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九章 回到家乡 上

魂消形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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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今天第二章,情节已经展开。<〈( )

    当我回到家乡时,那突然涌上来的巨大喜悦,能够彻底的冲刷掉我几年流浪生涯中的疲惫。——摘自诗人梵阿古所撰写的《伟大的魔法导师爱德华.斯蒂费尔德回忆录》。

    谢特而摩撒斯森林,这片几乎等同于波尔四分之一面积广袤森林,从那无数的传说里就能得知,这森林里一定潜藏着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不过,这里实在是潜藏着太多的危险,就像很久以前爱德华对这森林就有过的了解一样,历年来所有猎人也没探索完整个森林,这片森林,不知埋葬了多少冒险者的尸骨。

    两年前,在这森林里的那次冒险,使得爱德华结识了远古魔狼,当时的爱德华已经认为他足够的深入这片森林,其实,那距离森林的深处、距离埋藏着秘密的地方,还有着极为遥远的距离。

    此时,一个人正步履蹒跚的穿行在森林之中,这里才是森林的最深处,参天的大树为了争夺生存的阳光,早已将头顶的那片天空遮挡的一丝不剩,没有光亮,即便是在白天,在森林之中也阴暗的如同夜晚。但这并不表明彻底隔断了大树之下的生机,其实,在这片阴暗的环境里,仍旧是生机勃勃,那些低矮的灌木茂密的存在于沟壑之间,那些蜿蜒盘旋的藤蔓,早已爬满了裸露在外的粗大根系。

    这些黑暗中的生存者们,在那些相对脆弱的茎上,无一例外的生长着尖锐的刺,这正是为了避免被那些野兽们闯入,阻断他们的生机。

    在这片森林里,任何的生物的都尽力的抢夺着那一线的生机,因此,留给外来的人类的生机,实在是有限。

    毒蛇与猛兽这些仅仅是人们对于森林危机最浅显的认知,其实,在这森林的最深处,一片叶子、一只蚊虫、或者仅仅是那些尖锐的刺就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致命危机。

    但是,就在这危机四伏的环境之下,这个穿行于森林里步履蹒跚的人,仍旧是活了下来,他从不会迷路,因为,他的心中已经清晰的给他指出了前进的道路,他从没有遭遇过致命的危机,因为,那危机早被他窥见,他就如同这森林中的一先知一样,轻易的得到了那一线的生机。

    不过,长途的跋涉、艰难的道路仍旧使得他身体疲累不堪,他身上那件麻质的长袍,早就因为破烂成布条的形状,他的那张脸,是如同这森林一样的苍老,那苍老不仅仅是表现在脸上深深的皱纹间,更多的表现是在那脸上的表情,那表情,假如要做个合适而透彻的描述,那就是,他早已经逾越了他生命界限的苍老。

    或许在此时,曾认识和熟知他的人已经认不出他来,因为,在蒂尼昂毁灭之后,他的灵魂就已经被埋葬,此时,行走在森林中的他,已经不是神圣教廷的智慧之神祭祀拉黑德,他只是一个齿轮,一个推动命运的齿轮,为了命运的生,走完他最终的道路。

    他离终点已经很近,在越过最后一片沼泽时,他丢掉了手中的拐杖,在他的面前,是一道极深的沟壑,这沟壑向两边蔓延的看不到尽头,他就站在那块突出的岩石之上,从这里,能略微的感觉到一丝微风。

    似乎是这丝微风令得拉黑德感到舒畅,或者是这艰难的旅程已到终点令他的感觉到轻松,有着一刹那,他那浑浊的眼神里带上了些神彩,但这神采转瞬之间又重新的暗淡了下来。

    他等待了片刻,轻轻的叹息了一声,从那陡峭的悬崖上跳了下去。

    半个月前,爱德华传回的信息使得国王约修亚召集了一众大臣进行商议,最终,国王约修亚接受了敦克而以及一众大臣的建议,几个命令以雷霆的手段在波尔迅的执行,一时间,从索拿多一波又一波的监察团去往不同的省郡,有血腥,有动乱,不过,在这过后,波尔却逐渐真正的安宁了下来。大部分地方的税收和治安恢复了正常,在这肃清的过程中,着实的现了几名拿费特篡逆的遗留者,依据他们犯下的罪刑,等待他们的已经不是宽恕的流放,而是绞刑架的绳套。

