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杀虎

明亮的满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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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改变主意了,我要对公虎下手。”

    “那母虎呢?”

    回到山洞的第一时间,王方就向曼娘说明了自己的计划:“母虎不用去管,只要我们能将公虎击伤或打死,想来母虎不会对我们出手,起码在幼虎成年之前,它会逃得越远越好。”

    “你就这么确信。”

    “对,我确信,只要还没丧失母性,它就会顾忌自己孩子的安全。”

    之所以有如此信心,在于王方看过一则老虎的纪录片,纪录片中,一帮猎人击杀了公虎,母虎带着两只幼虎逃生,却被猎人追上,而母虎临终前将猎人们带到了相反方向,使得幼虎得以生存。

    生物的本能是伟大的,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类,当受到威胁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保护自己的孩子,而在整个自然界中,不单单老虎会保护自己的孩子,包括野鸭在内,很多动物都会为了孩子,不惜以生命来吸引天敌的注意。

    “好,你需要我做什么。”

    “我需要一个听话的诱饵,也需要一个可以在紧要关头帮我一把的诱饵。”

    “好,我答应你,不过我有什么好处呢?”

    知道没有好处,对方根本不会陪自己冒险,王方伸出手道:“除了不能让你离开外,我会答应你三个条件,不过事先说明,其中两条需要立即兑现,只有一条可以等你想明白之后再告诉我。”

    “好,可以,第一个条件是你需要找些人过来陪我,最好是年龄不大的幼童,你也知道,我是个弱女子,假如你找些身强体壮的男人的话,我也不能管束对方。”

    “这个不算条件,不管你说还是不说,我都会在不久的将来,安排一帮孩子过来。”

    将王方当成富家子弟的曼娘,自不会怀疑他的实力,愣了愣后,道:“那好,我换一个条件,那把火枪看着不错,我要那把火枪。”

    其实早在说完的第一时间,王方就有些后悔,自己干嘛要那么嘴贱,不过对自己的合伙伙伴来说,最重要的就是信任,王方此刻也不愿欺瞒对方,以免对方察觉后,对自己的信任产生裂痕。

    “好,我答应你,不过需要等我用完之后再给你。”

    第一个条件说完后,曼娘继续开口道:“第二个条件是我需要你去金陵城里帮我带一个人回来,她叫哑娘,居住在东坊市街南门……”

    “好,我答应你,剩下还有一个条件,你仔细想好,是现在告诉我,还是以后想好了告诉我。”

    曼娘玩味的看了他一眼,道:“这个条件吗,等你长大了再说。”

    无视对方赤裸裸的目光,计划决定后,王方要去考察伏击地点。

    要想挑战比自己强大的敌人,绝不能将自己置于危险的环境当中,挑选好合适的地点后,又等了两天时间,终于等来了老虎的身影。

    这是一条不大不小的河沟,河沟两侧还残留着洪水冲刷的痕迹,由于冬季到来,河沟里并没有太多水迹,除了一层浅浅的泥沙外,只剩下偶尔几个水坑,才能看到河水的痕迹。

    因为老虎会游泳的缘故,王方也不指望能将老虎淹死,只能尽可能的限制对方的行动。

    而这样的河沟地点,也是他考察了一天之后,最终决定的战场,假如老虎真的袭来的话,由于没有林木的遮蔽,可以轻而易举的发现对方的举动,且河沟地带不利于受伤的老虎移动,只要能拖住对方,王方有信心获得一张完整的虎皮。

    只是相对于河岸两侧的王方和二哥来说,河岸中的诱饵会陷入极大的危机当中,毕竟河中的泥沙,不会挑选限制的对象,不管是对人,还是对动物来说,泥水就是泥水,绝不会因人而异。

    选定地点的第一时间,王方就将其中的危险告知曼娘,本以为对方会推脱,或大吵大闹,却没想到对方一口答应过来。

    直到看到对方手中的弩机后,他才怒冲冲的放下心来。

    “这个女人,果然还是个骗子。”

    “女人吗,总会给自己留下点最后的手段。

    放心吧,这是最后一件,除了弩机和迷魂香之外,这真的是最后一件。”

    望着对方可怜兮兮如同小白花一样的表情,王方也懒得多说什么,指挥着二哥将鹿群驱赶到河沟中后,静静等待老虎的到来。

    一连等了两天,终于看到老虎的身影,假如是以往的话,刚刚捕猎过后,老虎起码要七天之后,才会再次捕猎,不过由于幼虎的缘故,眼前的这头公虎,明显没怎么吃饱。

    “没吃饱就好,就不信对方会放弃唾手可得的美食。”

    河沟中间的位置上,曼娘有意无意的显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肤,王方充满恶意的想:“有什么用,老虎又不会怜香惜玉。”

