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一头猪的梦想

一叶知秋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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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鸡鸡屁屁凉。

    地泥塘,水黑黄,猪圈之内全是床。

    无量界,蛮荒山下,一处无名部落,民风淳朴,以打猎为生。

    此时,就在这个小部落后山猪圈内阴凉处,几只肥头大耳的小粉猪,奋力挤在一起,互相推搡,摇晃着小尾巴,将头埋进地上的大盆中,发出吭哧!吭哧!得声响。

    一个个摇头晃脑,大口大口吃着盆中干菜,口水横流,开心不已。

    几只小猪旁,还有一头相对瘦弱的小粉猪,举足无错,慌张奔走,四处寻找空隙,希望赶快有一头吃完它好补上,显然它已经饿坏了。

    距离这几头小粉猪不远,阳光所及之处,一头黑底白花的小肥猪,模样看上去有些怪异,圆滚滚的身材以一种奇怪的姿势“躺”着。

    两只上蹄放在脑后,两只下猪蹄翘起二郎腿,一只蹄子上下摆动,打着某种节拍,一张猪脸,满是享受,晒着日光浴。

    黑白小猪时不时会抬起眼皮,懒散得看向远处,每次看到这群抢得正欢的小粉猪们,都是嘴角一弯,露出轻蔑的模样。

    ”没前途!”朱胜嘴里瞧不上地嘟囔一句,抬起一只蹄子放在眼见晃了晃,眼中轻蔑则是变成了自嘲。

    他朱胜本是一位二十一世纪的武术天才,精通各种拳法,兵器,自由格斗术等等。

    最拿手的太极拳已经练到化境,有当年张三丰祖师爷一半实力,就算三四个经过特殊训练得大汉也难以将他撂倒。

    二十五岁的年纪,早已经拿过无数个全国冠军,世界冠军,更是连续三年蝉联UFC(终极格斗)冠军,被称为世界最强的男人,华人之光,世界武术的骄傲等等。

    可就是他这个地球最强的男人,却因为救一孩童,被一辆满载量十吨的重卡碾过。

    直到死的时候他才明白。

    武术,真的只是强身健体而已,什么四两拨千斤,以柔克刚,都是扯蛋,和人打还说得过得去,遇到重卡这种不讲理地,啥都没用。

    想一想前一世,他在地球上的风光,无数闪光耀的他难以睁开双眼,美女皆是投怀送抱,大把大把的钞票拿到手软,住的最低都是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在看看现在的窘境。

    整个猪圈以黑灰色为主色调,四周由不知名植物所围成的栅栏,看上去还有些嫩绿枝牙,显然这猪圈刚刚建立不久。

    猪圈内一半处在阴影中,一半暴露在阳光下。

    唯一相同点,就是地面上黑乎乎的泥汤,里面好像还有其他生物在游动,这简直就是一处黑水池塘。

    一股腐朽,刺鼻气味迎面而来,比垃圾站有过之而无不及,熏得他眼泪直流,这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都是难以忍受的环境,对于他这种享受过顶级待遇的人更是吃不消。

    可吃不消又有什么办法呢!

    翻了翻身,身下黑泥汤都被他捂热乎,活动活动被压麻了得双蹄,这人要是倒霉啊!喝凉水都塞牙缝。

    想想人家穿越时候那个风光,不是带个NB系统,就是走丢了得皇族血脉,要不就有个老爷爷天天伺候着,就和随身带个度娘一样,有啥不懂问一问,立马就懂了。

    在不就是有个大美女护着,要是被欺负还有美女出头,美女不行还有美女她爹,美女她哥,美女她七大姑八大姨等等,想想都觉得人生一片光明。

    在看看自己,同样是穿越,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他不仅啥也没有,没NB系统,没老爷爷,没美女,最可气的连个人都不是,最最可气的他竟是一头猪,最最最可气的他还TM是一头家猪,灰暗的人生笼罩着未来。

    朱胜怎么也想不通,在地球时他就算再不济,拿了不少冠军,也赚了不少钱,做了不少好事,以他名字命名的希望小学就有十几座,资助过上万人。

    怎么得也不至于穿越成了一头猪了,心中纳闷,也是憋屈的够呛。

    不过了有安慰的是,这并不是一头普通家猪,而是一头赫赫有名的“圣猪。”

