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兰花疏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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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嗯?”那人有些意外,本以为凤歌怎么着也要反抗一下,或者说点什么,或者做点什么,但绝不是这样“好”。

    凤歌看着关林森:“你晚上想不想吃炖猪蹄?听说这城里有一家做炖猪蹄特别好吃,就是需要提前去预订,要不我先回去订好,等你过来正好能吃上。”

    “好的,还想吃烤全羊,听说也是这里的一绝。”

    “晚上少吃些油腻荤腥的东西。”

    “是,都依你。”

    被忽略在一旁的独孤怀信忍不住出声:“喂喂喂……”

    凤歌笑着转头:“独孤先生也想来吗?那就可以点烤全羊了呢。我请客!”

    “哼,谁稀罕烤全羊!”独孤怀信不屑的说,“又不是红芳阁的烤全羊!”

    “就是红芳阁的。”

    “小孩子胡说八道是要下地狱的,红芳阁从来都不卖烤全羊。”

    一只金黄焦香的烤全羊放在圆桌正中,站在一旁的老板娘看着凤歌温柔地说:“慢些吃,小心烫。”说完,就袅袅婷婷的迈着步子出去了。

    独孤怀信自老板娘在屋里,眼珠子就粘在了老板娘身上,老板娘走了,他的魂儿都飞了。

    他看着面前的烤全羊愣了半天,转头看凤歌:“她为什么可以为你做烤全羊!”

    “因为我想要吃呀。”凤歌微笑。

    独孤怀信一拍桌子:“胡说,红芳阁从来都是上什么菜,就吃什么菜,无论来者身份高低贵贱,都不能点菜。”

    “嗯,可能因为我长得比较可爱吧。”凤歌笑眯眯的挟了一筷子烤羊肉放在碗里,又看着独孤怀信,“我是不是并非第一个可以在红芳阁点菜的人?”

    “什么?”

    “上一个可以在红芳阁点菜的人,是不是宁亲王李云清?”

    好像被戳着了痛处,独孤怀信脸色陡然一变:“小丫头不要胡说八道。”

    “如果不是如此,你为什么会如此针对李云清?我听说,你对别的前来求药之人,都没这般诸多刁难。”

    桌上放着一壶十年陈酿的玫瑰露,酒香四溢,独孤怀信为自己倒上一杯,也没管一旁的凤歌,一仰头,便将一杯酒灌了下去,接着,他又满斟一杯,又是酒到杯干,一连喝了五杯,凤歌也没有劝他,只是默默看着他这么喝着。

    直到壶嘴中再也流不出一滴琥珀色的酒液,独孤怀信的眼中也已带上了五分醉意。

    “你说的没错!李云清,我的好兄弟李云清……他骗了我!”

    李云清,是独孤怀信的好兄弟?表兄弟还是堂兄弟?反正不能是亲兄弟吧?

    不用等凤歌发问,酒后充满着倾诉欲望的独孤怀信已经自己把前尘往事说了个痛快:

    当年,李云清刚刚被接到西夏,才不过十岁,朝中看不惯符太后的人有很多,不敢骂符太后和先帝,也不敢骂有先帝血统的李云阳,于是便明里暗里骂李云清是杂种。

    那时先帝刚刚驾崩,符太后带着李云阳在深宫里需要面对那些心怀愤恨嫔妃们的明刀暗箭,一时也顾不上独自在宫外居住的李云清。

    可怜那时的宁亲王府,看起来仆从如云,可是实际人人都可以欺负他,家里的仆人都敢时常把家里的东西拿出去变卖,皇帝赐给他的多少黄金腰带翡翠发饰,早被变卖一空,到最后,也只剩下李云清腰间常带的那块玉佩,过新年的时候,连件新衣服也没有。

    有一年过元宵节,宫中设宴接他前去,结果回亲王府的路上,他因闻见一股腊梅清香,便下了车,看着车夫一脸不高兴,李云清便让车夫先走,自己赏完梅花之后自行回府,车夫竟然就真的扔下他自己走了。

