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中文网 www.79zw.com,最快更新重生之媚骨天成最新章节!
苏红袖还在费力的舀着鸡汤,“哗啦”一声,一勺鸡汤被她一不小心泼了出来,油腻腻洒在了地面。
外面服侍的宫女和太监顿时变了脸色,连同恰好坐在苏红袖对面的楚宇。
每个人都心怀忐忑,惴惴不安,就怕楚轩会突然发作。
毕竟,先前弄脏东宫的那几名婢女,可都没什么好下场。
而楚轩的举动却大大出乎了楚宇等人的预料。
他非但没有震怒,反而弯下腰去,亲自拿干布把地上那滩油渍给擦了。
“吃东西不会好好吃?拿过来我帮你舀进碗里。”
楚轩此言一出,所有人脸色都变了,尤其是楚宇,变得有几分欢喜,有几分调侃,有几分捉弄。
“哦,奴婢,皇兄,我还是头一次看到你和奴婢同桌吃饭,皇兄,难道你真的不觉得这个奴婢身上有点脏吗?皇兄,她的衣服绉了,而且,她的嘴上都是油。”
“楚宇,我听说你这次出去又闯了祸,难道你不知道,我每次都帮你擦屁股有多累,下次再犯,我不会再管你了。”
“不要,不要,求求你,皇兄,真的别——如果你不管我,父皇一定会叫人把我关进牢里——”
不得不说楚轩的气场真的很强,楚宇本身气场也很强,刚刚进宫的时候,苏红袖匆匆扫他一眼,便觉此人气宇轩昂,气质不俗。
可楚宇往楚轩身边一坐,顿时被楚轩压下去一大截,成了个还没长大,忐忑不安的半大小子。
“下次不要再犯了。”
“我知道了,下次不会了。对了,皇兄,你这个奴婢叫什么?”
“她叫袖儿,随我的姓。”楚轩面不改色,声音之中没有一丝的波动。
“袖儿,那,袖儿,你是什么时候和我皇兄在一起的?袖儿,你知不知道,我皇兄这个人挑三拣四,眼高于顶,我一直以为他不喜欢女人的。没想到,原来他喜欢的是你这样的。”
楚宇盯着苏红袖,左看看右看看,上看看下看看,真小,真嫩,粉粉的,水水的,好像颗水润润的小毛球,真是好可爱。倒确实从没见过这样的。
楚宇自作聪明的下了决断:“袖儿,你福气真好啊,我皇兄娶了你之后,一定不会再娶的。他从小就是这样,别人养一群猎狗,他只养一只,别人马场里有成百上千的骏马,他只有一匹逐月。他喜欢的东西,每次都只是一个,袖儿,既然我皇兄选了你,那从今往后,他的眼里就只会有你。”
“闭嘴!我说过她只是我宫里一名婢女!”楚轩突然变色,原本面无表情的脸一下子冷得犹如千年寒冰,浑身上下散发出骇人的寒气。
楚宇愣了一愣,突然想起,什么袖儿?哎呀,他怎么忘了!不就是皇兄前几个月派他去探查的那个苏红袖吗?
只不过,这个苏红袖好像和画像里有一点不太像啊?
对了,是她的眼睛。
画像里的苏红袖,一双大眼儿水媚妖娆,说不出的勾魂夺魄,光凭那双眼睛,她简直已经可以称得上是楚宇这辈子见过最美最媚的女人。
可,眼前这个苏红袖,也不知道是不是饿过头,还是遇到什么伤心事,哭过头了,怎么眼睛红红的,一点儿神采也没有了?
楚宇看看面色铁青的楚轩,再看看一旁面露惧色,忐忑不安的苏红袖。
不知为何,他心中竟有一瞬微微刺痛。
对于楚轩这个皇兄,楚宇再了解不过。
楚轩确实如他所说,对每样东西都很专情,猎狗只养一只,最心爱的马也只有一匹。
也就是说,如果他有喜欢的女人,那个女人也只会有一个。
不是现在只有一个,暂时只有一个,而是一辈子只会有一个。
可是密探不是说,苏红袖是楚逸庭的女人吗?他的皇兄似乎晚了一步啊……
“别听他胡说,别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楚宇走后,楚轩依然面色不佳,不过声音却已经不复方才的锐利震怒,而是冷冷冰冰,波澜不惊。
“我不会看上你的。”
“就算这世上所有的女人都死光了,我也不会看上你,又矮又瘦,丑八怪一个!”
“你……你才是……”
“我是什么?”
