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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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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系统自动章。  记忆忽被一阵响动打断,从被擦洗的锃亮的盔甲后传来。一截没来得及被收回到藏身之后的披风是如此的显眼。纯白的滚边毛,猩红色的天鹅绒,以及标志性的金色鸢尾花绣纹。代表着了法兰西王室的鸢尾花,那是他大哥威廉十几年前便已昭然若揭的野心。他想为妻报仇,想为母赢回故乡,想为儿子做出弥补,他有那么多想法,便不会再有时间去倍感孤独。

    等了一会儿后,在拉斐尔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假装驻足欣赏墙壁上的油画时,他就眼睁睁的看着那一截袍角,被一点一点的抽回了巨大的骑士盔甲后面。仿若嘴里塞满了栗子的金红色松鼠,明明那么害怕人类了,却在人类靠近时只傻乎乎的加快了进食速度。

    拉斐尔用一声轻咳掩过了他忍不住发笑的唇角。

    这样的“闹鬼”事件还只是个开头。

    某日拉斐尔晚归,路遇大雪,纷纷扬扬,那是冬季不算太冷的布里斯托尔百年内遇到的第一回,谁都没有准备,包括拉斐尔。马车寸步难行,折腾了一夜,等拉斐尔回到城堡时已近黎明破晓,连天空都泛起了白色的鱼肚。拉斐尔在路过大厅时,却看到了还在熊熊燃烧的壁炉,以及假装只有他一个人在大厅的奥古斯特的贴身男仆。

    “伯爵阁下。”贴身男仆无可挑剔的行了一个完美的礼仪。

    拉斐尔看也没看他,只是不着痕迹的扫过了显出一个人形轮廓的厚重窗帘,以及高靠背椅旁边瓷器杯具里还剩半杯的热牛奶。最重要的是摸上去时仍能感受到余温的银色流苏靠垫,绿色的垫子上绣着一只充满童趣的把自己打成蝴蝶结的小白蛇,据说这是奥古斯特吩咐的,他总坚持认为银色和绿色以及蝴蝶结蛇最配。

    拉斐尔摸了靠垫上精致的刺绣许久,这样活灵活现、巧夺天工的工艺,想来也只有海的那边神秘的东方才能够拥有。

    拉斐尔状似与贴身男仆闲聊,眼睛却一直看着窗帘那里,他说:“天色很晚了,要早点睡啊。”

    “是。”贴身男仆战战兢兢。从一开始他就觉得公爵阁下这个计划行不通,一个最简单的破绽——他一个下仆,怎么敢在主人不在的情况下,奢侈的享用大厅的壁炉,还一烧就是一整夜?但是在看到拉斐尔高深莫测的眼神以及比在唇上的禁声手势后,他最终也只能选择闭嘴。

    当拉斐尔离开后,还没走到转弯的楼梯口,就听到了某个小男孩的声音焦急询问道:“他发现了吗,他发现了吗?”

    他当然发现了——

    “应该,没有吧。”贴身男仆昧着良心道。

    ——他只是不知道你到底打算干什么。拉斐尔在心里道。

    隔天一早,拉斐尔没有出门,他喝着老管家准备的暖身红茶,特意选择坐在了最显眼的暖房花室里,在去看骑士训练的必经路上,守株待兔的等着某个他走一步对方就要捯饬两三步的小短腿。

    短腿同学的腿真的很短啊,直至日头高照,他才终于在前呼后拥里走了过来。

    蓝色的眼睛就像是洗过一样,头顶额前竖着一撮无论如何都不肯被压下去的金色呆毛,他穿着金红色为主的贵族服饰,由远及近的走来,好像一团火焰照亮了整个冬季。

    “奥尔。”拉斐尔托腮,冲着小孩笑了笑。

    然后,他们就理所当然的一起去看骑士训练了,

    每日一看的骑士训练,是奥古斯特一天中最期待也喜欢的活动,但如今他却看的心不在焉,坐立不安。即便他已经极力掩饰,但僵硬的脊背,飘忽的眼神,以及几次张口又咽回去的话,都毫不留情的出卖了他。这是个直白到根本不用去猜的人,当然了,一如老管家所言,在大部分情况下,奥古斯特并不需要掩饰自己的情绪,因为有的是人会愿意迎合尊贵的公爵阁下。

    就这样,奥古斯特看着骑士,拉斐尔看着他奥古斯特,直至奥古斯特终于生硬的找到了学习以外的话题。

    拉斐尔笑着聆听,没说感兴趣,也没说不感兴趣,只是他烟灰色的眼睛要比平时亮些。

    奥古斯特低着头,错过了拉斐尔的表情,按照心中打了无数遍的腹稿道“我以前路过更衣室的时候总会想……”

