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有的时候,鞋跟是要坏的

张鼎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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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章有的时候, 鞋跟是要坏的

    水若冰知道汤东不会见她, 但是她现在不是已经和周乐牵扯上了吗?到时候她胡搅蛮缠,死缠烂打,应该、大概、可能……能混上个一起吃午餐吧!虽然三人午餐不会有丝毫暧昧, 可是总能混个脸熟,这次她会继续和周乐谈刀法、谈厨艺, 务必令汤东再对她有点好印象,痴迷她现在是不想了, 好感度能再提升一些就不错了。

    这一熟, 好感度再多一些,很多事情就好办了,他们将来可以一起谈谈人生、谈谈理想……好吧, 就算汤东对这些不感冒, 总是可以再谈谈厨艺了吧!

    三年!

    现在还有两年多,水若冰准备用一年的时间, 和汤东混个无比熟悉, 然后再用半年的时间,把这份熟悉转化为痴迷!现在她还想不到怎么令汤东痴迷,但她想着,只要熟悉了,就好办了, 毕竟那时候,她应该已经能摸清汤东的喜好、性格,接下来, 也就是投其所好了。

    这一段时间,她没少看有关爱情的世界名著,还研究了几个历史上比较著名的爱情故事,比如梁祝、比如唐明皇和杨贵妃,再比如近代的那个查尔斯王子,这三个故事给水若冰带来了三个启发。

    第一个是梁祝,梁山伯和祝英台之所以能生死相许,最后化蝶,关键的还是他俩认识,他们两个要不认识,那当然一切休提,认识不说,还很熟悉,而之所以能熟悉,是因为他俩在一个书院读书,这样天天耳鬓厮磨,没感情才奇怪呢!

    至于第二个,说起来道德有点问题,而且最后唐明皇还牺牲了杨贵妃,但杨贵妃也算是享受了十多年的后宫粉黛无颜色的待遇,这对一个帝王来说,是相当不容易了。

    杨贵妃也许真长得很美,但之所以能令唐明皇那么痴恋,关键的,还是人家俩有共同语言啊!你看,一个吹箫的,一个跳舞的,这绝对不愁没话题!

    至于最后的那个王子,老实说,水若冰是喜欢戴安娜的,起码,也觉得她风采迷人,气质高雅,她甚至觉得查尔斯是配不上她的,可是最终查尔斯却选择了另一个,不管他们中间有什么样的事情吧,根据评论家的分析,那就是卡米拉给了查尔斯戴安娜所不能给他的温暖、安全感和理解。

    所以,要有感情,要令皇者痴迷,那就第一要有时间相处,第二要有共同语言,第三则是给他他想要的,像查尔斯那样需要依靠的,就要给他依靠,像汤东那样……唔,她还不知道他需要什么,不过她总会知道!

    “一年后,我总应该能升到六级了,到时候我高级厨艺也完满了,初级装扮也要上升了,再施展手段,还拿不下一个汤东?”

    自从空间里多了二十万,水若冰的信心就一下子暴涨了起来,现在她颇有一种神挡杀神,佛挡弑佛的感觉……除了眼前这该死的堵车!

    “车钱给你,我就从这里下了。”

    眼看前面的车龙还漫漫无边,水若冰一咬牙,拿起了自己的东西,待司机将零钱找给她后,她毅然的打开了车门。

    “真是猛人啊……”看着水若冰的背影消失在车龙里,司机感叹,“这也不知道,是赶着见谁呢!”

    ——若不是赶着见人,怎么可能穿着高跟鞋奔跑?

    水若冰的身高不低,再加上过去的工作,她大多都是穿旅游鞋、运动鞋,就算偶尔买双带跟的皮鞋,也就是三四公分,但是在今天,她踩了一双足有七公分的靴子!

    这是她特意,为去见汤东做的装扮。看了这么多天的时尚类的杂志,不说培养了她多少时尚感,总知道了一些东西,再加上初级装扮也修满分了,她对穿衣打扮,也形成了一些例如穿衣要有风格,衣服和鞋子要配套这样的概念。所以她今天穿的,是一双黑色的长筒皮靴,然后上身是一件白色的高领毛衣,下身是一条黑色的五分短裤,没有穿打底裤,而外面,则套了一件同样黑色的,双排扣的拉风风衣,头上还戴了一个黑色的贝雷帽,这一身打扮,倒也称得上帅气,只是她那双皮靴,足有七分高的跟!

    她就这样,一手提着巧克力,一手捂着贝雷帽,奔跑在车水马龙间,一路,倒也着实吸引了几个眼球,而就在她在这里奔跑的时候,周乐正在练习刀工,虽然他说不在乎,但心中也是为水若冰的天赋惊叹的,即使他不认为水若冰就能随随便便的超过他,但刀工这个东西,的确是要勤练习的。

    虽然不是在总部,但给他找一个房间,作为专门的练习室也是很方便的,他人虽然不着调,对刀工却是真的花费了功夫的,一尊佛像雕完,他放下刀,洗了手,换了衣服,这才走出来。

    “有人找我吗?”

