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大沙漠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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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账!”

    被老戏缠着的中年之人,这一刻摆脱了老戏纠缠,站在远处瞪着惨死的麾下,然后转身对独孤轻风怒火冲天道:“你这个疯子,你真以为,凭你们两个人,就可以在大沙漠内肆无忌惮吗?”

    他的麾下二十多人,可这一刻,却只剩下他一个光杆头领,其余人不是死了,就是重伤在地。

    “老戏,杀了他。”独孤轻风的耐心有限,他已经问了两次,可他们还是没有回答他,这让他有些不愉。

    老戏闻言点点头,体内轰然爆发出强大的内力,这股内力比起中年之人丝毫不弱。

    此刻,一道剑光闪过,三个天外天高手,看到这道剑光时,眼中闪过一道惊悚,特别是中年之人,心里骤然凉了半截。

    因为,这道剑光就是冲向他的。

    这不是真正的剑光,而是老戏施展剑术时,速度太快了,快到了众人只见到一道光芒的原因,所以被看做是剑光。

    噹!中年之人仓促之间竖起战马刀,想要挡住老戏巅峰一剑,可是,老戏这一剑太强了,剑尖刺在战马刀上,然后穿透了战马刀,一剑刺在了他心口上。

    “你……”这一剑蕴含着强大的罡气,罡气凝聚成剑罡,瞬间刺伤了他的心脏,中年之人张口想要说什么,可是却什么都没有说出,就身体一歪,倒地咽气而绝。

    “以剑罡刺穿战马刀,嘶,好强的内力,好强大的罡气。”

    龙门客栈的掌柜,是一个老头,他看起来很苍老,面色枯黄,目光浑浊,可这一刻他看向老戏的眼神,却多了几分深邃。

    武功境界踏入天外天后,内力便可凝聚成罡气。

    然后根据每个人修炼的武学不同,施展招式时,可通过罡气凝聚出剑罡、刀罡、拳罡、掌罡等等。

    罡气越强,施展出来的招式,有时候可以徒手硬憾神兵利器,甚至打断兵器。

    刚才老戏那一剑,之所以可以刺穿战马刀,不是说战马刀不如他的那把剑,而是战马刀主人的罡气不行,无法挡住老戏施展出来的剑罡。

    因为,老戏的罡气比起战马刀主人要强一筹。

    修炼到天外天后,修炼上乘武学固然重要,可是,如果本身根基不够牢固,到了天外天之后,差距就会越来越明显了。

    “老戏的天赋虽然不如我,可他的根基,却不是盖的,困在先天境界几十年,从未怠慢过修炼,内力精纯,浑厚如海,施展出来的罡气,岂是一般人抵挡。”独孤轻风低语道。

    老戏如今六十多岁,由于练武的原因,他看起来只是中年之姿,并不是很苍老。

    但是,老戏的练武根基却极为牢固,特别是内力,论精纯程度,丝毫不比他差。

    罡气乃是内力凝聚而成,内力越是精纯,罡气越是强大。

    剑刃归鞘,老戏走向独孤轻风身后,站在他身边不语,可是,大厅内所有人看他的眼神,充满了慎重。

    这是一个高手,一个不弱于他们的高手,这样的高手,可不能小觑。

    而且,从刚才独孤轻风出手的情况来看,他这个主人,也不是好惹的,搞不好武功还在他之上。

    “不知这位公子,为何要找青诗诗下落。”掌柜从柜台内走出,面带笑容看着独孤轻风。

    他拄着拐杖走出,然后独孤轻风、老戏惊愕的发现,龙门客栈的掌柜,竟然只有一条腿。

    不,应该说左腿只有半截,从膝盖之处就没了,被人斩了一部分。

    掌柜拄着拐杖来到独孤轻风面前的一个酒桌座下,他无视身边倒下的尸体,还有酒桌上溅射洒落的血迹,亲自倒了一杯酒,一口喝下,笑呵呵道:“数月前,也有一个女子如你这般,肆无忌惮闯进来,询问青诗诗的下落,当初有人觊觎她的美色,却莫名其妙惨死,而今,你来了,同样用强势的手段杀了我客栈的客人,老夫很好奇,为何你们都要寻青诗诗的下落。”

    “难道是夙妃!”独孤轻风闻言动容,龙门客栈掌柜的话,让他想到了夙妃。

    当初老谷主的记名弟子,老冀去骨庄找他,碰巧他在闭关,没找到他却找了夙妃帮忙。

    夙妃早他数月的时间来了大沙漠,如果他猜测不假,龙门客栈掌柜说的那个女子,应该就是夙妃了。

    因为,凭夙妃的实力绝对可以大闹龙门客栈,就算她没有突破天外天瓶颈,凭她一手蛊术,先天后期大圆满的实力,杀天外天前期高手也绝非难事。

    “少主,可能是夙姑娘。”老戏也猜到了。

    独孤轻风点了点头,这一路上,他们也在担心夙妃的安全,如今得知她已经来了大沙漠,且还大闹了一场龙门客栈,可见她应该无事。

    独孤轻风嘴角泛起冷笑,他打量着龙门客栈掌柜,问而不答道:“听闻沙漠内的马贼,与龙门客栈有勾结,不知掌柜的可否告诉我,你们是不是有勾结?”

    “公子这话从何听说?我龙门客栈仅仅只是一个客栈,岂会跟沙贼勾结,你休要抹黑龙门客栈。”掌柜低喝道。

    大沙漠内的马贼,称之为沙贼,他们作恶多端,罪不可赦,不知杀了多少好人,践踏了多少女人。

    这样一群如狼似虎,十恶不赦的势力,谁与他们勾结?除非活腻了。

    就算是魔道人士见到,都痛恨不已,恨不得杀而快之。

    因为,这些人,毫无原则底线,连魔道人士都瞧不起,羞与之为伍。

    “是吗?”独孤轻风探手一抓,隔空抓来了一只长椅,坐在上面,然后端起酒桌上一坛酒,喝了一口烈酒后,似笑非笑道:“我师傅叫做鬼医,这是我师傅的随从,他在路上跟我说,师傅曾言大沙漠内的沙贼与龙门客栈有勾结,你说,我是应该相信你的话,还是应该相信我师傅的话!”

    “鬼医?你师傅是鬼医!”

    掌柜听到鬼医两个字时,手中的酒碗猛地掉在地上,瞳孔浮现了恐惧。

    其他两个天外天高手,还有客栈的小二亦是如此,看独孤轻风的眼神,已经不是恐慌那么简单了,而是恐惧。

    大沙漠内,最强的势力,便是荒凉之地,因为荒凉之地有一个至高无上的强者,一个宗师,此人号称江湖至尊。

    而听闻,江湖至尊有一个死敌,就叫做鬼医。

    江湖至尊之所以盘踞在大沙漠深处,其实还是因为鬼医的原因。

    故此,大沙漠内,所有人都知道鬼医此人,一个能把江湖至尊逼得这般下场的人,他们岂能不知?可以说,鬼医就是大沙漠内一个禁忌,不可提起的禁忌。

    如今,独孤轻风说他是鬼医的徒弟,他们心里徒然发毛了,鸡皮疙瘩般不安。(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