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取次花丛云梦间

曾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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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逃了多久,也不知跑了多远,夜色中依稀看到远处有几处农舍。曾葆华和姚小娘子不敢过去,在外围转了转,找到一处偏僻废弃的木屋,里面堆满了麦秆。

    两人实在跑不动了,决定就在这麦秆堆里歇息。

    刚躺下不到两刻钟,姚小娘子发现曾葆华浑身颤抖,情况似乎不对。

    她连忙摸了摸曾葆华的额头,却是一片滚烫。她想了想,解开曾葆华的铠甲,发现里面的衣衫已经发黑发硬,应该是被血汗湿透后被寒风吹干了,干了又湿透,一天一夜下来,不知反复了多少次。

    普通人要是这样,早就病倒了。只是曾葆华凭着心胸里的那口气,一直撑到了刚才。现在暂时安全了,他躺下来后那口气也似乎被抽走了,于是就病倒了。

    姚小娘子还看到一处新伤口,正在肋下,还在往外渗着血水。她撕下自己的衣摆,细心地包扎起来。

    可是曾葆华身子颤抖地更加厉害,嘴唇发白发青。现在是凌晨时分,寒风刺骨,吹得破烂的屋顶和窗框哗哗作响,屋里也同外面一般冰冷。

    姚小娘子抱起一堆麦秆,堆在曾葆华身上。可是没有什么用,他还是抖得那么厉害,脸上和嘴唇更加青紫。

    盯着曾葆华看了许久,突然想起他毫不犹豫地替自己挡下那一枪,姚小娘子最后下定了决心,贴紧了曾葆华,胸口对胸口,抱得严丝合缝,然后两人一起钻进了麦秆深处。

    曾葆华倒在麦秆上时,眼皮子就像有千斤重,不由自主地就合上了。当时他突然觉得全身的力气像是决了堤的水坝,瞬间就全泄走了。满身的伤口如同缺钱的游子,不约而同地全回来了,然后整个身子慢慢地漂浮起来。

    不知飘了多久,飘到了那个熟悉的乡下院子里。看到十二岁的自己,手持一杆长过一丈,重达八斤的大枪。一边练架势,一边背口诀:“六合乃一截、二进、三拦、四缠、五拿、六直。内合精气神,外合腰手眼。”

    爷爷坐在旁边,眯着眼睛盯着自己的,一个动作稍微不对,细竹子就抽了过来,身上会多了条血印子。

    从七岁到十二岁,自己练了不到五年,实在吃不下那份苦。那年暑假,从爷爷钱包里偷了钱,直奔汽车站想坐车回城里去。

    爷爷的身影有些模糊晃悠。他微曲着腰,脚步蹒跚,顶着炎炎烈日走在田间路上,追赶着自己,一声一声地叫着自己的小名。那嘶哑的声音,混在田间的蛙声里,一直深刻在曾葆华的记忆里。

    长大后,自己生性跳脱,大学以后上船成了一位海员,满世界转悠。最喜欢的就是去当地踢馆。空手道、跆拳道、剑道、泰拳、斌道、马来短棍、爪哇弯刀、天竺卡拉里帕亚特、伊朗剑术、阿拉伯刀术、埃及棍斗术、苏丹努巴摔跤、南非祖鲁棍术、西班牙击剑、巴西卡波拉和格雷西柔术...,有打赢的,也有被人打得头破血流,鼻青脸肿的。

    快三十岁那年,有一回在米国东海岸停泊,上去闲逛,没想到遇见枪击米利坚,快乐每一天。正准备暴起制服歹徒,救自己和其他人质出险地,却不想被米国警察一通乱枪,连同其他两位人质一起被击毙。都怪他跑了这么多地方,算是见多识广,居然不知道米国警察抓罪犯都需要先拿人质祭天。

    然后到了这个鬼世道,成了个在地上爬的小娃娃。接下来是十几年的噩梦。自己刚会走路,就跟着族里的子弟习武,把刻在心里的六合大枪又拾了起来,勤加苦练。还跟着学习骑术和箭术。七、八岁时,跟着族人和同伴们在燕山一起血战。打契丹人,打乱兵,打山贼,打盗匪,打隔壁州县来抢粮食的山民。

    无一日不激战,无一天不见血。到了十三岁,靠着累累白骨成为蓟州一片净土的燕山营,终于在各方势力的努力下,被攻破了。自己跟着族人残部颠沛流离,退入到太行山落草为寇。然后抢过横海镇的军粮,攻破过深州豪强的庄子,跟太行同行见过真章,与漳水的水匪论过高下,在夹缝里求生存。

