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二章 穆子再入心魔时

张穆其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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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媛打工记

    以此献给那些《广告法》风波下干着急的代理商……员工

    一、

    最近的新媒体小编们,说话都带着一股子神秘莫测,在午休的空档吃着CBD附近最低餐标的盒饭时,说话的都像是在地下党街头。

    “我给你说,我最烦的那个甲方,现在来求我删稿啦。”

    “是吗是吗,我那个甲方也怂了,超级怂,还说要请自己的法务看看。”

    “哎哎哎,你们说话注意啊,又带最,又带超级的,《广告法》要罚款的哦”

    “对对对,小心小心,《广告法》。”说完,大家心照不宣相视一笑,完成了这次的接头。

    《广告法》打严,成就了众多小编“不能说”的秘密,那些难缠的甲方再提起什么难对付的要求的时候,只要轻松回一句“广告法规定不让这么说”,对方立马就怂了。

    甲方再牛,也只敢对乙方牛吧。

    至于《广告法》到底没有没规定这些,管他呢,反正有查敏感字神器,飘红的字一改,就行了。

    二、

    名媛罗大约就是这场风波中,比较得意,当了一把高贵的“乙方”,这几天她删稿,删的特别的畅快,用《广告法》挡住了许多甲方的要求。

    不过作为新媒体中的底层民工,她的得意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万恶的甲方财大气粗,而她只是一个“天真无邪,甲方至上”的乙方公司的小可怜。

    因为风波中,甲方的量化还没有完成,后期费用还没有付,所以名媛罗要继续饱受摧残,绞尽脑汁的为甲方想话题,同时避开飘红的字。

    可是客户根据《甲方修养手册》的第一条“出钱就是大爷”的准则,绝对的不允许,曾经宣传语中“采用最新的先进工艺”变成“新技术”三字浓缩;也不允许,曾经“滨江之畔,品味最为豪华的享受”的中学生习作变成“江景看得见”这样的小学生说话。

    于是要求名媛罗,避开广告法,继续为房地产行业,描绘一幅波澜壮阔的前景。

    三、

    名媛罗对接的是房地产。

    而最近的房地产受热钱影响的疯狂,似乎变成了全民都应该参加的游戏。

    大把大把的“开盘首日XX亿成交”这种词,敲打着职场菜鸟的心,她拿着几千块,比城市最低生活标准高不了多少的工资,感觉自己已经走进了有钱人的游戏。

    为什么叫她名媛罗呢?

    因为父母在三四线城市,有一份算是体面,但是收入绝对不高的工资,供她到了准一线城市读书。最终名媛罗留在了这个城市,与她一起工作的,是来自五六线城市,或者小县城,同样因为读书留下来的其他同事。

    在这些同事眼中,名媛罗比较有钱,可以背背coach、甚至可以偶尔飞去丽江旅行,谈论间还有几个出国的同学,偶尔团购个伪西式下午茶,或者公司午睡醒来,泡一杯不知道哪儿产的淘宝热销万件的奶茶,装下贵族小姐。

    这些人设在当地的人看来,就像是古时候一群女孩子进了宫,然后县里家的女儿正在给那些宫女讲自己父亲多位高权重,家里多有钱。

    四、

    《广告法》的风波一直在持续,名媛罗所信任的老板,在资本主义金钱的胁迫下,更改了立场,告诉名媛罗:你多看看别人家是怎么规避广告法的,多学学啊。

    三本毕业,只会写一些华丽词汇的名媛罗,上了大学就没好好的看过一本书,看着别家的小编文案“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不让写现在,就写古人,不然写敏感词,就用古诗,那文案翻着花样如过江之鲫说的头头是道,但是自己怎么都写不出来。

    终于是,名媛罗,在“别人的家文案”的光环下,一次次与组长抗争无果,流着泪,在朋友圈转着同样心酸的文案小编们写出的一个又一个吐槽《广告法》的段子,希望甲方能点个赞,明白自己的不容易。

    不过这个幻想如同古时候小姐想自由恋爱的旖旎梦一般,连朵浪花都激不起来。

    五.

    名媛罗的崩溃,是在周五的下午。

    被甲方折磨了一周的名媛罗,终于是看起来平安无事,只等着双休,从这个准一线城市的外三环XX村,到市区里逛逛那些经常换季打三折的取个洋名字的国产牌子。

    但是,黑色星期五是并不虚传的。

    新进来的小文案实习生,将自己的写好的东西,传给了同样是职场新人,但是早自己半年进来的名媛罗,文案中满篇的“首个”、“唯一”让名媛罗感觉有些眩晕。

    她原本就有些不喜欢这个本地出生的小文案,因为小文案比她有钱多了,自己辛苦每月的工资,还不敌小实习生一个月的生活费。而这个小实习生,早就在名媛罗背着coach的时候,背上了lv,早就在名媛罗说自己那些在欧洲小国读书的同学的时候,就制定好了去英国读研的计划。面对小文案的出身,名媛罗心里只有羡慕。

    于是拿着这篇“敏感词”多的数不过来的广告词,感觉天都要塌了的名媛罗忽然觉得看到了希望。

    颤抖着手打开广告词神器,将全部的文案贴了进去,果然是满江红。

    于是名媛罗将截图放在了公司的大群中,特意艾特了小实习生,意思是:让领导看了满江红,来教训这个小不点。

    名媛罗,觉得自己这件事,做的特别的棒,特别像是《红楼梦》里,规劝黛玉不要看闲书的宝钗,应该深受领导的喜爱。

    六、

    但是名媛罗,没有想到的是。这小实习生,居然牙尖嘴利,根本不吃名媛罗转发的“《广告法》不得不知道”动辄上100000+文章里说的那套。

    好歹名媛罗也是看过几本《初入职场生活手册》的人,于是临危不惧的与小实习生掰扯,最后以一副过来人的口吻,放出绝杀:拿出《广告法》说事。

    末了,名媛罗并且用知心姐姐的口吻表示:“最近工作辛苦了,《广告法》很严格的,不要用敏感词,免得要负责。”

    但是,实习生,却一句话让名媛罗说不出话了:“你看过《广告法》吗?知道《广告法》是哪一条做的规定吗?”

    这一次,名媛罗大意了:小实习生,是法律出生。

    早在大家轰轰烈烈的不厌其烦的转着朋友圈里《广告人不能说的xx》100000+的时候,实习生就仔细的读了广告法,并在文案中有了规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