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朋友

李松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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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凌西在病床上又躺了几天,在经过各种繁复的检查后,终于可以自如的下床了。医生一再的表示他是一个奇迹,那么重的伤恢复的这么好,简直是不敢置信。对于医生的夸赞,王淑秀表现的最是开心,一改往日的泼辣紧紧的抓着医生的手不断的感谢,直把还没结婚的主治医生羞了一个满脸通红。

    连着几天睡眠不足又是照顾陆凌西又是上夜班,王淑秀看起来有一些憔悴,可这些憔悴完全无损她的美貌,反而更是让她在美艳之外多了一丝楚楚可怜。随着陆凌西身体的好转,王淑秀开始拉着陆凌西给他讲一些过去的事,以期望陆凌西能想起些什么来。

    她今天讲的是陆凌西的初中生活。据王淑秀所言,陆凌西从小就不爱学习,小学还好点,起码能混个及格,勉勉强强上了初中就再也跟不上了。每天不是逃课就是打架,初三后半学期直接辍了学,之后再没去过学校。

    “你还记得初二和同学打架,被老师找上门的事吗?”

    陆凌西摇摇头,微微垂下眼,每次王淑秀提到过去的事时他都不敢看对方的眼睛。他的睫毛很长,这样微垂的时候,长长的睫毛似乎在眼睛的下方覆上了一层小小的阴影,一闪一闪,简直就像是挠在人的心上一样。

    “算了,想不起来就算了。”

    王淑秀一看陆凌西露出了这个表情,立刻跳过了这个话题,她也不是非得让陆凌西恢复记忆,甚至觉得陆凌西现在这样更好。要不是医生天天说什么恢复记忆更有助于陆凌西的康复,她才懒得讲这些。

    “饿了吗?”

    王淑秀的注意力很快转移到了最近热衷的另一件事上,养胖陆凌西。她一直知道自家儿子长得好,毕竟是她生的,只要像她几分就差不了,更别说陆凌西完全是挑着她和那个死鬼的优点在长。只是过去陆凌西太过叛逆,偏偏喜欢什么哥特重金属视觉系这些她完全不懂得东西,整天把一张脸画的看不清人样,她都记不清楚有多久没看过陆凌西干干净净一张脸了。这次陆凌西出事后性格大变,再没在脸上画过鬼画符。王淑秀看着陆凌西白净的小脸,真是越看越喜欢,唯一的不好就是有点太瘦,男孩子尤其是青春期的男孩子还是壮点好。

    “来,吃个鸡腿。”

    陆凌西无奈,他刚刚吃过午饭没多久,实在是吃不下去。只是不等他开口拒绝,王淑秀自认为猜到了他的想法,不客气的在他脸上捏了一把,“是不是没洗手不吃东西?小混蛋,忒多讲究。”

    关于吃东西前洗手这件事,王淑秀是觉得麻烦,小混蛋又不是出门干活脏的厉害,在床上躺一天连床都没下还洗什么手。只是她虽然这样想,却拗不过陆凌西的坚持,只能被迫适应了陆凌西的习惯。王秀淑两下给陆凌西套上鞋,一副要扶着他去洗手的架势。

    陆凌西:“……”

    他不想违逆王淑秀的好意,摸了摸肚子,算了,虽然有点撑,但忍一忍还是能再吃一个鸡腿的。

    四人间的病房是没有单独洗漱室的,只能出病房去公共洗漱室。陆凌西一个人在里面洗手,还没洗完就听到了门口传来王淑秀的骂声。

    “小王八蛋们你们还敢出现在这里!”

    陆凌西不知道王淑秀在骂谁,快走了几步,就看到三名打扮的奇形怪状,穿的破破烂烂的少年一溜排在洗漱室门口贴墙低着头站着,王淑秀单手叉腰,一人给了他们头上一巴掌。

    陆凌西:“……”

    王淑秀一副女王范,“小混蛋们你们也不去打听打听,我王淑秀是谁!出事了把陆凌西一个人丢在医院你们就敢跑,啊?跑?现在还敢再过来,打量我不收拾你们是不是?”

    领头的少年心虚的抬头,“阿姨,我……”

    这声阿姨又捅了马蜂窝,王淑秀柳眉一竖,冷笑道:“阿姨?”

    第二名少年机灵无比,马上改口,“姐姐我们错了。”

    第三名少年抬头想要跟着认错,却看到了陆凌西。他习惯了陆凌西画着脸的样子,有点不敢认现在的陆凌西,犹豫着不知道要不要打招呼。

    其他两名少年随着他的目光一起看了过来,同时被陆凌西的样子震住了。

    “妈。”陆凌西安静的站在了王淑秀的身边,招呼了一声。王淑秀听不惯他叫母亲,他也有意的想和过去的生活隔开,在被王淑秀提过一次之后,就再没称呼过母亲。陆凌西同王淑秀打完招呼后,视线轻轻的瞟了一眼靠墙站着的三人。通过他们的年纪看来应该是这具身体的朋友,不过他们的装扮也委实太过奇怪。

    陆凌西神情陌生,三名少年:“……”

    王淑秀对比自家儿子和另外三个小混蛋站在一起,再次觉得陆凌西失忆了不算什么坏事。她虽然骂的凶却也知道陆凌西能被及时送到医院是他们三个的功劳,也是他们三个打电话通知的她,因此骂过几句也就算了。不过对于他们要去病房,王淑秀却是逼着他们先在洗漱室把脸上的五颜六色和横七竖八的头发弄个干净。

