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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刚站起身,就听见楼梯一阵轻响,一个姑娘拾阶而上。
她梳着飞天望月髻,插着两支步摇,一只簪,耳畔垂着大大的凤尾形耳坠,脖子上挂着细巧的珍珠项链,手腕上是一对羊脂白玉镯。
腰间还沉甸甸的压着一块金色的璜形禁步腰佩。
水蓝色丝裙上压着昙花暗纹。
看着她这一身的装扮,凤歌不由想起了大朝会之日的自己,她同情的看着这个姑娘:“你是……”
“金璜。”蓝衣裙姑娘笑着说。
凤歌记得这个名字,就是那日选暗卫的时候,三人中唯一的女子,原本借着轻灵的身形可以得第一,却被关林森的手掌抢了先。
此时凤歌最不想见到的大概就是她了,那天宣布关林森领暗卫之职的时候,她还申辩了几句,却被自己强辞夺理的给驳回了。
“不知金姑娘找我何事?”凤歌强作淡定。
金璜笑嘻嘻的在她对面坐下,伸出左右两只手,抖了两下,桌上一阵“叮呤当啷”,落下的铜钱堆成小山,金璜双手撑着脸:“一百文,一个不少,你数数。”
“你,怎么知道我的钱被偷了?”凤歌有些惊讶。
金璜笑笑:“因为我想自荐做你的侍女。”
“可是,关林森已经……”
“不一样的,他是暗卫,见不得光,我是侍女,陪在你左右,我可以伺候你洗澡梳洗上茅房,他可不行。”金璜努力的游说。
凤歌对她大力推销自己的行为有些怀疑:“你为什么想做我的侍女?”
“当然不是为了梦想,是为了钱呀。”金璜笑眯眯的看着她,“储君的月度消费是五十两银子,我跟你说啊,真的要不了,最多五两银子,足够你有吃有喝有玩,吃喝嫖赌都够了……”
“我不要嫖赌……”凤歌弱弱的出声。
金璜说到兴头上:“对呀,你看,你还不要嫖赌,二两银子就够你花的了,还有四十八两存在那里,也落不到你头上了对不对,每个月又得回太常寺的账上,多不划算,你说是不是?”
“雇我做你的贴身侍女,替你看着钱,替你跑腿办事,替你铺床叠被,替你端茶倒水,你让我干啥,我就干啥,要说杀人放火我也可以哒,你看那天在演武场,要不是关林森耍赖,我就第一了,对不对!像我这么强大又好用,听话又老实的侍女,这年头已经不多了!”
凤歌看她昂首挺胸,慷慨激昂的样子,勉强挤出一句话来:“那么,要多少钱呢?”
“不要二十两,也不要十两,也不要八两八,全天陪侍,一个月只要五两!只要五两银子!你就可以把我这样全能又贴心的侍女带在身边,要排场有排场,要风度有风度,要打手,我二话不说就上,您要是想亲自动手,我替您拿包袱摇旗呐喊,我跟许多地方的人都能熟的,随便拉起二十几个人的助威队伍没有问题,也不另外收费。”
凤歌打小长在宫中,从来也没见过哪个姑娘能泼成这样的,她只怔怔的看着金璜。
金璜双眼炯炯有神的看着她:“不要想那么多,这种乱七八糟的小事岂是您这样的贵人操心的,您只要点头说好就行了,来,点头,说……好~”
一个时辰以后,凤歌才从混沌状态恢复正常,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离开茶楼的,也不知道自己的包袱怎么就到了金璜那里了,也不知道自己刚才为什么又跑到了源义钱庄取了五两银子,就这么递给金璜。
难道刚才金璜给她下了迷烟?不像。
难道金璜已经练成了传说中的西域移魂术?刚才是用这种妖法催眠?
