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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是为了印证丁土所言,福祸各种彼此相依。
轻松地弄了根老人参,驴子伸过头在上面咬了一小口。本来想发点死人财,以为是被山里野兽给咬死的山民或者猎户,结果却见到一地诡异的黑衣人。
此刻剑客突如其来坐在她家,不管从那只眼睛看,都应该是已经卷入人家的仇杀之中了。
晦气!卫小歌心中苦闷难言。
男子很年轻,二十三四岁的模样,脸色苍白,五官稍显柔和文秀。发髻束得很紧,眼角都给提上去少许。修长扁平的身体稍微有些瘦,却不显文弱,仿佛每一寸都是紧实的肌肉。
他懒懒散散地坐在屋子的一角,似乎只要有什么风吹草动,就会立刻如兔子一般蹦起来。
所谓静如处子,动如脱兔。
腰上悬着的一柄剑。剑鞘华丽却陈旧,显然有些年头了。看剑柄也晓得此剑偏细。
细剑啊!卫小歌心中一抖,忍不住又多瞅了几眼,十八名黑衣人全部死在这口凶器之下。
不过剑客受伤不轻,身上的伤口竟然不下二十道。
他光着上身,只穿了一条不算厚的单裤,左边裤腿卷得高高的。大腿侧边有一道惊悚的伤口,附近腐烂的肉已经被削掉,几乎可以看见骨头。
果然腿部受伤,并且中毒了。
卫小歌彻底服了。前两天下了雨山路泥泞难行,并且路途遥远,这人拖着条稀烂的腿,难不成是开坦克过来的?
其实前胸也有一些横七竖八的小伤,不过剑客却是听之任之,并没有治疗。所谓小伤口,那是与腿上的大洞相比较。至少一寸到两寸,小口子张开着。看着好慎人。
好彪悍的剑客,她鉴定完毕。
剑客最彪悍的地方,不在于他有媲美关公刮骨疗伤的魄力,而是他竟然还带着个与长富差不多大小的孩子。
丫怎么能这么厉害,干掉了十八名背着弓箭的大汉,小娃娃身上的衣服都没破,这绝对是人类史上的第十一大奇迹。
太有剑客风采了,太禽兽了。
要不是被他刚打晕,卫小歌几乎想与这人结交一二。
战力指数悬殊,先看看风头再说。她扭过身子,探了探长贵的鼻息。感觉他呼吸均匀,并未受伤。
原本紧张的心,渐渐平静下来。剑客的力道恰到好处,并未伤人,并不是要搞什么杀人灭口。
这边卫小歌旁若无人,探查弟弟的鼻息,那边的剑客却是震惊了。
小姑娘醒得这么快?
刚将她劈晕,竟然马上苏醒。按照他的估计,这名有些瘦弱的小姑娘挨了一下,少说要晕个把时辰。
面对一名浑身是伤的陌生来客,竟然如此从容坦然。就算是老家燕城里,那些喜欢舞刀弄枪的刁蛮丫头们,也没见过她这么四平八稳的。
既然她并未尖叫暴露他的行踪,再打晕人家就很不讲理了。
起身拱手行礼后,剑客很客气地说道:“姑娘勿要惊慌,在下并无恶意,先前乃是怕姑娘惊叫,因此不得已伤人。”
这是在耍幽默感吗,正常人能不惊慌吗,谁会相信你没恶意?换了个真正的小村姑肯定活活被你吓死。
好在卫小歌是个假村姑,基本还是分辨得出好歹。
眼下还是拉写好感值吧,她很诚恳地点点头道:“英雄大驾光临寒舍,蓬荜生辉。别再将我打晕了,不会叫喊的。”
两人的距离近了很多,卫小歌又忍不住上下打量了对方几眼,目光放在对方被挖了个洞的大腿上。
这小姑娘好生稀奇,难道不懂得非礼勿视么?剑客忍不住犯嘀咕。
他再次抱拳,“当不得英雄二字,在下失礼在先。嗯,因遗失了随身包裹,并无衣衫替换。还请姑娘勿要见怪,着实失礼了。”
说罢,他退后了几步,将身子侧开挡住那条光腿,避开卫小歌探究的眼神。
原本苍白的脸,泛起一丝淡淡的红色。
被女子上下打量光溜溜着的上身和腿,这还是平时头一次。他颇觉得有些凉飕飕的羞涩之感,脸有点发烧。
山野之人,果然丝毫不晓得廉耻为何物,剑客暗道。
中的毒被他逼出体外,伤口尚未愈合。长袍臭不可闻倒是小事,主要是沾了不少毒血,套在身上岂不又得中毒。
见剑客显得有几分扭捏的模样,卫小歌满心不解,怎么画风不对了,说好的彪悍剑客呢!