    她在社会上打滚多年,病房家属对上她时偶尔眼中闪过的鄙夷她心里一清二楚。她是无所谓,却不原意陆凌西和她一样被看不起。如今陆凌西失忆,好不容易扭转了众人眼中小混混的形象,她可不希望被这三个小混蛋给毁了。头发是没办法染黑了,脸必须得洗干净。

    王淑秀在一旁监督着,三名少年无奈的洗了一遍又一遍,在差一点搓破皮之前,总算洗掉了脸上的颜色,露出了原本的样子。十分钟后,三人顶着一头湿漉漉的服帖的头发,老老实实的被王淑秀拎到了陆凌西的面前。

    陆凌西:“……”

    洗去了脸上花花绿绿的色彩,三人看起来都十分的清秀。其中一名少年估计是和陆凌西关系最好,率先开口道:“老三对不起。”他也是刚刚知道了陆凌西受伤颇重又失忆的事,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开口的少年名叫易航,是陆凌西的邻居,四人中年纪最大。之前表现最机灵的少年叫郑叹,比陆凌西大三个月。剩下的少年叫白远,又比陆凌西小了一个月。四人以前是初中同学,也算是从小一起玩到大,后来初中毕业一起辍了学,四人更是形影不离,好的要穿一条裤子。

    之前陆凌西出事,他们把陆凌西送到医院之后又通知了王淑秀,这几天没敢回家一直在外面东躲西藏。前几天易航听说了那天和他们一起打架的人都被抓了,几人惊慌之下商量着来医院看一眼陆凌西就去周边的城市躲躲。结果他们还没到医院就被警察给逮了,关了几天昨晚才放出来,说是没事了。几人休息了一晚上第二天就约着来看陆凌西,没想到陆凌西居然失忆了。

    易航说到这里,神情越发的愧疚起来。陆凌西不知道要说什么,易航说的这些对他而言就像是另一个世界的故事。打架斗殴,被警察抓,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尽管之前从警察出现到王淑秀段断断续续的讲述,陆凌西大概猜到了这具身体不太安生,但真没想到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会是一个小混混。

    顶着对面三人歉疚的视线,陆凌西摇摇头,“没事,我都忘记了。”

    他这样一说,易航几人明显松了一口气。郑叹为了活跃气氛,笑着说:“老三别的可以忘,发了财可千万别忘哥几个。”

    易航拍了郑叹一巴掌,对着陆凌西说着:“别听郑叹的,什么发财不发财,老三你好好养病才是真的。”

    陆凌西对老三这个称呼颇为不适应,但想想对方是这具身体的朋友,他现在是陆凌西,自然该学着适应原主的生活。

    “我知道了。”陆凌西客气的点点头。尽管他已经努力想要贴近几人的说话方式,但多年的教养根深蒂固,礼仪得体几乎已经刻在了他的骨子里。

    易航几人显然不习惯现在的陆凌西,按照他们原先想的兄弟几人见面自然要亲亲热热,可陆凌西什么都不记得了,更古怪的是说话也一改往日的粗鲁,变得文雅起来。要是平常,易航早就给陆凌西一巴掌,“装,让你装。”可对着现在的陆凌西,他是怎么都拍不出这巴掌。

    一下午的轻言细语下来,一出医院,郑叹首先叫了起来。

    “老子下午差点就要憋死了。老三是不是中邪了,他以前不是最看不上这种乖巧安静的样子吗?你看看他现在,老子跟他说句话还的心里转一圈,就怕吓着他。”

    易航不满的瞪他一眼,“什么中邪,老三失忆了你不知道。”

    “就是知道才奇怪,他这变化也太大了吧!”

    白远嘟囔了一句,“我倒觉得三哥现在挺好。二哥你不是喜欢凤城一中的那个丫头吗?她以前看不上咱们,现在把三哥往她面前一推,妥妥没问题。”

    “滚!她要是真的看上老三,还有我什么事。”

    几人勾肩搭背离开了医院,陆凌西一直站在窗户前看着他们的背影,眼神闪过一丝羡慕。下午聊天时他能感觉到易航他们的拘束,他一直在试着融入他们,但好像并不成功。不知道易航和郑叹他们会不会觉得他性格变得古怪,从而失去了这几个朋友?

    易航几人走了没多久,王淑秀也赶着去上班了。陆凌西又变成了一个人,还有他面前的这盆吊兰。上次给吊兰浇水得到了一点植物之心之后,陆凌西第二天问了一圈才知道这盆吊兰是十七床的病人养的。他试探着跟十七床的病人表示他想要照顾这盆吊兰,对方笑着告诉他早忘记还养着这么一盆小东西了,爽快的把吊兰给了他。陆凌西在小心的试验过除了他其他人都看不到那个白色的面板之后,每天一个人时就打开面板对着吊兰进行研究。他很快发现并不是他每次给吊兰浇水都能得到植物之心,必须是要吊兰需要的时候浇水才可以得到。而某次吊兰不需要浇水时他浇了一杯水,甚至被倒扣了一点。

    这次经历让陆凌西意识到照顾花草并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以前在陆家时,他闲来无事偶尔会去花园看花农浇浇水剪剪枝。他当时以为这些很简单,但等他亲手照顾这盆吊兰开始,他才发现连浇水这么简单的一件事也都是有学问的。

    因着之前身体的缘故,医生一直限制着陆凌西的行为,导致他对于白色面板的研究只能围绕着窗台上的吊兰进行。如今他终于可以自如的行动,陆凌西决定要尽快找一些其他的植物看一看。不知道这个面板是只能显示这盆吊兰还是其他的植物也可以?他在脑海转了一圈,很快打起了住院部一楼那几株大叶绿萝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