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渔小乖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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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祁明诚堕落了。

    作为一个社会主义接班人,祁明诚抵挡住了资本主义的糖衣炮弹,却迅速在封建社会中堕落了!没有办法,阿灯他们简直是十项全能啊,和他们一比,祁明诚顿时成了一个渣渣,只用享受就好了。

    也许是因为阿灯他们在过去的几年中一直都是突丹族的奴隶,突丹族是游牧民族,因此阿灯他们的野外生活能力非常强大。在这个交通一点都不便捷的时代中,赶路其实是一件相当辛苦的事情,道路不平整,马车又很简陋。但有了阿灯他们的加入,祁明诚甚至觉得这段旅途变得轻松愉快起来了。

    吴顺都有些羡慕祁明诚的好运气了。他才花了三十两银子,却买到了六个这么好用的人!

    因为另外五个人对着祁明诚时总是诚惶诚恐的,不是说他们害怕祁明诚,而是祁明诚越对他们好他们就越是不知道该把手脚往哪边放了,于是祁明诚更多的时候喜欢找阿灯聊天,这样比较自在些。

    阿灯的话语不多,但不管祁明诚问了他什么,他都会认认真真地回答,看上去非常可靠。而就算有时候祁明诚的问题超出了阿灯的知识范围,他回答不上来了,也会老老实实地摇头说自己不知道。

    赶车的活被一心想要好好表现的小伙子们抢了,祁明诚和吴顺只用坐在车上发呆就好。阿灯被替换下来的时候,祁明诚又逗他说话了,问:“听你的口音……好像是源兴省那边的人啊。你是吗?”

    梨东镇就在源兴省。

    阿灯低着头,眼里似乎闪过了一道复杂的情绪。他摇摇头,说:“不是的……我就是在西北长大的。不过,我幼时隔壁住着一个祖籍源兴的老头子,没儿没女却有门鞣制皮毛的手艺,有时候会买糖给我吃。他说话时的感觉和我们当地人不太一样。我小时候特别爱学他说话,可能被他影响了吧。”

    祁明诚没想到阿灯会撒谎。

    毕竟,他问出这个问题时真没有什么特殊的目的,纯粹就是随口一问而已。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自然就以为阿灯回答的内容都是真的。

    却不想,阿灯竟然在这个问题上欺骗了他。

    “难怪啊……我就是听着有一点点像,不过大部分时间还是不像的。”祁明诚笑着说。

    阿灯没有再说什么。乡音这种东西,果然很难改掉啊。他忍不住叹了口气,某种悲哀的情绪立刻在心里蔓延开来。明明已经很努力去改了,但碰上一个敏锐些的家乡人,还是能叫人听出一两分来。

    祁明诚并没有注意到阿灯的低落,在他看来,阿灯分明是个什么事情都能自己扛着的硬汉子。

    祁明诚回过头去和吴顺说话:“姐夫,你身上现在也算有点小钱,等我们返程时,要不要跟着我买点什么东西屯着,然后在回家的路上慢慢卖?我都已经把这一路的物价差异全部记在脑子里了。”

    来的时候出于安全考虑,他们没敢带上太多的货物,错过了很多机会。

    但是,现在他们的队伍里多了六个人,回去时当然就可以多囤一点货了。

    祁明诚暗中观察了这六个人大半个月,觉得他们应该没有什么坏心,就算像阿灯这样有点小心思的,也肯定不是大奸大恶之人。逃奴叛主的代价太大,所以不怕他们杀人劫货。更何况,等祁明诚他们到了盂铜城,他们还要再招一些人手呢,到时候两方牵制下,祁明诚这个雇佣者就是最安全的了。

    吴顺琢磨了一下祁明诚这些天中陆陆续续卖出去的东西,狠狠点了下头,说:“跟着你干了!”

    祁明诚忍不住开起了玩笑:“姐夫你放心,就算是为了我姐的幸福生活,我不会让你亏了的!”

    这种玩笑在现代人看来甚至不能算是什么玩笑话,不过吴顺却被祁明诚说得有些不好意思了。他没什么底气地说:“臭小子一天到晚就知道开我和你姐姐的玩笑。你这么贪玩,不怕你姐姐知道?”