楚轩轻轻抬头,脸上的表情森冷阴鸷,万年冰封。
苏红袖心中一愕,赶忙把涌到嘴边的话全咽了下去。
梁国东宫。
楚轩面前是如山的奏折和文书,他忙得不可开交,时不时都会皱一下眉,用双手使劲按揉自己隐隐作痛的太阳穴。
苏红袖看得有些呆了,楚轩和楚逸庭毕竟是亲兄弟,有时候,从侧面看,他们两人简直长得一模一样。
苏红袖心中隐隐作痛,她咬咬嘴唇,不再看楚轩,转过身去,竭力迫使自己闭上双眼。
“喂,楚轩,你能不能派几个人跟着我,让我出去逛逛?”
总是闷在宫里,她老是想起楚逸庭。她不想再想他了,这个大笨蛋,大傻子,讨厌死了,不说一声就丢下她跑了。下次要是再见到他,她一定要用法术打得他也屁股开花,嗷嗷的叫!
“不行。”
楚轩头也不抬,回答得简单扼要,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
好可恨!
“不行就算了,那我睡觉去了。”
“睡睡睡,整天睡,好像只猪一样。”楚轩抿唇一笑,唇角漾起淡淡的笑纹,俨然是楚逸庭再现。苏红袖又的心口又是一阵抽痛。
她急忙回头,不再看楚轩。
“不睡觉还能怎么样!你又不让我出去!”苏红袖嘟起小嘴,气鼓鼓吼。
“你是不是忘了?你在这里的身份?你是奴婢,我才是主子,哪有主子累得半死不活,奴婢却在一旁偷闲睡觉的?”
“那,那你想要我干嘛?我,我先告诉你,我手上没有什么力气的,太重的活我干不动!”
“过来——”楚轩斜靠在椅背上,神情慵懒的看着苏红袖。
苏红袖兮兮索索起身,在离楚轩还有三步的地方顿住。
“坐下。”
即便懒洋洋的,楚轩的声音却依旧透着三分霸气。
苏红袖小心翼翼,抱紧身子在地毯上坐下。
楚轩哈哈大笑:“你那么紧张做什么?难不成你真的以为我会对你这个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的搓衣板感兴趣?”
“你,你才是搓衣板——”
“来,给我唱个小曲听听。”
“我不会。”
“那,跳个舞。”
“我脚疼,跳不了。”
“这也不会那也不行,养你何用!”
楚轩假装大怒,犀利的眼眸坚冷如冰,锐如尖刀的对准了苏红袖。
“吓?”
苏红袖立即瑟缩了起来,抱紧身子蜷缩成了一团。
看苏红袖害怕畏惧的样子,楚轩似乎很高兴,一伸手,牢牢抓住了苏红袖粉白的小手。
“放开!放开!”
“跟着我来,不是你说,要出去逛逛?”
吓?他真的要带她出去逛逛,太好了!自从到了梁国,她就一直被关在皇宫,她都快被闷死了!
“不要跑得太快,当心跌倒。”
圆月当空,月明星稀,已经是夜晚了,请冷冷的夜晚撒满了街道。
到处都是卖糖画和泥人的小摊,苏红袖高兴坏了,忍不住东张西望,东跑西跑。
突然一只大手,将苏红袖拉了过去,紧接着,耳旁便响起了一阵震耳欲聋的轰鸣声。
苏红袖抬头一看,这才发现,就在她刚才站着的地方,一辆马车呼啸而过,一连撞倒了好几名路人。
不管在大周还是大梁,有钱有权的人,总是这样,嚣张跋扈,不可一世。
苏红袖正要像楚轩道谢,楚轩已经翻身上马:“你骑着这匹矮的,跟在我后面骑慢点。”
楚轩淡淡的道。
苏红袖静静看着楚轩骑在马上的背影,心口再一次微微抽痛。
楚轩一身玄衣,背影挺拔,迎着猎猎狂风,霸气十足。
撇去这一身的霸气和傲气,楚轩实在太像楚逸庭了。
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可能有人认不出混在人群里的楚轩,却不会有人认不出骑在马背上的楚轩。
楚轩目光深邃,直视着正前方,幽暗的黑眸平静无波,显得幽深而难测。
他全身上下散发出旁人难以抵挡的男性魅力,以及压倒众生,横扫四方的王霸之气。
这样的楚轩,实在是很迷人,如果他怀里不是抱着那些和他的气质完全不符,叮叮当当的小玩意。
有拨浪鼓啦,有风铃啦,甚至还有棉花糖,小乌龟。
都是苏红袖逛街的时候看到了胡乱买的。
“走慢点,不要到处乱跑!”
“知道啦!罗罗嗦嗦的,我又不是小孩子!”
“你走丢了,休想我来找你!”
“哼,你不来找我才好。”
苏红袖停在了一个捏泥人的摊位前,举起店主递给她的一个小女娃娃泥人,微笑着转身,冲楚轩举起了那个小女娃娃。
“你看你看,这个是不是很像我啊?”
