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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气骨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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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宇辰少爷,是我。”听筒里传来熟悉的声音,却不是夙博罕。

    “宋伯?”欧宇辰感到很意外,一下子紧张起来,“你怎么会用这个号码给我打电话的?是不是爷爷的病情……”他没有说下去。

    “不是的,您别担心,老爷很好,护士带他去做检查了。”宋伯拖着不紧不慢的调子,用一贯恭谨有礼的语气说,“有件事,我觉得有必要跟您说一声,才给您打电话的。”

    “哦,什么事?”

    “是这样的,两个多小时前,爱之家的季佳泽先生,给老爷打来了电话。”宋伯说。

    没想到,那个混蛋动作居然这么快。

    欧宇辰心里咯噔一下,却不动声色地问道:“爷爷怎么说?”

    宋伯似乎有些踯躅,停顿了少顷,才不紧不慢地回答:“老爷教训了季先生几句,告诉他夙家的事,不需要劳烦外人费心。

    至于博宇,已经交给了您,所有的事务,当然都全凭您做主。”

    “嗯。”欧宇辰随口应着,他知道,如果仅仅是这样,宋伯不会趁夙博罕不在,特意打电话给他的。

    果然,宋伯又接着说道:“挂断电话后,老爷心情不大好,还冲护士发了脾气,打翻了药。”

    “没事的,”欧宇辰平静地说,“等这边安定下来,我会抽时间去一趟la,当面跟爷爷解释清楚。”

    “您心里有数就好。”宋伯说。

    把听筒撂回原处,欧宇辰陷入了沉思中,他很清楚夙博罕的性子,他是个固执得近乎偏执的人,认准的事儿很难改变,当然也不会轻易受人挑唆。

    不过,猜忌这种东西,就像种子一样,埋下就不是什么好事,稍一不留神,就有可能长成参天大树的。

    所以有机会还是得先料理干净,免得留下后患。

    心里有了打算,他也就暂时把这件事抛诸脑后了。

    ***

    一大早上,就被送来具婴儿尸体。显然,谁的心情也不会好。整整一天,家里的气氛都挺压抑的。

    夙夜窝在自己的房间,一本接一本地查看资料,看得眼睛生疼生疼的,除了吃饭时间,压根就没走出来过。

    跟他比起来,欧宇辰就淡定多了,吃晚饭的时候,甚至还若无其事地跟兰姐开了几句玩笑。

    夙夜一如既往的沉默,草草扒拉完晚饭,放下筷子,就闷声不响地起身回房了。

    剩下欧宇辰一个,做什么都觉得挺无聊的。

    他知道夙夜在为自己的事儿费心,当然也不好拽着他解闷,只好摸摸鼻子,也回了房间。

    从书橱里抽出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准备用它来打发时间。

    窗外的雨,稍稍缓和了一阵子后,又加快了步调。

    雨水顺着玻璃窗刷刷流淌。室内光线昏暗、暧昧不明。

    不想伤害自己的眼睛,欧宇辰打开床头灯,躺在床上慢慢翻看。

    跟糟糕透顶的天气相比,室内是如此的宁静、平和,很适合专心致志地

    许多人说这本书晦涩难懂,欧宇辰倒是很喜欢,闲暇的时候,偶尔会翻开来看看。

    书中恢宏博大的背景,奇幻诡丽的情节设定,充斥的血腥与冷酷,贯彻始终的“孤独”二字,都是他喜欢的。

    他尤其欣赏书中的一段话:“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一页一页,慢慢翻看,欧宇辰很快沉浸在熟悉的文字海洋中。

