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兰花疏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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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人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这个小姑娘也昂首向天,嘴里学着刚才狼王的叫声,这孩子看起来漂漂亮亮干干净净的,莫不是个傻子?

    狼群停下脚步,似乎在听着什么。

    难道这么拙劣的模仿,竟然真的得到了狼王号令的精髓?妇人觉得自己的三观被粉碎了。

    接着,它们转身,开始疯狂的往回扑。

    发生什么事了?

    很快,空气中弥漫起了浓重的血腥味,狼群被偷袭了,是谁在偷袭?

    黑暗的林间,什么都看不清,只能听见狼群的怒吼,肉体被砍中的声音,狼尸重重落地的声音……

    狼王亲自行动了,它没有像其他野狼那样与偷袭者搏斗,而是扑向毫无反击能力的凤歌,林中飞出一把短刀,狼王将它一巴掌拍飞,从嘴里又发出一声短暂的啸声。

    剩下的狼群更加激烈的动作起来。

    狼王一步步走向凤歌,长长的獠牙,闪着不祥的寒光。

    妇人早已瑟缩在一棵树下,紧抱着树杆颤抖,而凤歌她竟然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脸上还露出挑衅的笑容。

    狼王冲着凤歌又是一声嘶吼,凤歌有样学样。

    狼王后腿猛蹬,强壮的前肢向凤歌的肩膀猛抓下来。

    凤歌从容的向后退了两步,狼王一击扑空,落在地上,久久没有起来。

    它背上有七个小小的突起,那是飞梭的尾部,金璜的飞梭。

    “快去帮帮他。”凤歌的声音十分急切。

    此时的林中已恢复了宁静,没有人走出来。

    “看来不用帮了。”金璜清脆的声音从树上传来,接着她轻轻巧巧跳下来,落地时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凤歌冲进林中,只见狼尸横七竖八躺在地上,没有关林森的身影,她暗自松了口气,转而一想:“他会不会受伤?”

    “当然会,短刀都扔出来了,他也只不是一个人类,手撕野狼这个工作难度比较大。”金璜蹲在狼王身边,一把一把的将射进狼王脊椎中的飞梭拔出,擦干净,收好。

    凤歌此时忽然才感觉到了后怕,如果不是关林森在危急时分将短刀扔出,将狼王的注意力引开,只怕她等不到金璜赶到。

    “喂,受伤要治呀,你出来呀。”凤歌也不知道关林森会藏在什么地方,徒劳的对着山林大喊,

    山谷中回荡着“出来呀,出来呀,出来呀……”

    金璜努力拔着狼牙,一面低低的哼着:“你有本事打野狼,你有本事出来呀,出来呀,我知道你受伤,嘿。”

    “他肯定受了很重的伤,怎么办。”此时的凤歌就像一个普通的十四岁少女,慌张而不知所措。

    “没事,他受再重的伤,只要你没见到他的尸体,他还是会做好他份内的工作。”金璜满意的看着收集的四颗狼牙,小心翼翼的收到荷包里。

    却被凤歌一把抓住她的手:“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受伤,什么都不做。”

    金璜不动声色的挣开,将荷包揣进口袋,嘟囔着:“你根本都没见着他,哪来的眼睁睁……”

    见凤歌还是一脸的焦虑,金璜叹了口气:“暗卫是不可以与主人见面的。”

    “道理我都懂,但是……”

    金璜止住她继续往下说的欲望:“但是暗卫可以与药见面啊,你把药放着,他自己会拿的。”

    “万一伤在背上,他够不着怎么办,万一伤很深,一瓶药不够怎么办,万一他……”

    “好好好好好,暗卫也没说不能与侍女见面,对不对,我去!我去看他行了吧!”金璜摇摇头,凤歌那一大串“万一”实在是搅得她头痛,刚认识的时候那个斯文淡定从容冷静的储君大公主上哪儿去了?