月光如水,静静的流淌过苏红袖的眼角眉梢,牛奶般白皙剔透的肌肤,瞬间晕染上了一层摄人魂魄的璀璨光华。
就仿佛有一把利刃狠狠割开了楚轩的胸膛,又仿佛惊涛拍岸,冲垮心房。
楚轩一时间只觉内心汹涌澎湃,激情难抑。
他没有办法直视苏红袖清澈柔和的眼光,只好在每次与她对视的时候将眼睛闭上。
怪不得,那么冷,那么不近人情,他那个从不近女色的弟弟楚逸庭都会对她动心。
苏红袖,她确实有神不知鬼不觉勾走别人魂魄的本领。
可,他是楚轩,并不是楚逸庭。
如花美眷,王图霸业,他的选择,永远只会是后者。
他不会对这个小丫头有感觉的,楚轩自嘲似的摇摇头。
因为她是楚逸庭的女人。
而他绝不会喜欢上楚逸庭的女人。
楚宇说楚轩是因为太过专一,没有找到心爱的人所以身边才没有任何女人,其实这话只说对了一半。
楚轩是很专一,但这并不代表他对他专一的那样东西就会有多重视。
他手下的将军喜得贵子,楚轩毫不犹豫把自己最心爱的猎狗送给了对方当贺礼。
乃至于他的马,他也已经把它当作礼物送给了大周的皇帝。
只要目的达成,没有什么东西是不能牺牲的,这才是真真正正的王者,帝心九重,外人能看到的,永远只是他们愿意让你看到的。
所以楚轩即使对苏红袖有好感,也不见得会有多重视她,事实上,楚轩之所以把苏红袖带回来,无非是觉得她对他还有些利用价值。
既然大周的太子这么在意苏红袖,甚至不惜耗费半个太子府的财力来寻找她,楚轩心中便有了个主意。
三个月之后,是大周皇帝六十岁寿辰,皇帝寿辰,友邦自然要送上礼物。
楚轩打算把苏红袖当作礼物送去。
中原六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大周这个皇帝最是好色,他不光喜欢强夺别人的女人,甚至自己亲弟弟的女人也不放过。
到时,不知这父子俩为了苏红袖会闹成什么样。楚轩很期待。
轩站在后面,静静看着在人群中东跑西跑,东钻西钻的苏红袖。
她真是好矮好小,皮肤更是粉白细腻得不可思议。
仿佛轻轻一触碰,就会破碎一般。
怜惜如潮水般席卷楚轩的内心,这让他自己都有些吃惊。
自从楚轩入主东宫,他就再也没有在任何人脸上看到过这般灿烂、无心机的笑容。
风起,空气中漂浮着银铃般悦耳的笑容,风扬起苏红袖纯白的纱裙,她正在朝他看,笑靥如花,倾国倾城,有一种无法形容的心悸,透过那凉凉的风,渗透到楚轩的心里,烙印在他骨子里。
楚轩一路跟在苏红袖身后,时不时帮她提点东西,抵挡一下涌动的人群。
“过一阵子,等你把身体养胖点,我找人教你画画。”
“哦,为什么啊?”
“你一个女人,琴棋书画,一窍不通,难道你就不觉得羞愧?”
“哦。”有什么好羞愧的?琴棋书画一窍不通的女人多得是。
不过,好吧,反正她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找点事来做做。
“还有,以后你在身上扑上点香粉,百合味的。”
“哦。”这个不用你说我也会扑的,我本来就喜欢百合的香味。
“我会派两个人教你一点琴技。”
“哦,可是那个会把手指头弹坏的,好痛。”
“真麻烦!那你就跟他们学点吹箫。”
“可不可以不要学?”
“不学也行,从今天开始,你就不要住在东宫,住到水牢里去!”
