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怪兽来袭(上)

晨曦雪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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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问地球人最有名的恶魔猎手有谁,无疑是伊利丹·怒风,他是最初的恶魔猎手,源于仇恨以捕猎恶魔为人生最大的追求,目标很是伟大的说。

    只不过该死的暗夜精灵已经步入了严重的颜控邪道无法自拔,自然对于因为讲究实用性而显得丑陋的恶魔形态难以容忍,乃至于敌视了,不过说实话那形象确实不咋地,难怪难以讨人喜欢了。

    不信,看看塞巴斯蒂安·米卡利斯,人家可是正牌的恶魔,人家就混得不错;再比如说魅魔,岂止一个受欢迎啊......

    据说,仅仅是据说,要成为恶魔猎手的新手必须找到一位现职的恶魔猎手来引导他或她经历一系列复杂的魔法仪式,魔法仪式的一部份包括——搜寻到一种特定的恶魔,并把它作为祭品。这样做是为了把它灵魂的一部份束缚于新手恶魔猎手的体内。

    然而,为了容纳恶魔的灵魂,即将成为恶魔猎手人必须烧毁自己作为凡人的眼睛。由于在成为恶魔猎手过程中获得新魔法力量的缘故,毁损眼睛并不会使恶魔猎手们成为真正的盲人,他们仍能感知到周围的世界并且——能清晰地感知到徘徊在他们周围的恶魔精确的位置。

    当成为一名恶魔猎手后,他的外貌会受到影响。具体是,当某位同学初次成为恶魔猎手时,他的皮肤会变得苍白,失去色泽。然而后来,恶魔猎人的皮肤会获得淡蓝的色调,随着时间的推移,皮肤会开始变得坚韧,从而获得自然的护甲。最终,恶魔猎人的皮肤会显示深紫色。

    以上资料来自百度百科,果然是外事问谷歌,内事问百度,房事问天涯啊,大家说说这能靠谱不。

    自然这是严重的不靠谱,但是它的说法却貌似合理,也符合这个世界的某些特征,所以就拿来忽悠可怜的格拉小伙子了。

    其实,通过许皓传给格拉同学的不是什么恶魔猎手传承,而是一种巫术,基于其本身具有暗影类的天赋,想也知道他将要主修黑巫术。

    当然,许皓同学作为21世界新知识青年其实有些洁癖的,对于虫虫飞啊、飞头蛮啊、玩弄尸体啊之类的比较恶心反感,因此,根据与有严重变态倾向,偏好这些的王东同学讨价还价之后,阴阳术成为了格拉的主修。

    阴阳术是一种道术的一个变种,重术而非法,以咒印和召唤异界的生灵、魔神为术法基础的法术,而且仔细分析一下也发现它的表象与恶魔猎手的传承也有些契合的。

    关键是这是一种已经证实的力量,也不算太坑人,人还是要讲良心的不是。

    于是乎,问题又来了,恶魔从哪里抓?

    而且,还必须是拥有类似黑暗属性的恶魔?

    你问恶魔不都是邪恶的,混乱的,黑暗的吗?

    呃,我只能说你是《圣经》中毒了,事实上恶魔什么样的特性都有,甚至有光辉特性的,虽然少见,不可思议吧!

    其实这一点儿也不奇怪,因为恶魔并非一个种族,而是一种身份,就像常人与犯人的区别一样。

    只不过这个世界对待恶魔就像古时候对待犯人一样,会清晰明了的将之标示出来,一旦成为恶魔,他们会渐渐长得奇形怪状不说,而且会渐渐失去拥有秩序特性的权力,所以为了生存它们必须不断地虐杀秩序生物,吞噬其灵魂,杀得越多自然恶魔的特性就越强,越强就越要杀......又一个怪圈由此产生。

    确定我不是穿在游戏里吗?

    所以,魔鬼才是一个种族,也就长得不符合人类的审美观,也暴戾了点罢了,但是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同样会有善良得连花花草草都舍不得践踏的非主流魔鬼,但是恶魔却一定是邪恶的,确认,无疑!

