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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苏醒的时候并不是在医院,而是在家里,睁开眼第一个看见的人就是陆许南,他的眉头皱的跟打了结似的,他的手掌覆在我的手上,见我醒来,沉重的脸色似乎好了那么一点。
我从床上坐起来,声音沙哑的很,“我睡了多久了?”
他扶着我的腰,替我理了理额前的碎发,“两个小时,我没有带你去医院,你应该不会喜欢医院的味道,你是因为这段时间受到的刺激和打击太大了,才会昏厥。”
我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孩子没事吧?”
他眸色深了深,不怎么想说这个,看的出来他对我这个孩子还是避讳的很,“没事,这孩子命大,怎么折腾都还在。”
我不是听不出他语气里的不满,其实到今天我也没弄明白他是怎么容忍一个“背叛”他的女人,还养着一个“野种”,这太不符合他的作风了,更不像是他这种性格能做出来的事情,他对我很好,好的不真实。
我内心的惶惶不安随着他对我的好越发的深重。
“陆钦文死了。”我淡淡的说,就像是和他在谈论天气一般简单。
他一愣,眉眼都笑开了,“我知道他死了,倒是便宜他了,其实他要是活着才会更痛苦。”陆许南来了兴致,滔滔不绝的说着,仿佛忘记了他口中的那个男人是他父亲这件事,“他如果还活着,我会让他看见失去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先是名誉,然后是权势,还有金钱,他上半辈子积累的一切,他下小心翼翼守着的,我都会让他失去,再也没有比这还能更痛的事了。”
这样的一个他是我比较熟悉的,他应该就是这样无情的,没有任何感情的,不会心软的他。
我问:“如果我以后惹你生气了,你也会这样对我吗?”
他漆黑的瞳孔对着我,沉默了一会儿之后说:“不会的,我不会这样对你。”
因为你本来就什么都没有了,你已经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
而且你已经惹我生气了,你一味的想留下这个孽种,你还和别人上过床,我哪有那么容易就算了呢?
他在心里这样想着。
我从床上起身,整个身子都疲惫的很,我的肚子已经很明显了,以至于我的动作都有些笨重了,我晃晃悠悠的站起来,他扶着我说:“你起来做什么?不好好休息?”
我借着他手上的力,朝厨房走去,“我饿了,想吃点东西,我还有好多事情没有去做。”
晨夕的后事我还没有去解决。
走到厨房,才发现餐桌上已经摆好了我爱吃的皮蛋瘦弱粥,我盛了一碗粥,小口小口的喝着,陆许南目光灼灼的盯着我看,等我喝完粥,他用纸巾替我擦了擦嘴角,神情温柔的很,他说:“过两天,等这边的事情彻底结束了,我们就一起去美国吧。”
我放下手中的勺子,抬眸诧异的看了他一眼,我问:“你是不是打算去看病了?还是说我们以后不回来了?”
他笑了笑,摇头道:“当然要回来,你喜欢美国?”
我否认,“我不喜欢美国,去看看倒是没什么关系,住上几个月也没什么关系,但是要长久的一辈子都待在哪里,我想我会疯的吧。”
他闪眸,笑容冰冷了不少,“我看病花不了几个月,等我痊愈了,你的孩子也该出生了,倒时候就不呆在美国了。”
我总觉得事情太平顺了,他的打算太好了,好到让我受宠若惊,“谢谢你。”
这句感谢,是发自真心对他的感谢,他这段时间对我的好,对我包容,我自己是有感受到的,但在后来发生的所有事之后,我只觉得我现在对他的感谢就像是一场笑话一样。
他垂眸,没有看我,“不客气,应该的。”
喝完粥后,我的力气回升了不少,整个人的精神气也好上了几分,我在陆许南的陪同下,再次去了警局,晨夕的案子已经结了,先是谋杀后自杀。
因为她和陆钦文都已经死了,这个案子就格外的好办和简单,晨夕的父亲在结案后将晨夕的尸体领到了火葬场,在我昏睡的那两个小时里,晨夕的尸体已经被火花了,活生生的一个人,就变成了一把灰。
没有葬礼,也没有人来送别。
晨夕的朋友少的可怜,能给她送行的人除了我也没有别人了。
我找到晨夕的父亲,他抱着一个骨灰盒,眼睛里满是血丝,这几个小时对他肯定也是一种折磨,我问他,“叔叔,墓地选好了吗?”
他抱着骨灰盒的手紧了紧,“我要带囡囡回家。”
我现在才知道当初晨夕,为什么会将她一出生就死去的孩子的墓地安在子书的对面,她在孩子的墓地旁还买了一个,也就是说,从那一刻开始她就做好了自杀的打算。
我没有把晨夕生过孩子的事情告诉叔叔,我不敢说,怕他更伤心。
“叔叔,要不就在上海买个墓地吧?”
他固执的摇摇头,“囡囡在上海活的不开心,她已经去了,我更不能把她留在这个伤心的地方,我要带她回家,给她找个山好水好的地方,我要她下辈子投个好胎。”
他心意已决,我也不好再劝说。
他说的对,下辈子,投个好胎。
一世平淡,一世安稳。
他坐了下午最早的一班车离开的上海,我没有去送,我一直都是害怕离别的,那个脚步蹒跚的老人,他的背影都是佝偻着的。
如果可以,以后我会为晨夕尽孝的。
陆许南已经在为我办理护照了,我所有的证件都在他的手中,所以这些事都不用我担心,我只需要等到了时间,直接跟他走就好了。
我等待的这几天,外面的世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比如,陆钦文的犯罪事实被公布于世,陆家宣布破产了,陆母疯了,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而我呢,也准备踏上去大洋彼岸的飞机了。
离开上海的那天,我真的有一种我再也回不来的错觉,我摸着自己的肚子,心里的沉重感才好上了那么一点点,这个孩子我想他是能平安的生下来的。
但那个时候的我不知道,有时候生下来还不如不生。
进机场准备登机的那一刻,我想,我对上海还是有深深的眷恋,这个城市足够繁华,足够冷漠,我的青春在这里发生,我拥有的也在这里失去,这里的空气不怎么好,有时候天气也不够好,这里的菜甚至也不是我所偏爱的。
但是我还是舍不得。
排队安检的时候,我总觉得我的背后有一道熟悉的目光注视着我,我回眸,四处望了望,却什么都没看见。
陆许南牵着我的手,“找什么呢?”
我摇头,嫌自己多心了,“没什么。”
陆许南的余光瞥了瞥不远处的一个方向,吻了吻我的侧脸,“别怕。”
我篡紧了他的手,点头道:“我不怕的。”
无论前方是什么,我都无所畏惧。
等我的身影彻底消失在机场时,子书才从柱子后面移出来,他若有所思的看着我离开的那个方向,表情有些落寞,不过几分钟就又恢复了原样,转身,离开了机场。
他的车就停在机场外面,副驾驶上放着一个还在睡的婴儿,她的脸蛋白白胖胖,可爱极了。
子书轻轻的手指轻轻摸上婴儿的脸,喃喃道:“你长的和她真像。”
汽车在道路上飞奔着,直到停在一栋房子面前,他抱着孩子走进去,将孩子递到一个男人面前,那男人看了看怀里的孩子,随后伸出五根手指,“五万。”
开口的第一个价钱当然不能说的太高,虽然这样的婴儿确实很值钱,卖给那些不孕不育的家庭简直再好不过。
子书嘲讽的笑了笑,“好。”
子书从那栋房子出来的时候,心里突然有一分刺痛的感觉。
他站在门口,久久没有离开。
他的眼中,流下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