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追杀

一红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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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我心急如焚的时候,耳麦里传来她的声音:“喊什么喊,我还没死呢!”

    听到这个声音我长出一口气,这才发现后背都被冷汗浸湿了,我连忙问道:“怎么样?受伤了没?”

    “没有,我的枪救了我一命。”天使拿着自己被打坏的狙击步枪,心有余悸的说道。

    这时,耳麦里传来狼王的声音:“你们两个调完情了没,敌人已经进入雷区,两人向西进入一号雷区,三人向东进入二号雷区,天眼准备引爆,天使去支援精灵,刺客去支援军刀,你们从侧翼包抄,绝不能放走一个人。”

    听到命令,我和天使毫不犹豫的进入丛林,按照狼王提供的方位,迅速包抄,十秒钟后天眼引爆了雷区,但我们携带的地雷有限,所谓的雷区范围并不大,密度也不够,主要目的是为了驱赶和拦截敌人。

    而且,我们心里都清楚,对于这些身经百战的特种兵来说,这样密度的雷区根本干不掉他们。

    不过,引爆雷区为我们争取了五秒钟的时间,对于一般战士来说,五秒钟很短,可对于我们飓风突击队来说,足以改变战局。

    闪电和军刀的速度提升到极致,如同两只猎豹在丛林里一闪而过,当敌人从地雷的爆炸中清醒过来的时候,两人距离他们已经不足二十米。

    两只自动步枪同时开火,子弹铺天盖地的向敌人射去,没想到敌人反应极快,在枪响的同时就地一滚,迅速躲到两颗树后,随即扔出了两枚高爆手雷。

    军刀和闪电脚步不停,向两侧快速移动,同时扣动扳机,人虽然在高速运动,子弹却精准的打在敌人藏身的树上,将他们死死压制。

    两名敌人不敢露头,手雷只凭感觉抛出,角度出现偏差,在爆炸之前,闪电和军刀已经脱离了爆炸半径,但引发的气浪还是给他们的行动造成了轻微的影响。

    趁此机会,两名敌人从树后一跃而出,向两个方向极速后退,同时手中的自动步枪开始还击。

    一时,枪声如爆豆般响起,子弹贴着身体嗖嗖而过,双方都在高速运动,以此来躲避对方的弹道。

    我们配备的是95式自动步枪,敌人所用的武器不是统一配置,与闪电对射的敌人所持的武器是最常见的ak47,与其相比,95的精准度更高,但相对来说威力却小了不少。

    眼下,二人相距不过二十米,这个距离对闪电极为有利,他利用精准的点射压得敌人抬不起头来,可敌人毕竟是经过特殊训练的外军特种兵,动作非常敏捷,总能在关键时刻躲避闪电的弹道,然后予以还击。

    现在二人比拼的不仅是枪法,还有速度和耐力,闪电之所以得到这个代号,就是因为他是我们飓风突击队中速度最快的人,若论速度没人能比得过他。

    敌人似乎也看出了这一点,在跑下去也没有意义,于是找到一颗大树作掩护,忽然停住脚步,转过身开始疯狂的扫射。

    敌人想要在这片丛林中逃出升天,唯一的办法就是干掉闪电,想把他甩掉是绝不可能的。

    闪电没想到敌人会突然停止运动,眼看ak47喷出一道火舌,闪电猛然向前扑到,借助草丛的掩护,就势向前一滚躲到一棵树后。

    子弹从他身边划过,他却纹丝不动,静静等待了几秒,心中默默数着,忽然,他迅速站起身抬手便是两发点射,而就在这一瞬间,ak47的弹夹打空了。

    面对这种精准到恐怖的计算,任何人都反应不过来,闪电的两发子弹,全部打在敌人的胸口,但敌人穿了防弹衣,这两枪并未致命,只震断了一根肋骨。

    敌人仰面栽倒,借着子弹的冲击力向后滚出数米,同时数枚子弹落在刚刚倒地之处,闪电知道要不了他的命,立刻出来补枪,可没想到敌人的反应如此迅速,在中弹的情况下还能躲掉他的子弹。

    三百米外,我已经从侧翼包抄过来,闪电的枪声给了我大概的位置,但丛林挡住了视线,无法锁定目标,我只能选择抵近射击。

    就在这时,敌人扔掉AK,迅速抽出手枪,连续三发点射,将闪电压制在树后,随即扔出一颗手雷,正好丢在闪电脚下。

    “卧槽!”闪电大骂一声,抬腿一脚把手雷踢飞,然后顺势卧倒。

    轰隆一声,手雷在不远处爆炸,敌人趁此机会迅速向后方退去,动作极为敏捷,断了一根肋骨,似乎并没有对他造成影响。

    闪电咬牙切齿的从地上爬起来,望着敌人逃跑的方向,吐了口口水,在无线电中说道:“刺客,敌人正在向你的方位逃窜,剩下的交给你了。”

    我轻笑一下,瞄准镜中已经锁定了敌人,距离一百五十米,正在快速移动,速度2.5米每秒,可以射击。

    我平稳了一下呼吸,毫不犹豫的扣动扳机,随着一声枪响,敌人的脚步戛然而止,子弹在黑夜中一闪而逝,精准无比的贯穿了敌人的头颅,鲜血飘溅,尸体缓缓倒地。

    我冷笑一声,站起身在耳麦中说道:“呼叫狼王,这里是刺客,鼠辈扫清,请指示。”

    “狼王收到,刺客火速支援军刀,他似乎遇到麻烦了。”无线电里传来狼王略微急切的声音。

    我心里不由得一震,来不及多想,转头大声道:“闪电,尸体交给你了,我去支援军刀。”

    “狼王,呼叫狼王,给我军刀的位置。”我对着耳麦吼道。

    “在你的一点钟方向,距离一千二百米。”

    我迫不及待的冲了出去,用尽全身的力气,速度发挥到极致,我不知道狼王所说的麻烦是指什么,但他从不轻易说这两个字,我想军刀的处境一定比想象中还要糟糕。

    军刀不仅是我同生共死的兄弟,更是我的救命恩人,他的左肩有一个弹孔,就是为我挡下的子弹。

    耳麦里接二连三的传来战友告捷的声音,狼王和天眼合力击毙了一人,天使在精灵的掩护下狙掉了一个,金刚在打光了子弹后追上那个欧洲大个子展开肉搏,虽然受了点轻伤,但最后还是割断了敌人的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