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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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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今中外,无独有偶的都对鹿这种生物有一种奇怪的自然崇拜,坚信鹿是王权的象征。

    中国是逐鹿中原,英格兰则是亚瑟王传奇中一头怒刷存在感的白色牡鹿(雄鹿,有角)。在东西方文化交流还没那么频繁的时候,双方就已经有了很多相似的约定俗成,好比同时存在于东西方神话里的一场滔天洪水,很难解释这种默契到底是怎么产生的。

    英格兰的国王or女王,因此总是分外迷恋猎鹿这项活动。

    好吧,是整个英格兰的贵族都很喜欢,一个最简单的数据就可以说明这种影响有多大——在全英格兰只有几百万人口的当下,英格兰境内就有两千座以上的鹿园。这种规模对比,也就只有无处不在的教堂可以与之比拟了。

    因这份奇特的恋鹿癖,英格兰甚至衍生出了一些奇怪的法令,好比“皇家鹿肉执照”。一直到1997年,这个执照才终于退出了历史的舞台,生命力之顽强让人瞠目结舌。

    “皇家鹿肉执照”说白了其实就是一种皇室的变相补偿,对其他人自愿or非自愿的放弃在伦敦市内及其周边皇家鹿园猎鹿权利的补偿。

    有执照的人(主要是贵族、官员和高级神职人员)可以在每年得到定量的鹿肉,当然,是需要付钱的。

    这其实也是贵族们赚钱的方式之一,他们用执照低价买到皇家鹿园的鹿肉,然后再高价卖给有钱却没有地位还一味追求高贵的商人们,通过这种反季节、无地位差别的销售形式,来合理合法的养活自己的一大家子。

    奥古斯特对此能这么清楚,当然是因为他也有“皇家鹿肉执照”。即便奥古斯特并不住在伦敦,但他应该享受到的“权利”却是一项都没有少的。

    事实上,在奥古斯特全年的总收入中,执照所能带给他的英镑占了不小的份额。

    说了这么多,就是为了解释一下,奥古斯特为什么对鹿园之行如此执着。准确的说是对去伦敦皇家鹿园执着。他得到了执照,换言之就是在没有国王允许的情况下,他私自去皇家鹿园活动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好比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作家莎士比亚同学,就曾因为偷偷猎鹿而被抓起来过。

    奥古斯特完全能够理解莎士比亚这种不惜坐牢也要去做的冲动,他也有,特别是在他住到圣詹姆斯宫之后。每天看着对面覆盖有众多常青树、开阔的绿地以及湿地湖泊的圣詹姆斯鹿园,对他来说就是一种巨大的精神折磨。

    狩猎大概是写进男人骨子里的一种天性,哪怕是上辈子宅男如奥古斯特,也对追逐高贵的牡鹿充满了兴趣。

    是的,是“追逐”。

    至于能不能猎到,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现年九岁的公爵阁下,看着试衣镜中自己的小短腿,对未来很是绝望。再帅的骑装被他穿上之后,都只能诡异的体现出一种被动萌,连戴在头上插着一根金色羽毛的法式男帽都充满了无法形容的Q感。

    奥古斯特严肃的问他的服饰顾问.老管家:“我这样看起来是不是没什么威慑力?”

    “您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它很适合您啊。”老管家发自真心的赞美,大概哪怕奥古斯特穿上皇帝的新衣,他都会赞美那是上帝的杰作。

    奥古斯特指着窗户下面,从院子中走过的王储理查,这个小包子也对鹿园之行充满了期待,最近每天都坚持要穿着骑装才肯出现在餐桌上。

    在包子王储看不到、但奥古斯特居高临下能够看到的地方,不少女仆都在尖叫,这样的王储好萌啊好萌。大部分东西被制作成迷你尺寸之后,都会顿生一种萌感。穿着儿童骑装的王储正是其中之一,还十分的没有自觉,总以为他自己那叫帅。

    面对这种强有力的说明,老管家依旧能面不改色的说:“您和王储站在一起不就解决问题了吗?”

