不急着要他的答案,重新拿起之前被我放到桌案上的书卷继续

    漫不经心的翻了两页,书里说的什么,我却一句都没有看进去。

    长生不老啊,如果没有一个人陪伴在身边的话,那还不如有始有终的死去。

    至少过了轮回道,喝了孟婆汤,我还能忘记深爱的那个人,而不是独自一人守着以往的记忆度过漫长望不到头的余生。

    夕落跳下诛仙台,我独自一人空守回忆的那数百年,是我永生不想回忆的时光。

    那时候的我不过只是拖着一副长生不老的躯壳,在这世界上苟延残喘罢了。

    幸好,蝶舞告诉我,夕落还活着,即使魂魄不完整,但是只要他还有回来的可能,我都会感觉整个人都充满了活力。

    我本为寻觅夕落而来,却在这历劫的凡世,遇到了这么多有趣的事情,若是……真的能像个凡人一样,死后进入轮回道,重新投胎,再来一遍就好了。

    我漫不经心的翻过一页书,想到自己那幼稚的想法,不禁自嘲的笑了笑。

    融魂之术,需要另一个人的灵魂献祭,既然灵魂已经献祭了,又何来转世轮回之说?何况,我本来就是一抹夕落衍生的次魂。

    与其去纠结自己有没有下一辈子可活,还不如过好这一辈子,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这么想着,心境感觉也变得开阔了许多,从书页里抬起头来,看见礼言依旧皱着眉头纠结的样子,我噗嗤笑出声。

    “礼言哎,你还在纠结呀?”

    礼言原本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被我这么一喊,愣了愣才回答我:“嗯?公子,奴才比较蠢笨,还是不知道,若真如公子所说,那以往的那些追求长生之人他们就没有想过这些后果吗?为什么却还要一昧的去追求长生不老呢?”

    我又拿起书敲了敲他的脑袋:“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得到的有恃无恐,因为得不到,所以才会让人想要去追求去向往。”

    礼言眨巴眨巴着大眼睛看着我,好奇的问道:“难道公子就不追求长生不老吗?”

    “我若是像他们那样向往着,不老不死,那么我就不会与你讲这个故事了。”我收回书卷,将它放到桌案上,然后用筷子夹起了一块糕点。

    礼言一脸崇拜:“公子,你懂的好多呀。”

    我夹在半空的糕点顿了顿,将它放入口中咀嚼着咽了,才回了一句:“只是看多了书籍,然后若有所感罢了。”

    “等奴才到时候娶了个媳妇,生了个娃,也要给他读最好的书,若能有公子的一半聪明,奴才也就无憾了。礼言托着腮,一脸向往。

    我看着他这个样子,又想敲敲他的脑袋,但是手里拿着筷子也不方便,只得忍了下来。

    “你这样想娶媳妇了,那等少爷我回到相府,让母亲给你安排一门婚事,礼言你看如何?”

    礼言被我的调笑涨红了脸:“公子莫要拿奴才取笑了,奴才就算要娶媳妇也不是现在呀,而且那样子的话怎么照顾公子?”

    我眯了眯眼睛,半带疑惑半带奸/诈的“哦”一声:“哦?难道礼言你这是打算娶了媳妇,就不要我这个公子了不成?”

    礼言连忙摇头:“没有的事儿,公子你别乱说,奴才哪敢娶了媳妇儿就忘了公子。”

    我假装伤心的捂住了胸口,一副西子捧心的悲戚模样,因为我穿着一身女装,在外人看来竟也不觉得丝毫维和:“礼言,你变了,你不再是以前那个可爱的礼言了,你刚刚明明在说娶了媳妇之后就不能照顾我了,这不是抛弃我而去是什么?”

    “咳咳……”一阵憋笑的咳嗽声,把我俩人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

    只见原本睡着了的冷焰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此时半卧在毛毯上,带着笑意看着我俩的方向,带原本小麦色的脸上涨得通红。

    “子暇,你方才扭扭捏捏的样子,倒真有几分小家碧玉的娇羞啊!”冷焰不说话还好,一说话就十分欠揍。

    我对他可没有礼言那般小心翼翼,反正他习武之人,皮糙肉厚的也不怕疼,就直接抄起书案上的书卷,一把扔了过去。

    “哎呀,一说你娇羞就跟个母老虎似的,”冷焰眼疾手快接过了我丢过来的书卷,低头看了一眼封面,“竟然是市井小说,难得我们的知府大人竟然也会看这些。”

    我忍不住白了他一眼:“难不成你以为我何时何地都要看着公文?”

    “就算不看公文,也应该看一些有助于修筑水坝,治理沙漠的书卷啊,毕竟虽然星州的水患解决的差不多了,还有右酉县的那片大沙地还没有解决呢。”冷焰道。

    我皮笑面不笑的对他呵了一声:“我说大哥啊,我是难得回京一趟,这路上你还不能让我放松放松?你怎么不说说,你自己练武也十分懈怠?”

