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炒番茄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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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电话后,当天半夜林杉就改签了最早一辆飞回国内的航班,独自一人先行离开了。就是为了帮

    帮林川收拾这个烂摊子。

    在回去的飞机上脸一直不敢相信,这个花花公子平时玩玩小网红也就算了,没桶出什么大篓子,也没做出出格毁三观的事,大家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林杉总觉得等他玩够了,就肯定会安分起来,成家再继承家业。

    结果这一次他越玩越上瘾,勾搭上了女明星,别人也就算了,对方居然还是夏言蹊。

    她突然想起在十七的杀青宴上,夏言蹊喝醉酒哭着说自己是万花从中的小三小四小五,说她喜欢的人根本就不喜欢他。

    她当时根本不会想到,她嘴里的那个人居然是她的哥哥。

    这圈子简直又乱又狗血。

    下了飞机,她立即前往林川的住处,可怜的表哥还在被舅舅关禁闭不得外出中,经过一番商讨之后,他们也庆幸这条消息还在被狗仔压着还没曝光,况且如果对方打听到男方背景后,只要他们不怕被查水表一般是不敢造次了,只是他们放过了林川肯定不会放过夏言蹊的。

    想到这个没节操的狗仔,曾经收钱黑过自己男朋友,林杉就愈发觉得这个工作室没节操了。

    “夏言蹊的公关,我帮她承担,就当是我欠她的。”

    林川终于在林杉的劝导下终于被父亲放了出来,现在他在一家私人会所的包间中畅快地喝酒。

    要不是这家会所实行vip会员卡制度,一般人还进不去不用担心被偷拍,林杉才不会跟着他进来。

    “你还真有脸说,你知不知道她对你动真情了?你这样玩她有意思么?还是你和广大直男癌一样,觉得包养女明星理所应当,玩弄感情也是觉得她们自作自受?”林杉坐在旁边,双手抱臂,怒不可遏地说着。

    林川没接话,而是点了一支烟,深深地吸了一口后又将之吐出“我说,如果这一次我是动真格了,你会不会相信”

    林杉拼命摇头

    “你还记不记得,我和你说过我被爷爷丢到东北体验生活时认识了个非常漂亮的小姑娘”林川将烟头灭了,随即又将酒倒入装满冰块的杯子中,一饮而尽“说来还真不可思议,那个小女孩居然成了如今当红的花旦了。”

    林家对家中男子向来有异常严格的要求,为了培养男人的担当以及通过事实来让他们明白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通常到了他们12岁的时候,把他们仍在偏远地区的农村,体验2个月的生活,不得携带任何零食,电子游戏设备。

    套用林家老先生的话来说,这是送给他们的一个成人礼,也是一个男孩晋升为男子汉的历练.

    当时的林川是个特别听话乖巧的小男孩,大人说一他不敢说二,所以当他被送上去哈尔滨的火车时内心还无比期待,他原以为的生活是如电影里那样,在阳光灿烂的日子,和小伙伴一起抓蜻蜓,哼着小曲儿漫步在乡间的小路上,池塘边的秋千上会有知了停在上面唱歌。

    可结果到了那里时,乖小孩也顿时傻眼了,因为从小锦衣玉食惯了,还从没见过那么贫苦的地方,大夏天连空调都没有,睡觉的地方还没有他们家卫生间大呢,坚持了几天之后想到还要在这地方苦熬两个月,爸妈好友均不在自己身边。林川哇的一声不争气地哭了出来。这时候一个穿着碎花裙的小女孩站在他旁边,女孩扎着高高的马尾,笑容甜甜的“哥哥这么大了还哭鼻子,真是丢丢丢”

    那小女孩长得特别好看,大眼睛就和洋娃娃一样。那时候小女孩还不是夏言蹊,她叫夏芳芳,非常敷衍的名字,毕竟带他们村女孩子没那么重要,名字随便取就好,反正到时候还是要跟别人姓的。

    接下来的两个月他们几乎朝夕相处,

    她和大多数村里的孩子一样,在男尊女卑的家庭下成大,导致她都五岁了还没上幼儿园每天只能像野孩子一样到处玩,所以她知道村里所有好玩的地方,偶尔也会在树荫底下搬着一把桌椅,教她认字拼音。

    他还会像个大人一样,对她说读书很重要,如果觉得家庭对你不公平,那就更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命运。

