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后续D:

雾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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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系统自动章。

    至于过去到底发生了什么,很重要吗?

    奥古斯特前往怀特霍尔宫的时候, 带了很多东西, 老管家生怕哪里委屈了奥古斯特, 即便这种事情根本不可能发生在拉斐尔的眼下;奥古斯特离开怀特霍尔宫的时候, 带了更多的东西,都是理查二世一家送给奥古斯特的礼物,这大概也是他们家的传统之一?礼物不按件算, 按车算。

    奥古斯特按照自己真正的愿望, 只主动和国王求带走了一样礼物——

    ——他的堂姐们。

    玛丽小姐在被通知去收拾东西准备和堂弟一起离开时,整整愣了三秒钟。

    奥古斯特从牛奶杯里抬头, 带着一圈白胡子道:“你不会真以为我准备一个人在汉普顿宫打发时间吧?”

    玛丽小姐激动的从坐位上挑起, 一把抱住奥古斯特, 还原地转了好几圈。

    在一片晕眩里,奥古斯特总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

    然后就轮到拉斐尔不开心了。

    这对相差仅一岁多的叔侄在奥古斯特的归属权上, 有着不可调和的深层次矛盾。

    最后自然只可能是玛丽小姐败下阵来, 她性格强势没错, 但手段却不如拉斐尔高杆,只能主动放弃。不过,玛丽小姐的心情依旧愉悦, 她真的是受够了在王宫给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当女侍官的日子, 哪怕只是躲掉一天都是好的。

    连隐形人伊丽莎白小姐都难得有了存在感,她怀揣着忐忑的心情, 大胆在奥古斯特脸颊上亲了一口。

    “口感很好?”

    “就像是吻到了奶油。”伊丽莎白小姐回答, 然后她才意识到, 刚刚与她搭话的是挂着似笑非笑脸的拉斐尔,她再一次缩回了头,变成了那个住在壳子里的伊丽莎白小姐。

    不管如何,在离开的前一天晚上,大家都热情高涨。

    然后在第二天上午准备出发时被浇灭了全部的热情。因为王储也出现在了队伍里,他依旧很努力在让自己显得威严尊贵,但那双神采飞扬的眼睛却早已经出卖了他。

    拉斐尔也在队伍里,以主人的姿态,仿佛汉普顿宫就是他的住所。

    这样的阵容还不算完,在王太后即将抵达的前一天晚上,连只剩下孤家寡人的理查二世就搬来了汉普顿宫。如果不是碍于大家的心情,理查二世甚至会带上他的未婚妻——那位小国的公主——一起住过来。

    奥古斯特:……这和我住在怀特霍尔宫有什么区别?!

    拉斐尔刚刚结束了晚上的锻炼,路过奥古斯特身边诧异道:“你竟然还曾经奢望过会有区别?噢,你怎么这么可爱呢,我的小苹果。”

    “你什么时候才能放弃对于昵称的尝试?”

    “直至我们找到一个你我都满意的、独一无二的昵称。”拉斐尔大言不惭道。

    “容我说一句,你和玛丽的这种较量简直幼稚极了。”

    拉斐尔耸肩:“你永远都不会明白有一个和你年龄很接近的亲戚是什么感觉的,特别是在她还比你小的时候。”

    “我和利兹也只差了不到两岁。”奥古斯特提醒道,“但我们相处的很好。”

    拉斐尔还是那副“愚蠢的人类啊”的表情:“很快就不会好了。”

    直至伊莎贝拉王太后来,奥古斯特才明白了这是什么意思。

    虽然理查二世在感情上是个渣男,但在作为叔父时还是很靠谱的。他说王太后能赶上一起去猎鹿,果然王太后就在猎鹿之前抵达了伦敦,一天不多,一天不少。

    这一回连理查二世都站在了门口,亲自迎接自己的母后。

    奥古斯特换了身极其正式的贵族服饰,再没抱怨过一句有关于衣服太过古怪的话,他甚至主动和老管家要求了要法兰西现在最流行的款式。老管家激动的飚了高音,还是那么gay gay的。

