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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时间,王炀已经舒舒服服地在床上睡了一个下午觉,准备吃饭。
王炀到了餐厅,发现奎已经在桌子前面坐好了。
王炀坐在他对面,问道,“老实说,我不在这几天,你是不是都来我家蹭饭了,”
奎道,“没有。”
什么意思,王炀心里纳闷,也不想多问,便道,“马怎么样,”
奎嘴勾了勾道:“很好,它现在比较听话了。”
看来奎驯服马的过程很顺利,王炀咋了咋嘴,有些饿了,喊道:“饭好了没有?”
屈从厨房里伸出半个身子来,道:“主人,马上就好了。”
王炀看到屈笑道:“你怎么来了?饭店里不忙了?”
屈笑道:“饭店里人手足够,今天主人回来,屈自然要回来伺候主人。主人有什么特别想吃的吗?”
王炀道:“野菜,我想吃野菜,还有蘑菇。”在草原上主食都是肉,王炀觉得肚子里都是油。
屈道:“好的,主人。”
王炀回过头,与奎大眼瞪小眼。
奎从脚底下拿出一个竹筐,递给王炀。
王炀不明就里接过,问道:“这是什么?”
奎道:“给你的。”
王炀一看,竹筐里装了一件狐狸毛的大衣,这时也有了缝纫技术,用兽筋或是麻线做线,原来没有青铜的时候是用骨针,骨针很难打磨又容易断,用骨针缝制东西很考技术,石针也是一种珍贵的物品,可是自从和奎结盟,就有了铜针,铜针比石针好用多了,缝制的衣服也比原来精细很多。
这件狐裘大衣手工很好,针脚都隐藏在皮毛之下,整体线条很流畅,是个好东西。
这衣服要是搁在现代,起码也是七八万的价,原来王炀可不会传这种骚包的东西,不过在原始社会,也只有兽皮可以穿了。不过王炀很奇怪奎为什么要给自己东西,这可以奎第一次送东西给王炀,王炀问道:“给我的?”
奎道:“你上次送了我老虎皮。”
王炀心道:原来是还礼来了,我可不只送了你老虎皮。
奎接着道:“明天我再多猎几头猎物给你,作为马的谢礼。”
王炀还真不知道奎为何突然就变得这么客气了。
奎在王炀去找马的这几天想了很多,他感受了王炀对自己态度的转变,这种转变是微妙的,王炀对自己好像还是和原来一样,却好像少了一种感觉,一种亲密的感觉,这让奎有些不习惯。
奎开始思考,是什么让王炀改变了?是上次自己邀请肩来自己部落的事?奎相信王炀没有那么小心眼,或许是自己表现的太冷淡了,想到王炀多次给自己做吃食,又送了自己弓箭、老虎皮等许多贵重的物品,而自己好像没有送过什么东西给王炀,作为盟友,自己好像不太称职。奎在王炀离开的第三天就吩咐奴隶做狐裘大衣,四个擅长缝制的奴隶一起赶制,在昨天才做出了这件大衣。
没想到王炀今天又送了自己部落一种珍贵的野兽——马,不得不说,王炀这次带回的马镇住了奎,从来没有人想过要骑到野兽上,也从来没有真的骑在野兽上。这次去捕马的人都是海部落的勇士,这些马匹都属于王炀,他不仅送了自己一匹,还给了风部落的四人。奎都有些羞愧了,每次王炀有了好东西从不会忘了自己的部落,奎决定对王炀好一些,起码要把王炀送给自己部落的东西用其他自己能补偿的东西还回去。
这次王炀带回的马让奎很兴奋,他看到了马匹的重要性,速度!狩猎也很有优势。这会让部落变得更加强大,可是心里也有些紧张,虽然自己今天用武力驯服了马,可是马匹还是有些暴躁,奎心底想:他可不想被王炀比下去。
王炀分给风部落东西不是因为滥好人,也不是因为讨好奎。而是为了平顶的安定,为了加强两个部落的感情,有一句话说的好“不怕穷,就怕富不均。”两个部落就住在一起,有什么风吹草动两个部落互相都知道得清清楚楚,如果有什么好东西只有一个部落有,那只会招人恨,给部落的发展带来不平衡。
骑上了马背的奎迫不及待也想要出去捕马,奎对王炀道:“马很有用,我想我也应该去猎捕一些。”
王炀道:“马的确很重要,但是这事急不得,这一群马的消息也是我在集市打听了好久才来的消息,说明马在这里也很少见,封告诉我他也只见过这么一群,如果要找,必须到草原深处。那样才费时间了,再过三四十天,冬天就要来了,这时候你再出去,也不好。”
