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初见成效

落爷孤独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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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思琪在美国学校的成绩很好,已经被推荐到哈弗大学商学院,因为父亲身体不好,她这个独生女必须要回国来陪着父亲。

    刘思琪的父亲刘光辉因为身体不好,而且只有一个独生女儿,所以他父亲想让女孩学点中国的经商之道,从而为刘思琪全面接管他的商业帝国做铺垫。

    刘思琪独自一人刚刚走到校门口,就看到一大群女生围在一起读什么,那些女生还不时发出尖叫声。

    不爱围观的刘思琪打算径直到校,可周围的女生在看到她之后,大多数都有点那么不自然,这让刘思琪十分的诧异,她连忙低头查看是不是自己衣服上有什么不妥当之处。

    就在这时候,他的同桌黄娟小跑着来到她的面前:

    “思琪,有人给你写了一封,拜托我转交给你,写得非常棒哟!”

    黄娟根本不给刘思琪拒绝的机会,直接把李子墨写给刘思琪的情书塞到她手中,然后有小跑着离开了,留下独自发蒙的刘思琪。

    刘思琪疑惑地看着的信,不明白有谁给自己写信,自己好像才到SH一中,还没有什么朋友吧!黄娟只能勉强算得上一个。

    从国外的回来的女孩子,到底没有国内有的女孩子那种故作矜持,刘思琪在迷惑不解之中从信封之中拿出信来看。

    首先映入刘思琪眼帘的是一首现代诗: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的距离

    而是我就站在你的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有一种爱,明明是深爱,却说不出来。

    有一种爱,明明想放手,却无法离弃。

    有一种爱,明知是煎熬,却又躲不开。

    有一种爱,明知无前路,心却早已收不回来。”

    看书极多的刘思琪当即确定,这首非常不错的现代爱情诗是绝对的原创,而且写得非常有水平,写这首现代爱情诗的人文学水平非常之高。

    这让刘思琪更加疑惑了,SH一中什么时候有这样文学素养的人了。这首现代诗所表达的爱意没有感动刘思琪,反而是这首现代诗本身让刘思琪感动。

    刘思琪就是有一点文艺范儿的女孩子,这种女孩还真不是金钱和权势可以打动的,她们追求的有品味的生活和爱情。

    文艺范儿的女孩子,无论什么事情,都有自己的品味和看法,她们喜欢音乐,对文字敏感,可以说出或写出很深刻的话,对电影,文学,歌词也都有自己的认识,有自己对生活的追求,而不是被生活推着走,其实以上的都是表象,真正的核心是她们拥有一颗文艺的心。

    李子墨只不过与刘思琪有一面之缘,他就怎么看出了刘思琪的本质,也许是上天的眷顾,也是李子墨是蒙对了,现在都什么社会了,居然还用写情书的方式追女孩子。

    刘思琪怀着感动和崇拜的心情把情书的正文部分看完,说实话,情书的正文部分也写得非常的出色,至少刘思琪在看的过程中,心灵深处就被触动了几次。

    最让刘思琪是情书结尾部分的那首《见或不见》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刘思琪在看完这首诗,她已经是对写这首诗的人崇拜得五体投地,这首诗的意境之美,简直是无与伦比,这首绝对可以称为世界最美的爱情诗之一。

    刘思琪想不到,自己居然可以收到这样美轮美奂的情诗,这让她真的很激动。

    但刘思琪仅仅是崇拜和激动,爱情还谈不上,当他看到这写这首诗的人居然是与自己只有一面之缘的李子墨时,就万分诧异,但因为这首《见或不见》,刘思琪决定今天下午接受李子墨的邀请。

    在刘思琪现在的思绪中,这只是邀请,而不是约会,至少刘思琪现在是这样认为。但这对李子墨来说,就因为一封情书,两首现代诗,就可以把梦中的女神约出来,这已经是非常不错的成就了。

    张爱玲曾说:“女孩子只有崇拜和她在一起的那个男孩子,才能感受到幸福。”

    有人说“恋爱时,彼此是崇拜者”,这才是恋人间的最佳相处模式,话虽有点绝对,却也颇含几分道理。

    我们每一个人,无论是成功与否,在潜意识里,都喜欢被人赞扬和恭维,男人更是渴望被景仰、被崇拜,种渴望比女人们强烈,而这也滋生了女人的爱情。

    如果一个女人爱情到来之前,连丝毫崇拜都没有,那她大多是被男人的追求所感动,或是愿意将就。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爱情的起点便是崇拜。

    女人崇拜男人,并不是不加选择的。这里,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全民争做宋仲基的女人,而并没有人去争做王宝强的女人。

    为什么都叫王思聪老公,而没有叫网红小鲜肉老公。也就是说,在这个年代,颜值和钱是很重要的,颜值高,有钱,一堆跪舔的崇拜者排队候着呢!

    李子墨就一个没有丝毫背景的吊丝学渣,他既没有钱,也没有权,颜值也只能勉强算得上小鲜肉,可李子墨能准确地把握住刘思琪的“脉搏”,用这个世界没有的两首爱情诗,就初次敲开了刘思琪的心灵窗户。

    李子墨这小子有前途,刘思琪在决定赴约的时候,她已经有半只脚踏上了李子墨的“贼船”。

    豪宅、香车、权势、美女……这一切都是当代男人所追求的“成就”,而男人所有的自信和魅力都是建立在这些成就感之上的,他是期待这些成就被大家所仰视和崇拜的。

    就如一个女人打扮漂亮后出街,她希望回头率很高一样,男人希望他人尤其是女人能对自己仰视。

    而女人对成功男人的崇拜,就像男人对化好妆的漂亮女人的痴迷一样,一切都是天性使然,无可厚非。

    其实,对一个人的崇拜和爱慕的感觉是很相像的,这种微妙感觉,你很难严格地区分开来。

    这两种感觉紧密联系,两者之间是很容易相互转化的。既然是欣赏对方,所以才会崇拜对方,但崇拜又是很容易转化成爱慕的。

    一个女人长时间崇拜一个男人,那么便容易喜欢上这个人的,这是理所当然的,喜欢的前提不就是欣赏对方吗?

    女人是感性动物,一个值得她崇拜的男人一定具有某种吸引她的特质存在,并让她对这种特质毫无抵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