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难题

萨琳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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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李寿很想说:老大,您想得太多了。

    战场上,两人生死搏战,并不是因为个人恩怨,而是国仇。

    如果对方恪守战场法则,不做泯灭人伦的事,那么等下了战场,两人之间也就没什么仇怨了。

    甚至于,李寿对那位胡使还颇为欣赏。

    “……他原是部落里最低贱的牧民,是那种上了战场要被驱赶到最前面的炮灰,”

    李寿一边领着唐宓往朱雀大街上走,一边介绍道:“结果他却凭借着自己的能力,一步步的往上爬,最终成为了可汗的心腹。”

    唐宓听到这里,不禁插了一句,“二九兄,你似乎很欣赏他?”

    李寿笑着说,“谈不上欣赏,就是觉得这人有些意思。你知道吗,他还很有远见的跟着被俘虏的汉人学说汉话、学写汉字。”

    唐宓挑眉,“哟,这人还真有点意思。”居然知道学习先进文化知识。

    “胡人可汗很器重他,还给他赐姓‘阿史那’。”李寿继续说道。

    阿史那,是那个部族的贵族,一介低贱牧民,能被赐姓阿史那,足见可汗对他的看重。

    唐宓问道:“那他叫什么?”

    “单名一个‘鹰’。”

    “阿史那鹰,唔,看来这次的胡使颇有些看头啊。”唐宓来了兴致,跟李寿一起往人群里挤。

    朱雀大街两旁都是看热闹的百姓,人挨人的很是拥挤。

    李寿护着唐宓,慢慢的往前凑。

    朱雀大街的另一头,一长队人马正缓缓而来。

    领头的便是胡使阿史那鹰,约莫三十岁的年纪,浓眉、深眼窝、高鼻梁,留着胡须,头上戴着极具民族特色的帽子。

    腰间挂着弯刀,脚下蹬着翘头乌皮靴,高坐在马背上,显得十分干练。

    他身后跟着四五十个彪悍的骑士,个个身着甲胄,腰挂宝刀,且浑身撒发着骇人的气势,一看便是久经阵仗的兵卒。

    骑士后面则是一辆辆的马车,车厢里满是进贡的物品。

    “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无非就是各种皮子、药材。”李寿凑到唐宓的耳边,轻声低语。

    温热的气息熏得小巧白嫩的耳朵都红了,唐宓的心里也怪怪的。

    不过,唐宓还是没多想,继续垫着脚尖看热闹。

    马车后面,还有几十匹战马,以及纯白的牛羊等牲口。

    “二九兄,这马看着不错啊。”

    唐宓也骑马,对于马匹的好坏,她还是能分得出来的。

    李寿眯起眼睛仔细看了看,点头,“确实不错,正宗的大宛马。”

    他心里泛起了嘀咕,胡人这次是下了血本啊,居然连这么好的马都送了来。

    只是不知,他们求的又是什么?

    约莫不会只是“议和”。

    鸿胪寺的官员迎了上来,跟阿史那鹰一通寒暄,便将他们安置到了四夷馆。

    接下来,便是协商胡使觐见皇帝的事宜。

    鸿胪寺的意思很明白,既然来到了大梁,那就要按照大梁的礼节行事。

    比如,胡使进宫不得佩戴武器,见了圣人要行跪拜大礼。

    而阿史那鹰的意思也很清楚,他是胡人的使臣,不管走到哪里,都要恪守胡人的礼节。

    比如,武器是胡人最亲密的战友,除非死,决不能解下佩刀。至于跪拜,他们胡人没这个规矩,他阿史那鹰见了可汗,也只是躬身弯腰而已。

    两方不断的磋商,火药味儿越来越浓。

    阿史那鹰放话:“我们草原上还有三万精兵,可汗刀锋所指,我部落的精壮便会英勇向前。”

    李寿“销假”回鸿胪寺当差,跟在鸿胪寺少卿身边,听到阿史那鹰的话,不禁嗤笑道:“是啊,贵部确实还有精兵,只不过已经自觉的退后了三百里。”

    都快被蒋忠大将军打到老巢去了,居然还敢在京城大放厥词。

    真当蒋大将军的马槊是摆设啊。

    阿史那鹰噎了一下,他已经认出了李寿,也知道了这个长得好看的不像话的年轻男子是大梁皇帝的亲外甥,身份十分尊贵。

    但他是胡使,来到大梁,便代表着整个部族的脸面。

    打嘴仗,决不能认怂。

    “退让三百里,正是我部大可汗对大梁彰显的诚意。若非如此,早在几年前,我部便会将那几万梁军赶尽杀绝了。”

    阿史那鹰所说的“几年前”,便是那次西北援军事件。

    那次战役,绝对是大梁对胡作战的最大耻辱。

    而对于胡人来说,则是以少胜多的经典战例,是羞辱梁军的最佳话题,哪怕过去了十多年,他们也会时不时的拎出来说一说。

    果然,听到这话,鸿胪寺的官员们气得眼睛都红了。

    好半晌,鸿胪寺少卿才咬牙切齿的说道:“还真是多谢贵部可汗当年的手下留情了。不过,我们蒋大将军也不是吃素的,安西都护府、北庭都护府的几万大军更是随时等候征战。”

    好汉不提当年勇,你们特娘的不就赢了一场吗,至于到现在还津津乐道?

    “蒋大将军确实神勇,然我部大可汗亦是草原英主……”

    阿史那鹰心里是畏惧蒋忠的,但嘴上却丝毫不让。

    鸿胪寺和胡使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唇枪舌战。

    经过小半个月的较量,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即胡使觐见的时候不得佩戴腰刀,但也不必行跪拜大礼,行胡礼即可。

    唐宓听完李寿的转述,不禁睁大了眼睛,“那个阿史那鹰,果然不是省油的灯啊。”

    明明是战败的一方,却还能硬着脖子来跟鸿胪寺打嘴仗,最后还弄了个不输不赢。

    其实,平局对于阿史那鹰而言,就已经是胜利了。

    李寿有些憋屈。

    没办法,鸿胪寺也是没办法。

    京畿刚刚发生了地震,朝廷的重心在赈灾上。

    对于一个胡搅蛮缠的胡使,朝廷的大佬们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否则也不会派一个鸿胪寺少卿和李寿出马了。

    但李寿有种预感,解兵器、觐见礼节还只是开始,阿史那鹰定然还有后续。

    唐宓却不以为意,笑着说道:“这有什么?兵来将挡呗。一个胡人,呵,能有多少计谋?”

    这就是身为天朝上国的骄傲了。

    彼时,大梁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国力强盛、万邦来朝,身为大梁子民,那种睥睨一切的骄傲早已融入到了骨子里。

    而胡人,在大梁百姓眼中,就跟未开化的野人差不多。

    玩心眼儿、耍计谋,他们能跟传承了几千年的汉人相比?

    然而,就在阿史那鹰正式觐见的时候,他还真给大梁的皇帝、百官出了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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