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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来暑往,冬去春来,剑冢岁月,日日如一。
叶英同前世一般,搬去了剑冢清修,至于叶孟秋,他似乎并不关心这事,因为他的夫人又给他生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洗三的那天,一手抓住他搁在桌子上的佩剑,随后又表现出了极高的天赋,叶孟秋以为上天总算是听到了他的祷告,赐给他一个极佳的继承人,于是满心的期待都寄托在这个第三子叶炜身上,对于从来孤僻清冷我行我素的长子和虽然行事有度却天资不高的次子,也彻底的无视了。
叶晖对此发了一通牢骚,抱怨父亲不公平并含泪挽留了叶英无果之后,暗暗下了决心要从细处做起抓庄务,免得日后三弟继承山庄后大哥难以自处。
阿云则打了个呵欠,懒洋洋的变成小尾巴跟着叶英去了剑冢。
反正他们都会回来的,怕什么?
两年的时间,叶英教了她简单的剑法,让她自行揣摩,前世带着技能穿越,没有经历过打基础的阶段,如今练习起来,阿云方知万事开头难。
剑法,和枪法,是不一样的。
剑为君子,刺、点、撩、崩、截、抹、穿、挑、提、绞、扫,各有各的用处,结合起来,又是一套又一套的招式,攻守自如,可各自为政,亦可攻守互通。
君子尚德,剑亦如是。
她拿着把木剑磨砺了整整两年,有时,是对着一树落下的繁花迅捷刺出,有时,是配合步法在飞流直下的瀑布旁云剑避水,有时,是在夏日惊雷的时候默默思考。
两年的时光,弹指间过去,阿云个子长高了些,头发也变长扎了双马尾,肉呼呼的小爪子被磨出一层薄茧,却没有变细变长的趋势,一身黄灿灿的衣裙,蹦蹦跳跳的就跑去小木屋寻叶英,垂到膝盖上的两只衣摆因为她的动作不停的飞起来又下去,看上去就像两只翅膀想飞又飞不起来拼命的在扑棱中。
“回来了?”叶英抱剑静立于树下,微微侧头,那双清冷如雪深如幽潭的眸子在看到她的刹那泛起涟漪,像和风吹拂在西湖水面上,漾漾如波。一头青丝简单的梳拢以墨色丝带系住,松松垮垮的垂覆在他单薄的肩头,容颜清美中尤带着一丝青涩,只是整个人的气质更加沉稳。
“嗯嗯,阿英,我方才成功的避过了哦,瀑布下整整九九八十一道水击,很厉害吧!”阿云扯着叶英衣角,求表扬。
“不错。”他拉起她小小的肉呼呼的手,指尖触到上面一丝浅色的疤痕,自拇指根部一直划到腕部,眼帘垂覆下来,又抬起,“没有再伤到吧?”
“嗨,那次啊,都是个意外而已,我哪儿有这么笨的。”阿云满不在乎的说着,说起来也是她倒霉,数月前没注意到木剑上有一根刺,在瀑布边上吗,水势大,手一滑就割伤了,那会儿血流的挺吓人,加上瀑布边上水汽大,回来的时候几乎袖子都给染红了,庄花黑着脸给她包扎后训斥了她一通,并亲自看她练功看了两个月,才放心让她自己去练。
“庖厨者重舌,狩猎者重臂,走卒者重足,用剑之人,岂能不重视自己握剑的手?”叶英的语气严厉了几分。
阿云吐吐舌头:“我造啊,就是说以后会小心啦安啦!话说阿英,你修的不是心剑吗?手也要紧?”
叶英眉梢微微一动,淡笑:“心剑,亦是剑。”
见她一副迷迷糊糊的模样叹了口气,转眼看到一片翠绿间隐隐然有一抹枯黄,便松开她的手,缓缓上前两步,自枫树上摘下一片几乎被虫子蛀空的叶子,淡声问:“此叶与他叶,有何不同?”
白马非马啊?
阿云一头雾水:“被咬死了?”
“落叶归根,即使不入虫口,也免不了碾作尘土,若死法也是区别,便不值得一问。”叶英微笑摇头。
“那,有什么不一样的?”阿云小眉毛皱起。
叶英手指一松,那片枯黄的叶子就这么飘飘然归于尘土,他负手远望着雾霭笼罩的吴山,道:“一树生万叶,各自际遇不同,或有为虫蛀,或有为人攀折,抑或,平平淡淡,落叶归根,但它们终究是不同的。然则,即使际遇万千,也不过是其寥寥生涯中的一种,没有什么本质的变化。”
“所以,心剑,其实也是四季剑法中的一种?”阿云问。
“以后你会知道。”叶英摸了摸她的头,淡淡道。
后来的阿云,在背着把轻剑浪荡江湖的时候,总有人先看看她那一身的土豪黄,再看看她空空如也的重剑槽,然后奇怪的问:“黄叽,你的重剑呢?”
阿云姑娘一边摸着她的轻剑忧伤的说:“我有一个粗心的师父,他没有教我怎么重剑拍人”,一边微微笑着想起今天的一番对话,在感到庄花果然是庄花层次就是不一样的同时也大大后悔为毛自己当初就没多问一句“难道区别就在大庄主你没有重剑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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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七年,第二届名剑大会举办在即,也就意味着,公孙大娘将会说出她那句“叶氏一脉,果然人才辈出,先有庄主大才,兴盛藏剑,昨日偶观令公子进境,已达道剑境界,实乃后生可畏”的评价,只是不知道这一次,叶孟秋是信还是不信。
在此之前,剑冢又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两年来辛辛苦苦,趁叶孟秋不注意安插了各种人手,也把持了一定的权利的叶晖带着新的点心来看自家大哥,提出给某个黑户办户口的事情。
阿云这才想起,她现在还是个黑户。
“既然如此,二弟便带着阿云去杭州城走一趟吧。”叶英发了话,某个被宅的萝莉终于有机会在重返开元后头一回踏上美丽的大唐街头,并且获得绑定奶一枚。
其实,在开元年间要弄个户口,你都不知道是多么容易的一件事,只要有点门路,花钱就可以买一份户籍。
叶二公子带着几个庄丁,牵着某个萝莉,一路上各种小摊,芝麻胡饼金黄诱人,汤饼味道鲜美,糖葫芦红彤彤圆滚滚,波斯香料呛的人皱鼻子……
虽然不比南宋时的临安城,繁华富丽,却让她感到莫名的亲切,好像从此刻起,她才真正的回到了大唐。
“阿云,你在这里乖乖的,别乱跑,啊?”叶晖先是带她去见了个留着山羊胡子的男人,两个人你来我去的说了好一番话,然后买了串糖葫芦让她乖乖坐着吃,再挥挥手嘱咐两个庄丁看着,就自进了内堂与那山羊胡子说话。
阿云咬了口山楂,百无聊赖,圆溜溜的眼珠子转一转的,观摩着里面的人。
这里像是一个歇脚的客栈,但那个山羊胡子又貌似兼职了什么中介,反正她也搞不懂这些(白当了那么多年的城管啊你),只一心一意看看有没有什么好玩的人,回去说与叶英听。
“师父,我们先在这里歇歇吧,前面就是藏剑山庄了。”一个清脆的男童的声音响起,随之众人眼前一亮。
衣香鬓影,华钗华服,几个美人依次走来,行动处香风阵阵,语笑嫣然。
或有见色心起者,打算前去搭讪的,看着那些美人身后背负的双剑,也都讪讪退去了。
扬州忆盈楼的女子,可不好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