    等他有点疲惫地阖上书,揉揉酸涩的眼睛,才猝然发现,看得太入神,不知不觉中已经九点多了,到了他平常的睡眠时间。

    怪不得有点乏了,把书随手搁在床头柜上,他去卫生间简单洗漱了下,回来关了灯,躺在床上准备睡觉。

    无论是被送来的女婴尸体、季佳泽的威胁,还是宋伯通风报讯的电话,都没能影响到他的心情。

    他一直认为,因为别人的言行,而伤害自己,是最愚蠢最不可取的。

    所以他很快就睡着了,睡得还挺沉,连梦都没做一个。

    ***

    将近午夜。

    北方的深秋,夜里的温度,低得简直跟入了冬差不多,尤其是还没完没了地下着雨。

    从高空纷纷扬扬飘落的水滴,仿佛都是冻结的一颗颗冰珠,带着刺骨的凉意。

    撑着黑伞,我站在冷冷清清的街道上,站在浓浓稠稠的黑暗里,四周环伺的,是窸窸窣窣的落雨。

    我冻得瑟瑟发抖,头还是很痛,膝关节也很痛,每迈出一步,骨头与骨头摩擦,就抗议似的,叫唤一声——“嘎吱”。

    这是一条偏僻、幽深的小巷子,没有路灯。

    对面的筒子楼,老旧、残破,灰头土脸的。

    在黑暗中,像个巨大的、脏兮兮的长方体垃圾桶。

    不远处的街道,传来汽车尖锐刺耳的鸣笛声,还有广告箱子放出的、荒腔走板的音乐……渐渐地,这些嘈嘈杂杂的声音,都消弭了。

    对面筒子楼的灯,也一盏一盏地,陆续熄灭了。

    我知道,是时候了。

    收了伞,一跛一跛地走进只剩下半扇的单元门。

    楼梯间里又黑又暗,我支起手电筒。

    虽然有声控灯,但是我不敢惊动它,唯恐太响亮的动静,会引来别人的注意。

    楼道非常狭窄,旁边的墙体,有大块大块脱落、修补过的痕迹。

    青灰色的混凝土,狗皮膏药一样,贴在肮脏污浊的墙壁上。

    拖拽着不大听使唤的脚,我努力打起十二分精神,小心翼翼地,迈着猫一样轻缓的步子,一直来到三楼,站在右侧那扇灰蓝色防盗铁门前。

    从口袋里摸出串钥匙,借着手电筒的光亮,找出其中一枚四棱形的黄铜钥匙。天气太冷了,手指冻得僵硬发麻,插了好几次,才勉强插进锁孔。试探着向右扭了两下,“砰”地一声,防盗门打开了。

    在玄关处的墙上摸索了几下,找到电灯开关,“啪”地按下去。

    雪亮的灯光,顿时流泻开来。

    这套房子,是季佳泽诸多房产中的一套。

    我知道,如果不是今天去市委参加政协会议,如果不是一直下着雨,他不会就近留宿在这里,而是会返回爱之家。

    那么,我也就没有动手的机会了。

    所以,一切,只能说是天意。

    穿过玄关,就是客厅,和老旧的外表截然不同。

    客厅里布置得相当温馨舒适,整体采用了温暖的米黄色调,收拾得一尘不染。

    角落里有个吧台,陈列架上摆着各色价格不菲的红酒。

    嗯,季佳泽是个耽于享乐的人,绝不肯薄待了自己。

    据我所知,他喜欢最好的车,最贵的酒和最美艳性感的女人。

    鉴于自己孤儿院负责人的身份,好车是不方便开的,太惹眼了。

    躲在家里,高档酒倒是可以随便喝,横竖别人也看不到。

    女人也偷偷摸摸养着五六个——并且随时随地都在淘汰更新中。

    在这方面,他也具有许多男人都有的劣根性,喜新厌旧的速度还是挺快的。

    吧台旁边是一溜米黄色的意大利真皮沙发,沙发前摆着张玻璃茶几,上面放着半瓶波尔多红酒,和一个高脚酒杯。

    看着它们,我满意地微笑了下。

    经过客厅,我直接来到左侧的主卧室,按下墙壁上的电灯开关,室内的景象,顿时一览无遗。

    卧室也很宽敞,里面还有台小型冰箱、电视和计算机。

    季佳泽呈“大”字形,一动不动地平躺在床上,张着嘴巴,打着鼾,发出自行车被拔掉气门芯时的那种怪异声音,先拔高了调子,再噗噗泄气,很有节奏感。

    他是个又瘦又高的中年男人,差不多有一百九十公分,胸口长着浓密的胸毛,黑乎乎的,像个外国人。

    两条细瘦的长腿,不知羞/耻地叉/开。

    浑身上下只穿了条三角内裤,脚底板起了层白花花的死皮,如同正在蜕皮的蛇,由此可见,他患有重度脚癣。

    解下背包,放在床头柜上,我打开它,先摘下黑绒线手套,放进背包,再从里面取出副未开封的橡胶手套。

    做坏事的时候,不能戴绒线手套,它们会留下纤维,也就是留下线索。

    扯开包装袋,戴上橡胶手套,我又从背包里翻出件外科医生穿的那种浅绿色手术服,套在身上,我可不希望待会儿弄脏了自己的衣服。

    边系手术服的带子,边在室内环顾了一圈。

    最后,我选中了角落里的冰箱,高度正符合我的要求。

    拔下冰箱插销,将它推到距离床铺三四米远的地方。

    我接着翻背包,找出摄像机,调整好角度,摆在冰箱上。

    然后打开镜头盖,按下自动摄录键。

    绳子也是预先准备好的,是那种常见的多股塑料绳,非常的结实坚韧。

    用绳子,小心翼翼地把季佳泽的双手双脚,分别绑在了床头和床尾的栏杆上。

    系得并不紧,所以酣睡中的男人,一点也没有察觉到,还在有节奏地打着呼噜。

    我并不担心他一会儿惊醒后,会挣脱束缚,即使他不是个瘦巴巴的、而是个非常强壮的男人,也是没办法挣脱的。

    因为我系的,是一种很特别的、水手用的滑结,越挣扎就勒得越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