    小时候的夏言蹊似懂非懂地听着。她很喜欢和这位小哥哥一起玩,喜欢听他和她村子外面的世界,那是个花花绿绿,光怪陆离的美丽天地。

    那一年夏天,天空特别的蓝风也特别清澈,了未知名的草长满整片山岗。林川的出现点亮了夏言蹊单薄又枯燥的人生,不仅如此连她的命运的轨迹也因此发生改变。

    日子就这样在他们的生命中悄悄的,不动声息地流逝。

    八月底的时候,林川被家里人接走了,村里和他玩的好的小伙伴都去送他。唯独夏言蹊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哭,手里抓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的是一句他教她的诗。

    也不知道哭了多久爸爸妈妈敲她的房门说有人找。

    当她跑出去时就看到小林川手里抱着一个熊娃娃站在门口,他说这是她爸爸给村里和他玩的好的小朋友们礼物,他留了个最好的给她。

    她哭着说不要任何礼物,只希望哥哥可以留下来。

    然而当时的她怎么会明白,落难王子始终都是王子,总有一天他会回到自己的世界,再娶一位真正的公主为妻。

    小林川笑着和她说,他会在北京等她的,一定要好好读书走出这个村,你会得到属于自己的公平。

    只是小孩一句哄人的话,她却一直记在脑海中。

    而她不知道,公平永远都不属于她。当她一路以优异的成绩读到高中的时候,父母却不愿她在念下去,念完了9年制义务教育,接下来高中的学费他们负担不起。

    夏母一直在她耳边念叨,女孩子读那么多书干嘛,迟早都要嫁人的。

    她就算不服气也没用,因为学习所有的开销都是爸妈给的,但是她还是想去北京,去找那个小哥哥,虽然她只知道他的名字,住哪儿,爸妈干什么的都不知道。

    直到后来她村里的小姐妹想带着夏言蹊去北京打工,小姐妹说城里工作机会多,认识的人也多,正想着女儿可以去大城市攀高枝的夏爸夏妈就放她走了。

    就像一个灰姑娘跌入一个华丽的舞会那样,初入大城市的夏言蹊迷茫地不知所措。她也不知道她要找的小哥哥人在另一所大城市,那几年林川的父亲在北京当差,8年之后重回上海。

    两个人就这样因此错过了。

    接下来的事,夏言蹊自己都不敢相信,为了多赚点外快她跟着去剧组当群演,偶有一天一个小配角临造变故,剧组的人嫌麻烦就挑了群演中最漂亮的夏言蹊来救场,误打误撞中签了经济公司。

    当时,经纪人说她的名字太土,必须想一个艺名。夏言蹊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林川教她的第一首诗,那张纸一直被她视若珍宝地压在床头玻璃片下面。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那就叫夏言蹊吧。”

    她想,如果这样他会不会在茫茫人海中,找到自己了。

    后来林川的确找到了夏言蹊,自从那天在led电子屏幕上看到这个面熟的花旦之后,他就派人打听那个夏言蹊的所有消息。

    当他看完助理给他发的资料邮件后,记忆又一点点的回来了。

    这些年他游戏人间,却没有过真正的女朋友。因为他从未对一个女人真正动过心。

    动心喜欢了又有何用,反正他不可能会娶她们的,而那些女伴们也都只是看上他的身份,他的钱,这算是一场公平的交易,谁也不欠谁的。

    或许是因为无法忘记那年夏天那个小女孩,现在的他清楚的明白,他们永远都不可能的,总有一天他会迫于家里的安排,来一场毫无新意的家族联姻。

    这没办法,谁让他出生在这样的家庭。

    “其实我当初选择见她,完全是为了叙旧,可没想到啊,当初那个稚气的小女孩长大了,变得越来越漂亮,有女人味了,所以那一晚我根本没有忍住。”

    林川又喝了一杯酒“我是挺喜欢她的,可他||妈的有什么用?你觉得我的父母,还有老爷子能允许我娶这样一个女人么?我能怎么办?只能继续泡网红,让她知道,我同时在玩很多女人,让她早点放弃退出以免伤的更深”

    “其实那天,我想和她彻底来个了断,结果她居然和我说她不在乎,这他妈不是有病么?好了,现在被狗仔拍到了,一开始我不住面,让他们团队在原地干着急,也不就是让她对我失望,甚至恨我。她后来给我发了条消息,我觉得这一次我果然没有做错。”

    听着听着,林杉想到了自己,想起了那天外公对她说的话,想起了母亲失败的爱情,也忍不住湿了脸颊。

    情绪也终于爆发了,她举起酒瓶,直接往嘴里灌。

    林川见状,立即伸手推她的手,瓶子里的酒撒了一大半在她的身上:“你疯了么?”

    她拿着手中的酒瓶,直接往桌子上砸“对,我也觉得我疯了,已经疯得无法自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