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三 尸体的控诉(2)

淘气骨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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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就没事啦,断裂的骨头打了夹板,用了点消炎药,没多久就长好了。

    所以说,人类其实是很顽强的生物,你永远不知道自己能承受的底线在哪里。”欧宇辰说得云淡风轻。

    事实上,那是一段非常难捱的日子。

    连他自己偶尔回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不知道那躺在床上的一夜又一夜,究竟是怎么熬过来的。

    一波漫过一波的疼痛,就像潮起潮涌,每每几乎将他疼晕过去,却又偏偏晕不过去,只能生生承受。

    身上冷汗涔涔,被褥都湿透了——当然不会有人给他更换,更不会有人帮他擦洗身体,所以背部和臀部都起了褥疮。

    疼,是撕心裂肺的疼;痒,是抓心挠肝的痒。

    每每把他折腾得死去活来,恨不得干脆一头撞死算了,却连哭出声都不敢。

    只能死死揪着被角,有时候,指甲都抠出血了。

    清清嗓子,象是要把那些不好的记忆全部清光,欧宇辰接着说道,“经过这件事,我的确长记性了,学乖了。

    知道没有人会听我说话,我也不需要说话。

    只要还呆在爱之家,不管遭遇什么,都只能默默忍受,才有希望活下去。”

    目光一直凝结在他的左腿上,一霎也不霎,沉默了良久良久,夙夜忽然闷闷地说道:“那个小东有病。”

    “呃?”欧宇辰诧异地看着他,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夙夜解释:“你说的那个吸血的小东,是卟啉病患者。”

    欧宇辰有听没有懂,皱起眉头:“什么什么林病?”

    “卟啉病,”望着窗外纷纷扬扬的落雨,夙夜慢声拉语地说道,“porphyrin,是由于血红素生物合成途径中的酶缺乏,引起的一组疾病。

    临床表现又称为紫质病,分为遗传性和获得性两大类。

    主要症状为光敏性皮炎、腹痛和神经精神障碍。

    主要累及的部位,是神经系统和皮肤。

    古希腊医生希波克拉底,通常被认为是第一个认识到卟啉症的人。

    而英国历史上著名的‘疯子国王’——乔治三世,就是普遍公认的、这种疾病的受害者之一。

    卟啉病患者在黑暗中基本上是无害的,但是被光照后,皮肤会出现红斑、疱疹、甚至溃烂,结疤后会遗留下瘢痕,引起肢体畸形和色素沉着。

    事实上,这些演变,都是因为病菌被光照,转化为腐蚀性的食肉型毒素造成的。

    如果不加以治疗,人体会逐渐变得畸形,特别是四肢。

    最终演变成电影里那种恐怖的吸血僵尸状——患者的鼻子和耳朵都被‘吃掉’了。

    嘴唇和牙床也受到腐蚀,露出红红的牙根,皮肤上瘢痕密布,像僵尸一样惨白。

    卟啉病患者的肤色,恰恰证明他们患有严重的贫血。

    由于贫血,患者会有嗜血的冲动,特别是新鲜的血液,对他们有种近乎着魔的致命吸引力。

    所以你才会看到那个小东,抓住活老鼠,咬掉脑袋吸血。

    同时,由于脑神经被病毒侵蚀,也会有特别强烈的*望和性冲动。

    相当一部分比例的男性卟啉症患者,都会犯下强暴的罪行。

    因为发病的时候,他们就像得了狂犬病一样,根本没法控制自己的行为。

    卟啉症可以通过输血进行治疗和缓解病情。

    嗯,还有一点你说对了,他们实际上就是传说中的吸血鬼。”

    欧宇辰惊讶地张大眼睛。

    夙夜抬眼,直视着他,“发病的时候,卟啉症患者也会不受控制地攻击身边的人、吸人血的。

    而大蒜中的某些化学物质,会加重先天性红细胞生成性血卟啉症患者的症状,令即使很轻微的发病,也变得痛苦不堪。

    所以,患者们都会本能地避开大蒜。

    这就是关于吸血鬼的由来,卟啉症患者的确是最早出现在传说中的吸血鬼,他们害怕大蒜也是真的。

    还有,在欧洲的古老传说中,吸血鬼都很长寿,其实这是一个误会。

    卟啉症患者会急速的老化,外貌就像垂垂暮年的老人,令人误以为他们的年纪很大了,事实上他们的寿命都很短暂。”

    欧宇辰听得目瞪口呆,好半天才开口:“我还以为,吸血鬼跟聊斋里的鬼狐一样,是凭空想象出来的。”

    “或许,鬼狐也是有原型的,谁知道呢?”夙夜低声问,“被挖掉一只眼睛的婴尸,是不是跟这个吸血的小东有关?”