    更衣室其实就是卫生间。在这方面,东西方古代有着惊人的默契,大家都很喜欢用更衣来表达对解决个人生理需求的委婉。卫生间在中世纪的贵族们口中直接就是“wardrobe”,一种衣帽间的叫法。

    以及,是的,在中世纪的城堡里,一直是有卫生间这种东西存在的。贵族已经在有意识的追求健康了。

    一改奥古斯特对中世纪脏乱差的卫生环境的糟糕印象。不管是在什么时代,什么国家,脏乱差永远只会是对于大部分穷苦的劳动人民来说的,这是哪怕在现代都没办法全部改变的事实。中世纪只是穷人更多而已。

    只占总人口的1%到2%的贵族们,总有办法让自己活的更好。

    都说中世纪的伦敦排水系统很糟糕,河边臭气熏天,却有谁问过贵族穷极一生是否会踏足那一半的伦敦郊区呢?

    当然,这样还是无法解释突兀出现的抽水马桶。

    奥古斯特以前出于无聊的好奇心,曾经百度过的,很清楚的知道西方的抽水马桶其实出现的特别早,十六世纪末就已经有了世界上第一个抽水马桶。但是,奥古斯特穿越的这个架空时代,从生活水平和建筑物发展来看,应该是在十五世纪左右,无论如何都轮不到抽水马桶登上历史的舞台。

    奥古斯特以前还猜测过,是不是有一个不像他那么废柴的穿越者,改变了这个时空的历史。

    如今看来,应该只是这里的土著——个特殊的土著——特别聪明,单从和奥古斯特的一些短信交流里,就找到了让自己乃至整个时代生活的更好的各种便利方式。这样的便利应该是体现在方方面面的,但奥古斯特却直到答案送到他眼前才发现。

    “你可真厉害啊。”奥古斯特诚心实意的赞叹。

    拉斐尔的表情却……变得有些难以描摹,如果一定要说,大概就是我裤子都脱了,你就给我说这个?今天的下午茶是不用喝了。

    拉斐尔只是在阳光下露出了一个梦幻般的笑容,奥古斯特就缴械投降了。好吧,和这么一个美人做些没羞没臊的事情,确实挺爽的。两辈子,奥古斯特就遇到过拉斐尔这么一个具现化的理想型。

    “来听爸爸给你讲故事。”拉斐尔语重心长道。

    好吧,理想型其实也有小瑕疵,至少在奥古斯特的想象里,他的爱人没拉斐尔这么、这么……他看不惯他又打不过他。QAQ

    安妮公主来大闹汉普顿宫,是因为她在当天早些时候的茶话会上丢了个大丑,而她丢丑的原因,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

    简单的说法是,她误以为写给第二任王后的情书是写给她的,安妮公主很不幸的和第二任王后安妮.博林同名。公主得意洋洋的把信公之于众,结果却被人一下子就认出那是写给第二任王后的。尴尬一词都不足以形容在这个爆料被证实后的那种现场气氛。信是国王送的,安妮公主自觉被羞辱了,自然要把账算到国王头上。

    复杂的说法,那就有的说了。

    理查二世的未婚妻安妮公主,出身法兰西和尼德兰之间一个叫克里维斯的小公国。公主是个举世闻名的“画中美人”。纵观理查二世的四任妻子,安妮公主的画像无疑是其中最漂亮的。但是,让安妮公主如此惊艳于人的,却不是她本身的硬件配置,而是画家鬼斧神工的软件技巧。

    用现代的理解来说就是经过多重PS的照骗。

    理查二世这个渣男无愧于他的人设,在看到画像时,他有多迫切的想娶公主,在现实里见到真人时,他就有多想悔婚。他甚至把未婚妻不客气的称之为“克里维斯的噩梦”。

    可是结婚的话已经放出去了,贵族们也已经受邀来到了伦敦,可以说全欧洲都在关注着这场婚礼……好吧,这些都是扯淡,任性的理查二世根本不是那种会关心别人感受的国王。他之所以不敢悔婚,只是因为克里维斯是新教公国,是在教廷统治下的欧洲国家中为数不多与英格兰一样头生反骨的盟友,作为还算有抱负的国王,理查二世仅剩不多的、没被精虫冲昏的头脑难得理智了一回。

    安妮公主年幼稚嫩,不懂政治,误把一个男人连碰都不愿意碰她的举动当做了绅士与尊重,对这段政治婚姻开始有点认真的想要当做一场恋爱谈下去了。

    可安妮公主青涩,并不代表其他情场老手的贵妇们也看不出此中猫腻。特别是那些一心想要转正当王后的情妇们。英格兰贵族最有名的标签,除了保守与基腐以外,还有毒舌。谁碰谁知道,哪痛往哪戳,从英国著名诗人王尔德老师的作品里就可见一斑。

