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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春晓翻看各种信息的时候,一个身材高挑的美丽金发女郎走了进来,无论是精致的面容,还是凹凸有致的身材都把男人注意的方向吸引了过去。
可是这个女郎显然是这里的常客,很多人看了一眼后赶紧把目光挪开,不敢再看,仿佛那女郎是洪水猛兽。
“你看看,那个杀了人通缉犯和海湾的海盗克鲁西,人头都在这里。”女郎把两个布袋放在了交任务的地方,沾着血的布袋里有着作呕的血腥味。
工作人员毫不在意,拿出通缉犯和克鲁西的照片看了看,打开布袋核实了一下,拿出一袋钱币递给了金发女郎,女郎也没看里面的钱有多少,拿上钱袋直接就走了。
完成任务来交任务的不少,可是一次交两个赏金任务的却不多,女郎一次完成两个赏金任务,身上还没有什么伤,说明女郎是一个狠人。
赏金任务和很多佣兵任务不一样,赏金任务危险系数大,往往有生死性质,被悬赏的人往往实力不凡,而且很狡猾,很多人想要完成赏金任务,经常实力不济却被悬赏之人所杀,所以赏金任务奖励异常丰厚,很多人辛苦完成任务后受了伤也不敢带伤来交任务,怕被人盯上把赏金抢去,所以都是等伤好了再来,一般都是完成一个任务就来交任务,所以像金发女郎这样一下来交两个任务的身上还没有伤的一看就是狠人,怪不得很多人不敢看了。
“刚才那个女人是谁啊,好漂亮啊。”
“你不要命了,那可是这里最有名的赏金猎人,厄运小姐,不仅人长得好看,而且枪法非常厉害,哪个通缉犯要是被她盯上那就死定了。”
“再厉害也杀不了普朗克,有什么厉害的。”
“普朗克那是一般人吗?举例子都不会举,你连克鲁西的一只手都打不过还好意思说厄运小姐。”
春晓看着这群争辩的人,心里一阵想笑,这不就是厄运小姐的粉丝和黑粉么?当个赏金猎人还有粉丝了,有意思。
金发女郎出去之后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刚好返回,碰巧听到了这话,冷冷的道“普朗克虽然没人悬赏,可是我终将会拿下他的人头。”
刚才反驳的人没想到厄运小姐会返回来,吓得在一旁不敢说话。
普朗克?那不是远近闻名的大海盗吗,手下兄弟数百人,就连海盗船上的火炮都有数十炮,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纵横比尔吉沃特海湾已经很久了,即使是很多势力多次围剿,也让普朗克逃掉了。
春晓想起了关于普朗克的传闻,才知道敢去和普朗克叫板的厄运小姐是有多么厉害。
.......
巨鲨袭击海港的事情虽然已经过去,可是这样的新闻却很快传了出去,这样的时代新闻传播的的速度并不慢,邻近的城市都知道了这件事情,还有人过来调查这件事的过程。
在这个世界生活了这么长时间,春晓一半的时间在赶路,静下心来生活,倒是会有很多收获。
瓦洛兰的城池虽然分属各方势力,可是除了这些摆在明面上的势力以外还有很多不为人知的势力,春晓听过最多的就是死亡圣殿和影子杀手组织的传说了,关于远古族,很多人都还没有春晓了解得多,也许远古族在这个大陆未知的世界边角,那里没有别人的踪迹,与世隔绝,或者环境非常凶险,外人难以到达,就像征服之海的深处,再或许,远古族已经灭绝了。
看过很多的小说,春晓以为自己得到功法修炼之后实力已经很不错了,可是经常去佣兵工会转转之后,才发现自己不过是坐井观天。
很多人为了提升实力会相互交换一些功法学习,而这些功法,不仅是有些大的商楼出售,还有一些门派也有很多上乘的功法,和他们一相比,春晓觉得自己的功法实在一般,看来当初伊泽一定修炼果更好的功法才会不在意这些功法出售给自己。
另外在大陆热武器和海克斯兵器的崛起标志了科技时代的来临,很多武者修炼多年,甚至不如一个平通人拿着一枪一炮来的厉害,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放弃吃力不讨好,消耗时间极长的武修一途,转而用热武器来武装自己,至于海克斯武器那也是有钱人才能买得起的装备。
海克斯据说是一个外来文明在这个大陆遗落的东西,只是大部分被约德尔人得到并且学习成自己的东西,才会变得很强悍,在班德尔出售的武器很贵可是质量确实很好,但是在其他地方一样有出售海克斯一样的东西,价钱相对便宜,可是却比热武器好了太多。
当初那个蔚警官的铁拳就是海克斯的科技的作品,想起那种破坏力,春晓心里一阵烦躁。
“只怕我现在连个子弹都挡不住吧?”春晓知道虽然热武器和海克斯武器可以提升实力,但是那提升的只是外在,功法修炼提升的才是自身,这是有本质的区别,想要变强就必须提升自身的实力才行。
完整的功法并不多,很多武修都是残本功法修炼,而且修炼的很杂,往往一人多学数种功法,很多武修还带着热武器,有钱的还带了海克斯装备,所以春晓的装扮实在是一般的不能在一般,至于对功法的修炼和理解,每个人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加上没有自己的门派,没有师傅讲解,还没和别人交流经验,实力的不到提升这才是春晓最大的苦恼。
瓦洛兰种族很多,好像凡是生存的生物就没有多少是弱者,不想在地球,人类拥有最大的统治权力,在这里很多生物都有强大的天赋本能,远远凌驾在人类之上,因为数量的稀少,才会和人类处在一个相对平衡的地位,比如树精,海族,还有塔姆说过的熊人族都是天生强大的种族,而这些种族天赋都各自不同,有的擅长恢复,有的擅长力量,有的擅长灵活。
春晓每天还会去酒馆喝酒探听一些对自己有用的消息,这个酒馆在比尔吉沃特的城边,春晓发现之后还和菲兹一起来过,只是菲兹不喜欢酒味,就没再来。
酒馆是一个名叫古拉加斯的人开的,这个古拉加斯非常喜欢喝酒,是个地道的酒鬼,喝酒喝的把家都喝穷了,没办法,自己才学会了酿酒,还开了个酒馆,不仅能挣到钱,还能自己研制新的美酒喝,真是一举两得。
春晓过来的时候,天色还不是太晚,酒馆里人还不多,因为来了几回,倒也和古拉加斯熟悉了。
“来杯美好时光。”
“呦,春哥来了,好嘞你等等,美好时光马上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