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叔,杀我?

叶聪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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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如何,据我推测,我们的隐隐还是成功引起了潘哲大叔的烦心,而且,他一定会对她印象极为深刻。

    这天,我俩约在了一家专门卖电影道具的店铺,我帮隐隐挑选了很多“化妆用品”,因为我们正在筹备下一次行动。

    “我跟你说,我下次要是再去骚扰大叔,大叔绝对会报警!”隐隐试了一顶假发,她照照镜子,被镜子里的自己吓了一跳。

    “也请你相信我的直觉,这个大叔安静的外表下,绝对有一个疯狂的灵魂。”我信誓旦旦地说着我其实不算是完全肯定的推断。

    “嗯,死马当活马医,只能再试试。”隐隐的表情显示,她已经在怀疑我在瞎掰了。

    我们俩去出口结账,透过窗户,我看到了车水马龙中的“可难侦探”,正穿着黑色的礼服,戴着黑色的礼帽,向我优雅地招招手。看来,他这一次又cos了福尔摩斯。

    “我的朋友找我,先走了,保持联系。”我和隐隐告别。

    穿过马路,却发现可难消失了。这家伙简直是“秒失踪”啊!

    “嗨!laddy!”我耳边响起了可难的声音。

    “你从美国回来了?”我和可难肩并肩走在马路上,街上很多人带着强忍的笑容看着我们。

    哎,我真是难为情极了,和这个发育不健全,又喜欢cos侦探的家伙走在一起,有一种看到地缝想要钻进去的感觉。

    “我知道了潘哲连环杀人案中最后那起案子的目击证人。据他说,当时案发的时候,还有一个人和潘哲在一起。”可难神秘兮兮,警觉地向四周张望。

    “那个目击证人20年前为什么不上庭作证?”我尽量和可难保持距离。

    “他当时只是一个五岁的小孩儿,他和他父母说,他看到了凶杀案的情况,他父母都不信,即使信了,也不愿意五岁的孩子扯进那种官非。”

    “当时五岁?现在应该20多岁了。他又没上过庭,你怎么找到他的?”

    “根据警局档案中保存的一张凶杀案现场的照片,我看到了这个五岁的孩子,又瞬间预测了他长大的样子,又在facebook上对比了注册的人和他的样子,我就找到了他的facebook。”可难拿出手机,示意给我看。

    “啊?预测未来的模样?又在20亿的facebook的用户中找到相同长相的人?”我指了指可难的头:“你这里是电脑吗?”

    “这就是我,魔法侦探的厉害之处啊!”可难从口袋里掏出一颗雪茄,点燃,吸起来。

    那一刻,我不再觉得和他走在一起很丢脸了,竟然觉得这小屁孩挺帅的。

    “只是在案发现场多出现一个人,就能代表那12个人不是他杀的吗?”我问。

    “后来,我又综合分析了连环案的所有庭审资料,口供和潘哲的认罪录音,我可以肯定,潘哲连环案的凶手另有其人!”可难拿出放大镜,在我眼前举起来,我看到了当年电视新闻上的片段,那是在法官面前的潘哲:镇静,沉重,坚定。

    “这么分析起来,潘哲是人冤枉的?他成为替罪羊?”

    “也不是!”可难的手一转,放大镜就消失了。“他在袒护一个人。而那个人,才是真正的凶手!”

    “哇靠!”我还是不能相信,会有一个人为了另外一个人担下杀死12个人的罪名,还住进疯人院20年之久。

    “不信,我们设个局,试试。”可难的短眉毛一挑一挑,充满讨人厌的自信感。

    “行。”我口里答应着,想起了詹隐隐的直觉:他不是一个邪恶的人。

    晚上,我回到爱魔社,方夜爵和Easylove知道了我和可难设局的事,也带着红酒和薯片都来围观魔法视频了。这两个家伙啊,总是喜欢把委托人的大事当儿戏看。

    于是,我们魔法视频的镜头切换到了潘哲的小吃店。顺便提一下,潘哲的小吃店的名字叫“烤烤猪”。

    晚上10点多,在烤烤猪吃饭的人都走光了,我们的男主潘哲大叔正在收拾着客人的碗筷,一个阴森森的风从他耳边吹过。一个长头发披在前边,穿着白色长袍的女子出现在大叔身边。

    “你又要干嘛?”大叔一脸不耐烦。

    “1998年初,午夜凶铃第一部上映,你在博客里说,那是最喜欢的恐怖片。你甚至幻想过和贞子同居的情景。”隐隐披着头发,站在原地。

    “要是贞子不是从我的电视剧里爬出来,而是和我并排坐在沙发上一起看电视该多好。”大叔突然笑了一下,就恢复了冷漠的表情。

    “对,你的博客是这么写的。”

    “我还记得那晚,我看完了《午夜凶铃》,就去杀人了。杀了人之后,回到家,还在博客上写了对《午夜凶铃》的影评。你知不知道,其实杀人狂杀一个人,就像普通人看一场恐怖电影一样。”大叔关上了店门,从里面反锁了门。