“……”
回去的路上,楚轩依旧骑着高头大马在前面开路,他身躯挺拔,便如屹立在天地间的高峰。
难以征服,难以攀爬,难以企及,难以跨越。
这一日,楚轩一大清早便去了早朝,不见踪影。
剩下苏红袖一个人留在宫里,拿着他昨日替换下来的浅黄色龙纹睡袍。左看右看,还时不时凑到鼻子底下闻上一闻。
也不知这到底是什么布料,这么轻,这么薄,提在手上一点分量也没有。
如果她也能弄来这么一件穿在身上,睡觉的时候就舒服死了。
大夏天,从脖子到脚都遮盖起来,毕竟太热了。
楚轩不在,楚宇却一大清早就来了东宫,说是要带苏红袖出去逛逛。
“走开走开!敢拦着我,我让皇兄回来把你们统统打进天牢。”
不同于楚轩的心机深沉,难以捉摸,楚宇就像个半大的小孩,喜怒哀乐尽皆写在了脸上。
楚轩把苏红袖带进了东宫,虽然苏红袖曾经是楚逸庭的女人,楚宇却已认定,苏红袖将来必是他的皇嫂无疑。毕竟,这还是楚轩第一次将女子领回宫里。
至于说那个楚逸庭,哼,一个杂种,量他也没那个能耐和他的太子哥哥抢人。
楚宇根本也没将楚逸庭放在心上。
今日京城新开了一家酒楼,里面有杂耍和猴戏。宫中的妃子都杂耍和猴戏,楚宇便觉得,苏红袖也一定喜欢。
他急着带苏红袖去看看,顺便拜托她在自己皇兄耳边吹吹枕边风,让皇兄把大周前几日送进宫的美人分他几个。
中原六国,就属大周的女子最为貌美,眼睛最大,声音最动听,身姿最娇美。
当然啦,这个袖儿也不错,眼睛大大的,鼻子小小的,皮肤白白的,人长得矮矮的,一见之下,好像个通体雪白的毛球,煞是惹人怜惜。
也难怪皇兄不顾她是楚逸庭的女人,把她带回了宫。
楚宇进得东宫,恰好看到苏红袖正举着楚轩换下来的睡袍,上看下看,左看右看。
楚宇心中一喜,以为苏红袖是不舍得楚轩离开她去上早朝,兴冲冲的迎了过去。
“不用看了!你在这里,皇兄一下朝就会回来的!”
“小袖儿,走!别老闷在宫里了,我带你出去逛逛!”
楚宇大大方方,牵起苏红袖的手就要往外走。
大梁民风如此,并不似大周那般注重男女之防,大街上手牵着手,依偎在一起的男女比比皆是。
一拉起苏红袖的手,楚宇便是微微一怔。
好滑,好细腻,好软的小手。
只不过匆匆摸了一把,竟似有着神奇的吸力,他一时之间竟舍不得把掌心里粉白娇嫩的小手松开了。
苏红袖也是微微一怔,楚宇怎么一上来就拉着她的手不放?
苏红袖往后抽手,避开了楚宇的牵握。
楚宇面色一红,似乎有些不大好意思,支支吾吾道:“那个,那个,是皇兄让我多带你出去逛逛的,他说你老是待在宫里,闷得慌。”
“知道了,咱们走吧。”
楚宇带苏红袖去的是大梁新开的酒楼,万花楼。
虽然这楼的名字听起来很不正经,不过其实这是一家酒楼,而且厨子做的菜色色香味俱全,味道极佳。
因此万花楼虽然开了没有多久,却日日爆满,来这里宴客吃饭的达官贵人数不胜数。
三楼是包厢,二楼是贵宾房,楼下则是杂耍和猴戏。
杂耍好好玩,不光有人会喷火,还有人会变戏法,还有小狗钻火圈。
苏红袖正看得入迷,却不知为何,杂耍班子的老板匆匆出来向众人道歉,说有人包了他们的场子,他们得先收场了。
苏红袖左看看右看看,楚宇不在,他似乎去上茅房了。
她便叫来小二,让小二告诉楚宇一声,她下楼看戏去了。
苏红袖滴溜溜跟在杂耍班子后面,她本来以为他们肯定是被楼里哪个有钱人给包了,酒楼里的窗户都是用纸糊的,到时候,她只要用手指轻轻戳一下,把窗户纸戳破,就能在外面偷看了。
可是不对,杂耍班子走着走着,竟然离开酒楼,走到大街上去了。
苏红袖犹豫了半晌,想自己是不是应该回去,但杂耍班子并没有走远。他们直接走进了不远处一栋恢弘雄壮,绵延数里的朱红色建筑。
不一会儿,高墙里面就传来了鼓掌声和人群的喧哗声。
苏红袖蹲在墙外,十分哀怨,其实这栋建筑的围墙并不高,只要踩着什么高一点的东西,探头过去就能看到围墙里面。
可,苏红袖的脚受伤了,虽然高墙不远处就有一块半人高的石块,可,万一踩上去,她站不稳,摔跤了,可不是闹着玩的。
兜兜转转,无计可施,苏红袖只得没精打采,耷拉下了小脑袋。
正依依不舍的往回走,却不期然撞进了一个熟悉温暖的胸怀。
抬头一看,竟是一大早就不见了踪影,此刻应该在上早朝的楚轩。
苏红袖有些奇怪,问楚轩:“你怎么会在这儿?”
苏红袖尚且不知,高墙里面正在宴请的就是大周皇帝,而楚轩刚才已以大梁太子的身份像大周皇帝允诺,三个月之后会送上一份大礼向大周皇帝贺寿。
当然,那份贺礼里面也包括苏红袖。
“我爱上哪儿就上哪儿,难不成还要事先派人向你禀告?”