    阿灯忍不住抬头看了他们一眼,眼底有不自知的羡慕。

    阿灯很喜欢听吴顺和祁明诚聊天。哪怕这两个人出门在外时都很谨慎,每每聊到家里的事情总是含糊地带过去,故意说得一点都不详细,于是就算在一起赶了这么多天的路,阿灯他们只知道这两人是姐夫和妻弟的关系,至于他们家里还有谁,分别是做什么的,就都一无所知了。但是,阿灯还是喜欢听吴顺和祁明诚聊天。因为无论他们说了些什么,都会给人一种他们正家庭圆满日子安乐的感觉。

    说白了,阿灯被他们勾起了思乡之情。

    即使吴顺、祁明诚肯定和阿灯没有什么关系,但听着他们过得好,阿灯仿佛也得了某种安慰。

    “据说江玛城中的梨很好,只是一来我们等不到秋天了,二来运输的成本太高,卖这种地方特产不仅不合算,更有可能会亏本。不,应该说肯定是会亏本的。”祁明诚说着说着又说到了生意经。

    所有的问题都出在交通上,此外保鲜等技术也不支持。如果交通条件搞上去,各座城市之间就能增加交流了,而一旦交流加深,各种赚钱的机会也就来了。可见“想要富,先修路”是一条真理。

    又走了二十余日,他们终于到了盂铜城,为了防止奸细的混入,城门口的检查有些严格。

    祁明诚他们排了很久的队伍才终于进入城中,照例是先找了一家客栈住下来。第二日,当祁明诚想要出门去打听事情时,阿灯默默地跟在了他的身后,说:“此处民风剽悍,您还是让我跟着吧。”

    虽说祁明诚一直很注意锻炼自己的身体,但他现在这具身体才十七岁,自然不够健壮。而且,这具身体当初在娘胎中就有些亏了,因此骨架纤细,就算祁明诚真把自己的八块腹肌练了出来,他穿上衣服后看上去还是有些文弱的。当然,他比纪良要好一点,纪良那一股子文弱相比他还要夸张多了。

    祁明诚想着阿灯力气大,能帮着提东西,于是就接受了他的好意,带着他一起出去了。

    祁明诚照例在观察着整座城市,这里走走,那里看看,有时候问问物价,有时候听当地的老人吹吹牛。阿灯却始终没有什么特殊的表现,只无比沉默地跟在了祁明诚的身后,就像是一道影子一样。

    但其实,阿灯到底在观察着什么,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陪着祁明诚在外头走了两天,阿灯知道告别的时刻终于到来了。

    阿灯把同伴的骨灰坛子取了出来,又找了另一个干净的坛子,认认真真地把坛子中的灰全部倒入了新的坛子中,一点都没有漏出来。然后,他把旧坛子砸在了地上。几粒金珠子从碎片中滚了出来。

    阿灯把金珠子捡了起来,一共有六粒,他往自己的内衣中塞了两粒。

    阿灯把新的装着同伴骨灰的坛子收好,然后去找了祁明诚。

    “你要离开?”祁明诚诧异地问。

    阿灯点了点头,平静地说:“我答应过我的同伴,一定要把他带去他的家乡埋葬。所以我和您不同路。这些就算是我的赎身钱,希望您能答应。”这话说着,他把四粒金子拿出来放在了桌子上。

    一两黄金约等于十两白银,这四粒金子很小,应该是绣在衣服上做装饰用的,所以一点都不重。

    阿灯敢直接和祁明诚摊开了说,也是因为相信祁明诚的人品。不然,奴隶按说是没有私产的,如果祁明诚贪得无厌,他完全可以收了阿灯的金子,把阿灯打一顿,却压根就不提给阿灯赎身的事情。

    祁明诚有些失望。他其实挺欣赏阿灯这个人的,还想过要把他好好培养成自己的左右手。

    但是,既然阿灯有心要赎身,那祁明诚也不好拦着。

    于是,他就取了三粒金子,把剩下的一粒还给阿灯,说:“就算赎了身,你也是要吃饭的,自己身上还是留点钱比较好。如果你觉得金子太打眼,我可以给你换一些铜钱,主要就是看你方便了。”

    阿灯摇了摇头,说:“我自己还留着一点。这些你收下。谢谢你。”

    第二天,祁明诚带着阿灯去处理了户籍的事。

    阿灯的户籍其实有点不太好弄,因为已经没有人能证明他是哪里人了。当处理户籍的小吏听说阿灯是祁明诚从外族手里买下来的时,他满是同情地说:“这种情况……虽说可以立个户籍,但他以后会受到一些限制。”他并不是在针对阿灯,但像阿灯这种情况,万一他是突丹族故意弄来的奸细呢?

    至于阿灯户籍上的名字……阿灯让祁明诚帮他取一个。

    祁明诚摇了摇头。取名字什么的,这是父母的权利,他哪有这个资格啊。

    阿灯在这件事情上却很坚持,他不想用自己为奴前那个的名字,因为他想要一个新的开始。

    于是,祁明诚只能勉为其难地思考了一会儿,说:“灯能照明,照赵同音,不如你就姓赵吧。日月为明,这也是个好字,而且我名字里还有这个字,这也算是我们之间的缘分。那你就叫赵明吧。”

    灯,照明,赵明。

    很好,祁明诚取名废的本质终于暴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