    “可是一条人命,怎么能像一场电影呢?”隐隐听到了锁门的的咔嚓一声,她一激灵,小意识后退了一步。

    “因为杀手,把人的生命价值看得极低,人命,就像一根烟,一场舞,或者一部电影。”大叔一步一步逼近隐隐,眼神中闪现出一丝诡异:“而我每当看完一场恐怖电影之后,我就想去杀死一个人,砍掉一双手。”

    “大……大叔,我扮贞子,只是想逗你开心……”隐隐撩起批在前面的长头发,咧嘴假笑。

    “逗我开心?不是扮贞子这么简单的……”大叔走向刀架,抄起一把大片刀,举着刀再次向隐隐走了过去。

    隐隐吓得立刻跑向门口,但门刚刚是被大叔锁住了啊!哐当哐当,隐隐怎么撞门也撞不开。

    “救命啊!”隐隐大喊。

    大叔的大片刀抵住了隐隐的脖子,命令隐隐过去烤炉旁坐下,还用吊着猪手的绳子绑住了隐隐的手脚。

    “大叔,你要干嘛?”隐隐吓得哭了。

    “不是我想杀你,是你一直在招惹我。”大叔一边说,一边拿出一个猪蹄,在上面用尖刀插啊插的。

    “大叔……”隐隐继续哭泣。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插猪肉,烤猪肉吗?”大叔阴阴地笑。

    “因为插猪肉就像插那些被害人;可是为什么要烤猪肉啊?”隐隐突然停止了哭泣,仿佛饶有兴致地等待着答案。

    “你还算聪明。不过,没猜对后一半。我烤猪肉,就能让我回想起当初砍掉那12个被害人的手,然后再把它们烤来吃的美味。”大叔插完猪蹄,就把猪蹄放在炭火上烤,猪蹄烤得滋滋冒油。

    “我想起来了,资料上确实说过,只发现了12个被害人的尸体,却没找到那24只被砍掉的手……原来是你给吃了。”隐隐的眼睛转啊转啊的。

    “所以,我吃完这个猪蹄之后,就会把你的手,砍下来,插出无数个洞,再用腌料腌一腌,放在炭火上烤着吃。”大叔露出十分享受的表情,仿佛烤熟的手已经在他嘴里回味。

    “不要啊!大叔,在我的直觉里,你一直不是一个邪恶的人!你不要辜负我的直觉。”隐隐露出惊恐的表情。

    “小女孩,你才认识我多久,你就敢相信你的直觉?那你不用做记者了,你可以做侦探了。”大叔用筷子插着烤好的猪蹄,在隐隐的鼻子前晃了晃。

    “大叔,连环杀手,也会杀死喜欢自己的人吗?”

    “在连环杀手的世界里,没有喜不喜欢,只有无法自控的杀人欲望。”大叔咬了一口猪蹄,就扔了出去,他的脸靠近隐隐的脸:“现在,轮到烤你的手了。”大叔举起大片刀朝着隐隐的手腕砍去。

    “不要啊!”隐隐大喊。

    一刀下去,她却觉得自己的手还在,睁开眼看,原来是大叔把绑着她手腕的绳子砍断了。

    大叔再朝着隐隐的脚踝砍一刀,绑着她脚的绳子也断了。

    “你可以走了。”大叔走到店门,把锁打开,指了指外面。

    “啊?”隐隐不懂大叔这是什么套路。

    “你手上没什么肉,我今天不想吃。算你走运。以后,再也不要出现在我的店里,缠着我。”大叔表情严肃。

    隐隐三步并作两步,噌噌蹿出了大叔的小吃店。

    外面下着雨,隐隐跑到马路口,过来了几辆出租车,都拒载她,因为她那身贞子的打扮,司机们看着就害怕吧。隐隐全身都淋湿了,只能一步一步走在雨里。

    一个黑影迎面走来,隐隐并没注意。

    一双手掉落在地上,溅起了雨水和血水,才吸引了隐隐的视线。

    “啊!”隐隐尖叫,随即就克制自己的恐惧,向四周打量一下,立刻快步向前走。

    黑影倒退回来,蹲下来,拾起了掉落的手。

    隐隐依旧没有回头,她只是快速地跑了起来。

    黑影竟然开始疯狂地追隐隐。

    “雨天的砍手杀手!”隐隐顿时明白了她目击了什么。

    黑影速度太快了,一把抓住隐隐的身体,手臂勒住了隐隐的脖子。勒住隐隐脖子的那只手里还拎着刚才掉落的那双手,血滴在了隐隐的白色长袍上。

    “大叔!救我!”隐隐绝望地大喊着。

    奇迹般地,在此刻,潘哲攥着一把大片刀,出现在隐隐和黑影之前,大吼一声:“放了她!否则我砍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