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第十九章

张鼎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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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章

    听到邓姑娘的年龄,常有明显一愣,随即脸色大变,再之后那个痛苦挣扎啊,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喃喃出一句:“看起来……一点都不像。”

    我慢悠悠的喝茶。

    “黄姐你不是骗我的吧。”

    “我骗你做什么?你条件不差,她又还没结婚,连个男朋友都没有,如果不是你提那些要求,我早给你们说了。”

    “她还没男朋友?”

    常有的眼睛又是一亮,我好气又好笑的说:“是啊,没男朋友,甚至连恋爱都没谈过,但是是真的二十七八了。哪一天生的我不是太清楚,但已经过了二十七的生日了。”

    女人的年龄是秘密,虽然二十七八岁绝对不能说老,但对于未嫁的女人来说,也到了一个尴尬的时候了,在这上面,邓姑娘倒不是故意隐瞒我,而是我对此也非常在意。

    是,我黄飘飘不注意身材不注意样子甚至不注意姿态,但我却从小对年龄就很在意。还记得十岁多生病,医生问多大了,太后直接报十一,俺硬咬着说是十岁半!

    十岁的时候就不肯涨那半岁,现在那当然是一天都不愿意多。因为工作关系我必须知道邓玲玲是哪一年生的,但具体是哪一天,我就不去问了。

    “其实,她比我大的也不多……”

    “嗯,咱们不还说女大三抱金砖的吗?”

    常有不说话了,失魂落魄的在那里又坐了一会儿就站了起来,走的时候甚至忘了给我打声招呼。我对着他的背影耸了下肩,有点恶意的想,让你这小子天天设定标准,按照标准找呗,找呗,找呗!

    其后的日子,我突然空闲而又繁忙了起来。

    空闲的是,罗利和邓姑娘突然都消失了,工作上好像也没有那么多令人焦头烂额的事情了。而繁忙的则是,我每一天都要出去,每一天都要去见刘瑞根。

    我们看了每一场上演的电影,不管那靠谱不靠谱,泡了附近的每一个咖啡馆,不管里面的东西好吃不好吃。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我们这个城市原来这么无处可去,而天气寒冷也是这么耽误事。

    如果现在天气还可以,我们可以随便的在街上晃荡,哪怕从东郊走到西郊呢。但现在,就说和他在一起,我不畏寒风,但冻的直打哆嗦也不是什么美事。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开始逛超市、逛商场,可这些地方的环境实在不适合聊天,就说我们也不是时时刻刻都要在一起说话吧,但还没说两句就要和别人迎面相撞……那感觉,怎么也不美妙。

    而且的而且,尼玛!姐还是羞涩的啊!

    就说现在已经和刘瑞根拉了小手,拐了小胳膊,那也是在黑灯瞎火月黑风高的时候偷偷进行的,这朗朗乾坤灯光照射之下……姐真的不敢啊啊啊啊!

    每天都见面,但还是有空虚的感觉;每天都在一起说话,但还是觉得不够。

    精神上有些欠缺,金钱上也有点受不了了。

    一张电影票团购的也要二十五,咖啡馆里随便坐坐最少要四五十,打车最少二十,一天的最低消费也要一百二。一天两天这不算什么,一个月那就是三千多!

    这还不算其他的开销。

    当然,这三千多里我根本出不到一千,大多是刘瑞根掏的,但也就是因此,我才觉得受不了。他一个月工资才多少,每天这么出,要不要租房?要不要出水电费?要不要吃饭?要不要买衣服?就说他过去有点积蓄吧,但随便能有多少?

    在这个时候,我终于理解了过去论坛上出现的那些包子女的心情。

    一个好好的女孩子,工作好家世好容貌好,男方却没房没车没钱,于是那小姑娘就带着房子、车子、存款飞扑而去,完了还被男方各种挑剔,遭遇各种极品。

    当时我看到这种帖子都是百思不得其解,总觉得这些小姑娘精神上都要有些毛病。你说那男人什么都没有,你喜欢他也就罢了——都说喜欢是没有理由的嘛!

    但为什么还要倒贴?