    一听到我揭他的短处,冷焰就跟一只炸毛的猫一样开始跳脚了,一骨碌从毛毯上坐起:“我如果说我天天在陶之谷练武,你信不信?”对上我略显怀疑的目光,冷焰哼了一声,“你若真的不相信我,不如我们来比一场如何?”

    我拿手指敲了敲桌面,十分明确的拒绝了他这个建议:“你以为我傻吗?我的武功在你的眼里不过就是个绣花枕头,也就那个轻功能派得上一丝用场,和你比武?我这是没事找抽呢?倒不如你和我比一场诗歌辞赋,琴棋书画什么的。”

    就像武功方面是我的弱项一样,在读书方面,冷焰不是一窍不通,而是根本静不下心来学习,一提到夫子讲得课程就头大。

    果然,冷焰默默地又躺了回去,还翻了个身背对我:“我刚刚什么都没说,你听错了。”

    “哈哈哈哈……”在一旁默默看戏的礼言此时忍不住笑出声,“两位公子倒是十分可爱。”

    “礼言啊,”我重新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糕点吃了,“可爱这个词呢,可不是这么用的。”

    礼言挠挠头,有些羞赧:“奴才才疏学浅,用词不当,还望公子见谅。”

    我又喝了一口茶水,放在茶盏中久了,加上天气比较冷,茶水已经变凉,于是又动手添了一些暖的进去。

    “原不原谅什么的倒是不必了,我也不是那么小气的人,只是还望你以后娶了媳妇之后,不要忘了我这个公子就行。”

    “公子,你就别再拿这件事情开奴才的玩笑了,起码要等公子您成婚之后,奴才才去考虑娶媳妇这件事情。”

    礼言的话让我一愣,差点给忘了,这一世的我可不是夕颜,而是司空相爷的嫡子。

    身为男子,而且是一个大家族的嫡子……我如果不娶亲的话,好像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哈哈,”我端起茶盏干笑了两声,“长兄尚未娶妇怎么能轮到我,加上我这不还未及冠吗?实在是不用着急。”

    心里却在想,这次回去能不能说服大哥,让他先别忙着成亲,只要他一日尚未成亲,我就可以拖着母亲……让她先别那么着急为我张罗一些大家闺秀什么的……

    拥有了前世作为女子记忆的我,实在是对于和一个女人成亲没有任何期待……甚至可以说是十分抗拒,毕竟我的最终目的是让夕落爱上我,然后完成融魂之术。

    只是,如果大哥有了心悦的女子,我这么做岂不是误了别人的一桩姻缘?

    况且女子朝华易逝,万一见大哥迟迟不与她成亲,被父母做主嫁给了他人,那我可就真真正正的成为一个罪人了。

    不行,还是得回去打听清楚大哥到底在我任职靖府的这段时间里有没有遇到什么心仪的姑娘才好。

    礼言对我的话一向都是十分赞同的,还感叹我与大哥的兄友弟恭:“公子与大公子的感情倒是极好的,只是就是不知道为何素蕊姐和雪盏对大公子一直都不满意。”

    我愣了愣,半晌才道:“谁知道呢。只要大哥真心对我好的话,我自然也会真心待他,别人的眼光,旁人的闲话也倒是无所谓了。”

    冷焰不知道何时转过了身,还仗着自己手长直接将桌面上的那碟糕点巴拉到了自己的面前,用手掂了一块吃了。

    面对着我不赞同的目光,他也只是若无其事的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没事,你们继续说,我只是饿了。”

    我不禁手扶额,重新问了一句一开始他便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还没有跟我说,你是为什么会出现在我回永安城的半路上?还说什么要护送我回去?”

    “哦,你说这个啊,”冷焰又拿了一块糕点抛入口中,“说来也是巧合,老头子好不容易放我出来一趟,我便打算到永安城买些糖葫芦带回去给我的师弟们吃,结果呢,就碰到了司空伯伯,司空伯拜托我护送你回来,我想着自己这也闲来无事便过来寻你了,没想到刚刚到半路了,就与你撞上了。你说巧不巧?”