凤歌看着前方那个走路的脚步都带着愉快的背影,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既然已经决定了,而且仔细想想,多一个侍女也没什么不好,凤歌也不是那种会为过去的错误一个劲后悔的人,她对金璜说:“既然你做了我的侍女,就不应该打扮的这么招摇,别人见了你还以为你才是大小姐呢。”
“好的公主殿下,没问题公主殿下。”
就在这两句话间,金璜好像变戏法似的,那满头闪瞎眼的发饰不见了,脖子里手腕上手指根,全都干干净净,好像那里什么从来就没有挂过什么东西。
就连那身蓝色的丝裙,也变成了一袭朴素的青色长裙。
她全身上下只有耳畔留着一只凤羽耳饰,还有裙边那只璜形压裙禁步。金璜的手里多出一只小小的包袱,大概就是方才她那身的全部家当,她笑道:“这个耳饰是朋友所赠,这只金璜……这金璜是家里人给的,就不用摘了吧?”
“你这是……变戏法?”凤歌被她的换装速度惊呆了。
“人生苦短,怎么能把大好时光浪费在换衣服上,对不对?”金璜嘻笑道,“公主殿下,我们要往哪里走?”
凤歌停下脚步,她只想过要去哪些地方,却从来没想过这个先后顺序是什么。
现在她所站的位置,正是国都中轴线,从这里往四个方向的城门走,距离都一样。
四选一,这是个难题。
看出凤歌的犹豫,金璜笑道:“往朱雀门走吧。”
“为什么?”凤歌不相信金璜连路线都规划好了。
“有三个理由,”金璜伸出一根手指:“第一,南方是本朝最富庶的地方,那里是粮食与税收占比最大的地方。”
凤歌连连点头。
“第二,南方多才子,一个国家的前途,不在于君王一人之身,而是需要整个朝廷有足够多足够强的人才,储君更应该多多的结识栋梁之材,说不定还能发现什么厉害的隐士。”
没想到这个江湖气十足的女子,能说出这样有见识的话来,凤歌对她越发的刮目相看:“还有呢?”
“啊?还有啊?”金璜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你不是说,有三个理由的吗?”凤歌提醒她。
金璜望着天空:“那个,说三个理由是因为感觉很有气势……嗯,如果你一定凑足三个的话……嗯……”
虽然凤歌认为这并不是自己一定要凑足三个,而是金璜自己说的就是三个,不过她还是没有出声,就静静等着金璜自己把三个凑齐了。
金璜眨巴着眼睛:
“还有一个月,江南道的嘉湖上会满是荷花,碧绿的荷叶在湖面绵延不绝,直伸到天边,红荷花那些半透明的花瓣被初升的朝阳、斜落的夕阳一照,一朵朵上镶着的都是金边,那种景象,只有南边才有,其他的东、西、北,国都也看不见的。”
凤歌喃喃自语:“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嗯,差不多就这意思,其实我刚才也想到了,怕你说我抄袭,走吧,巳时啦,再迟就来不及了。”金璜拉着凤歌的手往前跑。
“来不及什么?”凤歌不明所以的被拖着向前。
“来不及睡觉。”
国都离最近的一个镇子大约五十里路,对于走惯路的人来说还好,对于每天平均不超过三千步的凤歌来说,就很不容易了。
刚刚出城的时候,凤歌还有心情看着青山绿水,背两句曾经在书里见过的诗句,又走了一个时辰,景物还是那样:两侧高大的树木绿油油,脚下的山道歪歪扭,眼前的土匪贼溜溜。
眼前的土匪?
面前站着两个年纪非常小的孩子,六七岁的模样,身高刚过凤歌的腰,两人手里拿着破铁片,抖抖索索的指着凤歌与金璜:“呔!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忽然卡住了,两人互看一眼,抓耳挠腮,偏偏谁也不记得最后一句是什么了。
气氛一度很尴尬。
“不是吧,就这么几句还烂尾?”金璜想起之前追着买的几本坊间连载话本,全是作者写了半截没结局,一时间怒从心头起,看她那样子,似乎是要把之前被坑的怒火全发在这两个小土匪头上。
一个小土匪被吓哭了,另一个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努力在怀里摸啊摸,掏啊掏,终于从怀里取出来半张被揉的破破烂烂的纸,一看就不知道是从什么绘影画本上扯下来的半张。
他咬着嘴唇:“弟弟,下面,真的没有了。”
金璜把纸一把夺过来扔地上:“干什么不好!学人当土匪!你们是哪个山头!跟谁混的?有没有执照,是不是山贼工会的注册会员啊?”