也就是光着个上身,露出一条大腿罢了,还矫情地侧过去。又没露屁股辣人的眼睛,谁管你。
脸都诡异的红了,简直像个大姑娘。
有点男子气概好不好?
人家这么害羞,她也不好说什么,笑了笑道:“不必多礼,家中并无男子衣衫借给阁下替换,倒是我们准备不周了。”
听了这话,剑客稍微释然了一点。小姑娘倒是通情达理,就是太不知羞耻了,想必家中没有年长女子教导。
孤男寡女的,实在不妥,他忙从腰间内夹层口袋中,取出一片薄薄的金叶子。
“姑娘,这里有些许钱财。倘若方便的话,可否去买一套男子衣衫,准备一些吃食,余下全归你所有。”
很大方嘛,卫小歌又笑了。
扭捏不要紧,迂腐也不要紧,只要掏钱的姿态够帅气就行。
闲闲地说了两句话,她这才明白彻底就是无妄之灾。
剑客之所以闯入茅草屋,主要是此屋靠近山脚,距离其他的村民远得很,而且看着好似无人居住。
因此他不请自来,鸠占鹊巢,没什么其他特别的原因。
其实是她想多了。
剑客的要求不多,暂借茅草屋住了两天,恢复下伤势马上就撤。这两天内,随便弄些吃食来就成,不拘质量只需管饱。
不好办啊!卫小歌拿着金叶子犯愁。
向村民购买食物和衣服,基本就是拿石头砸自己的脚。别说金子,就算是一小锭银子也不大好花出去。
倘若黑衣人有同伙,随便在村子里打听下,马上就会发现其中的蹊跷。咦,无缘无故的,为什么茅草屋的三个孩子发达了,手里有银子买大量食物。
最要命的是,还得买成年男子的衣衫,简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这位老兄吃完几顿饱饭拍拍屁股走人,她还留在这里呢!
衣服是绝对不可能帮他买的,至于食物.......
考虑了一阵之后,卫小歌缓缓从长贵的怀中摸出大半截人参。驴子白泽吃了人参,不但没流鼻血,而且浑身都是力气。
这东西给人吃了,说不定也能管饱。
眼前这人手里有金子,应该不会贪图一点人参,再说对方似乎也没将钱看得多重。
“你......你竟然有人参精?”
剑客双眼直直地盯着几乎是完整的一条人参,满脸不可置信。他老家有一小截这样的紫色人参,还是祖上传下来的,幼年曾经吃过薄薄的一小片。
能有资格吃上那么一丝半点的家族子弟并不多。
“嗯,这东西吃了能饱肚子吗?”卫小歌问道,她猛然发现自己干了件蠢事。
剑客显得那么惊讶,看来远远低估了手中人参的价值啊!财帛动人心,麻烦大了。
剑客一脸欣喜,“此物的确可饱腹,不知姑娘可愿出售?”
果然如她一路观察揣测,是个君子,卫小歌再次松了一口气。
亏得剑客还真不是个谋财害命的人。
也亏得他似乎......是个有钱的大款。
不是个坏人就好,卫小歌终于放下那颗悬了半天的心。
茅草屋一大一小的两人,必定与丁土所说的“万众期待的支线任务”有关。
隐藏的支线任务,不知道会有多少光环功德?她不由得心头火热。
而且主线任务,“获得强大男子的好感度”,说不定还得从这名强大的剑客身上下手。有两百个功德呢,那可是足足大半年的寿命。
忧心卷入人家的仇杀,卫小歌心中烦恼之极。可是却因为能完成系统任务,又心生喜悦。
这种百感交集的矛盾心情,真是谁经历谁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