    半个月后,爱德华驾御着马车,看着道路前那个转弯,心神激动的难以平复,因为,转过这座山头,前方的两公里外,就是他的家乡,那记忆中安静和祥和的小镇撒摩而。

    时间已经步入四月的后半个月,天气温暖,圣格拉底河早已解冻,远处的山头上早已红成了一片,爱德华知道,那是满山红,每到春季,就会开满漫山遍野。

    他着呆,为记忆打开了一道缝隙,一会之后,那蜂拥而来的记忆就使他招架不住,他再不等待和迟疑,驱赶着马车朝前行去。

    转过那个弯之后,记忆中的撒摩而,就呈现在了爱德华的面前。

    那河畔开辟出来的甘蔗田,仍旧像他离去时的那样错落有致,看守甘蔗田的是他熟悉的哈瓦那大叔,他仍旧躺在他那张最喜爱的躺椅之上,哼着别人永远不可能听懂的歌剧段子。

    春季明媚的阳光照射在河岸旁一排金桦树上,每到这个时节,这种波尔北部特有的树木,都美丽的应该定格成一张风景画。

    一阵风正准备偷偷经过,金桦树却将这消息传递开来,金黄色的叶子相互碰状着,交织出撒摩尔春季独有的音乐。

    因为夏季还未到来,因此,圣格拉底河裸露了很大一片河滩,那河滩之上是大大小小的鹅卵石,曾几何时,这些石头还能吸引到爱德华和他的伙伴们,被他们装在口袋里带回家里。

    河的对岸就是山坡,新嫩的绿色蔓延而上,在山腰间被红色接力,最后,不甘愿的在几片地方裸露出那青色的石块。

    在甘蔗田的前方,就是撒摩尔小镇的所在,那狭长的镇子与曲折的街道,仍旧如同他离去时那样的熟悉,不过,有些屋顶青色的砖瓦已经翻新,但是,这却绝对不能影响到爱德华对他家乡的熟悉。

    “哈瓦那大叔,我回来了!”

    爱德华在马车上心潮起伏,路过那片甘蔗田的时候,忍不住大喊了一声。

    “是谁?天啊,是爱德华,你小子,你终于回来了。”

    躺椅之上的哈瓦那稍微的辨认之后,就认出了面前的人就是几年前失踪的爱德华,他脸上马上涌出了欢喜的神色,迎了上来,当他看到爱德华准备从马车上跳下来的时候,哈瓦那挥了挥手。

    “快回家去吧,爱德华,你得见见你的父母,你要知道,这几年他们多为你担心!”

    听到这句话,爱德华的鼻子有些酸,站在马车上同样的挥了挥手,继续驱赶着马车前行。

    “这小子终于回来了!这对艾搏而夫妇来说可是个大事!看来,这小子财了,竟然有了一辆马车。”

    哈瓦那目送着爱德华的离去,喃喃自语着。

    马车行驶在镇子里那并不平坦的青石道路上,马车的颠簸,恰恰就如同爱德华的心情,他看着那街道两旁熟悉的房子、看着那曾玩耍过的街弄,每一处,都能令他心中的喜悦再增加一分,不过,家乡远远没有他离去时那样的热闹,稍显得有些冷清,街道上基本没什么行人。

    等他路过鲁德?范尼斯伯爵家宅院时,这是个曾让镇子上无数的人羡慕的宅院,门前总会停靠着几辆马车,因为,这位富裕的有产者,又以好客闻名,镇子上的几间商铺,都是他的产业。

    在以往,几乎每天他都会宴请几个人,此时正是早上九点多的时间,按照爱德华的记忆,此时这位一贯有着早起习惯的伯爵应该会宴请一些人来品尝早茶,现在,宅邸门前却空空如也。

    不过,这并不能影响爱德华的心情,特别是当他看到不远处的那间教堂时,他更是心潮涌动,要知道,他流浪的原因完全都是因为当初他从这个教堂的那个塔楼里得到那部巫师手扎,此时,隔着老远,他就能看到,那座塔楼已经重新的修建起来。

