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章 未来的邪王大人

飞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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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咯吱,咯吱!

    冰天雪地中,一辆牛车慢慢地腾挪着,从人迹罕见的荒野中驶了出来。

    驾车的老汉是个老把式,行车二十余年,便是靠得性子沉稳才将这行做了下来,二十年而过,虽然不曾做大家业,但也不曾出过差池,在左近州府的车行中也算小有名气。

    便若如今,这天寒地冻的,老把式驾车而来,纵然路滑多泥泞,一路行来,也稳稳当当地将人送了过来,中途没有停留过片刻,更没闹出状况,值得一声夸赞。

    这时节,虽未至亡国灭族之时,但朝中奸逆当道,地方势力盘踞,时有走投无路者落草为寇,对老百姓而言,始终是没有太平过的。

    不曾出状况,便是最好的结果,老把式未敢奢望太多!

    “小相公,这便到了兴云庄了。”

    牛车又行了半晌,渐渐驶向一座繁华的小城,老把式招呼着,掀开挡风的竹帘,对着里面吆喝了一声。

    不多时,便有一个青衣书生背着书囊从车上翻下,看了看城门上的“兴云城”三个大字,又望了眼城门处交织入流的人流,抖了抖袖子,掏出两分散银,见着路人不曾注意,手疾眼快,一把放在老把式手中。

    “有劳老丈了,一路辛苦。”

    老把式老于世故,也知财不露白的道理,暗暗掂量了两下,知道数目没差,老脸顿时笑开了花,连道:“不辛苦,不辛苦,小相公不知要在兴云城几日,兴许有缘,老汉与小相公还能再做一次生意哩。”

    车行行脚的生意不常有,老把式将书生带来兴云城,也不是说回去便能回去,何况还有个入乡随俗的规矩。

    到了兴云城,便需依照兴云城的规矩办事,得先找到本地的车行档头,交了份子钱,待有顺路的行脚生意时,档头才会将生意介绍给你。

    除此之外,但凡老把式在兴云城内接到的活计,也需交一份份子钱。

    份子钱不多,但也不少,一次份子钱就一点损失,对于老把式这等混居下九流行业的人来说,都是极为心疼的,老把式才要问上一句,不然,真等车行的档头将顺路生意介绍给他时,说不得要到十天半月之后了。

    却说,这书生一路而来,脾气也温和,未叫老把式遭了莫名的气受,出手也干脆,老把式心中暗暗计较,也不愿损失了这等客源。

    但在来路时,他可是问清楚了,书生可是来访友的,既是访友,总该有个归程,说不得,他还能做上一单生意呢。

    “却不过三五日功夫,若是回返时老丈也未回去的话,还要再麻烦老丈一次。”

    书生也好说话,没拿出所谓“高人一等”的气派,老把式笑眯眯地应了,提起缰绳抖了抖,驾车的老牛温驯得轻哞一声,翻起牛蹄,却沿着城墙往兴云城的另一处城去。

    书生整了整身上的背囊,也往兴云城过去。

    这兴云城与老把式最先说得兴云庄,却是同一个地方,这座小城,便是因为有了一座兴云庄才改名叫做兴云城的。

    当然,一年前的兴云城还不叫兴云城,而兴云庄也不叫兴云庄,那是的兴云庄叫做李园。

    李探花的李!

    “受你点悟之恩,总该还你个因果,有时我还真奇了怪了,我也不是和尚啊,怎么便信了这因果之说呢?还是说,那土母菩萨真坑了我?”

    书生摇了摇头,似是想到当年愣头愣脑地来到这个世界,愣头愣脑地便寻上此界最厉害的人物,开口便要试剑的鲁莽行为,不禁好笑了起来。

    幸得,对方却是个心怀天下的绝代大宗师,不但不曾拒绝,还点悟了他,如今的成就,与那时的点悟便分不开。

    这便是因果!

    书生有感,在这个世界,他还要还上这个因果,如此,才能前往另一个世界,继而,静心等待十六年便是。

    他是苏妄……

    随着人流,苏妄渐渐走向城门,身影慢慢被淹没。

    苏妄来得很是时候,今日的兴云城非常热闹,行人来往攘攘熙熙,人挨着人,人挤着人,当真联袂成云,挥汗如雨。

    行人之中,有许多背刀挎剑的江湖人,更有许多奔走相告的百姓,各人的面色都带着几分欢喜,仿若,有着什么天大的喜事。

    不过半柱香,苏妄便将此间的详情打听了个清楚——原来,这几日正是兴云庄之主龙啸云龙大侠亲子的周岁。

    这龙啸云别称龙四爷,为人豪迈、大气,侠义无双,喜结江湖义士,极具威名,向为江湖人尊重,尊称龙大侠。

    论武艺,龙啸云虽非绝顶,但一身功夫也臻至江湖一流,擅使一杆白银亮枪,号称横枪立马,步勇双绝,是青年一辈的领军人物。

    论家世,龙大侠的结发娇妻龙林氏本就是兴云城望族,家财万贯,龙大侠与其结成连理,很自然地便继承了这份家财,难得的是,两人婚后始终相敬如宾,恩爱非常,叫旁人羡煞。

    但更叫人羡慕的是,龙啸云有一个结拜义地——李探花。

    李家才是兴云城真正的名门贵族,号称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允文允武,不仅在江湖中有着偌大的名声,但在朝堂内,也有丰厚的人脉。