    韩老三的手术很成功,金璜将所有的碎骨取了出来,敷上凤歌带出来的接骨续筋的膏药:“等着吧,大概过三个月就能好……”她将“吧”咽了回去。

    香喷喷的烤兔腿也塞不住金璜的嘴,她一边大口的啃着兔腿一面抱怨:“饿死我了,我给他取骨,还修房顶,修房门,又把他们家的柴房给收拾了,晚上好睡,本以为出来能有晚饭等着我,结果出来一看,人都没了,大宝二宝说你们俩一起出去玩了,我寻思着自己上山找点吃的,才会遇到你们。”

    凤歌一点点撕着兔腿上的肉,心不在焉的听着,她很担心关林森,不知道他在哪里吃东西,在哪里休息,伤怎么样了……

    临睡前,她找出一瓶生肌止血膏,委托金璜交给关林森,金璜笑道:“代人送货,要收钱的哟。”

    “书上都说了,侍女丫环就是要负责给小姐传递东西的。”凤歌一脸的骄傲,“我读书不少,你可别骗我。”

    金璜的脸上露出贼兮兮的笑容:“那你记不记得,侍女丫环替小姐传的都是什么呀?”

    “什么?”

    “定情信物呀~~~”

    凤歌的脸一下子红了,追着金璜就要打,金璜早就大笑着跑的远远。

    ***

    夜深人静,金璜捏着生肌止血膏,悠然的坐在屋旁的大石上:“赶紧的,我要去睡觉了。又不给夜班费。”

    草丛中一阵响动,关林森慢慢走出来,他腰背还是挺的很直,金璜冷冷一笑:“装什么装,你的右腿再不治,明儿我就可以在你身上试试新学的快速锯腿。放心,不收费。”

    关林森接过她手中的药瓶,抬手撕开裤腿,一片血肉模糊,三道爪痕森然,触目惊心。

    “你到底有什么目的?”关林森看着金璜的眼睛。

    金璜笑道:“你是什么目的,我就是什么目的。”

    “如果你敢对她不利,”关林森冷冷的看着她。

    金璜一脸贱贱的表情:“怎样?你来打我呀。”

    凤歌在屋里隔着小窗向外偷看,大石上,金璜与关林森坐在一起,晚风吹起金璜的长发,她的身子前倾,看样子笑的还很开心。

    “感情真好啊……”凤歌忽然想到,也许这两人本来就是一对,正是因为关林森成为了自己的暗卫,金璜才会非要跟在自己身边做侍女。

    生死相依,不离不弃,真是好羡慕,可惜自己身为储君,就算父皇母后不把她打包送给什么人,她也必须考虑自己的婚姻对整个王朝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又往窗外看了一眼,凤歌带着满满的羡慕去睡了。

    晚风努力的吹呀吹,最终也没有将两句话吹进她的耳中。

    “我会杀了你。”

    “好啊,为你鼓掌,为你加油。”

    夜将尽,东方即白。

    凤歌从梦中醒来,这是她在皇城外度过的第一夜,她无数次幻想过没有人叫自己起床,睡到自然醒的日子将会多么愉快。

    现在倒是自然醒了,可是看外面的天色,应该不超过四更正刻,唉……十多年都在同一个时间起床,就算有心多睡一会儿,却还是敌不过强大的生物钟。

    凤歌睁眼之后,又在草堆上躺了一会儿,充分享受赖床的快感,脑海里却悲哀的自动循环着《帝德》,根本停不下来。

    唉,睡不好了,起来吧。

    忽然她发现身上盖着一件厚厚的棉被,难怪在这破旧的柴房里也没有觉得太冷。奇怪,是谁给盖的,自己的行李里没有棉被,金璜根本就是晃着两只手出来的,难道是他?

    凤歌轻轻站起来,向窗外望,她并没有期待可以看见关林森,但是也没期待会看见一只黑狗,蹲在地上,发现她之后,还傲娇的扭过头,不看她。

    宫中虽然也有狗,但都是体形娇小,十分可爱的那种,整天被宫中女眷抱在手里,几乎连地都不踩的。

    眼前这只狗比宫里的可大多了,身形瘦长,看起来颇为矫捷,凤歌一直想养狗,但是母后不让,说她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就不要去折腾另一个生灵了。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凤歌想要养狗的心思从来就没断过,甚至想过若她有一日登基继位,第一件是就是要抱只小狗来养。

    现在,她的愿望实现了,一只狗主动跑来门口蹲着,可是,她一点都不想理它。

    她想要养的是看起来萌萌的,摸起来绒绒的,乌溜溜的眼睛看起来天真无邪的那种,而不是这只看起来桀骜不驯,还傲娇的大狗。

    也许是村里什么人养的吧,她转身离开窗口,正看见刚才还睡着的金璜正端着一盆热水跨进屋:“跟它聊完了?”