    马车驶到教堂的门前时,爱德华下意识的偷偷的张望,却没有看到熟悉的几个神甫的身影,这使得他的稍微觉得有些安定,迅的驾御着马车转过教堂,在教堂之后的不远处,就是那间他最为熟悉的宅院。

    此时,马车已经行驶的极慢,甚至不见得比步行更快,这最后的一段路,竟使爱德华变的忐忑了起来。

    这时,从马车后边走来了两个人,这两个人步伐极快,似乎是有着什么急事,当他们越过这辆极慢的马车时,目光自然而然的被这马车所吸引,这样的四轮豪华的旅行马车,在这个镇子上几乎从未出现过,虽然,这马车明显经过长途的奔波,车厢上的泥浆使得马车看起来有些脏,但是,这并不能影响他们对这辆马车的好奇,以及对马车驾驶座位上的那个年轻人的好奇。

    “又是克洛尼斯的某个亲戚吗?”两人中的中年人,随意的扫了爱德华一眼,开口问身旁的年轻人,口气中带着厌恶。

    “不,你看清楚,那到底是谁,天啊,这不是爱德华吗?嘿,是爱德华吗?”

    另外的那个年轻人大声的呼喊了一声。

    坐在马车上的爱德华早就注意到眼前的这两个人,他的脸上已经因为激动而涌满了笑容,因为,其中的那个年轻人正是他记忆中熟悉无比的人,卡撒斯,那个经常流着鼻涕的儿时玩伴,而另外一个人他也认识,是镇子上的猎人,埃德蒙,爱德华记得,在他伙伴中最为胆小的卡撒斯,偏偏从小就立志要成为一个猎人,此时看来,这个家伙已经实现了他的愿望,至少,他成为了埃德蒙的跟班。

    “嘿,卡撒斯,我是爱德华,我回来了!”

    伴随着这句话,爱德华从马车上跳了下来,甚至没有抓着缰绳,幸好,这两匹纯种马极为的温驯,仍旧不紧不慢的拉着马车缓缓前行。

    “天啊,这可是近一段时间碰到的最好的事了!”

    卡撒斯也是一脸的激动,冲上前来,拥抱了爱德华。

    “你回过家了吗?不,见鬼,你要回过家肯定不会驾驶着这辆马车,这可真是一辆好马车,那两匹马,也是我没见过的好马,我敢誓,这一定会比鲁德马棚里自夸的那两匹马要好,难道你大财了吗?见鬼,早知道我就和你一起出去闯荡了……”

    卡撒斯喋喋不休,似乎是想要一次把话说完,爱德华安静的聆听着,没有插话,听着卡撒斯介绍家乡的一切变化,介绍他的朋友们,最后,卡斯斯突然再次的拥抱了爱德华。

    “有太多要说的了,我还没听你说你的经历呢,幸好,你回来了,我们有的是时间和机会。哦,爱德华,你不知道我究竟有多么的高兴!”

    卡撒斯的话语中已经带上了哭腔,甚至,爱德华还注意到他眼睛里有了泪水,这由得使爱德华在温馨之中又觉得好笑,卡撒斯,从小就喜欢哭鼻子,这习惯一直到现在都没变。

    “好了,我还从没见过如此爱哭的猎手,卡撒斯,别抱着爱德华了,让他牵着缰绳,先回家看看,反正我们顺路。”

    埃德蒙适当的制止了卡撒斯,说实话,他对他的这个学徒爱哭的习惯十分的不满意,不过,卡撒斯总算能将他的技艺承接下去,要知道,这个镇子上可只有卡撒斯这个年轻人想成为猎手。

    听到埃德蒙的话,卡撒斯总算是有所收敛,不过,他已经提前跑过去抢了缰绳,甚至开始就近的抚摩起了其中的一匹马。

    “这真是一匹好马,我猜,最少要值五百个金币!”

    卡撒斯一脸羡慕的神色,一边喃喃自语着,一边又开始观察起那辆马车,他甚至掂着脚,开始往车窗里窥探,这纯粹是他的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