    王太后的车队低调驶入汉普顿宫那天,乌云连绵了数日的糟糕天气,难得有了一次放晴。

    奥古斯特的脑海里有不少关于王太后的回忆,因为王太后几乎每年都要去布里斯托尔看他,好几次。他很喜欢这个老祖母,只有她和玛丽小姐曾对奥古斯特的傻不以为杵。

    王太后和大众印象里的强势啊、女王范什么的完全不搭边。她就是个再平和不过的小老太太,穿着低调却不失身份的绣花长裙,梳着一丝不苟的圈圈盘发,以及常年携带着加入了橙花水或者玫瑰花水的茴香糖,在见到小辈时挨个发放,不管对方几岁,连人到中年的国王陛下都得到了一大把白色糖丸。

    奥古斯特在之前的八年人生里已经吃过很多次了,说实话,味道不怎么样,就是糖丸味。但这已经是中世纪最奢侈的糖果了,昂贵到哪怕是贵族,也只会在婚礼上用到。

    王太后是唯一的特例,有钱任性。她自己也很喜欢吃,甚至视糖如命到让奥古斯特不得不开始担心她血糖的地步。

    茴香糖不可能平均分,也分不清,但给每人多少还是很直观的。

    一开始大家都差不多,直至只剩下最后一点的时候,它们被均分给了最年幼的伊丽莎白和理查王储。

    曾经永远都能享受“在餐桌上只剩最后一块蛋糕时肯定会属于他”待遇的布丁公爵,终于明白了叔父拉斐尔的话。他讨厌比他小的孩子,这和茴香糖没关系,重点是祖母明明最喜欢的应该是他啊!

    在当天稍晚,只剩下王太后和奥古斯特的时候,小老太太悄悄又给了奥古斯特一盒。

    “别生气了,恩?你当然是我的最爱。”

    英格兰的国王or女王,因此总是分外迷恋猎鹿这项活动。

    好吧,是整个英格兰的贵族都很喜欢,一个最简单的数据就可以说明这种影响有多大——在全英格兰只有几百万人口的当下,英格兰境内就有两千座以上的鹿园。这种规模对比,也就只有无处不在的教堂可以与之比拟了。

    因这份奇特的恋鹿癖,英格兰甚至衍生出了一些奇怪的法令,好比“皇家鹿肉执照”。一直到1997年,这个执照才终于退出了历史的舞台,生命力之顽强让人瞠目结舌。

    “皇家鹿肉执照”说白了其实就是一种皇室的变相补偿,对其他人自愿or非自愿的放弃在伦敦市内及其周边皇家鹿园猎鹿权利的补偿。

    有执照的人(主要是贵族、官员和高级神职人员)可以在每年得到定量的鹿肉,当然,是需要付钱的。

    这其实也是贵族们赚钱的方式之一,他们用执照低价买到皇家鹿园的鹿肉,然后再高价卖给有钱却没有地位还一味追求高贵的商人们,通过这种反季节、无地位差别的销售形式,来合理合法的养活自己的一大家子。

    奥古斯特对此能这么清楚,当然是因为他也有“皇家鹿肉执照”。即便奥古斯特并不住在伦敦,但他应该享受到的“权利”却是一项都没有少的。

    事实上,在奥古斯特全年的总收入中,执照所能带给他的英镑占了不小的份额。

    说了这么多,就是为了解释一下,奥古斯特为什么对鹿园之行如此执着。准确的说是对去伦敦皇家鹿园执着。他得到了执照,换言之就是在没有国王允许的情况下,他私自去皇家鹿园活动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好比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作家莎士比亚同学,就曾因为偷偷猎鹿而被抓起来过。

    奥古斯特完全能够理解莎士比亚这种不惜坐牢也要去做的冲动,他也有,特别是在他住到圣詹姆斯宫之后。每天看着对面覆盖有众多常青树、开阔的绿地以及湿地湖泊的圣詹姆斯鹿园,对他来说就是一种巨大的精神折磨。

    狩猎大概是写进男人骨子里的一种天性,哪怕是上辈子宅男如奥古斯特,也对追逐高贵的牡鹿充满了兴趣。

    是的,是“追逐”。

    至于能不能猎到,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