楚轩抬眸,淡淡的扫了苏红袖一眼,转身就走。
却在回头的一刹那,被一只粉白娇嫩的小手紧紧挽住了胳膊。
“请你,请你帮我一个忙。”
苏红袖支支吾吾,有点不大好意思的看着楚轩。
楚轩本欲甩脱苏红袖的小手,却不料那小手一缠住他,仿佛狗皮膏药黏在了身上,饶是楚轩怎样用力,终究还是无法甩脱。
当然,顾念着苏红袖身材娇小,弱不经风,楚轩其实并没太用力。
“烦死了!什么忙?说!”
“麻烦你,能不能,能不能在下面扶着我?我好想看里面的杂耍。”
“不行!你那么重,要人怎么扶!”
“可我想看。”听楚轩说不肯帮她,苏红袖当即咬紧了下唇,水眸儿泛泪,可怜兮兮。
楚轩皱了皱眉:“叫楚宇过来扶你。”
带苏红袖出宫,本来就是楚轩安排楚宇做的,京城之中护卫重重,再加上苏红袖身上身无分文,楚轩根本不担心苏红袖会借机逃跑。
“可是楚宇看起来好瘦,没有你壮,我怕他扶不住。”苏红袖说这话的时候,可怜兮兮的,连泪珠子都快滑落了下来。
楚轩唇角一阵抽搐,似乎想说什么却没说出口。过了一会儿,他居然真的蹲下身子朝苏红袖做了一个让她踩到他肩膀上的举动。
苏红袖微微一愕,她没想到自己对楚逸庭惯用的伎俩对付楚轩也一样有效。这是不是说明,她已经找到媚术的精髓了?
“你可要站稳一点,不要乱晃呀!”
苏红袖紧张兮兮,毕竟是偷看,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有人经过,看到她在做坏事。她有点心虚。
“你到底还要不要看?不看我走了!”
楚轩怒了,抓住苏红袖粉嫩的腿儿就要把她从自己身上拉下。
“不要,我不讲了,我不讲了!”
“快点!肥得像猪一样!踩得我肩膀都要断了!”
“马上,马上就好了!”
踩在楚轩的肩膀上,虽然有些摇摇晃晃,但苏红袖用双手扒住围墙,总算稳住了身子。
围墙里面正好在表演小狗钻火圈,苏红袖高兴坏了,盯着那些毛绒绒,摇头晃脑的小狗不是发出:“哗!哇!”的喊叫声。
俗话说乐极生悲,苏红袖实在太开心了,忍不住就要手舞足蹈,一不小心一脚踩空,摇摇晃晃,惊叫了一声:“啊!”
眼看就要跌倒在地。
“小心!”
一声闷响之后,楚轩和苏红袖齐齐落地。不同的是,苏红袖是被人护在怀里的,全身上下,就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被蹭着。
反观楚轩,就有些惨了。
他的两只手都用来垫苏红袖了。
楚轩是武艺高强,也身强力壮,但很不巧的是,他的右臂先前在潼关的时候就受过重伤。
太医警告过他,千万不可以让右臂再受重压。
可现在他的整条右臂都被苏红袖连着墙边被她掰落的几块石头一起压在了下面。
这何止是重压!简直是重创!
楚轩铁青着脸把苏红袖推到了一旁。
该死!他的右臂又骨折了!
苏红袖虽然不知楚轩的手臂居然被她压断了,但刚才那惊险的一刻,确实是楚轩及时伸手护住了她,才保她无恙。
苏红袖不禁有些羞愧,支支吾吾,便要向楚轩道歉:“那个,对,对不起……”
却不料楚轩一语不发,起身就走。抬眼看她时,那眼神黑沉冰冷,分外的阴鸷。
回宫之后,苏红袖才知道楚轩的右臂居然被她压断了。
她心中十分愧疚,如果不是她无理取闹,非要楚轩扶着她偷看高墙里面的杂耍,楚轩也就不会摔倒,更不必为护她而受伤了。
这个楚轩,虽然看起来冷冷冰冰的,说话待人也总是一副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样子,但,苏红袖想,她好像还真是和楚逸庭很像,其实并不是那么坏的。
她便想亲自和楚轩道歉,顺便炖一锅汤药给他补补身子。
哪里知道刚刚回到东宫,便看见一大群婢女侍卫抱着她的东西走了出来。
苏红袖微微一愕,跟上领头的那个宫女问:“你们在干嘛?要把我的东西弄到哪里去?”
婢女恭恭敬敬伏身,声音酥软道:“是太子爷吩咐的,袖姑娘从今天开始搬出东宫,到西边的御荷园去住。”
吓?什么?搬出东宫?
苏红袖先是不解,这个楚轩,不是口口声声说要她当他的奴婢,要她伺候他的么,怎么没过多久就改变了主意,不需要她来伺候了?