    他门外的秘书立刻站起来:“啊?没有。”

    “我的电话也没有响?”

    “是的,没有。”

    周乐看了一下表,摸了摸下巴,奇怪了,水若冰说今天上午来的啊,怎么到这个时候还没有出现?就算临时有事,也会再给他来个电话的吧,难道是被看起来了?或者……

    “周先生,请问……”

    “哦,没什么事,把电话给我吧。”

    他练习刀工的时候,是会尽力避开干扰的,所以就先把电话给了秘书,当然,他也交代了,若是一个姓水的小姐来找他,就先安排在接待室,秘书将手机递还给他,他想了想,向汤东的办公室走去。

    “周先生。”一看到他,汤东的秘书立刻站了起来。

    “我要找汤总。”

    “这个……请让我请示一下好吗?”

    周乐斜了下眼,他先前找汤东,只要交代一声,然后就可以拍门而入了,怎么今天又要多道程序:“里面有人?”

    “啊,没有。”

    秘书的神色有些尴尬,周乐嘿然一笑。

    没有通过内线,秘书反而起身进了办公室,过了片刻,她又面带笑容的走出来:“很抱歉让您久等了,周先生,您请进。”

    周乐整了一下衣服,走了进去:“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我进你的办公室……有这么多麻烦了。”

    汤东哼了一声:“她走了?”

    “她?哪个她?哦,原来你也一直在等小冰啊!”

    周乐做恍然大悟状,汤东嘴角抽搐:“我是怕你把她又带进来!”

    若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别管她厨艺有多高,天赋有多么出色,都有的是手段可以对付,但是米青的徒弟……一些手段就不好用了,不好下重手,水若冰的脸皮又那么厚,他所能采取的,也就是躲为上策了。

    周乐哈哈一笑:“小冰根本就没有来,你别自作多情了!我想着一定是米青昨天回去,把你的老底给泄了,知道了那些事,小冰怎么还会喜欢你。”

    汤东心中很是恼怒,那些事……哪些事?说的他好像多么不堪似的!不过就算有这样的想法,他也不会说出来,看了周乐一眼,他淡淡的开口:“那是最好不过的了。”

    周乐耸耸了肩:“走吧,咱们一起去吃饭吧。”

    汤东谨慎的看了他一眼,很有点担心他是不是和水若冰商量好了,不过再转念一想,周乐虽然爱玩,但还不至于这么过分。一个人吃饭是很无趣的,中午也没什么安排,他放下笔:“你有地方?”

    做他们这一行的,有个不好的地方,就是很难吃的满意,一般人觉得很美味的食物,在他们看来也就那个样,但若让他们顿顿自己做,一是没时间,二来,也不见得有那个心思。

    当然,吃饭的地方还是有的,再不济,也可以到自家餐厅,只是,很难享受食物的美好了。

    “小香昨天对我说了一个地方,好像还有些特色,这样吧,我也叫她一声。”

    “好的,再问一下花围和加百列要不要一起。”

    “加百列你是不要想了,三天前他又一次初恋了。”周乐一边说,一边拿出手机,开始拨打,过了一会儿,就联系好了,那两个正好完成今天的练习,听了电话,自然无可无不可的答应了,十多分钟后,两人就先后来到了汤东的办公室,汤东稍微收拾了一下,就站起身,四人一起向外走去。

    这个时候,g市的天气是最好的,不到梅雨季节,不会太过潮湿,虽然正午的时候会有点热,但也是还可以穿一件长袖的,看着外面明媚的阳光,汤东的心情也很好,但是他一出大门,就愣住了。

    汤东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是在那广阔的空间里,他第一眼,就看到了水若冰,穿着拉风风衣的水若冰,带着拉风帽子的水若冰,提着靴子的水若冰……

    是的,提着!

    虽然水若冰在一开始以英勇的姿态展开了奔跑,但现实很快就证明,高跟鞋真不是干这个的,在差点崴着脚的情况下,她只有把靴子脱下,然后穿着袜子,一路小心的向这边跑,她不是没想过买双旅游鞋凑合一下,但这一路上实在没有商店,道路还一直堵着,好容易不堵了,她也到地方了,在汤东看到她的时候,她是正准备把靴子穿上的。

    因为太过凝滞的目光,本来已经弯下腰的水若冰也向这边看来,顿时,她也僵住——他没看到我,他没看到我,他没看到我!

    虽然这么念叨着,但从汤东的表情上,她也知道,事实正好相反,她长吸了口气,把手背在身后,然后大踏步的向这边走来:“嗨,真巧啊。”

    汤东没有说话,只是用奇怪的目光将她从头看到了尾——这女人,是真的喜欢他?是真的想追他?

    “小冰,你这是?”

    周乐疑惑的开口,水若冰叹了口气:“鞋跟坏了。”

    她说着,把靴子拿上前,其中的左靴,果然半垂着,周围人都松了口气,只有汤东有些疑惑,他记得,这靴子,刚才好像不是这样的,水若冰先前那样子,也应该是想要穿鞋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