    龙大侠能与结拜,并落户兴云城,几不费吹灰之力,便拥有了许多江湖人需要奋斗一辈子的东西——名和利。

    拥有如此名声,龙大侠亲子龙小侠要办初度酒,岂能简单的了?

    只怕龙大侠愿意简单,各路豪杰也不愿意。

    消息一经传出,各路英雄豪杰纷相涌来,一则是为恭贺.龙小侠,二来,也是为了结识结识龙大侠,好见识见识,这能折服李探花的大侠到底张个什么模样?

    当然,诸路豪杰热情,龙大侠也不能小气了,当即大手一挥,霸气非常,在兴云庄内连摆了三天的流水宴,但凡只要上门恭贺的,不管礼大礼小,不管身份尊卑,都有资格坐上兴云庄的宴席,引得众人争相庆贺,差点没将兴云城挤破了。

    行不过半里,苏妄便随着人群来到了兴云庄,却见兴云庄门庭高大,挂红灯,披彩绫,涂绘金漆,宣以缤纷,门前门后,喝彩如雷,尽是一派欢喜言笑之景,朱门大户气象但显。

    便是苏妄见了,也忍不住喝了声好。

    他所喝的,不是兴云庄前的热闹气象,而是被书写在兴云庄府门两侧的对联——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短短十个字,苏妄却见识到了三种不同的刀道意境,有才情华丽,有凛然冰霜,也有绵绵情义。

    这副对联,定然是李家鼎盛时期,那号称三进士的父子所书,其中绵绵情义的刀意中,苏妄更是隐约看见了李探花年轻时的风采。

    话说,此时李探花亦是正当风华之时吧?

    虽然有心亲自见识一下李探花的刀意,但苏妄却知,此时的李探花却处于人生最低谷的时候,其绵绵情义已化作情腔郁结,这样的李探花,不见也罢。

    “兄台也是来贺礼的?”

    身后传来一声轻问,苏妄悠然转身,一个风采如画的青年便映入眼帘,青年灰袍单衣,穿着简朴,以一根棘木扎着发髻,负手而立,姿态潇洒,在其周身,隐约流转着生期未尽,死境绵绵的气息,将周围的人排斥了出去。

    一见到青年,苏妄便猜到了他是谁。

    “自然是来贺礼的,难不成,是来挑场子的么?”苏妄笑着回应,虽然话里用词用句有些古怪,但他的气质却不会让人觉得他是故意来挑事的。

    “石轩,敢问兄台姓名?”青年微微一笑,拱手见礼,行得却是江湖人的礼仪。

    “是石之轩吧?”苏妄心中偷笑,同样用了个江湖人的礼仪,回道:“苏李!”

    石之轩,十六年后的邪王大人,大成半步宗师境界,剑冢一战,龙岛一战,以其半步宗师境界威压各路豪杰,正魔两道噤若寒蝉,尽皆雌伏。

    实谓,武学大宗之下第一人!

    未想,苏妄没见到年轻的李探花,却见到了年轻的邪王,此行,不虚!

    见礼完毕,两人各自一笑,关系更又亲近了几分。

    却是,两人都从见礼的方式猜到了对方的身份——明着像是读书明理的相公,实则却是动则拔刀削人的武者。

    “似乎说这年头书生打扮有些落入俗套,就快要烂了大街的啊……”苏妄摸了摸下巴,眼中闪过懊恼,颇觉失策!

    未来的邪王眼中精光微闪,虽不明苏妄在懊恼什么,但还是邀请道:“苏兄同去如何?”

    “同去,同去,难得与石兄一见如故,恨不得触膝相谈,定是要同去。”

    苏妄回过神来,尴尬地一笑,忽然出手拉住石之轩的袖子,便往人群左边而去,石之轩面色闪过一丝忌惮,但见苏妄将后背对向他,再又露出了和风如画一般的笑容。

    他忌惮,是因为苏妄的出手他根本无法阻止;他笑起,却是苏妄将后背暴露,以示绝无恶意。

    苏妄如此大方,石之轩岂能输给他,便让他拉着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