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九七章 你喜欢什么?

凤栖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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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雅朝后退了几步,脸上做出惊慌失措的表情,却在暗中打量这几个混混。

    一步步朝她逼近的混混一共有五个人,看起来都是二十多岁的样子,穿着打扮看着流里流气的,笑的也十分不正派。

    秦雅的目光年发过五个混混的胳膊和手腕,发现这几个混混并不强壮,相反,都是些白斩鸡的身材。

    她心中飞速的算计,想着以她自己的武力值,能不能打得过这几个混混,能不能全身而退。

    秦家姐妹几个,秦雅的岁数大一点,但是,论起武力值来,真的比不上后边几个小的。

    不说秦采和秦苹,她甚至连秦绿都打不过的。

    秦雅又退了几步,被五个混混逼到了墙角处。

    这是秦雅特地算计好的位置。

    毕竟,她背部紧贴着墙壁,就不怕身后有人偷袭,让她可以放开拳脚。

    秦雅的手臂垂在身体两侧,看起来软绵绵的没什么力气,可是,她的拳头却悄悄的握了起来。

    “你们,你们要干什么?”

    秦雅显的特别惊慌:“我家就在这附近,你们再过来,我要叫人了。”

    “哈哈……”

    五个混混发出一阵猖狂的笑声:“你叫啊,叫破喉咙也没人救你的。”

    其中一个混混还拿出刀子来对着秦雅:“赶紧把钱拿出来,不然哥们的刀子可是要喝血的。”

    秦雅心中叹了口气,手伸到口袋里,她拿出几张钞票放在手心:“几位,我只有这么些了。”

    秦雅带在身上的钱真的不多。

    她不是一个喜欢花钱的姑娘,平常是很节省的,再加上刚才买了包子,身上统共也不过三五块钱。

    那五个混混看到这么点钱,当场就变了脸。

    “臭娘们,找死是吧。”

    其中一个混混摸摸下巴,笑的十分淫邪:“既然没钱,那就叫哥几个乐呵乐呵吧。”

    秦雅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她右手握紧,刚想要挥拳,就听到一个少年的声音:“这是干嘛呢?不知道这地方是我风哥的地盘吗?”

    那五个混混吓了一大跳,回身看时,就看到一个穿了白背心和牛仔裤理着寸头的少年从拐角处走出来。

    少年个头挺高,露面外边的手臂可以看到肌肉鼓起的形状。

    他手里拿着一幅墨镜,看样子是刚摘下来的,他缓缓走过来,给人的感觉又冷又野。

    “妈的。”

    五个混混看少年单枪匹马,忍不住骂了一声:“敢管我们五虎的闲事,活的不耐烦了。”

    少年却并不是爱讲废话的。

    他走过来,把墨镜朝秦雅扔去:“帮我拿好了。”

    然后利落的出拳,一拳就打在一个混混的鼻梁上,同时,又是一个扫膛腿,把拿刀的那个混混一脚步掀翻在地上。

    转身的时候,他已经迅速的夺了那把银光闪闪的小刀。

    秦雅没有动,睁着一双又大又秀美的眼睛看着少年,看着少年转眼间就干翻了两个人,正在和另外三个人缠斗的时候,秦雅不动声色的挪了地方,走到垃圾筒旁边捡起一块板砖。

    少年把第三个人打倒在地,吹了吹拳头,转过身想解决剩下那俩怂货的时候,却发现那俩已经叫人开瓢了。

    而作案工作正是一块板砖,作案人就是他心心念念,总认为又温柔又优雅的那个姑娘。

    秦雅把沾了血的板砖扔在地上,小步走过去,把另一只手中拿着的墨镜递给少年:“刚才的事情谢谢你了。”

    她的声音和她的人一样特别的温和,听着感觉像是春风拂进心田。

    就这么一句话,让少年像喝了蜜一样的甜。

    他接过墨镜,小心翼翼的挂在胸口的背心领口处:“你,你没事吧?”

    秦雅微笑摇头:“没事的,幸好碰到了你,不然……我恐怕要受伤的。”

    少年也笑了,他打量了秦雅几眼:“我,我看着你有点眼熟,咱们是不是在哪见过?”

    呃?

    秦雅脸上还是带着微笑,心里却有些冷淡下来:“也许吧。”

    少年突然间一拍脑袋:“你是小雅吧?”

    秦雅还真吓了一跳呢:“你认识我?”

    少年又笑,原来一身的野气十足就被笑容冲散了:“你们刚来京城的时候还是我骑三轮送你们到京大的,你忘了?”

    秦雅回想,还真从记忆的角落里找到了少年的模样:“嗯,我想起来了。”

    少年伸手:“我是郑风。”

    秦雅看着少年手上有些灰尘,还有一些汗,伸出来的那只手就显的挺脏的。

    少年也注意到了,他挺尴尬,就想收回那只手。

    秦雅笑着轻轻握了一下少年的手:“秦雅。”

    只是那么轻轻的碰触了一下,少年就像是被电到一样,耳根都红了起来。

    他心想,这天还真他妈的热呢,热的老子都快烧起来了。

    “你,你是京大的学生吗?”

    少年有些结巴的问。

    秦雅摇头:“不是,我是医科大的。”

    她抬腕看了一下手表:“我还有事,就先走了啊。”

    郑风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秦雅一阵风似的从小胡同里走的无影无踪,过了很久,他才转身离开。

    他把被秦雅握过的那只手抄在口袋里,心想回头绝不能洗这只手。

    秦雅给学生补完了课是绕路走的,她不想再从那个小胡同经过。

    只是,秦雅没想到就算是绕了路,还是碰到了那个叫郑风的少年。

    彼时,郑风换了一身衣服,他穿着浅蓝色的衬衣和牛仔裤,头发打理的十分顺服整齐,鼻梁上还架着墨镜,关键是,他还骑着一辆摩托车。

    看到秦雅,郑风自以为很有风度的摘下墨镜,朝摩托车后座看了一眼:“上来,我送你。”

    秦雅愣了片刻,就很疏离又不失礼貌的笑了一下:“不用了,这里离学校并不远,我走着去就行。”

    她抱着书本,步子迈的快了很多。

    郑风脸上出现了一些懊恼的神色,不过他没有放弃,而是骑着摩托车跟在秦雅身旁。

    他骑的很慢,但是摩托车的轰鸣声却很大。

    在这初秋的下午时分,天气还有些燥热的时候,更让人心情烦燥。

    “我请你喝汽水怎么样?”

    郑风大声问秦雅。

    秦雅看也没看他一眼:“不必了,我不喜欢喝那个。”

    郑风跟在她身旁,又过了一会儿才问:“那我请你吃水果吧?”

    他停下摩托车,从摩托车后座系着的挎兜里拿出一个挺好看的塑料盒子,里边装了一盒子洗好的紫色的葡萄。

    那一盒葡萄看起来特别的新鲜,应该是才摘下来不久的,上面还带着水滴,阳光一照,似乎都在发着光。

    郑风把盒子递到秦雅面前:“请你吃葡萄。”

    秦雅却没有接受郑风的好意。

    她脸上的笑都有点维持不住了:“谢谢,可惜我不喜欢吃葡萄。”

    郑风烦燥了。

    他本来脾气就不好,秦雅接二连三的拒绝他,让他心里窝了火。

    当然,这火却不是对着秦雅的,而是对着他自己。

    他心里骂娘,整张脸也冷了下来:“你喜欢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