    依照这头猪原来的部分记忆可了不得,这头猪本来是一头家猪,几年的命就会被宰杀,却是机缘巧合下懂得了修行,从此脱离兽类成为妖族,修行也是一路彩虹。

    十万年后修成了这无量界的守护者,一头镇界猪,也就等于白手起家,一路干到了世界首富的位置。

    这头猪主要的职责就是掌管无量界天地风水,山川大河。

    说白了就是这无量界的大管家,维护世界和平,生生不息,没事打打孩子,收拾收拾后院的角色。

    可能是因为管得闲事太多,在镇界猪渡九九天劫,准备飞升上界的时候被暗算了,导致渡劫失败打回原形,落得魂飞魄散的下场,他便是趁此机会夺了这头名猪的肉身。

    说来也好笑,那偷袭他得不是别人,而是他老婆。

    没错!你没有听错,这头猪都有老婆,还是个大美女。

    最让他想不到的是,这镇界猪的老婆竟是一只兔子所化。

    哎!

    这难免让他想起了地球上那则古老的传说,天蓬和嫦娥的故事。

    难不成,是天蓬追嫦娥未果反倒把玉兔拿下了,还是,玉兔早已经相中天蓬从中阻挠二人,又或者,天蓬的目的本就不是嫦娥而是玉兔。

    乱,太乱了,真没想到神话故事也这么乱来,看来古人的业余生活也挺丰富。

    一头猪和一只兔子相爱了,比那一头猪和一条龙相爱还要轰轰烈烈,二者足足相爱了一万年,这期间从未吵过架,连闹脸红得时候都没有。

    一万年后,在猪渡九九天劫时被兔子绊了一跤,抽了他一身仙力,魂飞魄散,整个事件没有任何征兆,就这么发生了。

    这让朱胜不仅感叹,一万年太久,怕是这兔子都忘了,这头猪是她爱的人了吧。

    猪死后兔子自然成为了这一界的镇界兽,按照法则,兔子要吸收这个世界的力量五百年才可苏醒。

    所以……好吧。

    既然得了一这幅“肉”身。

    朱胜看了看自己四只蹄子和肥嘟嘟的身材,虽然不咋地,好歹他还活着,你的仇我会顺便帮你报,只是顺便而已。

    他可不喜欢这种复仇的戏码,打打杀杀那样的世界不适合他,他虽然是武术天才,各种冠军拿到手软。

    可说实话,他连杀个鸡都要折腾半天,何况打妖怪,还是这个世界最大的妖怪。

    再说复仇了又能怎样,天下无敌又能怎样,想一想上一世表面上风光无限,暗地里累的和死狗一样的日子,忙碌是唯一能够形容他的词汇。

    所以他决定这一世不会在那样活下去,所以朱胜有了一个梦想,一个身为猪的梦想。

    这一世我便逍遥自在,没事在无量界旅旅游,看看风景,探探险,收一收小弟,泡泡美女,然后吃饱就睡,睡醒了再吃,这样才叫人生,不,是猪生。

    抬头望天。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恩恩怨怨,生死白头,几人能看透,红尘啊滚滚,痴情啊深情,聚散总有时,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至少梦里有你追随。

    嘴里哼哼着《潇洒走一回》四只小蹄子如人模样伸个懒腰,一猪脸的陶醉,样子倒是蠢萌蠢萌。

    生活,生活,生下来就得享受生活,再苦再累也不能委屈了肚子不是。

    起身扭了扭肥嘟嘟的小肚腩,浑身肥肉乱颤!

    他没有看到,这个简单的动作,让他身上有一层灰色物质脱落,灰色过后露出了里面细嫩的皮肤,与那几头小粉猪粗糙的皮肤完全不同。

    这模样反倒是像婴儿皮肤一般,细嫩,红润,有光泽。

    更奇怪的是,随着他扭扭哒哒走向小粉猪们,身上的黑白纹身竟活了起来,如一尊黑白太极,在他身上缓缓转动,很是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