    “你什么时候醒的?”凤歌一向觉得自己挺警觉的,怎么金璜从起床到推门出去,她都不知道。

    金璜将盆放下:“就在你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好歹我也是领五两银子月钱的人,要是你醒了我都不知道,还怎么混?来,洗脸。”

    “是你给我盖的被子吗?”凤歌问道。

    金璜指着屋角:“你是说那个被子?”

    凤歌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过去,惊讶的发现被子被刚才那只黑狗咬在嘴里,正拖着往墙角钻,堆积的稻草被狗压住,露出墙角一个大洞,黑狗拖着被子的身影很快出现在屋外,然后,它向遥远的某处奔去,转过一道弯,就看不见了。

    “它……成精了?”目睹了整个过程的凤歌,说出了她唯一想到的理由。

    金璜却十分淡定:“啊,狗不都是这样的吗?洗脸洗脸,饭一会儿就好。”

    狗都是这样的?凤歌觉得自己需要将“狗”这种生物重新定义一下。

    洗完脸之后,金璜让她坐下,为她梳了一个款式简洁的发型,凤歌对着水盆照了照,颇为满意:“看不出,你梳的真不错,不比我宫里的侍女差。”

    “谢谢夸奖,等你回宫以后,要不把我也带回去吧?”金璜笑眯眯的看着她,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凤歌觉得金璜正在欢欣鼓舞的摇着尾巴。

    “啊……再说吧,要看宫里的编制满了没有,每个人的宫女都是有定数的,要是超编会被谏官骂的。”

    金璜陷入了沉思:“……谏官有几个人?”

    “二十多个?”

    “这么多啊,还是宫女方便。”

    凤歌一怔:“什么宫女方便。”

    “啊,没什么。等着,我去端饭。”金璜蹦蹦跳跳的出门,不一会儿又回来了。

    只见她双手平举,左右手各扣着一个碗,碗里是白米粥,头上还顶着一只碗,碗里是几只包子,左臂上一排四个小碟,里面是四样干果,右臂上一排四个小碟,里面是四样咸菜。

    凤歌张了张嘴,还是忍不住问:“你原来是耍百戏的吗?”

    金璜狭长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得意:“不是每个侍女都有资格拿五两银子的月钱。”

    在破屋的草堆上吃这样丰富的早饭也是一种奇特的体验,凤歌忽然想起了关林森,虽然她相信他一定不会饿着自己,可是,如果真的是一刻不歇的在她身边护卫着,那他什么时候才能吃饭呢?

    想着昨天金璜说的,把想给的东西丢出去,他想要就会拿走。

    也许他想吃包子?

    凤歌想着,对着窗外喊了一声:“要吃包子吗?我扔出来,你接好哟。”

    说着,便将一只包子砸出窗外,本以为会看见包子在半空消失之类的奇景,没想到,那只包子笔直飞出,准确无误的砸中了什么,停下,“啪”的落在地上。

    一双桀骜不驯的黑眼睛望着她。

    那只黑狗不知什么时候跑回来了,那只包子砸中的是它的鼻头。

    “啊,对不起。”凤歌双手合什向它道歉。

    黑狗闻了闻地上的包子,愉快的吃掉了,用行动表示什么叫“肉包子打狗”。

    “完了,它会一直跟着你了。”金璜笑道。

    此时天色已大亮,凤歌出门,走到那只黑狗前面:“你想跟我走?”

    黑狗又傲娇的一扭头,摇动的尾巴出卖了它真实的内心,凤歌叹了口气:“我真怀疑你是一只猫。”

    黑狗的前爪抬起,又拍在泥地上,超级凶的看着凤歌:“你可以侮辱我,但是不能侮辱我的出身!”

    凤歌揉着太阳穴,转身看着背后的金璜:“它同意你给它配音了吗?”

    金璜看着黑狗:“喂,你反对吗?反对就在地上打个滚。”

    黑狗默默的看着她,卧倒,翻滚一周,起身,完成!

    整套动作完成度非常高,动作流畅,丝毫不拖泥带水,滚完之后,它再次昂起头,全身散发着凛然不可侵犯的傲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