    奥古斯特想了想,觉得老管家说的有道理。

    直至……在整装待发的那天早上,再次带上男伴、一直在端着傲慢的玛丽小姐,难掩激动的挨个亲了他和王储一人一口。

    穿着类似骑装、一大一小的两个贵族男孩,一起仰头看着玛丽小姐,脸上有着一模一样的懵逼。

    一个人生经验:可爱X2,并不会让可爱一号显得威严,只会引起大于2的可怕效果。

    奥古斯特与王储侧脸互相看了眼彼此,默默的、默默的挪开了与对方的距离,眼底带着说不上来的对自家兄弟的嫌弃。

    理查二世哈哈大笑,只看热闹,并不准备施以援手。

    这次的猎鹿队伍浩浩荡荡,包括国王新认的姐妹安妮公主在内,皇室成员一个都没落下,国王亲近的贵族大臣们也纷纷带上了家眷。连鲜少出现在公众面前的王太后都难得到了,只不过她一点骑马的打算都没有,她只想两手插在黑色貂皮的暖手捂里,披着配套的斗篷,看着她的儿子和孙子犯傻。

    对于真正上过战场、杀过人、造过反的王太后来说,儿子和孙子猎鹿的样子确实只能被称之为犯傻。

    这个面向十分平和的小老太太,一边撸着猎犬的毛,一边对奥古斯特鼓励道:“你们高兴就好。”

    奥古斯特总觉得他依稀从慈祥的老祖母眼里看到了本不应该有的戏谑。

    “需要我给你一个建议吗,宝贝儿?”王太后笑着问奥古斯特。

    “请。”

    “不要和丽兹比猎鹿,哪怕她比你小,还穿着裙子。”王太后对孙儿辈还是有所偏爱的,至少这种话她不会对王储说。

    平时看上去毫无存在感的伊丽莎白小姐,在上了马之后就像是变了一个人,眼神犀利,射箭果决,在身经百战的骑士、猎犬以及狩猎随从的衬托下,一袭红裙如火的她依旧是最显眼的那个,举手投足间的飒爽英姿,帅到让人合不拢腿。

    说好的尽受欺负的白莲花一般的小可怜呢?摔!

    身为国王的女儿,哪怕是名义上的私生女、王储的女侍官,伊丽莎白小姐该受到的教育也是一样不差的,甚至她比大多数贵族小姐们都优秀,还努力。

    只不过伊丽莎白小姐平时的行事风格太过低调,又有强势的玛丽小姐冲锋在前,这才给人造成了一种伊丽莎白小姐是透明人的错觉。唯有与她一起狩猎时才能明白,她也是正儿八经的国王的女儿,虽沉默寡言,却心有一片海的那种。

    奥古斯特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不会自取其辱的硬要比试。毕竟他此前七年是个傻的,骑射是最近一年才练起来的,他要想赢过伊丽莎白,除非开挂。

    挂君有个响亮的名字——拉斐尔.莫蒂默。

    “你想怎么赢?”

    “不赢。不丢人就行。”奥古斯特还没那个脸真靠作弊去赢自己的堂妹,他只是不想太丢人。

    “……”拉斐尔对奥古斯特的不争气充满了深深的无奈,却又有点想笑,“好吧,如果你只是这个要求,那你完全可以自己满足自己。”

    “欸?”

    在狩猎开始之后,奥古斯特很快就明白了拉斐尔的意思。

    首先,骑士们名下的猎物数量都会算成领主的,奥古斯特只用骁勇善战的骑士长安德烈一人,就可以把现场大部分养尊处优的贵族比成渣渣。

    其次,鹿园里的鹿大部分都是人工圈养的肉鹿,存在意义和家禽差不多,本就是为了养大后再吃掉的,平时被仆从喂惯了,根本就不怕人类;鹿本身又经历了一夏天的牧草投喂,以及冬季来临前疯狂的坚果脂肪储存法,大部分都胖的跑不动;再加上有骑士在一边掠阵,驱散鹿群,逐个击破,那么多人围住一只鹿,傻子都能狩猎成功。

    奥古斯特遇到了好几回这样的傻鹿,无论奥古斯特带人靠的多近,鹿都很少有跑的,还有一只甚至傻乎乎的朝着奥古斯特就横冲直撞的跑了过来,撒娇求投喂。

    奥古斯特:……

    虽然想也知道,理查二世这次连三岁大的王储都带来了,更不用说那些穿着大裙子连走路都困难的贵族小姐们,从一开始猎鹿之行就注定了是一场哄小孩和淑女玩的游戏,鹿园里肯定是没有任何危险动物的。但没有危险,和主动送货上门,还是有区别的吧?

    幕后的准备团队敢不敢走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