不过她随即又大大松了一口气,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终是不妥。
呼!这么一想,苏红袖反而跟前跟后,帮着婢女和侍卫们搬起了东西。
在住进楚轩的寝宫一个月之后,苏红袖又被楚轩“赶”了出来。
苏红袖本人并没有很将此事放在心上,倒是宫里宫外,将此事传得沸沸扬扬,什么楚轩太爱干净啦,什么楚轩有宿疾啦,什么楚轩不爱女人啦。
甚至,还有人传,楚轩其实喜欢的是男人。
凡此种种,不足一数。
但,有人却对这些传言不屑一顾,根本没将众人的飞短流长放在心上,只是暗中下令,再有人到处乱传楚轩的闲话,格杀勿论。
这个人便是楚轩的母亲,李妃。
半个月之后,宫中有一名女子生孩子的时候难产死了,按照规矩,孩子被带到了御荷园,由御荷园里没有子嗣的宫女抚养。
这些日子,虽然楚轩一步都没跨进过御荷园,楚宇却兴奋得满面红光,浑似自己得了儿子,三天两头往御荷园跑。
楚宇很喜欢小孩,梁帝最小的几个孩子都和他最亲,因为他平日里一有空就喜欢去逗逗他们。
李妃跨进御荷园的时候,恰好看到楚宇一只手抱着哇哇哭个不停的小毛头,一只手摇着拨浪鼓,满面红光的在哄这个孩子。
孩子的名字叫楚晟,她的母亲不过是后宫里面一个洗衣的婢女,死了之后连个灵位都没有。
苏红袖不由再次在心底里唾骂,梁帝这个老色鬼,害人不浅,活该被人戴上绿帽子。
“当心点抱!小心不要把他摔着!”
见楚宇粗手粗脚抱着小毛头,李妃柳眉微蹙,出声呵斥。
楚宇一愕,回头看到自己母妃站在宫门口,居然脸上微红。
他现在这个样子,腿上铺着尿布,一只手抱着小孩,另一只手还拿着拨浪鼓,堂堂大梁七皇子,七尺男儿,确实也是够尴尬的。
苏红袖抿唇微笑。刚开始见楚宇把孩子举得那么高,苏红袖心里也觉得不妥,生怕楚宇力气大,一不小心伤了孩子。
可渐渐的,随着楚宇三天两头往御荷园跑,苏红袖发现,这个看似粗鲁莽撞的男人倒是真心喜欢小孩的。
他抱着楚晟的时候,从来也不会直接用自己的双手去抱,永远会隔着一条柔软丝滑的绸布去抱。
再加上,他又实在很会哄小孩子开心,无论楚晟怎么哭闹,只要一见了楚宇,他一定会咧开嘴,咯咯笑个不停。
一来二去的,御荷园的婢女都把楚宇当成了常客,一见他来,只会赶着去主动打开宫门。
“母后放心,儿臣不会把他摔着的。”
楚宇摸着脑袋,万分尴尬的在苏红袖床边坐下。
李妃也不去理会楚宇,拉着苏红袖的手,万般温柔的道:“袖儿,最近身体是不是养好了一些?想吃什么?我叫御膳房给你做。”
不知道为什么,苏红袖自从那天寻找楚逸庭,似乎把灵力都用完了,直到现在还没有恢复,因此李妃一直都没像其他人一样觉得她和淑妃像。
苏红袖看着一脸亲切的李妃,心想,这个李妃好像也不是像春华说的那么可怕吗。起码她对她就蛮亲切的。
苏红袖哪里知道,李妃因为楚轩一直都没有纳妃,心里急死了,不管是谁,只要是个女的,只要楚轩愿意接受,她早就烧香拜佛,阿弥陀佛了。
见李妃对自己这般殷勤,苏红袖心里有些别扭,她虽然失了法力,可读心术还在,这个李妃,满脑子都是养胖她的身子,好给楚轩生个白白胖胖的儿子。
怪了,她什么时候和楚轩成了那样的关系啦?她自己怎么不知道?
不由别开了眼睛,讪讪地道:“没,奴婢最近没什么胃口。”
看见苏红袖闷闷不乐的脸,楚宇心里也很不痛快。
楚宇虽然看起来粗旷,于男女之情却比他那个冷若冰山的皇兄通透一百倍。
当日他带苏红袖出宫,摸到苏红袖粉嫩白皙的小手,居然微微心动,楚宇便知,若不是楚轩先遇到了苏红袖,这样的女人他也是会看上的。
可楚轩明明拔了头筹,偏偏不知珍惜,不知道为了什么,莫名其妙就把苏红袖从寝宫里敢了出来,至今都快有半个月了,也不见楚轩来看苏红袖一眼。
楚宇心中暴躁,毫不遮掩便冲口而出。
“她哪里还吃得下东西?都这么久了,皇兄也不来看她一眼!母后,你若真想让小袖儿开心,就把皇兄叫来,让他来这里陪陪袖儿!”