    就在他刚刚在腊梅树下站稳,忽然觉得胸口泛起火烧般的疼痛,接着,嘴一张,一口血就这么吐在了被白雪覆盖的地面上,接着,他就软软倒在地上,人事不省。

    那棵腊梅树的主人,就是独孤怀信,那时他是药庐的少主,花重金从恒国移植来大夏国从来都没有的腊梅树,那天风大雪急,他担心腊梅树受不住,因此带了厚厚的棉被,本是想将腊梅的树枝包上,以免冻坏,没想到却在树下捡到了一个嘴唇乌紫,气若游丝的李云清。

    “冻得这么严重?”凤歌插嘴道。

    独孤怀信摇摇头:“哪是冻的,是中了毒,宫里不知道什么人给他下了毒,如果他是按原路直接回府的话,那他正好会在进府一段时间之后再发作,到时候根本就不能确定是在宫里吃的东西中了毒,还是在府里吃了东西中了毒,反正……他在府里也是人人得而欺之的。”

    李云清就这么被独孤怀信带回了药庐,尝试了各种方法,想要救活他,但是那种奇毒实在太烈,寻常药力根本无法达到拔毒的效果,最后独孤怀信想到了换血。

    独孤怀信打小被用各种药物喂着,百毒不侵,他听说过换血之法,虽是极为伤身,但他记着父亲告诉他,医者父母心,应该尽全力把病人救回来。

    于是,他冒着极大的危险,将自己一半的血倒换给李云清。

    毒素的浓度大为降低之后,再用药解毒,终于取得了成效。

    李云清醒来之后,要磕头叩谢他的救命之恩,他那时也只是个十几岁的少年,无法坦然接受别人的磕头,于是便提议两人结为兄弟,李云清身无长物,便将那块唯一的玉佩给了独孤怀信,做为信物。

    回到王府后,李云清也常常找机会过来和他一起玩。

    五年之后,符太后已扫平后宫前朝一切不安定因素,已是一力掌握朝政的局面,李云清的日子才好过起来,也更加的忙碌了,符太后需要自己的这个大儿子全心全意的辅佐李云阳。

    一天又一天,独孤怀信一直在药庐等待着李云清,可是,他却再也没有来过,有些从城里来找他求药的人带来了李云清的消息,说宁亲王现在门庭若市,忙得不得了。

    得知自家结拜兄弟终于不用再受欺负,独孤怀信很为他高兴,也理解他一心扑在朝政之上,分//身乏术。

    既然李云清不能来,那独孤怀信过去又何妨?

    不料,却在宁亲王府门口,守门士兵却不让独孤怀信进去,根本连通报都不通报,只说王爷说了,宁王府不是什么阿猫阿狗想进就能进的,独孤怀信说自己是宁亲王的大哥,更是召来一阵哄笑,宁亲王哪里来的大哥,只有一个皇帝弟弟。

    第一次,独孤怀信就这么被轰了出去。

    他相信这一定不是李云清的本意,于是,第二次,是李云清生日将近,他带了极其珍贵的药材翻墙进了宁王府,想要把礼物送给他,聊几句就走。

    没想到,李云清正与新娶的王妃在一处,陡然见到独孤怀信的脸,吓得王妃惊叫一声,昏倒在地,李云清一惊:“你怎么来了?”独孤怀信在风里吹了半天,挤出一个笑脸:“没什么,你好久没来找我了,想来看看你。”

    “为什么不走大门,你看把她给吓的。”李云清急着抢救昏过去的王妃,独孤怀信觉得挺内疚,想要帮忙,却被气急的李云清推了一下:“让开。”

    独孤怀信愣在当场,他从来没想过,就因为王妃胆小看见他吓昏过去了,李云清就会这么对他。

    那么多年的朋友交情,到底也不如一夜夫妻百日恩。

    什么兄弟情谊,都是狗屁。

    他心情低落,进了红芳阁,想要吃点东西。

    美丽娇艳的老板娘却告诉他,不能点菜,上什么就吃什么。独孤怀信也没问价格,心想不过是吃顿饭,能有多贵,结果一碟一碟的菜上来,看着份量并不多,最后一结账,身上带的银子竟然不够。

    他只身前来寻人,身上只带了那么些银子,他提出要回药庐拿钱,却被伙计嘲笑说这种逃单的方法实在是太低劣,后来老板娘提出,让他做帮佣来抵债也可以。

    在他收盘子擦桌子的时候,李云清带着一帮人进门了,独孤怀信想喊他,又怕自己现在的身份让这位亲王殿下觉得尴尬,于是便寄望于李云清主动发现他。

    不幸的是,李云清身边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根本看不见他。

    一直到最后离开的时候,被灌得醉熏熏的李云清才往他这里看了一眼。

    “结果,他就这么走了,离得那么近,他一定看见我了,不肯认我,我做了五天的杂役,后来要不是家里人来寻我,我还得再做整整一年才能还得上那顿饭的钱。”