    在这样闲言碎语的强烈冲击中,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安妮公主,急需一件东西或者一件事情,来证明国王是爱她的。

    于是,就有了这封写的清清楚楚的“致安妮”的情书。

    情书里有一段是这样写的:

    “见到我的爱人缺席,我至少得给她送去一些肉,以我的名义,那是给理查的雄鹿肉,这预示着,如果情况允许的话,你必然与我一同享用……

    ……现在没有更多的可以给予你,我亲爱的安妮,但我愿意为我们共度良宵而许愿。你的R亲笔。”

    象征着高档的红肉,在英格兰一直有“无坚不摧的爱情”的隐喻。

    理查二世很喜欢猎鹿,既能表达自己的勇猛,也能表达他的爱,还能挑逗的暗示一些老司机对想要开车的迫切之情,这样的一语三关对于理查二世来说简直不能更棒。

    但很棒的前提条件是写给第二任的情书不能被第四任看到,还被第四任以为那信是写给她的。

    安妮公主装逼成反被打脸,自然不甘心就此罢了,她需要从国王身上找回她受到的屈辱。然后就有了汉普顿宫的日日不得安宁。

    很显然的,这是一个套。

    但到底是针对安妮公主,想让她出个丑;还是针对理查二世,后续有更深层次的阴谋……这个就暂时不得而知了。

    只能知道全英格兰都因为这场drama而沸腾了,国王的真爱到底是谁的问题俨然已经成了如今茶余饭后必不可少的八卦。

    “你觉得幕后黑手是谁?”奥古斯特也是八卦大军中的一员。

    拉斐尔回了个不咸不淡的眼神:“我为什么要费神去猜这种无聊的争风吃醋?我看上去很闲吗?”

    拉斐尔不仅不闲,都快要忙疯了,汉普顿宫离办公地点又那么远,每天他都是夜里去夜里回的。

    奥古斯特:……怪我咯?!

    虽是这么说,但拉斐尔还是满足了奥古斯特的八卦欲,和他稍稍探讨了一下这件事里到底藏着怎么样的争斗。

    奥古斯特:“最简单的,谁获利,谁嫌疑最大。”

    “你竟然连王太后都怀疑?”拉斐尔给了奥古斯特一个“我敬你是条汉子”的钦佩眼神。

    目前的结果是这样的:安妮公主终于从自欺欺人的幻想里醒了过来,意识到国王根本不爱她;玛丽小姐发现了父王对婚姻的不忠远比她以为的更早;王太后则顺水推舟,拒绝出席一场她本就不愿意出席的婚礼。

    换言之,得利者是伊莎贝拉王太后,她终于可以不用去参加儿子又一场闹心的婚礼,此前她已经两次想要摆脱这样的尴尬而没能摆脱成功了。

    “不不不!”奥古斯特立刻把头摇的像是拔浪鼓,“那从动机入手怎么样?你说会不会是有人不想要国王结婚,才闹了这么一出?”

    拉斐尔语重心长的表示:“你觉得有谁会想要理查结这个婚?”

    首先,教廷肯定是不想的,它们正在致力于把新教这种异端掐灭在萌芽里,无论如何都不会想看到新教国家结盟做大;

    其次,理查二世的三个儿女,谁也都不希望再有个后妈,或者更多的兄弟姐妹;

    然后,国王的那些情妇们都想自己被扶正,不想看别的妖艳贱货和国王结婚;

    最后,贵族阶级乃至全国都觉得国王有点风流过头,太不检点了。

    甚至连国王自己都不想和安妮公主结婚。

    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令所有人都不开心的婚礼,除了安妮公主,不过如今看来,安妮公主大概也不会继续傻下去了。

    奥古斯特重新点亮了头顶上的一个灯泡:“哦哦,我想到了,信才是突破口。之前是谁拥有那封信,又是谁把信交到了安妮公主手中,误导or迫使她还没怎么看呢,就在在茶话会上读了出来。”

    “第二任王后当年被斩首的理由,是与弟弟通奸,并计划暗杀国王。理查被伤透了心,虽然别人都说是理查炮制了这一切,只为能顺利迎娶第三任王后,但我却觉得不太可能,理查对第二任王后是动过真心的,执着了很多年的那种。他至今选择情妇的方向,都多多少少和安妮有些相似,不管是神态还是样貌。所以,虽然理查不想再看到有关于第二任王后的东西,却也没有毁坏,全都很好的保存了下来,交给了伊丽莎白小姐。”

    “利兹才七岁,又是那么一个性格,不可能是她。”奥古斯特立刻否定了,“肯定是她身边的人被收买了。”

    拉斐尔顺着奥古斯特的话说了下去:“这种小角色查出来毫无意义,他们根本什么都不可能知道,或者已经被灭口了。”

    “那是谁把信给了安妮公主呢?”

