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姐妹风波

迷失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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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默了半晌,“这件事,梨花姐知道吗?”

    楚牧也不再说话,过了好些时候才说:“这件事,格格过些时候再告诉她吧。而且……她马上就不会再需要我了,因为有人会比我更……”,他忽的苦涩一笑,便不再说下去了。

    我心里不由得泛起一股酸楚:“你……不去和她告别吗?”

    “见或不见,总是要走的。可走了,就不一定回的来了。何必徒增些伤感”,楚牧道。

    “胡说!”心里难过的说不出话,哽咽了一下,侧过身去,“死,也就是抹个脖子的事,充什么英雄好汉”,说到后面,是越发的激动,声音止不住的上扬,“要去,就打个漂漂亮亮的胜仗回来!记住,把命留好了,好好的打匈奴”。

    “格格”,话还未说完,小铃铛已捧着盒子回来,“格格恐怕失策了。等了许久,也不见有人来取。依奴婢看呐,这多半是哪个傻瓜蛋把珍珠当鱼目,便宜了格格”,见到我俩的神情,先是一愣。知道楚牧要去参军,一下子红了眼睛。

    三人立着相视,默默无语,心中满是离别的惆怅,一时之间,竟不知如何开口。

    小铃铛率先打破了沉闷:“李大哥今后有何打算?”

    楚牧道:“听闻十四贝勒要率军亲征,朝廷正在招兵买马,我打算先去投入他的旗下。”

    小铃铛喜道:“若是格格能求十四贝勒将你留在他身边……”

    楚牧义正言辞道:“不必了,大头兵也好,打前锋也好,我只为杀敌,不为利禄”。

    “楚大哥心中自有沟壑,若诗惭愧了”,我想了想,接了木匣子递给楚牧。

    楚牧眼神一闪,沉着声“格格这是……”

    我道:“你拿着吧。你此番去浴血杀敌,不知怎生个险恶,靠着它,或许能保你一条命”。

    楚牧皱眉:“这血人参价值连城,千金易得,人参难求。格格岂可随随便便将它赠送给卑职”。

    我道:“血人参就算再弥足珍贵,又岂能比的上你的性命……”,灵光一现,总觉得有什么不对,皱了皱眉,“等等……你……是怎么知道这盒子里装的是血人参”。

    楚牧道:“卑职……是刚才听铃铛姑娘说要将这‘血人参’丢掉的”。

    小铃铛至马夫一事后,就有些魂不守舍的,见我望向她,似才缓过神来,胡乱点了点头。

    楚牧道:“承蒙格格爱惜。只是这血人参,卑职是万万不肯受的。格格身体微恙,此刻更是需要它的时候”。

    我笑:“大夫都说了,我的病只需按时调理,届时自然会好的。用这血人参岂不是暴殄天物了。而之于你,说不定就是救命的良药。”说着,将木盒塞入他的手里,“况且对于我来说,既不能卖了换钱,现时又没有特殊的效用,实在是无用之极。留着还嫌占地方,你倘若坚持不要,我可就将它扔了。你是知道我的个性的,我说的出做得到”。

    “这……”,楚牧犹疑了许久才拜倒说:“那卑职就先替格格暂为保管了”。

    见楚牧不再推辞,我才微笑的转过身去。一转身,就再也笑不起来,满脸只有离别的酸楚,是啊,此刻一别,不知能否再见。好半响才道:“你走吧~”,顿了顿,又说,“活着回来”。

    “匈奴未灭,卑职不敢再言‘死’字”,措辞铿锵有力,紧接着便听见他在身后重重磕了个响头。我震了一下,又听见他说:“格格,卑职走了,望格格和梨花小姐多多保重”。接着是细碎的起立的声音,最后是出了院落的声音。直到所有的声音都消失,我都不曾回头看一眼。

    我在原地伫立了一会儿,打原路回去,拐过屋角的时候险些吓了一跳。只见梨花背贴着墙,直挺挺的站着。

    我默默的从她跟前走过,错身的时候,说了句:“他就要走了,你不去见他?”

    “不必了”,梨花起身,“腿长他身上,他要走便走,要留便留”。

    “你……”,我有些气结,“真不知道你的心里在想些什么!”

