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有心人

樱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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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荀天舒接到消息说盛世集团内部闹了很大的矛盾。其实这个消息真的是把事情给夸大了,但也不是空穴来风。确实是刘志和江连海闹起了不小的风波,但很快就得到了平息。

    而荀天舒安排在盛世集团的眼线,有那么几个没有被江连海给发现。正好把他们俩的消息告诉了荀天舒。

    既然刘志和江连海不和那就给了他下手的机会。如何彻底把江连海给扳到,就要从他的身边下手。

    那么刘志就是一个很好的基点,把刘志给拉拢过来,那么事情就很好办了。也怪他之前为什么没有想到这点。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嘛。

    “你去把盛世集团叫刘志的一个小领导的资料全部都拿过来。我想得到他的全部信息速度要快,懂吗现?在就去做今天晚上之前我要拿到他的全部资料。”荀天舒对着手下说道。他有信心这回一定能够戳到江连海的痛处。

    助理接到这个消息,马上去办做了。不得不说荀天舒对手下十分慷慨大方,工资也是一等一的高。单工资来说真的是没话说。比盛世集团的员工公司要高个几倍都不止。然而这样的高工资聘请来的员工和助理们也是一等一的卓越。

    三点多,荀天舒就拿到了刘志的第一手资料。

    祖籍江城,今年44岁。育有一儿一女,除了老婆之外,还有三个地下情人。贪图小利,除公司基本的工资之外,还贪了不少的钱。可以说是盛世集团的驻虫了。这样的人还在盛世集团待下去,今天说真的是佩服江连海的耐力。要给他他可受不了。明理之人自有过人之处吧。

    “窦立,你觉得怎么样?我们要不要从刘志身上找到一个突破口?然后打入盛世集团内部。然后各个击破,让江江海毫无招架之力,彻底扳到盛世集团。”

    窦立静静的站在一旁,当荀天舒向他提问时,他才肯说话。一般情况下,他还是比较缄默的。这是因为他不爱说话的性格,才让荀天舒尤为赏识。这样有才华,却不外露的人,真的是很少了。大家不要以为江连海有能耐,他的手下有能耐。还是荀天舒的手下比较优越。毕竟今天说肯花钱来挖人嘛。

    有钱能使鬼推磨,有磨推推鬼。

    天底下只要有钱,就没有办不了的事情。别扯钱不是万能的,你总要有了钱才能说这些大言不惭的话。没钱就是一股子酸味。自己没钱还看不上人家有钱的。这是当今最大的笑料。

    “荀总,我觉得词也不靠谱。他能背叛江连海,自然也会把我们的事情全盘托出。这个人不能用啊!”窦立也是实话实说,这个刘志看起来也就是不靠谱的样子。怎么能够随随便便的和他合作呢?

    今天说想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坚持自己的想法。江连海的公司里面的人都是老手下了,对江连海可谓是忠心耿耿的。想到他们的手里套出什么口风,几乎是不可能的。

    那么打通这条路的只有从刘志身上下手。荀天舒心里也很清楚,刘志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可以为了利益出卖一切。他既然肯出卖江连海日后也定会出卖她。

    可是荀天舒就打算把刘志作为一个向上爬的翘板,压根儿就不会把他放在眼里,等把他身上的效益给榨干之后,就会把他远远的踢开的。

    “无妨,大家也只是彼此利用彼此罢了。等他的价值没有之后,哈哈,我自然有手段处理了。他要是敢耍什么滑头,哈哈哈哈……,你觉得我会对他怎么样。”荀天舒向窦立比了一个咔嚓的手势。

    窦立是相信老板会干出这样的事的。他也能够欣赏老板这种做法。当机立断,是他很羡慕的。可以说老板是一代枭雄了,跟着他自然少不了好处。他也不在乎什么好处,不好处的,只要实现自身的价值就行了。钱不钱那真是身外之物。可能对别人来说,钱很重要,钱是万能的。但是窦立已经很有钱了,他不需要钱呢,现在渴望的就是权利,只有帮助荀天舒称霸一方之后,他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

    自己就像一个军师一样,辅佐统领。将帅的成功就是他的成功。将帅的失败也就是他的失败。

    “可以可以。是我疏忽大意了。我们和他之间只存在利益上的往来。一旦它失去了价值,我们就可以把他给一脚踹开。如果他不老实,我们就不妨给他……”窦立若有所思的说道。

    明天说点点了点头表示认同斗笠的看法。“是这样没错,就照我说的来吧。明天请刘志刘先生来我们这里喝喝茶。他最近不也是没事吗。为了表示我们的诚意,你应该知道怎么去做。刘志无非两样东西。美女和钱。他喜欢什么就给她什么呗。给他他自然会眼花心动了。他开什么价位就给他什么价,只要能拉拢到他,什么条件,我们都接受。”

    “是,荀总。”

    第二天刘志就被人请到了一家高档的茶楼。

    一开始刘志是拒绝的。因为自己不明所以就这样和一个人会面有点太草率了。但当别人把一箱子美金放在他眼前的时候,他就动了心。不就是见面吗?有什么好担忧的,他还能拿他怎么办?要是想动他也不会给他一箱子美金了。看来是有求于他,就姑且见个面吧。

    “不知道茶馆刘先生还待得惯吗?我喜欢安静,谈生意的时候也喜欢安静,就不好顾及刘先生的心情了。来到这里,我也不会浪费刘先生的时间。我只有这个一个要求,您同意了就行了。”刘志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转头仔细往远处看看,向面前走来的是一个30岁出头的年轻人。衣冠周正,穿的体体面面。很干练的样子,眼睛透出一丝精明。是个生意场上的人,不对啊,他只是部门小领导。谈生意也不应该和他谈吧!有能力有权利的人多了去了怎么也轮不到他留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