    终于在自己的劝告下,以及现实的教训下,老爹认清了形势,同意招安。自己肩负着使命,兴冲冲地下山。结果...或许是白七爷的黄道吉日没有选对,又或许这世道就是如此,你做恶人强人,可以横行无阻,做了好人良民,却会倍受欺凌,寸步难行。

    薛九爷、戴三伯、杨六叔、夏十二叔、刘叔、小丁子...都倒在了路上,为的只是给自己一伙人争取一条生路。

    原本以为来到洛阳城,天子脚下,会安宁些,多几分活路。却不曾想天下都一样,弱肉强食,人心叵测,自己一不小心就成了别人的棋子。

    上面想收拾这些内侍黄门,你要说冯道、孔捷这伙人没有察觉到?怎么可能!却偏偏推荐了自己来押解。为什么?

    还有这些建雄军的混蛋,在屁股后面追了老子一天一夜。我又没杀你们的亲爹亲娘,更没有睡你们的婆娘妹子,怎么跟我这么大的仇恨呢?

    于是,怒发冲冠的自己去洛阳城告御状,结果刚到宫城门口,就被一伙人给抓住了,说想进宫去见皇帝,必须先净了身。

    怎么这么大规矩啊!我不告了行不行?我回太行山去行不行?

    不行,带头的那老太监淫-笑着说,你有这么大一件宝贝,更加应该进宫来效力了。说罢,他就把自己推进宫来。结果遇见的所有宫女、妃嫔都叫自己太监、公公!

    谁啊,谁这么乱叫老子。我虽然曾经做过起点的作家,但我本本都完本了,烂尾也是完本,绝对没有太监。哦,说的不是那回事,是真太监。

    我绝对不是太监!不信啊!嗨,我这暴脾气!你们这些妹子、姐姐们都过来,我说干就干,定要叫你们见识下某的如意金箍棒的厉害。

    我要用铁一般的事实告诉她们,老子不是太监!!!而且我还要把这个大好消息让深宫内禁里所有的嫔妃宫女们都知道。

    正当自己以一己之力,殚精竭力抚慰着那后宫怨妇们时,一群人冲了进来。其中一人头戴绿色通天冠,身穿绿边衮袍的家伙,在那里大吼道:“来人啊,将这淫秽宫闱的贼子千刀万剐!”

    曾葆华那肯吃这亏,从光溜溜的身上的某个部位里掏出杆铁枪,杀散那群宿卫,打翻那个绿毛天子,然后在他如龟壳一般的后背上踩着一只脚,昂首大笑,傲视四方。

    笑着笑着,有一位美女出现在自己的眼前。她长得真好看,满宫的女官妃嫔加在一块都不及她的半个手指头。

    她紧紧地贴着自己,樱桃小嘴说着对自己仰慕的话。你仰慕就仰慕,干嘛贴这么近?我可是正人君子,东华帝君的嫡传、青莲正宗、弘阳会的小明王。哦,我又不是和尚,可以近女色,还可以双修。

    真是太好了!

    美女身上的体热和香气,像温泉里的蒸气,迷糊着曾葆华的眼睛,让他看不清那千娇百媚。他使尽全身力气,努力睁开眼想看清楚。

    果真有一张秀脸映在眼里。两弯眉画远山青,一对眼明秋水润,脸如莲萼,唇似樱桃。真的是沉香亭畔露凝枝,敛艳含娇未放时。

    曾葆华一时痴了,喃喃地念道:“此生世间多遗憾,幸睹卿人倾世颜。拂去世间烦恼丝,不负此生不负卿。”

    姚小娘子听着这并不押韵却情深意切的诗句,脑子有点迷糊了。为什么这话,进了自己的心里,就像煮上了一锅蜂蜜,热乎乎,甜丝丝的。

    曾葆华情不自禁地双臂用力,抱得更紧了。只觉得浑身温软,遍体娇香。一团火从他身体内最深处燃起,迅速向五脏六腑和全身上下烧去。被烧得晕晕乎乎的他,嘴唇不由自主地向姚小娘子的嘴唇亲去。

    当四片嘴唇挨在一起时,姚小娘子的脑子里就跟过了电一般,一片空白。等到清醒过来,发现亵衣也被解开。正当她想推开曾葆华时,却发现自己的身子像是被一团火给烤化了,手脚皆软,没有半分力气,只得由任曾葆华翻腾轻薄了。

    直待绿暗红飞,方才雨收云散。正是:“雨中花蕊方开罢,镜里娥眉不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