    因此寻找狩猎的目标就很关键了,当然无论基于何种理由,这个侦察兵的角色也只能是格拉自己担任,自力更生才是成功的基础啊。

    可惜的是,由于布朗同志严重的心里不平衡,所以格拉还不能离开小岛两天的距离范围之内,否则随时可能被布朗同志强行拆散。

    也就是说,这差不多基本上靠运气了,这悲催的世界。

    等待是无聊的,但是并非无所事事,种种事前的演练与推敲也是很需要时间的。

    ......................................

    轰,即便卡纳德经过了几个月的专门调养和训练,已经能够将神秘的元素充斥自己的细胞之间,也就是说觉醒了‘斗气’——许皓纠结了许久还是将这个被简单成为战斗元素的能力命了一个新名:斗气,它确实与之很符合——加上卡普为他施展的第二个圣术:金刚护体,也无法阻止被那大爪一下子扫到百米开外,很是吐了几口血。

    几年的小打小闹,平静的生活终于过去了,在格拉到来的大约7个月后的这某一天,一只被他称为恐鸡的怪兽找上门来了。

    恐鸡的外形大致上看起来就像是一只放大的公鸡,与红红冠子花外衣的漂亮公鸡不同的是,这种鸡不仅自身高达5米以上,仅仅那两只脚就高达两米了,如果你认为这两只脚像火烈鸟的麻杆腿一样看着就让人揪心的话就错了。

    恐鸡的脚不仅要足以支撑起上吨的体重,而且还是其主要武器之一,所以满满的都是腱子肉,一个不小心被扫到就是喷血的下场。

    恐鸡的头是最像鸡的部分,整个一放大版的鸡头,不同的是它的冠子可不是鸡冠子一样可以做美食,那可是比眼镜蛇的毒还毒的剧毒毒囊,所以说这种鸡是会喷毒的。

    自然作为怪兽,恐鸡的鸡翅膀也不仅仅是美味的,恐鸡没有羽毛,翅膀是蝠翼,身上覆盖着一种类似鳄鱼皮似的皮肤,其防御力自然大增,普通凡人甚至没有破防的力量。

    与公鸡最大的不同是,恐鸡的尾巴是一条类似蛇尾的东西,也是其主要武器之一。

    因此经验不足的卡纳德在好不容易闪开了一口鸡毒之后,又不小心被尾巴一下子扫到了神殿门前,又一口宝贵的血喷了出去。

    情势不容乐观啊!

    但是作为唯二的有资格介入战斗的勇士,卡纳德虽然五脏六腑都在隐隐作痛,却也不得不强打精神再次挑战这只大鸡,以便为潜伏于一旁的格拉创造机会。

    战斗场面并不充满诗意与风度,也没有精确的攻守方案和华丽的招式,战斗来得突然,战斗充满了偶然性,完全不受预计。

    一招一式充满美感,瞬息之间洞察到弱点,以最小的代价一击毙命这类的情形完全是美妙地臆想,现实毕竟是骨感的,心想事成在这个变数暴多的世界甚至连做为祝福词都不敢用。

    就像除了疯狂的日本人,哪个信徒敢动不动都说祝你成神的?

    所以现实的战斗就是近乎本能的劈、砍、刺、撩、挡、格、扫、横等基础动作组合,除非偷袭,面对面一招制胜这种事情是神话,除非二者差距过大,比如鸡和人,当然地球上是人完虐鸡,这个世界确是鸡完虐人,出来混果然是要还的。

    基于这个原则,庆幸的是许皓从没有杀过鸡,所以他自然也不应该被鸡给咔嚓了。

    啄、喷、扫、抓、扇、鞭打、勾......卡纳德在这只巨大的鸡面前无疑就跟肥猫面前的老鼠一样,受尽了捉弄,尤其的关键是这只鸡还能够短时间飞行,更是优势全失,只能成为玩弄的对象,堪堪在一系列的鸡的组合攻势中延迟最终结局到来的时间。