    “不知道就不要想了”,梨花淡淡道。

    “是因为十七阿哥吗?!”小铃铛大声问道。

    “小铃铛!”,我朝她微微摇了摇头,竭力用眼神制止她。我知道她是气梨花的淡然,气梨花的绝情,气梨花的冷漠。气梨花云淡风清的像是在说一件事不关己的事。所以即便知道这是一个不可窥探的禁区,也忍不住要撕开它,想要知道它。

    梨花的脚一下子定定的站住,就那样背对着我们立了许久,就在我以为她要说什么的时候,她却头也不回的走了。

    小铃铛快步追上去,“楚大哥是比不上十七阿哥有钱有势,可楚大哥对你痴心一片,日月可鉴。哪怕是作为朋友,难道你就没有一丝一毫的感动?”说着,掰过梨花的身子,“就算是块石头也会有……”。

    小铃铛再也说不下去了,因为她看到了梨花的脸,早已湿了一片。

    “你知道什么!你以为自己真的知道吗?!”泪潸然而下,任谁都可以看出她正忍受着巨大的悲伤,那一定是一段刻骨铭心的回忆。

    我从未见过她如此失控的一面,她总是淡漠的就像一个局外人,冷漠的看着这个世界发生的一切,似乎一切都与之无关。

    “我……我……”,小铃铛一下子呆立在原地,不知道说什么是好,后悔的只想咬断自己的舌头。

    我忙打圆场道:“小铃铛,去帮我把要送给宣嫔小主的那两盒玉脂凝露拿来”。

    “是”,小铃微抿了下嘴,满脸歉疚的朝梨花看了一眼,快歩走了。

    “梨花姐……”,我张了张嘴,却又实在不知道说什么是好,安慰人不是我所擅长的。

    “格格还有什么要问的吗?”梨花别开脸,不愿别人瞧见她的脆弱。

    “不”,我摇了摇头,“朋友之间难道就不能有秘密吗?你有,我也有。别人若要问我的秘密,我也是不愿说的。我只是想告诉你,不管你有什么样的秘密,我们永远是朋友。”

    “等有一天,小姐想说的时候,奴婢永远在这里等你”,小铃铛已拿了玉脂凝露回来,怯怯看着梨花,咬了咬唇,眼泪也扑簌扑簌的掉下来:“对不起,真的对不起,奴婢不是有意的……”

    “小铃铛”,梨花走上前拉住她的手,又唤了声“格格”,拉住了我的手,三个人便紧靠在了一起。我曾想,我们三个会像今天这样永远在一起,可是我忘了,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永远不过期的。

    行至储秀宫口,远远见陈贵人正打里面出来,身后的李公公领着宫女太监们紧随其后,甚是春风得意。

    行了通报,又侯立了一阵进去。丫鬟们只示意的微蹲了下,手上还端着镶金带银的托盘,托盘上盖着大红的喜帕,里面想必是陈贵人刚送的珍品。

    我一一一丝不苟的还了礼,由着引路小婢引进,终于站在她的面前,传说中骄傲不可一世的宣嫔面前。

    她既是科尔沁达尔汗亲王和塔的女儿,又是世祖悼妃的侄女,更是康熙帝的表姐妹,尊贵的就像是一只骄傲的孔雀,优雅、高贵、不可一世。

    她甚至连一句废话也懒得和我多说,更准确的说是不屑和我多说。

    她见着我的第一句话便是:“火是我放的”。语气平淡自然的就像在谈论天气一样天经地义、理所当然。要不是烧的是我的寝宫,攸关得是我的性命,我都快要觉得我应该对她千叩万谢,然后她轻轻挥一挥衣袖说,‘举手之劳,何足挂齿’。

    我想过一千种开场白,但绝没有想过会是这一种。在这一刻,无论说什么,都会显得苍白可笑。

    为什么?这是我绞尽脑汁,唯一能想出来的词。

    可是我还来不及开口问,又听见宣嫔说:“因为我不喜欢你。”

    “可是我喜欢你”。从头至尾我一直处被动的位置。此话一出,宣嫔明显的愣住了,话的主导权逐渐转移到我身上。我继续说道:“因为小主讲话够直接也够爽快,没有那么多的拐弯抹角,不像有些人明里暗里的心思拐了十八个弯,还要遮遮掩掩,虚情假意。哪比得上宣嫔小主来的落落大方,光明磊落”。

    “那是自然”,宣嫔冷冰冰的脸上有丝得意,“连万岁爷也曾夸本宫。说本宫纯真无邪、心直口快……”,话至一半斜睨着我,神色又变得冷冷的,倒是没有方才那么目不视人:“但是你却没资格说这些话”,说着略抬了抬下颌,对着丫鬟手上的两盒玉脂凝露道:“你分明就是想来问寝宫失火的事情,却故作出这些排场来,如此的装模作样、虚与委蛇也配在本宫面前说落落大方?”

    我哂笑了一下:“小主怕是想岔了,若诗这两盒玉脂凝露并非为小主而来”。

    “哦?”,宣嫔小主狐疑道:“这么重的礼,不是为本宫而来,难道——是为了讨皇上的欢心不成?”眼神变得凌厉起来,“你也配!就算鄂伦岱再得宠,你也不过是他的养女,连给本宫提鞋都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