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安稳

秦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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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夜无话,第二天沈秋照例把两个孩子托付给桂花婶,自己上了山,先去看了陷阱,居然有两只肥兔子落网,沈秋真心觉得自己运气不错,收了两只兔子之后,装了柴火就下了山,到家的时候正赶上吃午饭。

    桂花婶看着沈秋手中的两只兔子十分惊讶,沈秋笑道,“运气不错,昨天下了五个套子,抓住两只。”沈秋并不敢跟她说自己进了深山,不然一定会被说,以后进山也困难了。

    桂花婶见沈秋这样能干,也算放下心来。

    下午沈秋去砍了不少柔韧的柳枝回来,她不会编兔笼,但小沈秋的记忆中,有沈二牛编筐子的情景,而她们当兵的,强大的动手能力那是一定的。磕磕绊绊的编了一会儿,就开始熟练起来,一下午就编了一个大框子,里面垫了些草,把三只被绑的蔫蔫的兔子都放进去。

    小石头扶着筐子,兴奋的呀呀叫,戳着一根小手指,试图从网眼大小的缝隙中伸进去摸兔子。昨天晚上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小石头没发现这个好玩的,现在可是美坏了。

    虎子在旁边一边照看他,一边也拿着青草逗兔子,沈秋拿着柴刀在角落里把昨天和今天背回来的柴火劈得整整齐齐,码在墙角。

    桂花婶从门口进来,见着院里的情景,不由心酸,这样好的孩子,若是有爹娘可多好。

    “婶子,什么事?”沈秋放下柴刀问道。

    桂花婶回过神,开口道,“刚才忘了跟你说,再过几天你守贵叔就去镇上,你去不去?你守贵叔说兔子不用愁,他一直往镇上的飘香楼送菜,现在虽然菜少了,但兔子也能帮你捎着卖了。”

    沈秋想了想道,“我去吧,正好也有些东西想买,顺便也跟着守贵叔认认门,要行的话,以后我自己也能去送。”

    李守贵家种了好几亩菜,一直在给飘香楼送菜,冬天可没菜,这次去可能就是最后一茬,她也不能总麻烦人家。

    经过这一个多月的相处,桂花婶也了解了沈秋的性子,并不反对,“行,估计你以后跟飘香楼打交道也不会少。”

    “再有就是冬储菜,眼看着天凉了,白菜咱家有,山药蛋和萝卜可能要买,你打算买多少?”

    沈秋想了想道,“各要三十斤就差不多吧?”

    桂花婶道,“行,这个你别管了,到时候咱两家一起买。”

    桂花婶走后,沈秋就开始盘算家里需要的东西,油盐酱醋都需要买一些,尤其是盐,以后要做鱼干用量少不了。再有就是两个孩子的衣服,上次做了两身夹衣都是春秋穿的,冬天的棉衣倒是做好了,但是剩下的布料却不怎么够做外罩衫。要再买几丈布回来。

    沈秋看了看手中已经豁了刃的柴刀,觉得自己也需要添置一件利器。要真抓起猎物来,柴刀太不趁手了。

    ……

    接下来的三天,沈秋早出晚归,每天都能带回几只兔子,桂花婶以为她下的套子多,渐渐也也习惯了。其实这些兔子大部分是沈秋用石子抓住的,陷阱的好运好像第一天就用完了,之后再没有什么猎物掉进去。

    本来沈秋还想抓两只山鸡的,但是山鸡比较难抓,最主要的是不到大雪封山的时候,山鸡是不会出现在山林的边缘来觅食的,如果沈秋抓了山鸡回去,自己进深山的事情很有可能就要暴露了,所以,她现在只能抓数量较多又比较无害的兔子。

    到了去镇上这一天,沈秋已经攒了八只兔子,本来想留了一对成年的种兔,毕竟这玩意儿繁殖极快,但想了想,她不太会养,冬天又没有什么草好让它们吃,就都带上了。

    李守贵和飘香楼厨房的管事一直合作很愉快,所以这次引荐并没有多麻烦,孙管事看了沈秋的兔子,笑道,“嗯,不错,挺肥的,我们酒楼兔肉的进价是十三文一斤,小兄弟觉得怎么样?”

