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卖掉野山参

文王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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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大的野山参!”

    辛苓雅三两步走过来,将人参捡起,仔细端详。

    “看这品相,起码十五年参龄,灵气浓厚,只怕是在太白山的深山老林里才有。”辛苓雅从事中药行业十几年,见过不少野山参,这点眼力还是有的。

    “好眼力,我也是机缘巧合才得到,颇费了一番力气。”

    陈文斌不说破人参底细,顺着辛苓雅的话说。就算他坦白,恐怕也没人相信这是他种植的吧。

    “不知道你准备怎么处理,是自用还是卖出去?想卖的话,我可以给一个优厚价格。”

    野山参产量极少,种子靠自然传播,再生长起来的几率实在太小。在长白山一带,野山参也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五十年以上的野山参有价无市,少的几百万,多的上千万。九芝堂这样的大药店,有专门的采购网络,想收到品相好的野山参也不容易。

    “优厚价格是多少?”

    辛苓雅略一沉吟:“这支野山参年份大约十五年,参考市场行情,可以给你20万。”

    陈文斌大喜,普通种植的人参几十元一克,一支人参几百块钱。经过青木灵气的培育,一晚上价格涨了100倍,振兴自然门不愁资金了。

    但此时可不能露了底细,假装不甘地说:“这支人参,我可花了不少力气,你这价格不算高。不过今天初次见面,也是缘分,以后合作机会很多,就20万吧。”

    “你的情分我记住了,改日有空,请你吃饭。”

    “张大勇,过来。”辛苓雅打了个电话,对陈文斌说,“你稍等一下。”

    陈文斌见辛苓雅举止优雅,几十万的生意几乎是不假思索,不由地生出一股敬意。这女人长得漂亮,只是面容冷淡,不食人间烟火,总有拒人千里的味道。

    片刻后,张大勇过来了,脸上还有五个掌印。他故意不看陈文斌。

    “店长,找我有什么事?”

    “这支野山参收入库房,采购款20万。你走一下流程。”

    张大勇接过野山参,睁大眼睛看了看,没什么心得。他虽然做了几年倒卖中药的生意,对于药材却是一窍不通。他扫了陈文斌一眼,鼓起勇气劝谏:“店长,如今人参假货很多,要提防骗子!”

    辛苓雅冷着脸:“哦,那你看看这人参品相如何?”

    张大勇吃了个瘪,点头哈腰:“店长的眼光肯定没错,只是老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你去吧,我还有事。”辛苓雅打断他的话。

    张大勇不敢再吱声,转身出去了。

    “你找他结账就行了。他人还是挺忠诚的,只是脑子不怎么灵光。”

    陈文斌笑了笑,从怀里掏出一个东西:“俗话说,一事不烦二主。今天既然和你这么投缘,这支人参也卖给你吧,还是20万。”

    辛苓雅见陈文斌变戏法般的,又拿出一支人参,差点以为是刚才那一支。她发出一声惊呼,随即闭上嘴,又装出一副冷漠的样子来。

    陈文斌见她强装高冷,只是在心底暗笑。

    “你还有多少,统统拿出来,我全买了。”

    陈文斌一摊手:“你以为这是萝卜,论斤卖的呀!为了这两只人参,我差点连命都丢了。”

    辛苓雅白了他一眼:“你说的话,我可不敢信了。别看年纪小,心眼比谁都多。”

    “哎,我一个乡下农民进城,不小心点,被别人把裤子骗走,不得光着屁股回家。”

    “贫嘴,谁要你的裤子。”

    辛苓雅脸色冷清,却难得地说了一句俏皮话。

    谁曾想,两人对话都被躲在门外的张大勇听到了。他平日对辛苓雅有些小心思,时时意淫一下,不过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他还是知道自己斤两的。别说一亲芳泽,看看美人的笑脸就够了,可惜这个愿望从来没有实现。

    “好你个傻小子,今天不让你掉一层皮,你就不晓得社会你张哥。”

    张大勇拐进厕所,悄悄拨了一个电话:“小飞,我是张哥。哪个张哥,别废话。有事找你帮忙,砍一个人,一千块,泡温泉,行。”

    陈文斌两支人参卖了40万,说了声谢谢,离开了九芝堂。

    柜台的小妹子忽然冲出来,满脸羞涩,将一张纸条递他:“帅哥,有空出来玩哦。”

    挺漂亮的小妹子,这么容易被自己征服了。陈文斌接过纸条,塞进口袋。谁说农民不能走桃花运。

    陈文斌走在街上,寻思着有钱了,先去买三部手机。

    因为师父严格管制,师兄和秀儿都没有手机,自己用的也是老人机。他去专卖店买了三部华为手机,找了家小饭馆,点了个快餐。

    刚吃几口,门外一阵喧哗。

    “这泥腿子,肯定就在这条街。我看着他过来的,惹了张哥,还想跑?”

    脚步声逼近,几个人走进饭馆。

    “小飞哥,这不就那小子吗?大摇大摆在这吃饭,狗胆不小。”

    陈文斌刚想回头,一阵大力撞向他坐的椅子。他练功多年,早已警觉,力灌双腿,摆了个站马桩。椅子侧飞出去,身体却纹丝不动。

    “你小子挺能的呀,敢来县城嚣张!”

    原来是冲自己来的!

    陈文斌不慌不忙,将筷子放在桌上,看着刚进来的几个人。

    一个十五六岁的小伙子站在最前面,头发赤红,根根竖立,穿着鼻环,叼着半截烟,狂霸酷炫拽上天。后面站着三个人,奇形怪状,都是同一类型的脑残型小混混。

    区区几个小混混,陈文斌不放在眼里,只是不知道他们是故意找茬,还是受人指使。

    “你们是不是找错人了?”

    红毛撇了撇嘴,轻哼一声:“惹了张哥,你他妈还这么嚣张。”

    话音未落,操起手里的半截水管,猛地朝陈文斌头上砸来。

    县城的小孩子打架,心狠手辣是出了名的,一言不合就动手。

    亏的是他,换了别人,见面就得来个满头彩。

    陈文斌偏转身体,让过水管,飞起一脚,正中红毛脸上,将他踢飞出去。

    红毛摔在地上,脸上炸开了花,眼泪鼻涕鲜血一起流。其他三个非主流毫不畏惧:“你这土鳖,还在猖狂。不吃点苦头,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三个人手持钢管,三面包抄,错落有致。这显然是演练过的,群殴也是需要技巧的。

    陈文斌摇了摇头,轻叹一声。虽说一直上学,武功可没拉下,每日清晨五点起床,练功一个小时,晚上睡觉前打坐一个小时。就算是彪形大汉,等闲三五个不是他对手。

    手肘重锤,转身侧踢,迎面膝撞。简单利落,三人全躺地上了。

    别看电视里打架,一来一去,精彩十足,那都是花架子。真打起来,两拳三脚,就分出胜负了。

    红毛见不是对手,暴跳如雷:“好小子,敢打我,我和你没完!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