    “安妮公主即将成为王后,王后的女侍官已经提前就位,照顾起了她的起居。在这些女侍官中,最受安妮公主喜爱的叫凯瑟琳.霍华德,她是第二任王后的表妹……”

    “!!!”奥古斯特激动的看着拉斐尔:“我觉得咱们破案了!”

    “……但凯瑟琳小姐一点都不喜欢理查。”拉斐尔大喘气似的这才把话说完。他不得不泼奥古斯特冷水,事情要是真如此简单,也轮不到奥古斯特来发现,“比起第二任王后可疑的浪荡罪名,凯瑟琳小姐更名副其实一些,在她短短的花样年华中,她拥有过的情史可不输于理查,甚至她还有过一段鲜为人知的短暂婚史。”

    奥古斯特没问拉斐尔为什么能够知道那个婚史,他总觉得只要拉斐尔想,这个世界上就没有拉斐尔不知道的事情。

    讨论来讨论去,八卦的真相还是在原地踏步。一如拉斐尔在话题之初就有的精准评价——除了浪费时间,讨论这件事毫无意义。

    面对失败,奥古斯特终于说出了他关注此事的真正理由:“要是能不结婚就好了。”

    “为什么?”拉斐尔问不解,“你同情安妮公主?恕我直言,虽然理查是个渣,但安妮公主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她在骗婚。这种情节和同性恋骗婚的威廉二世也没什么区别。”

    “我知道,我只是觉得既然大家都不高兴,注定了也不会幸福,为什么一定要促成这场婚姻呢?”

    “唔,为了新教公国的友谊?”

    “但是你不觉得奇怪吗?”奥古斯特看着拉斐尔的眼睛道,“两个国家结盟这么大的事情,却天真的觉得只依靠牺牲一个女孩子的幸福就能实现。”

    如果理查二世会被一桩婚姻所拴牢,那他也就不是那个众所周知的杀妻狂了。

    “让我考虑一下。”拉斐尔如是说。

    然后,这一考虑,就考虑到了圣诞节,同时也是奥古斯特的生日。

    面对早餐桌上被称之为“圣诞节各大宴会绝对不可或缺的甜点”,奥古斯特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他知道英国菜在现代就有黑暗料理的美名,却没想到在中世纪的时候还能更恐怖。

    这道中世纪遗俗叫“蒸布丁”,名字听起来朴实无华,内容却丰富多彩。

    主体是布丁,但内里却被水果和坚果撑的鼓鼓囊囊,还用面包屑镶了个边,在被推上来的时候,侍从官完成了这道“美食”的最后一个步骤,洒上白兰地,点燃。

    对,点燃。

    奥古斯特怀着毕生的勇气,去吃了一口这个窜着火焰的蒸布丁,然后他的嘴里就冒火了,被辣的。

    你家甜品是辣的啊(╯‵□′)╯︵┻━┻生气!

    布里斯托尔在伦敦的西边,两地相隔一百二十英里。

    一百二十英里是什么概念?现代的跑车基本都能在一个小时内跑完,火车大概需要一个半小时,普通家用汽车则是两个小时。

    简单来说,布里斯托尔离伦敦其实很近,哪怕是在马车完全没办法和超跑比的中世纪,这点路程也就是一天的事儿,花在路上的时间绝对超不过十个小时。但很多“身娇体弱”的贵族却偏偏能走出个三五天的风采,因为他们嫌弃道路颠簸,马车舒适度不够。

    奥古斯特正相反,他宁可集中遭一天的罪,也不愿意走走停停的将折磨延长至三五天。

    所以,动身去伦敦那天,公爵阁下的车队一早就从布里斯托尔出发了,当时的天甚至还没有亮,公爵阁下在安德烈的怀里睡的七荤八素,这个总是沉默寡言的骑士长对怎么抱走奥古斯特而不把他吵醒很有一套。很显然的,他这么做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老管家对骑士长也是异常放心,布里斯托尔堡的人都是一副见怪不怪的模样。

    拉斐尔也波澜不惊的笑着,但那笑容却无论如何都达不到眼底。

    一直到骑士长把奥古斯特稳妥的放到马车上,他的背脊都是凉的。骑士长忍不住抬头看了一下黎明即将破晓的夜空,为什么会这么冷?要下雪了吗?

    拉斐尔披着大衣站在马车门边,压低了声音,气势却反而变得更加凌厉:“你可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