    沈秋为了干活方便,一直是一副短褐打扮,头发也高高的束在脑后,所以看起来像个少年。

    守贵叔看惯了,没什么感觉,此刻被孙管事这样一叫,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失笑,倒没说什么,虽然边城的民风比较开放,但沈秋扮作男孩还是方便许多。

    “常听守贵叔说孙管事是厚道人,价格自然错不了。”沈秋笑道,“您说多少就是多少。”

    孙管事失笑,对李守贵道,“这小子倒是机灵。”

    李守贵也笑,“明明是个实诚的,我可不经常跟他说么?”

    孙管事大笑着打趣,“行啦行啦,不用给我戴高帽,戴再高也是这个价。”

    ……

    八只兔子最后称了四十三斤,总共五百五十九文,沈秋主动抹了零,收了五百五十文,孙管事见沈秋懂礼又爽快,心里就有些喜欢,约好下次有东西直接送过来就行。

    大事了了,沈秋和守贵叔都有要买的东西,就约好了汇合时间,分头行动。

    沈秋先去买了三丈棉布,又买了油和盐,然后去猪肉摊上要了几根猪骨,就开始在街上寻找铁匠铺子。好在这虽然不是沈秋所知道的任何一个朝代,但文化却没太大差异,店铺上的繁体字她都认得。

    铁匠铺子还没找到,沈秋意外的看到一个卖弓箭的铺子,铺子装修的很粗狂,生意似乎不错,里面有好几个人,都是一副壮硕的样子,看打扮像是猎户。

    沈秋一进门就被满墙的弓箭吸引,当兵的人都喜欢武器,尤其是沈秋,她当年参军的一半的原因是家里都是军人的影响,另一半的原因则是因为喜欢武器,小时候觉得各种武器随手拈来的感觉很酷,就一直喜欢,长大后倒是没那么幼稚的念头,但好像喜欢武器已经成了她的天性。虽然她更喜欢各种各样的枪,但在这个只有冷兵器的时代,弓箭也很有诱惑力。

    前世还没参军之前,她最多只能摸摸枪,所以射击俱乐部就是她常去的地方,她去的那个俱乐部里也有弓箭射击,沈秋觉得有趣,也玩过一阵子。

    沈秋摘了一张弓在手里查看,那铺子的伙计本来因为她瘦小有些看不起她,刚想阻止,就见她拉弓瞄准的样子竟是十分熟练,遂闭口不言。

    这家的弓看起来都不错,但是都比较强劲,沈秋拉起来有些困难,沈秋一张张看过去,竟然发现一张比较小的,弓身上雕刻着紫藤花,感觉上好像是给女性设计的。

    沈秋心中一喜,也许这张弓正适合她现在的身体,不过不知道是做样子的,还是质量也不错。

    沈秋正准备摘下来看看,谁知在她握住弓的时候,另一只手也同时握住弓的另一边。沈秋抬头看去,竟是一个一身红色劲装的女子,身材苗条,杏眼琼鼻,很漂亮,沈秋笑了笑,正想开口,就见那女子皱着眉将她打量了一番,有些轻蔑的道,“这弓至少三十两银子,你能买得起么?”

    沈秋这才意识到,她光顾着看东西,却忘了自己现在已经不是不缺钱的沈大队长了,这弓她根本买不起啊……这感觉还真是不好。

    对面的女子睨了沈秋一眼,径自将弓取下来拿在手里看,沈秋也不愿招惹这种刁蛮小姐,而且她现在也惹不起,就绕过她去看别的,买不起,就先过过眼瘾吧。

    红衣女子身后还跟着个青衣丫鬟,跟主人一个模样,斜眼睨了沈秋一眼,就看向自家主子。

    不过沈秋连瞅都没瞅她,径直往前走去。那丫鬟皱了皱眉头,刚想说什么,就听自家小姐吩咐道,“就这个了,彩霞,付钱。”

    叫做彩霞的丫鬟立刻笑嘻嘻的掏银子,口中道,“这把弓不错,待小姐练上一些日子,定然能进崇阳营,不知道国公世子到时候见到了小姐会是什么表情,肯定得惊讶的瞪大眼睛。”一边说还一边做夸张的表情。

    那红衣女子脸上立刻泛起一丝红晕,眉眼弯弯,口中却是冷哼一声道:“就你多嘴,付钱!”

    那丫鬟笑嘻嘻的付了钱,和自家主子一起出了门。

    沈秋有些出神,崇阳营?这么一说,小沈秋记忆中是由这么一支队伍,是二十几年前,大云和泽棘族交战最激烈的时候,白启济的原配夫人崇阳郡主一手建立的,全部是由女子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