    幸运的是,人类或者说有智生物与怪物最大的不同在于,他们更好的理解、分析和配合能力,所以说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自我意识与情感的觉醒,不是没有道理的。

    因此即便恐鸡占据着战场主动,人类一方也未必没有翻盘的机会,这个世界布朗的天下,尤其是还有人类这一最大的变数,以及神。

    简化版的八门金锁虽然没有传说中的强大能力,但是在神力运作下,进一步掩饰潜伏的格拉,以及利用那一点点幻术功能让恐鸡的进攻出现一点点数据误差还是可以的。

    所以,多次本能中的一击必杀被逃过的恐鸡彻底的震怒了,攻势越来越猛,却没有发现越来越接近神殿。

    作为灵魂存在最强大的攻击自然是灵魂力量,许皓与卡普的联手虽然无法直接击毙那只大鸡,但是借助主场的优势足以让它进入半分钟的神经错乱状态。

    于是组合攻势成了四肢乱颤,一时间攻防顿时大乱,自然也就给了早就潜伏的格拉以及必杀的机会。

    对于类似于鸡这种长颈的生物来说,或者说对于大多数有颈项的生物来说,颈子都是一个巨大的防御弱点,以及一击必杀的好地方。

    趁着这种恐怖的倒霉大鸡发癫的时刻,早有准备的格拉全力一击,直接斩下了它的大头。

    生命是强大的,即便头体分离,无意识的身体都还很是挣扎了近十分钟才最终倒下,直到正式将这个小岛唯一的几十件茅草屋彻底的拆迁了才罢休。混蛋,当你是拆迁办的么?死都不放过!

    尤其可恨的是没了血液供应的脑袋还要吐几口剧毒,非要污染污染环境才甘心,就这就应该判你个挫骨扬灰。

    战斗的结果自然是人类胜利的,不过代价也是巨大的,村庄除了神殿基本上已经夷为平地了,所幸是没有人员伤亡,当然倒霉的卡纳德看来得修养个大半年了。

    幸好恐鸡本身是单性繁殖,而且是独行生物,要再有一只这块舢板下场堪虞。

    战斗胜利的美好时光自然是收集战利品的时候,先给神将残存的大约生命力的东西吸取了,肉自然成为美食,犀利的钢爪和喙成为天然的武器材料。剧毒的冠子是很好的秘密武器,皮肤可以做成盔甲......总之这是一个巨大的移动宝藏,前提是你能搞定它。

    另一个巨大的宝藏就是这只鸡的老窝,虽然不如小岛大,虽然可惜没有鸡蛋,但是对于小岛来说依旧是个宝——就凭那个窝本身。

    毕竟星魂石甚至神都能吸取特定能量塑物,慢慢扩大小岛,但是这不仅需要大量能量,而且过程缓慢,自然比不上这种天降大礼包来得经济、方便——只需要微调就能融入小岛,就是吃不下也可以用来抵御一下混乱世界的税款——侵蚀。

    完全被摧毁得只剩下神殿的小岛,最大的善后自然是重建,毕竟神殿不是居民楼,临时救助可以,常住就过分了,再说神殿也住不下,昨晚的大老爷们们都住在神殿外面呢。

    说道建筑,自然就要谈到材料,说到材料,就不得不夸奖一下极具有无私奉献精神的恐鸡同志。

    基于本性,它热衷于构造自己坚固的巢穴——用坚固的东西,越坚固越好,因此它们总会在作为鸡的一生中收集坚固的东西——来自食物或者是路人的。

    全身心都奉献给小岛的恐鸡自然也不在乎它那个的老窝了,于是成为了小岛从原始茅草屋升级为石头房子的最大功臣。

    打劫果然是发家的捷径啊!

    ps:这也总算局部解决了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因为蛋是造不出小岛的,随意必然先有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