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粉丝

水色蔷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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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明,全名是宋启明,是秦家世交宋家的孩子。但是,这宋启明却不是宋家根正苗红的种,而是宋家这一代的当家人在外头接回来的私生子。

    宋家和秦家不同,世世代代行商,是个商业世家。虽说不上富可敌国,那也算是本国数一数二的大商人了,因而世交亲眷,大多都是上流的人物,宋老太爷和秦家老太爷,那是多年的交情。

    宋家和戚家一样儿,子息不旺,宋老太爷只有宋启明他爹这一个儿子,偌大的家业,早早的就交到了宋父手里。

    宋父本性十分风流,又兼花心薄情,除了娶回的正房妻子之外,情妇情人数不胜数,可奇怪的是,这么多个女人,偏偏没有一个给他生下孩子。

    去医院查吧,又没查出什么毛病,就这么苦闷过了二十几年,“哐当”一个大馅饼砸在了脑门上!四十三岁那年,外头一个新欢竟有了动静、怀了孕,更妙的是,十月怀胎,给他生了个大胖儿子!

    可把宋父给喜得,还好顾着自己妻子家世脸面,没把那女人接回来,但就这么一个孩子,为了不绝后,哪有不接回宋家的道理!

    对着那张证明两人父子关系的dna,宋家当家夫人就是再不甘心,也只能忍气吞声,接受宋启明进宋家,对外称是自己生下的儿子,上了户口、登了族谱。

    但都在这个圈子里混,整日一起狂街美容喝下午茶的,宋夫人到底怀没怀孕,宋启明的身世到底怎么样,这些个世交贵妇哪有不清楚的?只是心中明白,面上不说罢了。

    所以,宋启明的身世,在这个圈子里,就是个公开的秘密,没人不知道,秦凌君自然也不例外。

    当然,秦凌君一见他就皱眉,自然不是因为他的身世。他们这种人家,有私生子实在不是什么奇事,圈子里这样的多得是,也不多宋启明一个。

    再说,宋启明与那些普通私生子还不一样儿,他是宋家正儿八经的继承人,等宋父归西之后,就会接手宋家的,私生子这个名头,就更算不得什么了。

    秦凌君之所以有些不待见他,是因为,宋启明正在努力追求秦严蕊。他这绝不是妹控毛病发作,见不得有男人追求自己妹妹,而是他一眼就看出来,这小子对小蕊的心不真。

    他对小蕊确实有点喜爱之情,但秦凌君在他眼中看到的,更多的,却是对权势利益的渴望和野心。他盼着娶到小蕊,不是因为爱她,而是想要得到秦家的助益!

    这点,对秦凌君这个妹控来说,自然不可饶恕。所以,他才对宋启明态度冷淡,不怎么待见。

    在秦凌君好一顿安慰过妹妹,让她激动的情绪平静下来之后,几人这才入了内,在客厅里的沙发上坐下。因为沈默和他们都不怎么熟悉,少不得又要互相介绍了一下。

    寒暄完了,开始说正事儿了。

    秦凌君看向秦严蕊,关切地问:“小蕊,你怎么过来这边儿的?没受伤吧?”

    秦严蕊擦了擦眼泪,故作坚强地笑笑说:“哥,我没事儿,就是被丧尸吓到了,没受伤。那时候,一停电,大家都往外跑,挺乱的,但是启明护着我,所以没叫人伤到。”

    说到这儿,她话头一顿,想到自己抛下哥哥独个儿跑了,脸发红,十分愧疚地低下头,声音也小了,“对不起,哥,那会儿我太害怕,脑子里一片空白,就把你给忘了,对不起。”说到这儿,羞愧地眼圈都红了。

    见秦严蕊这样,宋启明赶忙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秦哥,别怪小蕊,那时候一片混乱,是我见势态不对,心中只想把小蕊给带出去险境,就忽略了你。”

    冲宋启明点了点头,秦凌君伸手罩在秦严蕊头顶上,轻轻地揉了揉,“你能好好的活着,对哥来说,就是最好的消息了,哥怎么会怪你?别自责,在那种混乱的时候,哪有谁还顾得上管别人的?”

    说出这话,秦凌君心中却微微一动,眼神不由自主地往坐在另一边儿的沈默身上瞄。见沈默垂眉低眼、安静地坐在那里的样子,心中越发柔软起来。

    那种混乱的情况下,连他疼了那么多年的妹妹都把他给忘了,可戚遇却完全不顾自身安危,找到了他,并且千辛万苦、不辞辛劳地成功地把他从险地中救了出去。

    后来,明明两人已经逃离了危险,却因为他的一己之私,就半句话不说,愿意陪他共赴险境,如此深情厚谊,如何让他不感动呢?

    恰在此时,沈默抬起眼,向他看过来,两人视线在空中交汇在一起。

    对上秦凌君那仿佛冰雪消融一样儿温柔的目光,沈默先是一愣,接着脸一红,缓缓地低下头。

    看到沈默这腼腆羞涩的可爱样子,秦凌君心中好像被羽毛轻轻挠了一下,接着漆黑的眸子里不由自主地漾起了一抹温柔笑意。

    正在这时,秦严蕊的举动,一下打断了两人间莫名的氛围。她一把扑到秦凌君怀里,搂住他的腰,撒娇说:“哥,你对我真好!”

