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古武现身

冰火未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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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烈笑得随意,心里却不是滋味。刚才自己从未失手的一招居然失了算,对方一只手一杆烟枪便轻轻松松挡了下来,说里面没有门道打死他都不信。他一拳可以打死野猪,山野里面一猪二熊三虎,发了狂的野猪和熊瞎子绝对比老虎厉害,说王烈收能撕虎绝对不是夸张——可是他被庄稼汉拦住了!

    拳怕少壮,要知道年轻人力气大,热血上头时敢打敢冲,王烈身为暗龙的教官,更是这样的杰出代表。对付一般的敌人,他一人一双手足矣,便是教皇那样的强者,也只是多把匕首罢了!王烈一直以为,强者对决,机枪大炮自然不算,要不然一对普通的士兵拿着枪炮就可以完灭所有的武临高手了,所以他一直以来就不以用枪为耻,反而有些淡淡得意——他是特种兵,不是么?特种兵,特种作战用上长枪大炮再正常不过吧?

    可是,最近他却有些疑惑了,陈家的衰落让他有些紧张起来,他也只是普通人,虽然现在站在华夏顶峰,但是他是不是也有一天会像陈剑仁那样陨落?所以,他要变强,这是强者之心,他不可能永远做一个特种兵!用刀枪解决敌人,只是外假于物也,骗骗敌人还好,若是骗自己,永远相信手里的刀枪,那他离死也不远了。

    一句话,他就是枪法再厉害,他也只是一个人,能够对付得了那些如狼似虎的家伙吗?如果有人起了灭杀他王烈的心思,那个人势力绝对不会差到哪里去。如果有机会,对方只用一个带枪的小队就可以把他困死了,不说杀他,只求困住他,再去对付他的女人和兄弟,那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王烈以前就曾经想过,能够成为强者的,绝对不会只是靠运气,居安思危那是人之常情。那个时候,他想到了一个办法,那便是借势——借老妈的势,用天鳯的钱压死别人;借暗龙的势,用军队人多枪多逼迫别人;借神王的势,靠杀戮和威名威胁别人。但还是那句话,这些只是外物,他若自己不变强,没有人愿意跟着他一起软弱。

    一山还有一山高,天鳯很厉害,世界五百强更有钱。暗龙很厉害,可是国外的一些暗藏的势力也不弱,山口组,黑手党,三k党,青龙会,哪个都不是好惹的;神王再厉害,也不过只有几个人——这些,要保护自己和自己的女人们,还不够!

    除非他自己变强!

    强得让别人都害怕。那样,天鳯就没有人敢下黑手,暗龙那些桀骜不驯的家伙才会服人,神王便算行走在阳光下,一个人也可以吓得那些小国家不管动手——这才是他要的梦想!

    可是一直以来,王烈却有些茫然,有变强之心,却苦无没有前进的目标。修道成仙那些东西是扯淡,小说里的东西不太真切,太过虚无缥缈;收服属下也不敢明面下进行,他可不敢和帝国对抗,要不让当初也不会放过吴伟了;就算买了最先进的武器装备,他也觉得不踏实……

    而今天,他终于发现了自己前进的目标了,那便是古武!虽然特种作战时都是一招致命,动作都是些上不了台面的狠辣招式,萧寒却不是对那些武林套路感兴趣。他在想,一只烟杆可以接住自己的抽腿,那么练到极致是不是可以抵挡子弹?如同真是如此,那他平日就不用那么小心翼翼,也不用因为吴伟这样的家伙太过憋屈了!

    帝国地大物博,人杰地灵,不知道孕育出了多少天才和文明,王烈这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会武术。随手一点,不见招式,便可以挡住石破天惊的一招,定会是某种心法和内功,不是历史上传说里的功夫是什么?只可惜,那些传承千年的门派和世家敝帚自珍,不让弟子在世间行走,王烈还没有缘分见到庄稼汉这样的好汉。

    想到这里,王烈再也忍不住,饶有兴趣地看着庄稼汉小队长,轻轻开口道,“你是哪家的弟子,莫以为会一招半式的花拳绣腿,就可以替陈家出头了!”

    庄稼汉年虽不小,却混得如此凄惨,还只得了一个小队长的职位,定然不会是什么名门大派。王烈此番相问,不是为了和他学武,而是打探这个年代江湖到底存在不存在。

    “呵呵,小兄弟,莫非你也想学学拳脚功夫?”庄稼汉摆了一个白鹤晾翅一般的防守招式,满脸微笑,“只是我的这功夫,怕是你学不了啊!”

    王烈眼睛一紧,脸色一变,连忙开口问道,“怎么说?”

    “点苍一脉,自绝于尘世久矣,深山老林,你可受得了凄苦?”好像想起了自己的苦难遭遇一般,庄稼汉叹了口气,有些唏嘘地开口了,“夏练三伏,冬练三九,指作剑,拳当锤,我整整练了三十余年,这一手点穴手法才算大成,你放得下这荣华富贵去苦修吗?”

