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 狼王易主

千不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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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王端木冷锋,看着手中的密报,深深的沉思。昏暗的烛火将他的影子照在帐篷上,随着烛火的燃烧摇曳,帐篷里的火炉上架着铜盆,不断的从里面滚出浓稠的老汤,一阵阵肉的香味袅袅飘荡。

    放下密报的狼王找出一面铜镜,接着昏暗的烛火,看着自己眼角的鱼尾纹,自嘲自己真的是老了。

    二十七年前,自己刚刚成年,自己的父亲就赐给他两个部族。他带着两个部族杀入了南朝的依山郡,一时在狼族人的心里成为的英雄。

    然而,一伙穿着布衣,拿着镰刀了农夫,组成一个个小队伍,竟然将如日中天的自己打回了丘陵。

    回到丘陵的狼王被自己的兄弟冷嘲热讽,自己的父亲更是对自己冷眼相看。

    狼族从来不相信什么继承人的说法,一个新的狼王一定要站在老狼王的尸体上,用老狼王的鲜血渲染旗帜。

    他从铜锅里拿出一块色泽饱满,肥瘦均匀的肉,不顾滚滚的热气,大口大口的咀嚼,等待着他最成器的儿子。

    端木宏琅沉着脸走进帐篷,犹豫的将腰间的佩剑摘下,跪坐在狼王面前。端木冷锋指着已经熟透的大肉,自顾自的的吃着。

    两人都没有说话,默默的啃食着手里的肉块,锅里的浓汤翻滚着,泛着白色的水花。

    “你吃饱了吗?”狼王关爱的看着端木宏琅,手里拿着最后一块肉。

    “严格依照祖训,吃到了七分饱。”

    端木宏琅目无表情,认真的盯着狼王手里的肉。常年奔驰在马背上的狼族,七分饱就很满足。

    狼王抓着手里的肉,肉汤和油脂顺着自己的手指缝隙流下。他看着自己的儿子,感慨的笑着说:“这是我第二次吃饱,让我想想,第一次吃饱的时候就是这样和你爷爷坐着的。吃饱的感觉很幸福很舒服,不说了,有点困。”

    看着慢慢靠在椅子的狼王,端木宏琅将桌子上最后一块肉拿起来,几乎是囫囵吐枣般的吃进去,噎的面脸通红。

    “吃东西要一口一口的吃,做事情要一步一步的做。少了其中的一个环节,就可能出现失误。但是要记住,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

    狼王把睁开眼睛,看着铜锅的汤水渐渐地稀少,平淡又期待的看着端木宏琅。

    端木宏琅抓住自己的裤子,认真的说:“我们狼族将来会有大片的土地,拥有大量的粮食,每一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牧场,每一个狼族的人每次吃饭都会吃到饱,然后美美的睡下去;我们狼族将来要住在高大的城墙里,不会住着简陋的帐篷,每年的冬天不必躲在一起取暖;我们狼族将来会有自己的学校,每一个人都可以出口成章,历史上狼族的学者将占据浓墨重彩的一笔;我们狼族不用在乎别人的脸色,因为我们强大,强大到我们的脸色才是别人在乎注意的……”

    说着说着端木宏琅泣不成声,狼王看着漆黑的天空,向往的说:“将来真美好,可惜我看不到了。”

    端木宏琅手里握着佩剑,帐篷里灯火摇曳,狼王带着微笑闭着眼,铜锅里的汤汁已经烧干,散发着刺眼的油烟。

    “记住,狼族之所以可以从几十人的部落发展成现在的样子,就是狠,狠到敌人害怕,狠到自己都害怕,而狼王注定是一次孤独的旅行,你虽孤独,到虽败犹荣。我有些想你的母亲了,她离开了我好久好久,不,我们只是好久不见。”

    一声切骨的声响,一阵飙升的血剑,端木宏琅看着铜盆里的头颅散发着难闻的气息,拄着佩剑跪在了地上,一滴滴眼泪落在了脚下的土地。

    一个新的狼王一定要站在老狼王的尸体上,用老狼王的鲜血渲染旗帜,用老狼王的尸体做地基,用老狼王的血肉为前进的动力,让新狼王可以看到更高的风景和权力。

    历史上很少有像端木冷锋这样过继的,多数都是一次很惨烈的厮杀,每一次狼王的交替,都是狼族一次衰弱,然而,这次却没有,狼族反而更加的强大。

    端木宏琅举着代表狼王的月神权杖,满身是血的走到了狼族大军前。借着月色和狼王的血液,爆发出强烈的光芒,照亮了整个区域。狼族的祖地的月神像同时发出了光亮。整个大地可以看到两道光束冲破云霄,遥相呼应。

    狼族的所有人都跪在地上,歌颂者月神带来新的狼王,带领狼族过上好的生活。

    邪瞳眨着米明亮的双眸,悠然自得的说:“夜狼,不错,够狠。”

    “大人,这只是一个狼崽子而已,我们轻而易举的就可以扼杀在摇篮。”

    邪瞳玩味的问:“难道现在你真的有把握掌控夜狼?”

