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一塌糊涂的日子

辽海秋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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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帝驾到了陈州。李显果然不负众望的谋逆了。梁铮十七万大军和李显的十五万兵马在陈州三十里外的望野短兵相接。在这之前,廉洵带兵突袭霸州城,活捉了李显的次子李昭。李显长子——李肃闻风带人一路往东,逃回了东饶原来的封地。梁铮带兵一路围剿。

    五月帝驾回京。初八举行乾和帝的大婚仪式。皇后正是天下银钱半姓褚的褚家唯一后人,褚氏玉凯。这位大邺历史上大婚最晚的皇帝,终于在十四年后再次将帝驾安放在了大邺传承了六百年的帝都。之后一系列的祭天告庙。论功行赏。尘埃落定时已经是八月下旬。

    段子心进封尚书省左仆射,行宰相之职。监管六部。从隐居山野的文人,短短两年便做到朝中大宰,可谓一跃冲天。余下众人皆加官一等,各有封赏。邺胜安因此由从七品营千总指挥使升成了正七品。

    邺胜安对官阶无感,但是对于每月4两银子外加将近两石米的俸禄很是高兴。魏鹏程的伤需要银子,她又不懂过日子上的算计。银钱上很是捉襟见肘。要不是廉洵是不是救济,她恐怕要喝西北风。

    紧接着朝廷的封赏下来,跟着段子心进京的都有份。她也分得了五十两白银。拿着这五十两银子,邺胜安结结实实冲着大庆殿的方向磕了三个响头。第一次感觉到手里有钱的滋味就是好。

    魏鹏程身上的外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只是情绪还是很不好。没人的时候只会发呆。一旦有人靠近,他就会暴起伤人。接连打伤几人之后。邺胜安再也找不到人来照顾他。

    实在没办法。邺胜安不在的时候就把他锁在屋子里。乾和帝大婚、祭天、告庙,她做为负责皇宫防御的羽林军营千总,常常几天才能回去一趟。好在魏鹏程饿了还知道吃东西,要不然没伤病而死,先饿死了。尽管如此,他也不复往日容光。脸色青白,眼窝凹陷。瘦的只剩下皮包骨头。胡子和头发纠结在一起,几乎看不清五官。

    封赏结束后有三天的休沐。邺胜安已经好几天没回去了,心里记挂魏鹏程。脚步不由飞快。一个老太监气喘吁吁追上来问道:“这位可是邺胜安,邺大人?”

    邺胜安点头:“正是邺某。”

    老太监站直了,摆出一副严肃的表情道:“邺胜安接旨。”

    邺胜安呆了半响,才回过神来。急忙跪倒:“臣在。”心里却十分的别扭。也许是自幼浪迹天涯,无人管教。她自由散漫惯了,并不懂什么礼节。军中大多是些粗汉,也不十分在意。还好她刚刚和那些同僚一同接过圣旨,小时候也看过些戏文,才不至于不知道该怎么做。

    老太监一本正经道:“皇上口谕:不知爱卿的俸禄可够吃馒头就肥肉?如果不够尽管来找朕。朕杀头肥猪,蒸好馒头等着你。”

    邺胜安抬头,眨了眨细长的眼睛问道:“没了?”

    老太监点头:“还不谢恩?”

    邺胜安叩首道:“谢主隆恩。”也不等老太监说话,站起身道:“你告诉皇上。我新得了五十两赏赐,还够吃一段馒头就肥肉。等吃完了一定去找皇上讨要。我还有事,告辞。”说完也不管老太监怎么看她,急匆匆换了出宫的腰牌,出宫去了。

    正七品本来可以有两个侍卫,一个马夫。可邺胜安即没马,也没有房屋。马夫就不用了,侍卫也是各自找地方居住。她独自一人步行出了内城。在坊市中的酒食铺子里买了几个包子,一路赶回租住的客房。不怪她喜欢买包子,实在是因为幼年的困苦,包子在她心目中是最好的食物。

    推开房间的门,一股酸腐气扑鼻而来。屋子的采光不好,而且十分闷热。魏鹏程蓬头垢面的盘膝坐在冲门口的地方,吓了邺胜安一跳。急忙把包子放下,扶起他道:“你怎么坐在地上?”