    秦凌君低头,拍了拍她的后背,笑道:“我是你哥,不对你好,对谁好?”

    兄妹两个又温存了片刻,才接着谈起前事来。

    却原来,宋启明和秦严蕊两个人都和沈默一样儿,在剧变发生时,都是清醒着的。那个时候,他们两个正好呆在一块儿,黑暗中,宋启明就直接护着秦严蕊走了。

    一开始,他们确如秦凌君所想,是要回帝都求救的,走了一段路之后,宋启明发现了不对劲儿,就果断决定,带秦严蕊来这间房子里躲一躲。

    路上的时候,丧尸已经苏醒,多亏了宋启明镇定,两人才能平安回到这里。

    听完秦严蕊的讲述,秦凌君一边儿拍着秦严蕊的肩膀安抚,一边儿朝宋启明点了点头,感谢道:“这回多亏你了,不然小蕊还不知会怎么样儿。”

    宋启明却笑笑道:“秦哥不必这样,我对小蕊的心,您也知道,这是我应该做的。”

    听到他这话,秦严蕊竟没像往常一样不屑一顾,反倒水汪汪地眼瞥了宋启明一眼,脸颊绯红。

    两人挨得近,她的这个反应,秦凌君自然看得真切,察觉到她这一眼中的羞意,他缓缓地皱起了眉头,难道就这一次两人独处,还真让这小子勾走了妹妹的心?

    可那小子分明不是真心对小蕊,骗得过涉世未深的妹妹,骗不过自己的眼睛。但若妹妹真因为这次的事儿对他动了心的话,可要怎么办?妹妹是个大姑娘了,自己也不好对此干涉……

    秦凌君心中烦恼,面上却是冷着一张脸,看着和往常没什么区别,宋启明不知他心中转着什么念头,见他没什么表态,拿捏不准他是什么想法,就自己顺口岔开了话题。

    反正只要秦严蕊喜欢自己就行了,难道他当哥哥的,还能干涉妹妹的感情问题?

    他说:“秦哥,这里虽然暂时安全,却也不是久留之地。可外头这会儿应该是全都乱了,没一个地方安生,您说,咱们接下来往哪里走比较好一点?”

    听他这么说,沈默和秦严蕊全都眼巴巴地看向了秦凌君,等他拿主意。

    秦凌君道:“来的路上,我已经考虑过这个问题了。虽说末日是世界性的,但我认为,现在,有一个地方,会比别的地方都相对会安全。”

    不等他说完,秦严蕊就急切追问:“哥,什么地方?”

    在众人期盼的目光中,秦凌君从薄唇中吐出两个字来,“军营。”

    听到他说出军营,沈默先是愣了下,接着就是恍然大悟。没错,在这丧尸遍地的末日里,要是说,有什么地方能相对安全些的,就只有军营了。

    这次世界末日降临的时候,可不是所有人都是人事不知的,除了尸变和昏迷的,大部分的人都和沈默一样儿,应该是清醒着的。

    虽说末日发生的时间不太好,晚上九点多,很多人都睡觉了,可能在梦中就被亲人变成的丧尸攻击,加大了伤亡率。

    可军营是什么地方?想必有人昏倒的时候,立刻就开启了警戒模式。从尸变开始,到丧尸苏醒,可足足过了有半小时的时间,这段时间,早就足够纪律严明的军队反应过来了。

    那时候,想来,军营上级会立刻下达处置,把昏迷的士兵和“死亡”的分离开来,然后查找原因。既然沈默在看到死尸的模样时,会想到丧尸和世界末日,难道军队里那么多人,就没人想到吗?

    如此一来,有了防备,当兵的手里又有枪,丧尸对军队造成的损失一定不会特别大。有枪、有人、有武器,这个时候,军营岂不就成了整个末世中都最为安全的地方?

    果然,秦凌君也如此这般的一分析,秦严蕊和宋启明也立即明白过来。

    几人商量了一会儿之后,认为B地是最好的选择。

    第一,那里的驻军最靠近帝都,过去较为方便;第二,秦凌君父亲正是该部队的最高指挥官,只要他老人家没发生意外,投奔那里当然是最佳选择。

    商量完了,几个人一同吃了点东西,之后就各自回房休息,养精蓄锐,打算明天一早,就出发前往B地。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未已小天使的地雷!么么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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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大家说,十分不好意思啊,前天不是说要改名叫钰色蔷薇么,但是吧,后来一想,有个小天使说的还挺有道理,确实之前的太像了,担心瞒不住,蔷薇思考了很久,最终还是决定叫钰烁蔷薇了。

    这样读起来和钰色蔷薇有点像,和水色蔷薇就差很远啦,感觉应该还比较好瞒一点,嘿嘿~

    合同寄出去了,就等编编给消息了,希望可以快一点,等的都有点提心吊胆了T T

    话说,选择“烁”的时候,只是因为这个字和“色”声音很像,寓意又很好,但是现在这么一看,这个名字,还挺有玛丽苏感觉的?哈哈!

    希望蔷薇也能和玛丽苏女主一样,勾搭到无数帅哥~233333333

    当然,帅哥还是其次,关键是成为人生赢家,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