    看到通天彻地的两道光束,将刚刚进入依山郡的易安吓了一跳,说书的说过:天有异象,必出珍宝。这不禁让易安有种冲动,想去事发地看看,说不上能够大发一笔横财。

    马玛担忧的对易安说:“大人,这是狼族换王了。”

    “狼族这样牛叉,换个王都让天地有反应。你怎么有点担心,狼族换王有什么说法吗?”

    马玛脸色难看的说:“狼族每一次换王,丘陵都会出现一场大的杀戮。就拿端木冷锋说,他当上王之后,丘陵至少死掉三十万的人,很多都是一些不开眼的小种族。”

    “他们要干什么,杀那么多人!”

    “祭祖,祭拜月神,更是祭拜死去的老狼王。”

    生活在南朝的易安根本不理解狼族的做法,就拿南朝的来说,就算是诸侯继承了封地,那也得宴请好友,摆上流水席吃个三天三夜。

    易安现在只有一个结论:妈的,变态!

    前方隐隐约约的可以看到两个人的身影,走进一看,是两个穿着青衣,一个骑着高大的骏马,另一个骑着一只倔强的黑驴。

    为什么要说黑驴倔强?它严格的按照标注的步伐,认认真真的走着,生怕走多一厘米,身后的骏马貌似惧怕着黑驴,不敢超过它,长长的大腿为了适应黑驴的步伐和速度,在土地上开始走上小碎步。

    易安纵马上前,开心的说:“二师兄,我想死你了,我就知道毕师兄在你身边,你们……”

    黑驴发现一个不长眼的同类敢超过自己,一个凶狠的侧踢,踢到了易安的青州马的马腿上,青州马立即倒地,易安差点被马压死。

    毕小夕看到易安,开心的跳了下来,踩在易安的胸口,像是小孩一样伸出手说:“师弟,糖。”

    二师兄严厉地说道:“吃什么糖,都多大了!”

    毕小夕噘着嘴,走开背对二先生,看着苍茫的大地。

    易安好不容易从青州马下爬出来,恭敬的对死人脸二先生行礼。

    “二师兄这是要去哪?”

    “哦,我要起女帝城。”

    易安撇撇嘴角,依照二师兄胯下黑驴的速度,正常步行的都比他快。

    死人脸二师兄看着天地消失的光束,有些焦急的说:“你也跟着我回到女帝城,我们务必在天亮之前到达。”

    易安哑然失笑,就您胯下的疑似得了脑血栓的黑驴,后天能到就不错。但是易安不敢说出来,但凡敢正面反对死人脸的,都会拥有一段美好的记忆。

    易安:“那师兄骑上我的马吧,我让人匀出一匹来。”

    二师兄有些瞧不起的看着易安手下的高头大马。摇摇头说:“你们的马速度太慢了,没有我的黑驴快。”

    你当我是傻子啊,你还看不上我的青州马。就你的黑驴好,都不够我吃四顿的。

    当然,这些都是易安在心里的想法,表面上表演出佩服的神情。

    突然易安脑补出一个画面:一只黑驴在前面悠闲的走着,后面的高头大马都在后面踩着小碎步,浩浩荡荡的跟随。

    二师兄神气的一挥手,说道:“你知道就要,如果天亮之前你到不了女帝城,我就要用书院的规矩惩罚你。”

    二师兄轻轻地拍了一下黑驴,黑驴回头看着一脸怀疑的易安,嘎嘎的叫了两声,掘了一堆土到易安的脸上。易安愤怒的擦掉脸上带着腥气的泥土,目瞪口呆的看着一道黑影飞驰在原野上。

    易安大叫我靠,立即上马,追逐着二师兄的影子,他深深的惧怕二师兄那书院的规矩教育自己。

    毕小夕耍起了小孩子的脾气,不满意的嘟囔:“不给给吃糖,就就不走。”

    在队伍后面的马玛从怀里拿出一块点心,点心上弥散着诱人的香气。马玛只感觉一道黑影闪过,手里的点心到了毕小夕的手里。

    手舞足蹈的毕小夕开心的说:“马玛姐姐,你真好!”

    看着离开的毕小夕,马玛捂着自己满是胡须的脸,娇羞的说:“讨厌,终于诱人说我是个女的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