    这老家伙言语里尽是嘲弄,王烈只当他在放屁,发泄自己的不满:他当特种兵的时候,吃的苦还好吗?至少那个什么劳什子点苍一派有饭吃,有水喝把?他训练的时候,可是连虫子都吃过了,睡在沼泽里,一闭眼就会沉到黑泥里,蚊虫满天飞,三天不合眼都是小事,这样的苦修还算不苦吗?

    他倒是对点苍派这个门派有些兴趣,点苍山在帝国南疆,万里苗疆之中,那里的山蛮还未开化,盛行巫医蛊师之类的诡异文化。武侠小说里,点苍派善于点穴和截脉,使判官笔和秋水刺,耍的是小巧腾挪的敏捷身法,颇具神秘色彩。眼前的庄稼汉烟杆不过点了两下,便挡住了王烈的杀招,他终于知道,那些小说里描写的古武可能就是真的了。

    想到这里,王烈皱起了眉头,“你说你是点苍派的,点了我的穴才挡住了我刚才那两招?”

    “那是截脉,和点穴差不多的功夫。截住你的筋脉让后继之力无法连接上,自然而然就可以化解你的杀招了!”庄稼汉侃侃而谈,似乎把王烈当成了自己的好朋友一般。

    王烈有些奇怪,“点穴,截脉,看你身手不错,想来在门派里也有些地位——我问你,你是江湖中人,为何平白无故做了朝廷鹰犬,轻易插手人间俗事?”

    朝廷鹰犬,自然是说庄稼汉为陈家出头,做了陈老爷子的打手。侠以武犯禁,江湖中人自然也知道这一点,所以江湖门派都隐藏在险峻的名山大川中间,从来和轻易踏上尘世,以免惹来灭门之祸。看这庄稼汉,为人忠厚愚钝,身着洒脱,也不是贪恋红尘之人,这番入世想来也是受了师门密令,王烈不疑惑才怪。

    “滴水之恩,自当涌泉相报,陈叔有恩于我点苍一派,我自然会出现在这里!”庄稼汉一副理所当然的口气,摇头晃脑的说道,“我还是那句话,得饶人处且饶人——小兄弟,就此放手如何?我保证陈叔不会怪罪于你!”

    你真是大侠!王烈一阵无语,这庄稼汉在大山里呆的太久,未免也太不了解人情世故了一点。孙子被人逼疯,爷爷会这么放弃?就算不来明的,以后暗地里的黑手肯定不少,他王烈还要不要过日子啊!

    “是吗?你不觉得太迟了吗?”王烈笑了笑,突然便是掏出了一把黑色的手枪,直指庄稼汉的脑袋,“我不杀你,你也别管闲事,行吗?”

    女人被欺负,他不报复回来还算男人?只是对这个庄稼汉还有些好感,王烈有些问题还没有问,要不然为陈家出头的,他一个都不想放过。功夫再高,也怕菜刀,他现在手里拿着比菜刀还要厉害百倍的手枪,自然不怕庄稼汉的烟杆了。速战速决,起了习武的心思,王烈连和庄稼汉比斗的心思都没有了。事情闹得有些大,如今也不是玩儿的时候了。

    “小兄弟,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对不住了!”庄稼汉脸色一冷,淡淡开口道。

    他起了鱼死网破的心思!

    王烈可不敢赌庄稼汉接不接得住子弹,接得住王烈就要吃亏,接不住庄稼汉死了,古武的消息就会消失,还是王烈吃亏。所以,很是干脆的,看也不看庄稼汉接下来的动作,王烈手一扬,手枪换了个方向,“大侠,刀下留人哦——小子手一抖,陈家大少爷就会没命。他若死了,你可逃脱不了干系!”

    像庄稼汉这样连死都不怕的人,最重的便是名声,他是侠义心肠,最重承诺。得了陈老爷子的命令过来救人,若是逼得王烈开枪杀了陈剑仁,他便要背全部的责任,这样就破了许诺,无信不立。对于这样的犟牛,有些东西比刀枪更可怕。

    果然,王烈刀枪一指,庄稼汉便停下了动作,他没有把握快得过王烈的手枪——而且,这里的暗龙队员有一百多人,他挡得了一枪,挡得了一百多枪吗?庄稼汉黑着脸,满脸怒容地盯着王烈。这便是单纯的大侠啊,便是生气了也是这么直爽,真是可爱……

    “嘘——”王烈吹着口哨,心情很是不错。

    “无耻!”

    庄稼汉还没有说话,他旁边那个身材火辣的女人就开口了,看她气喘吁吁,眼里好像要喷出火来,一脸的鄙夷。

    “得得,你不无耻,不无耻还来救这个垃圾?”王烈毫不客气地回敬道,“小姐,我也不问你姓甚名谁了,免得让你骂我无耻——现在,我无耻地命令你,打电话给那个陈老爷子,就说我在这里等他!”

    他的手枪,赫然指着那个女人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