    “原本我根本就不在乎什么衣着穿戴,那天之后我明白了,还不都是先敬罗裳后敬人!”想起往事,独孤怀信仍是愤恨难平。

    “你知道他为什么要这风灵草吗?”独孤怀信冷哼一声,“因为皇帝,李云阳得了一种奇怪的病,听说找来了三绝神医为他诊脉开药,却是独独缺了这味风灵草,他王府的门,我都进不得,现在倒想起来要求我了,你猜我会给他吗?”

    五年的交情,就在这么简单的散了?凤歌深为可惜,想劝却又不知从何劝起。

    一切的起因都是狗眼看人低的侍卫,如果当时他通报了,哪里还有后面这么多的事,可惜独孤怀信不是凤歌,如果当时他硬是闯进去了,把这事说清楚,以后的事也不会发生了。

    可惜,时光不会倒流,产生的误会已经是刮在心头上的伤,就算好了,也有一个深深的伤疤横在上面,提醒着曾经发生过的事情。

    独孤怀信双目无神,不知道在看着什么,他手里拿着一截羊腿,有一下没一下的嚼着,红芳阁的羊肉很香,肉很嫩,可是看着独孤怀信的样子,就好像嚼着一捆白纸似的索然无味。

    “你就没有再找过他?”凤歌问道。

    “找什么?以前为个王妃就能那样,后来又生了两个孩子,我要是把他孩子给吓着了,他还不把我给活撕了?”独孤怀信冷笑着,狠狠咬了一口羊腿。

    三两下嚼了,咽下去,他叹了口气:“小姑娘,别想这些了,与你没有关系,你这年纪,就应该无忧无虑,天真纯洁。”

    嗯……凤歌也是这么认为的,只不过在临朝听政这么多年,这两个形容词似乎与自己从来都沾不上什么关系。

    只不过这是他二人之间的事情,自己一个外人,知道的并不全面,里面是否还有更多的隐情,也不好说,无法站队,也难分是非,很难为两人修复关系做出什么有意义的事情。

    “啪。”独孤怀信拿出一只木盒放在桌上,打开,里面是一株碧色的小草,青翠的叶片上顶着一团小小的红色如轻絮般的东西,好像随时会随风飘舞起来。

    整棵小草已经完全干枯,独孤怀信说:“千万别用手碰,一碰就碎。”

    “原来风灵草是这么小小的一棵。”凤歌将盒子递给关林森,让他收起来。

    独孤信又是狠狠咬了一块肉:“这不是风灵草。”

    “哎?”

    这么珍之重之还装在小盒子里的东西,不是风灵草?那给她干什么?

    “这是霞絮,风灵草是有毒的,人一靠近,就会吸进它吐出来的毒气,只有晚上没有太阳的时候,毒气才会减弱一些,然后鼻子里塞着霞絮,才能靠近风灵草。不然你以为为什么风灵草这么难得,以他堂堂亲王之位,也得不到?就因为必须先有霞絮,后有风灵草,而霞絮只长在波斯的亚兹罗山中。”

    “亚兹罗?那不就是拜火教的圣坛所在地?”

    拜火教始祖正是山中老人霍桑,可没听说过他乐善好施,反倒是一直野心勃勃的想要入主中原,只是始终被丝绸之路上的各个国家所阻,那些国家所信奉的宗教不同,有些宗教相同,派别也不同,互相之间都看不顺眼,时不时的来些小摩擦,更何况是又来了一个“外面的和尚”。

    直到霍桑死了,拜火教也始终没有向中原进军成功,听说他们对东方大陆上的人恨得要死,要是被他们抓住了,会受尽各种折磨而死。

    “霞絮如此难得,你怎么会有?”凤歌问道。

    微醉的独孤怀信得意的一扬头:“我爷爷给我的。”此时,凤歌才注意到,独孤怀信的双眸颜色与东方大陆上的人完全不同,那是一双深绿如仲夏时树叶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