“你没看到你皇兄这几日为了筹备送去大周的贺礼,忙得不可开交?别胡闹了,他是太子,当以国事为重。”
“再怎么以国事为重,也不能把自己女人丢着不理!”
“胡闹!”
“儿臣怎么胡闹了?若袖儿是儿臣的人,天塌下来,儿臣也会帮她撑着,绝不会把她晾在一旁,不闻不问!”
“住口!”
李妃一声怒斥,苏红袖和楚宇同时变了脸色。
只见李妃眯着眼看楚宇,眼神如冰,脸上神情瞬间凌厉无比。
楚宇自知失口,闭上嘴巴,不敢再吱声。
“宇儿,你先出去,我有话要和袖儿说。来人,吩咐下去,往后不准随随便便放七王爷进御荷园。”
“母亲——”
楚宇拉长了声音,英俊的脸上布满了懊悔之色。
李妃却看也不看他一眼,一挥手就命人将他送出了御荷园。
等楚宇走了,李妃方才面色稍稍好转,拉着苏红袖的手,温言软语道:“袖儿别听宇儿胡说,轩儿只是因为最近实在太忙,所以才没空来看你。”
“我自己的孩子,我这个当娘的,心里最清楚,轩儿这孩子,从小性子就偏冷,不喜欢和人多亲近,身边也没个嫔妃侍妾什么的,他确实是不太懂女人家的心思,但,袖儿,你要相信我,轩儿他对你确实是真心的。”
“唉,袖儿,你不知道,那天看着轩儿带你一起回宫,我心里有多高兴,我先前一直都担心,轩儿这一辈子都不会亲近女人,不会有妃嫔。”
“现在好了,我总算放心了。袖儿,答应我,好吗?无论轩儿将来做了什么,惹你不高兴,你都一定要原谅他,一定不要和轩儿怄气。”
凉薄之人,轻易难以动心,看起来最是铁石心肠,无情无义。
不动心,绝情绝义,动心,惊天动地。
楚轩是李妃的儿子,李妃又怎么会摸不透自己这个亲生儿子的心性?
李妃拉着苏红袖的手,絮絮叨叨,从天明一直说到了天黑。
苏红袖尴尬不已,根本不知道要去回答对方什么,只好装模作样的点头,一再以抿唇微笑糊弄过去。
为何他们每个人都说楚轩对她动了情,他对她是真心真意?
可是他们从认识到现在,说过的话还不满一百句,见过的面也都还不满十次。
又过了半个月,楚轩就连一次都没出现在她面前,倒是派来了几个长袖善舞,容貌艳丽的婢女,说是要教苏红袖琴棋书画。
教苏红袖学弹琴的婢女叫花容,苏红袖从来不知楚轩宫里居然还藏了如此绝色。
花容人如其名,相貌绝美,气质脱俗,特别是她那一手高山流水的琴技,每每让苏红袖听着听着就失了神。
每当花容在苏红袖面前弹琴,她一定会先点起焚香,白烟袅袅,花容的琴声宛若仙乐,时而如泣如诉,时而铿锵鸣金,既犹如淙淙清流,轻抚心间,又犹如千军万马,驰骋疆场。
温婉而又典雅,大气而又澎湃。
又有月貌来教苏红袖习字,字迹秀丽端庄,宛若翩飞在白纸间的朵朵蝴蝶,时而又银钩铁画,力透纸背,苍茫巍峨一如山间云雾缭绕的雄山。
苏红袖本来对琴棋书画毫无兴趣的,拜这两名名师所赐——或者说,她实在太羡慕花容和月貌的才艺,竟然有模有样的跟着她两学了起来。
只不知楚轩心里到底打的什么主意,偏不让她跟花容月貌在御荷园学,偏要她跟着她们两到冷冷冰冰,凄风惨雨的冷宫里去学。
每次学完,花容月貌便不见了踪影,只剩下苏红袖一个人,惶惶失色的待在空无一人的冷宫。没有人带路,甚至没有一盏灯笼照路,摸黑战战兢兢回到御荷园。
一来二去的,苏红袖终于再也受不了,从李妃那里骗来懿旨,趁着楚轩在御书房批阅奏章,不顾太监婢女们的阻拦,硬是闯了进去。
“喂,你能不能别再叫花容和月貌到冷宫去教我了?把她们叫来御荷园,成不?”
苏红袖一进御书房,上去便一把拽住了楚轩的胳膊。
楚轩头也不抬,冷冷冰冰道:“不行,不去冷宫,就没有学。”
“为什么?在哪里学还不都是一样?”