    现在我知道,不是倒贴,而是,不想让他为难,不想让他受苦。

    原来,不仅男人对女人有心疼,女人对男人,更有。

    这一天,我们终于把所有的电影都看完了,站在电影院,那叫一个为难。回家吧,太早,而且也真舍不得;不回家吧,又没地方去。后来罗利笑我:“什么叫没地方去,歌厅酒吧,能去的地方多了,你想到人家家就直说嘛,黄飘飘,你就这点不好,死鸭子嘴硬。”

    对于罗利的评价我不予置评,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我到了刘瑞根的住处,一进去,我就呆了。

    老式的小区,老式的房子,这些,我都有准备了,而且,我自己也不是什么富家小姐出身,在这种环境里,完全没有什么压力。但是刘瑞根的房子……尼玛!那还叫房子吗?

    说垃圾场可能有点过分,但要说是垃圾堆,绝对不会有人反驳。满屋子的泡面盒啊,满桌子的塑料袋啊,满地的用过的纸巾啊,空气里的味道,那简直是各种混杂,也亏得这屋里的烟味够足,否则即使是冬天,这屋里也呆不住人。

    我狐疑的看向刘瑞根,刘瑞根不好意思的摸着自己的半张脸:“没想到你要来,也没收拾,要不……你先到我屋里坐会儿?”

    “你屋里能坐吗?”

    “……应该可以吧。”

    我在他的指点下到了他的卧室,的确比客厅好一点,但也好的有限,我把包丢到他床上,脱了外套:“垃圾袋有吧。”

    刘瑞根一怔,我继续道:“扫帚有吧,抹布有吧。”

    事实证明,刘瑞根也的确是穷人家的孩子,虽然屋子乱成这样,但这些东西也还是有的。

    “脱吧。”

    “啊?”

    “不脱衣服你怎么干活?”我理直气壮的看着他。一直以来我都是有些怕他的,这种怕不是恐惧,而是因为太喜欢,所以有了畏惧。怕他不高兴,怕他不快活,怕他觉得我不好,怕他,不要我。

    所以战战兢兢,所以小心翼翼,所以拘束难受。就像蜂蜜与四叶草中的叶久美,在所有人面前都能自由快活,而就在森田面前拘束难受,拘束的……甚至连想上厕所都不好意思开口。

    太过喜欢一个人,会在无意中把那个人神话,虽然刘瑞根名字老土,没房没车,但在我眼中,他就是可爱的不得了,厉害的不能行,一举一动,一个抬头都他娘的充满了魅力。

    因为觉得他太好,所以也就总觉得自己太不好,因此,哪怕、哪怕有时候他的提议并不是那么喜欢,也不想反驳,更不要说对他大小声了。但是在这一刻,刘瑞根褪去了他所有的神光,我突然意识到,啊,原来他也就是一个人。虽然我喜欢他,非常非常喜欢他,但他还就是一个人。

    他有七情六欲,吃五谷杂粮,而且,也是会犯错的!

    刘瑞根显然没意识到我会这么说,一时还有点犯愣,但我已经把扫把放到了他手里:“来,乖,先把那些泡面盒塑料袋都扔到地上,然后再扫到一起。来吧,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虽然你这屋子脏了点乱了点,但只要你打扫,总能干净的。”

    刘瑞根呆呆愣愣的,但还是照着我说的做了。我把他丢到客厅,自己就进了厨房,这里要比外面好多了,但很显然,刘瑞根很少使用这里——估计最多也就烧烧热水什么的。不过即使如此,墙上也还是有大片的污垢,那应该是以前的房客留下来的。我找了一圈,没找到洗洁精,也没找到钢丝圈,想了想又来到了外面,刘瑞根正在往地上丢塑料袋,一脸的迷茫。

    “把外套脱了,不要打扫完了屋子还要洗衣服,我出去一趟,一会儿就回来。”

    刘瑞根点点头,也没问我去哪儿,而我也只是在附近的小卖部里买了一些必需品。之后的两三个小时,那端的是时光飞逝,总之在我的感觉里,刚把厨房收拾的像模像样,就到了半夜。

    垃圾总算都归拢到了一起,地板也总算能见到原本的颜色了,垃圾袋却足足用了八个。能和我在街上游荡两三个小时也脸不红气不喘的刘瑞根同学也仰到了沙发上。

    “累吗?”

    刘瑞根不说话,只是斜着眼看我。

    “起来吃饭吧。”

    刘瑞根有点发愣,我已经转身进了厨房。他这里什么都没有,而那家小超市也没有太多东西,所以我所能做的,也只是一锅挂面,一锅连葱花都没有放的白水挂面,唯一的亮色,就是旁边配的煎的金黄的鸡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