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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一直走了两个白天,又在路上歇息了两个晚上,第三天早上,才走到逐鹿部落。
逐鹿部落比梁崇想象的更偏僻一点,与其说是一个村子,不如说是一个山寨,房子大多围着中心点错落而建。
逐鹿部落以养鹿为生,职业的特殊性让官府一度为如何安置他们头疼,毕竟若是让他们和别的部落一样,直接下山生存,那就意味着要他们放弃原来的谋生方式。
那位知府因地制宜,考虑到他们谋生的方式特殊,加上逐鹿部落的人口还算比较适中,附近也没有合适的村落落户,就单独给他们划了一片地,让他们自行成立了一个村落,起名逐鹿村。
因此逐鹿村是没有外人的,村民都是他们原来部落里的人。
官府能接受他们单独立村,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养鹿需要森林,若是把他们分到别的村里,又每家分一片山林的话,有可能会激化他们与本村居民之间的矛盾,还不如就让他们独占一片。
但这样一来,可供他们选择的地方就不多了,因此逐鹿村的地点比良禾村更偏僻一些。
这边的建筑也和青山镇的略有不同,青山镇的房子,大多是用土砖制成的土夯房,间或有几间青砖瓦房。
逐鹿村的建筑,大部分都是以木头制成,圆形的木头堆砌在一起,缝隙中塞有苔藓,组成了一间木质的房子。
托雅来过几次,对这边的情况很是熟悉,一边进村,一边给众人介绍。
这种房子叫做木刻楞。
逐鹿部落的人还未下山之前,也跟他们一样,住的是撮罗子,穿的是袍皮袄。
知府得知他们这边的树木比较多,便给建造房子的工人教了木刻楞的建造方法。
据说这种房子,冬暖夏凉、结实耐用,比一般的房子要好得多,就是建造的时候比较麻烦。
一行人一进村,就引起了别人的注意,托雅姐弟俩主动站出来打招呼,他们和村里的人已经比较熟了。
并熟门熟路的走到玲儿家。
玲儿家在寨子的正中心,听到声音,一家人一溜烟地跑了出来。
他们家就老把头、玲儿和昆图三人。
正好三人都在家。
见到一行人背着聘礼过来,玲儿羞涩了一会儿,便大方地过来迎人。
还和梁崇寒暄了一下,说好久没见她了,这次一定要在逐鹿部落好好待一段时间再走,体会一下她们的风土人情。
他们一共背了五筐东西过来,除了十五两银子的聘金,还有一些聘礼。
大部分营州人家嫁闺女,只会收五两银子的聘礼,玲儿家虽然比较富足,但鉴于那日苏从小无父无母,又没有人帮衬,并没有狮子大开口,只随大流要了五两银子。
另外十两是那日苏自己添上的。
此外还有几筐聘礼。
其中有一担聘饼,大概有几十斤重,一共有五十个,是此行最重的东西,是那日苏亲自挑过来的。
还有常见的香炮、三牲、糖果、茶酒、米粮、红枣、镯子、龙凤烛、布匹等等。
单拎出来,可能不值多少钱,但该给的东西,那日苏事无巨细,都买了过来,并千里迢迢地拿到了逐鹿部落。
足见他对玲儿的重视。
那日苏请来的媒婆上道的站在一旁,每拿出一样东西,便高声的报出名字,听到那日苏还算比较重视,老把头脸上的笑意也越来越深,连远嫁孙女的愁闷都被冲淡了些。
毕竟从小把孙女拉拔大,不求她大富大贵,但一定得嫁个好人家。
那日苏在经济上没有优势,便只能以诚意打动人。
按理说,两人成婚是需要经过纳彩、问名、纳吉等几个步骤的,但前次那日苏来的时候,就和老把头提过亲了,这次只不过是把礼补上而已。
再加上两家人相隔较远,商量过后,就省略了一些步骤,这次直接把婚订好,双方再选一个黄道吉日,约定好后,那日苏直接来求娶就行。
见他们一行人实在劳累,玲儿又收拾了房间,让他们休息了一个下午,养养精神。
到了傍晚,部落里的一些长辈和年轻人也到了老把头家,和那日苏带来的一群人寒暄热闹。
梁崇注意到,逐鹿部落的人,确实大都长得高大健壮,高颧骨蓝眼睛,比敖古人的体格还强壮一些。
本地人中,除了像谢湍意这样的少数几个人长得比较高之外,大部分人都因为营养不良,长得非常瘦小。
但乌拉尔人无一例外,不论哪个部族,身形都非常高大,不愧“战争兵器”的名号,梁崇猜测,他们的基因,大概和本地人有所区别。
饮食上,和他们青山镇也有些不同。
逐鹿部落可以养鹿、打猎、寻参,这几个都是非常赚钱的营生,整个部族很是富足,吃的主要以肉食为主。
主食都还没端上来,就先上了两只烤全羊,还有两盆手把肉。
梁崇还是第一次吃手把肉,玲儿细心的教她,拿在手上,用小刀划下来吃,或者直接上嘴也是可以的。
非常的彪悍且原始。
青山镇那边已经开春了,但逐鹿部落比青山镇要冷得多,积雪还未完全化冻,大部分人都还穿着鹿皮和袍皮袄子。
而且他们非常爱喝酒,据托雅说,不管去哪个逐鹿部落人的家里,一进门,会先端来一碗酒,喝完才跟你谈事情。
不然,谈什么事情都没门,酒就是他们的敲门砖。
果然,吃饭时,一行人就受到了逐鹿部落人的“着重招待”,酒水一碗碗的端了上来。
梁崇这个从来不喝酒的人,为了给那日苏撑面子,顺利娶到媳妇,也端起酒杯喝了一些。
到了晚上,部落又在雪地里升起了篝火,边大口吃肉喝酒,边举行摔跤比赛。
托雅偷偷跟梁崇说,玲儿是部落里最受欢迎的女子之一,有好多男的都喜欢。
他们看那日苏可不顺眼了,现在好不容易有机会,便纷纷上前发起挑战。
势必要让他丢丢脸子。
那日苏也不甘示弱,虽然他的体格不如逐鹿部落人彪悍,但为了扞卫尊严,证明自己配得上玲儿,丝毫不胆怯。
梁崇美美的看了一场酣畅淋漓的摔跤比赛。
玲儿也在一旁跟她们谈笑风生,不怎么担心那日苏。
见梁崇对摔跤的规则不懂,还笑眯眯地跟她科普了一下,并说道,“在我们逐鹿部落,越能打的人,才越受欢迎。”
得知梁崇现在还未定亲,又指了指在篝火旁喝酒,没有参与挑战的一个男子,悄悄地问梁崇,“那可是我们部落里的勇士,可受欢迎了,崇姐姐看不看得上?看得上的话,我去帮你问问。”
梁崇循声望去,只见那男子确实长得很高大,一身的腱子肉,看起来三拳就能打死一只老虎。
她赶紧摇了摇头,开玩笑,这种爆炸型的肌肉男她有点欣赏不来。
她就喜欢谢湍意那种有点肌肉,但不过分单薄,也不过分强壮的。
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