    魏鹏程伸手抓了一个包子塞进嘴里,一阵狼吞虎咽。显然是饿极了。邺胜安让他坐在凳子上,转身去找房东要热水。

    魏鹏程吃了两个包子,喝了一壶水才罢休。邺胜安打了水,给他洗漱一番。将纠结在一起的头发、胡子梳理通顺,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再看魏鹏程,虽然脸色不好。可蓄了胡子少了几分奶油气,多了几分沉稳,反而比以前耐看了不少。只是不知他这呆呆傻傻的样子什么时候能好。

    邺胜安倒了水,拿了两人的脏衣服到井台上去洗。

    她租住的客房是一个平民之家的厢房。周围居住的都是普通百姓。井台就在这户人家出门不远的大槐树下。平常总有妇女们在这里洗衣、洗菜。邺胜安没有男女大防的观念,一开始很是遭到那些妇女的厌弃。后来她便打了水,远远的在一边洗。时间长了,周围的人都知道了她的情况。有心地厚道的大娘便会帮她洗。她不在家的时候,时不时有好心人隔着窗户给魏鹏程放点吃的和水。

    做为回报,邺胜安闲了也会帮老弱挑挑水,给人搭手修修房顶什么的。建安十四年没有皇帝,对于老百姓来说,羽林军已经陌生。大家只知道她是个穷当兵的。还没有贩夫走卒有钱。对于和自身条件差不多,甚至还不如自己的人。人们经常很乐意展现友好的一面。

    十四年的战乱,令男丁锐减。建安也不例外。虽然邺胜安其貌不扬,但是她自有一股战场上带来的气势。近来竟然有人开始关心起她的婚事。在大邺,男子十五岁成年。二十多岁还没娶亲的,也就穷当兵的。不过要是女方小有些资产,过得日子。男人穷些也不算什么。

    看上邺胜安的,是隔条街的寡妇张氏。年方二十五岁,有一儿一女。丈夫死后,独自经营着丈夫留下来的杂货铺子。因为她有几分姿色,经常有地痞无赖滋扰。所以就想找个厉害些的男人入赘。又不想那男人插手家里的财物事项。想来想去就想到了邺胜安。

    邺胜安是当兵的。这年头哪个当兵的没杀过人?所以够厉害。再一个她打听了,邺胜安是在皇城里当差的。好几天都不回来一趟。家里的事不担心他插手。还有他那个疯子大哥。听说没人的时候很安静,有人靠近才发疯。万一哪天邺胜安不在,有人上门找事。这疯子到能派上用场。

    张寡妇小算盘打得精明。看见邺胜安回来,有事没事便打扮的花枝招展往这边街上来。这一天看见邺胜安顶着大太阳在一边洗衣服。走上前不由分说夺了盆子,抱到树荫下去洗。身上的香粉味便在她的有意无意中沾染到邺胜安身上。邺胜安晾完衣服。哄着魏鹏程,让他到院子里透透气。谁知魏鹏程一反平常的呆滞,忽然抓起她的衣服放到鼻端嗅了嗅,脸上豁然变色。

    邺胜安顿时紧张起来,问道:“怎么了?”

    魏鹏程死死盯着她,忽然扑上去将她紧紧抱住。口中嘶喊着什么,却苦于发不出声音。双目中泪水滚滚而落。邺胜安慌道:“到底怎么了?”轻轻拍着他的后背,使劲浑身解数也没能让魏鹏程安静下来。直到魏鹏程精疲力尽昏昏睡去,邺胜安将他放到床上后,这才轻轻舒了一口气。

    照顾他真的比打三天三夜的仗还累人。

    屋子里闷热。邺胜安到了后半夜才睡着。一觉醒来只见屋门敞开,魏鹏程不见了踪影。这一惊非同小可。邺胜安一下子从床上跳起来就冲出了院子。一眼看见井台边站着一个消瘦的身影,吓得她一个箭步就冲了过去。紧紧抱住那身影道:“你不能这么做。你要是死了,留下我一个人怎么办?”

    魏鹏程轻轻拍了拍她的手,在她手背上写道:“你弄痛我了。”

    邺胜安一愣,随即一下子将魏鹏程的身体转过来。望着他重新焕发神采的眼睛,喜道:“你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