两个小孩子被她恶声恶气一通吼,吓得抱头痛哭,鼻涕眼泪流了一脸,脏兮兮的小脸被冲得黑一道白一道。
凤歌有些不忍,她弯下腰,对这两个小孩子说:“不要怕,告诉姐姐,你们为什么要拦路抢劫呀?”
“因为……因为里长说,要是爹爹再不上山采药,就要把我和弟弟卖掉,呜呜呜……”
凤歌眉头紧皱:“岂有此理,光天化日之下,竟有这事!”
站在一旁的金璜说:“没猜错的话,他们的爹应该是这附近山里的采药人,这边的山中出产一种疗效非常好的止血草药,生肌止血,一洒就灵。”
“不过呢,这种草药,多长在陡峭的悬崖上,越是土壤贫瘠的石缝里,它长得越开心,听说摔了不少采药人,他们的爹,大概就是其中一个。”金璜看着哭得根本停不下来的两个小男孩,从树上摘了两片大叶子递给他们一人一片:“擦擦,男孩子哭成狗一样的,像什么样子。”
“姐姐想去你们家看看,好不好?”凤歌温柔的笑道。
两个小孩子互相看一眼:“你,你要去向爹爹告状吗?”
凤歌摇摇头:“姐姐可以给你爹爹治病。”
“那……你保证不告状?”
凤歌点点头:“保证。”
“拉勾!”
凤歌笑笑,伸出手,与小男孩拉了拉小指。
跟在两个小男孩的后面,穿过一片茂密的树林,跳过一条潺潺的小溪,又走了好久,凤歌几乎以为是这两个小孩子不记得自己家住哪儿的时候,眼前出现了一块山谷。
草地上,零零星星的有五六间房子,每个房子的屋顶都长满草,泥巴里面夹着树枝和稻草,拍拍平,这就是墙了,门是用略粗一点的树枝编成的。
小哥俩儿指着其中一间:“那是我们家。”
金璜推开枝桠纵横的门:“喏,这就是你刚才念叨的那个‘小扣柴扉久不开’的柴扉。”
山谷里的阳光原本就不大好,低矮的房子里黑乎乎一片,凤歌进屋后,发现屋里屋外一样冷,那“柴扉”在诗中意境十足,现在听着风呼呼的越过树枝往里灌,凤歌心里有些难受。
她从来都认为在父皇这样贤明天子的治下,只有遇到天灾战火的百姓才会生活的不幸,这才刚刚出了国都啊,怎么会有穷成这样的人家呢?
屋子一侧就是床,床上躺着一个人,身上盖着的被子,也是破旧的根本看不出本色。
那人听见有人进门,声音低哑道:“大宝,二宝,是你们吗?”
两个孩子跑到床边,低头站着:“爹爹。”
男人咳了两声,才又说道:“一早跑到哪里去淘气了,也不知帮着娘亲做事。”
凤歌站在门口朗声说:“你是大宝二宝的父亲吗?”
躺在床上的男子听见门口还有别人,想挣扎着起来看一眼,却动弹不得:“你们是……”
凤歌忙上前:“听说你摔伤了,我这有药,也许可以帮得上忙。”
男子摇摇头:“我是采药的,也算半个大夫,现在腰下面已经没了知觉,什么药都没有用的,谢谢你们的好意了。哎,家里这么小,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大宝二宝,还不给客人倒水。”
“我这药不是寻常的药,也许有用呢?”凤歌认真的说。
男子见她如此坚持,叹了口气:“哎,罢了,反正已经这样,不会更糟。”
得到他的同意,凤歌掀开他的被子,将他身子翻转,拔下头上发钗,在他腿上几处极为敏感的穴位扎下去,可惜,毫无反应。
她又在腰椎部位按了几下,手感有异:“有碎骨。”
金璜抄着手站在一旁看着:“看不出来,你还会医术。”
“知道一些。”凤歌站起身,将金璜拉出去:“我要回宫一趟,找太医帮他把碎骨取出来。”
说着就要往城里去,忽然袖子被金璜拉住:“这点小事要什么太医,我就可以。”
“真的?”凤歌喜出望外,“刚才怎么不早说?”
金璜笑嘻嘻的看着她,看得她心里毛毛的:“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