“我让她们两去教你,不光是要你学才艺,也是让你长长胆量,你连天黑都怕,将来离了皇宫,如何生存?”
苏红袖心中一愕,抬起脸来,大眼儿迷茫。
“离宫?你要把我送去哪儿?”
有很长一段时间,楚轩没有说话。
他只是黑眸深邃,静静看着站立在自己跟前,紧紧抱着自己手臂的苏红袖。
“呵。”
良久,方才勾起唇角,淡淡一笑。
“你不走,难不成还打算在这里住一辈子?”
“苏红袖,难道你打算在我楚轩身边留一辈子?”
吓?留一辈子?
苏红袖呆了一呆,心中闪过一丝错愕,确实,她不可能在大梁的皇宫里住一辈子。
她到底怎么了?莫非是在这里住的实在太自在,李妃和楚宇实在对她太过亲切,竟然忘了,楚轩囚着她,没安好心。
楚轩指不定想利用她来做些什么,反正,都一定不是什么好事儿。
苏红袖缩回小手,慢慢吞吞放回了身边。
但是她不甘心就这样认输,她还是嘴硬。
“我不是怕黑,是那条路实在看不清楚,我有好几次都迷路,差一点走不出去!”
“你迷不迷路,与我何干,你是不是忘了,我把你带进宫来,不是来请你做客的!”
楚轩说完,拂袖而去,剩下苏红袖一个人站在后面,气鼓鼓地冲他瞪大了双眼。
这一日,苏红袖照旧去冷宫找花容月貌学艺。
等学完,天已经全黑了,苏红袖把小手拢在嘴边,呵了口热气,再把小手往衣服口袋里一伸。
她突然悲从中来,不可断绝。
怎么不见了?
她这几日一直藏在衣服口袋里,淡黄色的小花儿。
苏红袖实在怕黑,再加上,从冷宫回御荷园的路实在又陡又窄,她先前不知道摔了多少跤,便想出个主意,在出门的时候,偷偷往口袋里藏一把御荷园门口种的淡黄色小花儿。
这样,把花瓣洒在路上,虽然仍然不是看得很清楚,但,好歹能让她看到回宫的路。
可是,刚才那一摸,她藏在衣服口袋里的小花儿全都不见了!
奇怪,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是她今天中午出门的时候忘记摘,还是她的衣服口袋破了?
苏红袖匆匆忙忙,翻着身上粉白的衣裙,当她看到裙裤两边两个偌大的洞洞,她立时没精打采,耷拉下了小脑袋。
还真的是,她的裙子先前在来这里的时候,一不小心被道路两旁的树枝钩破了。
她事先藏在裤子口袋里的小花儿早就掉在了地上,被风儿一吹,不见了踪影。
好讨厌,好倒霉,又得摸黑回家了。
苏红袖深吸了一大口气,闭上眼睛,准备一口气狂奔过去——
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正前方叫住了她。
“小袖儿?你怎么在这儿?”
苏红袖睁大眼睛,看到一个人,手里提着灯笼,就站在离她不远的树丛里。
不是别人,正是她楚轩的弟弟,楚宇!
苏红袖高兴坏了,赶忙滴溜溜迎了上去,一把抱住了楚宇的胳膊。
太好了——
这条路又黑又阴森,光光在路上站一会儿,她已经吓坏了。
楚宇冷不防被苏红袖抱住了胳膊,身体不自觉的僵硬了一下,但却并未挣脱,只是有很长一段时间,一直站在原地,没有动弹。
“楚宇,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早上有东西掉在了这儿,过来找找,你呢?”
“我跟花容和月貌在这里学弹琴和写字。”
“弹琴和写字?什么地方不能学?干嘛非要跑到这个黑灯瞎火,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学?”
“我也不知道,是你哥非要叫我来的。”
“我哥?哼,他脑子真是有毛病。”
“就是就是,你哥的脑子确实有毛病。”
“对了,小袖儿,过几天,是花灯节,到时候,外面张灯结彩,可热闹了!要不要我带你出去逛逛?”
“好呀好呀!我都好久没有出去逛逛了!”
有人陪着走夜路,果然没有想象中可怕了,苏红袖心情大好,一路蹦蹦跳跳,和楚宇有说有笑,不一会儿,就走到了有亮光的地方。
站在烛火底下,楚宇对苏红袖道:“下回要是再怕黑,叫我来接你。”
“好。”
苏红袖使劲点头。
“楚宇,我还有件事想麻烦你,既然已经走到这儿了,能不能陪我回御荷园啊?晟儿想你了,他这几天晚上一直哇哇哭个不停。”
“好,反正我晚上也没事。”
“真是太谢谢你了!楚宇,你人真好!”
两人正说着,突然,一个阴冷的嗓音插了进来。
“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