    我点点头:“那确实是挺巧的,只不过要回永安城,还有几天的路程,这点糕点你还是省点吃吧。”说罢也不管他直接把那一碟糕点扯了回去,用油纸重新包好,递给礼言,让他收好。

    这可是这一路上难有的零食呢,可不能被冷焰牛嚼牡丹似的,三两下全部吃完了,不然的话这段时间里只能看书品茗,一点糕点都没有得多无聊。

    冷焰见我让礼言把糕点收了回去,撇撇嘴,嘟囔道:“真是一个小气的知府大人。”

    ……

    虽然来星州的时候用了五天的路程,可是从靖府走官道一直回到永安城,却只用了三天,我一方面感叹官道的便捷之余,心下也想会不会是马车夫,也想早点回家过年了,所以才故意让马车驶快了。

    一路上都下着小雪,我并没有挑开车帘子到处张望,只是在夜间选客栈住宿的时候,见识了这沿途路上的繁华,并且深切的感受到了靖府的贫穷,有句话叫做什么来着,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如果不是有前任知府加上河道总督的贪污,恐怕靖府那一带,也是个山清水秀,人杰地灵的好地方。

    不过,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既然靖府已经成了六皇子的封地,于公于私都好,我都得把这一带的地区治理好才是。

    这么想着,我又对靖府明年的公务充满了信心与活力,当然今年剩下来的那一沓公务,就只能委屈委屈我的蓝师爷了。

    最多,带些永安城特有的小吃给蓝舒好了,一些市井小说也可以带上几本给他解解闷。

    就算我胡思乱想的时候,一只轱辘前进的马车终于停了下来,车夫在外面喊道:“知府大人,司空相府已经到了。”

    猛的一回过神,我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着装就要下马车。

    礼言为我掀开了车帘。

    我从马车内探出一个头来,便看到了我记忆中无比熟悉的天水碧。

    大哥穿着一身天水碧色的长袍,身后鸢飞为他撑着伞,隔绝了外面的一片雪花,仿佛雪地里盛开的一朵青色莲花。

    伞下的他听到声音,抬起头来与我对视的角度刚刚好。

    眼里的惊喜像一道光闪过,大哥上前了两步:“子暇,回来了。”

    “大哥!”我没有去看侍卫给我放在马车下的作为踏脚的小板凳,直接一跃而下,红色的裙摆在空中飞舞了一瞬就落在了地上,我扑到大哥怀里,十分亲昵的蹭了蹭他的肩膀。

    这种一回家就看到有人在门口等着自己的感觉,真的很好。

    大哥抬手拍了拍我的背,笑道:“过了今年就要及冠了,怎么还跟一个小孩子一样,毛毛躁躁的,直接跳下马车,万一摔倒到了哪里怎么办?”

    我将头靠在大哥的脖子边,深深的呼吸了一口他身上的竹叶清香,才依依不舍的松开了。

    礼言早早就给我撑好了伞,我刚刚一松开大哥,便适时的撑了过来,隔绝了天上的落雪。

    大哥道:“先进去吧,父亲他们都等你许久了,母亲原本是在门口等着你的,我看见雪大了,便让母亲先回去了,大家都在前院正厅吃茶。”

    我自然是十分温顺的点了点头。

    心里却十分莫名的涌起了一种近乡情怯的恐惧,这段时间里发生了太多的事,直到看见了亲人们,一直悬空着的心才有了着落。

    大哥看出来了我的不自在,接过鸢飞手里的伞,对我招招手,示意我与他同撑一把。

    ……

    走在大哥的身侧,大哥比我高上半个头左右,两人离得近了,天水碧长袍与石榴红长裙,在雪地里看着分外鲜明。

    “子暇你这是怎么了?见到我的时候还是欣喜得直接从马车上跳下来,一说要见父亲母亲了,便变得如此拘谨?”大哥低声问道。

    我学着马车上礼言挠头的样子,抓了抓自己的头发,却不小心把一根银发簪掉在了地上。

    大哥弯腰先我一步将发簪捡起,拿在手上欣赏了一会,笑道:“这发簪做工倒是精美,竟是通体雕琢成了一枚竹叶的样子,来子暇,大哥为你重新簪上。”

    我歪了歪脑袋,示意大哥将发簪簪到那里,自从知道了自己前世是一个女子,阴差阳错才投生为男胎,我对女装的接受程度简直比自己之前不要高得太多。

    连主动去买的花簪这种事情都做出来了。

    “大哥,爹娘身体都还好吗?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里,不知道朝堂有没有发生了什么重要的,有关父亲的大事?”我问道。

    头皮上传来细微的痒,是大哥将发簪簪了回去,只听他道:“并没有发生什么大事,只是,你寄信回来的倒是频繁,几乎就是子暇你一寄信回来,父亲就要进宫一趟,还有啊,也不见给大哥寄一封家书。”

    我笑了笑,拉开了一点距离,稍微仰着头看着大哥,岁月对年轻人总是特别优待的,大哥与在及冠的时候,并没有太大的差别,依旧一笑是君子,如玉般的端方。

    “那是因为我有要事啊,平日里我老想大哥了,看了那么多人穿天水碧,没有一个能像大哥这样穿着的如此清新脱俗呢。”

    大哥笑了笑:“你就别再乱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了,还不如想想待会怎么跟母亲交代,你这会不寄信回来的事情吧。母亲可是为你挑选了大家闺秀许久了,得赶紧催你成亲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