    不管有没有用,河沟中看似挣扎的曼娘的确吸引了老虎的注意。

    这是一种极为聪明的动物,正常情况下,绝不会随意攻击自己不认识的猎物,不过眼前的这头老虎,明显吃过人类,发现曼娘的第一时间,就从河岸边窜了出来。

    “小心,它在你的头顶。”

    两侧的河岸足有三十米宽,除了一侧的河滩外,另一侧的河岸距离河中心只有不到十米的距离。

    眼睁睁看着猛虎向着曼娘的头顶扑去,王方第一次意识到这是一种怎样危险的生物。

    整整十米的距离,只是轻轻一跃,就飞跃过去,而它下落的位置,正是曼娘的头顶位置。

    听到王方的喊声,曼娘终于面色大变,扣动手中的弩机后,向一旁滚去。

    “不对,躲不过去。”

    随手射出的弩机自然没有击中老虎,而曼娘的举动在老虎的轻轻一跃中根本来不及反应。

    抬手伸出自己早已准备好的火枪,顾不上杀伤力的问题,直接扣动扳机,却因为受潮的原因,始终不能打响。

    正当曼娘即将被老虎击杀的时候,在她脚下的泥滩中猛然窜出一只黑白相间的动物,向老虎的胯下咬去。

    重要部位遭受攻击,还没落地的老虎猛然回头,一口咬在蜜獾的脖颈处,死死将它按住。

    看似蜜獾陷入危机当中,王方却重重的松了口气。

    一边指挥着手持捕兽夹的二哥向老虎冲去,一边打开阀门,重新更换火药。

    蜜獾最大的特点在于皮肤极为松弛,正常的猛兽捕猎时最喜欢攻击猎物的脖颈,而蜜獾的脖颈恰恰是它全身上下,最厚实的地方。

    不止一次看到蜜獾被狮子鬣狗咬住,却始终难以杀死,哪怕是被花豹攻击,也需要一个小时才能将它咬死。

    而在眼下,没道理体型增大两倍的蜜獾会被老虎轻易咬死,更何况还是体型稍小一些的华南虎。

    施施然的换上火药,已经是半分钟之后,而从没和蜜獾打过交道的猛虎,明显被自己嘴中这个不认识的猎物搞得心烦意乱。

    明明已经咬住了它脖子,凭什么它还可以攻击自己,一连被咬了几次的老虎终于忍不住松开虎口,却被迎面走来的壮汉一锤砸在头上。

    老虎的皮毛极为厚实,一般的刀具很难对它造成影响,正常来说猎人捕杀老虎最喜欢使用长矛一类的武器,而在杀伤力上来讲,锤类等钝器的攻击,也比刀剑要好的多。

    一锤砸在老虎的脑袋上,另一只手手持三十多斤的捕兽夹向老虎的后胯位置砸去。

    这东西上面带着锋利的锯齿,单从攻击力来说要比锤子还要生猛一些,只是由于体型硕大的缘故,很难被人手持使用。

    而在体型早已超出常人两倍还多的二哥手中,却如同稻草般,砸向老虎的后胯位置。

    大猫,之所以称之为大猫在于对方极为灵活的身手,眼睁睁看着老虎躲过捕兽夹的攻击,王方也并不气馁,抬手举起装好火药的火枪向老虎的胸腹位置打去。

    假如是十米开外的话,王方还担心自己的准头问题,但在眼下五六米的距离上,面对一只比人都要庞大的动物,根本不用瞄准,只要开枪就好。

    至于所谓的瞄准要害的问题,根本不可能实现,这个时候的火枪能够十米内射中靶心,已经是不错的准度,要想五十米外攻击敌人,简直跟乱打差不了多少。

    这也是为什么眼下还是冷兵器为主的原因,否则的话,手持着精准的火枪,清兵根本不敢在大明面前嚣张。

    一枪打在老虎的后腰位置,王方有些无语,自己明明瞄准的是脑袋,为什么会射到这个诡异的位置。

    不过眼下也顾不了太多,另一侧的老虎受到一连串的攻击后,已经打算放弃捕猎的举动,挣扎着从泥潭中窜出,向着丛林的方向逃去。

    临走前旁边重新装好弩箭的曼娘再度射了一箭,却依旧射向一个莫名奇妙,跟老虎八竿子打不着的地点。

    无语的望了对方一眼,指挥着蜜獾向老虎追去。

    其实根本不用指挥,蜜獾的另一个特点在于极端的记仇心理,不用王方多说什么,它就嗷嗷叫着扑了出去。

    “你怎么还不去追。”

    连射两箭全都落空的曼娘理直气壮的要求王方前去追捕。

    也不知道对方哪来的信心,王方断然拒绝道:“老虎刚刚受伤没多久,先等它放放血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