    欧宇辰摇摇头:“不是他,是……”

    窗外远远传来刺耳的警笛声,打断了他没说完的话。

    警察来了。

    ***

    来了三个警察,为首的,头衔依然是b市公安局刑侦总队重案组组长,名字却不叫“邵壬”。

    半年前,b市公安局有个外派英国苏格兰场进修的名额,为期一年,邵壬非常荣幸地雀屏中选。

    邵壬出国后,从s市公安局借调来一个名叫孙启森的警察,暂时接替了他的职务。

    从外形来讲,孙启森绝对是个地地道道的北方汉子,比邵壬大不了几岁,将近1.9米的身高,特别彪悍魁梧。

    五官粗糙、线条硬朗。

    一双鹰隼似的眼睛,目光犀利、森冷,探照灯般咄咄逼人,满脸浓密的胡茬。

    待见到夙夜,本来森冷的目光就直接冻成了冰锥,象是恨不得洞穿他。

    正所谓冤家路窄。

    去年,夙夜因为华子强一案,被s市公安局羁押的时候,孙启森恰巧出外勤,俩人没能照面。

    不过,并不妨碍孙启森讨厌夙夜——这是可以理解的。

    那时候,夙夜为了帮助欧宇辰脱身,主动承认了杀死华子强的罪名。

    由于华子强父亲的强烈要求,案子移交到s市公安局,倒霉的s市公安局便非常无辜地遭受了池鱼之殃。

    他们简直是被夙夜“诱导”、“逼迫”着,认同了夙夜是杀人凶手,并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将他定罪。

    谁也没料到,千方百计布下诡局、意图谋害欧宇辰的严彬被邵壬击毙后,夙夜达成目的,很快翻供。

    他用卓越的犯罪学和法医学知识替自己辩护,成功脱罪的同时,也令s市公安局沦为整个司法界的笑柄。

    以至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s市公安局的警察,听到“夙夜”这俩字,就火冒三丈。

    扯远了啊,跟孙启森一起来的另外两名警察,是夙夜和欧宇辰的老熟人——法医孟彦名和小警察叶子辉。

    夙夜很清楚,眼前这种状况,其实是不需要法医出现场的,完全可以等到尸体移送到法医科后,再进行验尸程序。

    孟彦名会出现在这里,当然是出于对夙家、或者说是对夙夜本人的格外关注。

    打完报警电话后,欧宇辰曾经跟洛梓洋、兰姐和忠叔分别打过招呼,向他们简单说明情况。

    所以听到警车的动静,他们也一股脑地来到客厅,准备配合警方的聆讯。

    压根没留意到孙启森恨不得把夙夜生吞活剥的眼神,叶子辉见到夙夜还是很开心的,朝他友好地笑笑。

    自告奋勇地给孙启森挨个介绍:“这位是夙家现在当家的欧宇辰,这位是夙夜,这位是管家洛梓洋,这位是厨师忠叔,这位是帮佣兰姐。”

    又指着孙启森,对欧宇辰等人说,“你们应该听说了,这位就是接替邵组长的孙启森组长。”

    孙启森面无表情:“你跟当事人都很熟嘛。”

    那硬邦邦、冷冰冰的口气,怎么听怎么不对味。

    叶子辉愣了愣,搔搔头皮,解释道:“以前夙家发生案件的时候,我曾经跟邵组长来勘验过现场。”

    “怪不得呢,我老早就听同事们说,夙家这几年不怎么太平。

    隔三差五的,不是死人就是被送来个死人。”孙启森用刻薄的、审视的目光,在众人脸上溜了一圈。

    最后停留在夙夜身上,轻蔑地咂咂嘴,“夙夜,听说你是犯罪心理学方面的天才?

    怎么,外边破案不过瘾,干脆把犯罪分子都吸引到自个儿家来了?”

    对他明火执仗的讥讽置若罔闻,夙夜一点反应也没有。

    欧宇辰却不乐意了,夙家现在当家主事儿的是他,所以这些老老小小,当然都是归他罩的。

    俗话说“打狗还得看主人”呢,孙启森摆明了没把他放在眼里嘛。

    直视着孙启森,欧宇辰赞同地点点头,轻描淡写地说:“我们家夙夜的确挺能干的,所以每次出了案子,指望不上当差的警察,就得靠他出手了。

    至于犯罪分子为什么总打我们家的主意……这个问题,你应该问那些罪犯吧?

    他们是嫉妒我们家有钱呢?

    还是嫉妒我们家的人太优秀太能干?

    所以特别喜欢找我们麻烦?”

    刻意停顿了下,他勾起唇角,似笑非笑,用慢悠悠的口吻继续说,“这种事吧,其实常有的。

    有些人素质很差的,为人还特别尖酸刻薄,就是见不得别人比他命好、比他有钱、比他聪明、比他博学、比他能干。

    心里不忿,没出息的也不过是说话夹枪带棒,痛快痛快嘴巴。

    稍微有那么点胆色的,干脆背后下绊子,搞点什么阴谋阳谋的。

    我见得多了。”

    他的话,简直是当众狠狠甩了孙启森一巴掌,孙启森被噎得一口气没上来,几乎气得当场厥过去。

    脸上乍青乍白,瞬间变换了好几种颜色。

    除了夙夜依旧毫无反应,继续做木雕泥塑状,其他人都听傻了。

    谁也没想到,欧宇辰看起来端庄优雅,举手投足间,一副贵公子做派,说话居然还能这么阴损,愣是骂人不带半个脏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