奎激动地心冷却了下来,道:“也是,那只有等到明年春天以后了。”
王炀道:“你不要忘了这次我带回来的一群马有公有母,好好养着,也会下崽的。”
奎笑道:“对。”
王炀道:“总有一天,我们的人都能骑上马”
两人相视一笑,开始吃饭。
等大家都比较熟练的骑马时,已经是二十多天后了。野马难驯,就算是跳豆,王炀恨不得把炕都让给它睡,跳豆还是经常有想要逃跑的举动。
这时粗糙的马具也出来,虽然达不到现代那种程度,但是也更容易控制马了,想必假以时日,会制造出更精细的马具。
但是马的好处显而易见,骑着马狩猎效率是其他人的两倍,骑着马跑得远,还能驼猎物,现在骑在马背上的勇士很受族人的尊敬,每日猎到的食物也要多分一些。有马的人都很珍惜马,每天小心地伺候。
饲养小队现在压力很大,因为部落的活物越来越多,要的草料也越来越多。辉很不好意思地向王炀报告了这一现象,他觉得是自己的工作没做好,辜负了主人对他的信任。
王炀也意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最近部落里多了三十多头马,让孩子们也有些吃力了,一直到外面割草太费劲了。
王炀想了想,应该考虑放牧了,牛羊鹿都可以放牧,就是野牛的脾气不好,鼻子上打了环的牛也要有人牵着。也没听过猪放养的,还有鸡,野鸡爱跑,放出去了不知道能不能抓回来。看来只能放牧性格比较温驯的羊和鹿。
但是在这样猛兽出没的地方放牧,不能只让小孩去干了,如果出现狮群,可就危险了。王炀和奎商量了一下,决定分出五个奴隶和五个骑马勇士担任放牧这个艰巨的任务。
王炀记得放牧还有很多讲究,什么混合放牧固定放牧,科学地放牧能让牧区的草长的更加旺盛,粪便还能增加肥力。当然,如果安排不合理会让牧区生态失衡,造成水土流失。
不过这时的生态环境好的不得了,草原到处都是草,这几十头畜生可以慢慢折腾,多研究研究。
今日,狩猎队归来,大家都很兴奋,因为奎猎杀了一头老虎,部落里可是好久都没有猎到过这么凶猛的野兽了,除了上次令猎到的大蛇。
奎举着老虎的尸体,接受了大家“哦哦嗷嗷”的欢呼。
那是一头成年老虎,虎头滚圆,身上斑纹繁重,体型比王炀在动物园见过的大了一圈,看起来威风凛凛,老虎眼睛里直直插着一根箭,看来是被奎用箭射死的,王炀也佩服奎的精准度,这么小的眼睛,而且虎跑得也不慢,居然也能射中虎眼。
老虎当场被剥了皮,虎肉分给了狩猎队的每一人,虽然只是一小块,大家还是很高兴,着更多的是一个象征意义,吃过老虎肉也是很威风的。
虎皮和虎骨内脏归给了奎,如果是勇士猎到珍贵的猎物都是献给主人,再由主人分一部分赐给那个勇士。奎就是主人,他猎到的老虎自然属于他。
分完食物,奎照旧来找王炀一起吃饭。
自从王炀带着马群回来,奎每次来吃饭都会带着东西,有时候是一块上好的皮毛,有时候是一块食物,有时候是精巧的青铜匕首,让王炀都有些惊讶。
但是看着奎这次带来的礼物,王炀僵硬地扯了扯嘴角。
那是一条虎鞭。
原始人崇尚生育,很喜欢把性.能力和强大联系到一起,鹿鞭、蛇鞭都是宝物,就算不吃,也要放在家里,表示自己家很富有,很强壮,那方面很厉害。
在所有鞭里,当然要数虎鞭最为珍贵。
虎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一个是虎皮,另一个就是虎鞭了,奎想道:上次王炀送了一块白老虎皮,那比今天猎到的老虎皮珍贵地多,我可不能送他老虎皮,就决定把第二珍贵的虎鞭送给了王炀。
奎把竹筐递给王炀,道:“送给你。”
王炀:“谢谢。”心里难免意.淫道:这是质疑我的能力?还是在暗示我?看着奎的眼神有些暧昧。
王炀随即把虎鞭拿给屈处理,晒干了好保存。
奎根本不知道王炀的想法,只觉得今天王炀对自己热情了不少。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憋出三千字了~~散花
十分感谢~冷腐木扔了一个地雷 亲亲~o(* ̄3 ̄)o
很多评论都没来得及回复,但是我都仔细看每一条的评论的~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