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十三章

扬笙落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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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桑今日随意装了点钱在身上,没想到古代的贼这么厉害,她竟丝毫没有察觉到异样,钱袋不知道什么时候丢的。

    大家一听她丢了钱袋子,第一反应就是去摸摸自己的。还好还好,自己的钱袋还在。

    阿喜和阿财慌乱地看了彼此一眼,他们刚才也被杂技吸引,竟然没发现小偷,真是失职。

    就在这个时候,一名表演杂技的艺人突然冲向常桑所站位置。他一把拽住常桑身后一名身材矮小的中年男子,“把钱袋交出来!”

    吊三角眼的中年男子跳起脚来,想要踹拉他的艺人,“我呸!你这个蛮子不要随便诬陷人。你知道我是谁吗?我还用得着偷钱!松开,你给我松开。”

    围观的群众指指点点,“这位后生,你怕是看花了眼。他是吕家负责采买的管事,怎会做那偷鸡摸狗的事情?”

    “是啊,是啊。你看王大雷的打扮,便知道他是不缺钱的。”

    “招惹了王大雷,你们别想再在这里舞弄杂耍了。”

    常桑还没有来得及说话,抓人的艺人长臂往王大雷怀里一掏,然后将钱袋抛给常桑,“这位公子,看看这是不是你遗失的钱袋。”

    围观的群众变了变脸色,窃窃私语起来。

    王大雷满脸涨得通红,“好你个强盗,竟然敢抢本大爷的钱。你给我等着,我要叫你们全部都进大狱。”事到如今,他除了咬死不承认,别无他法。

    颠了颠手中的钱袋,常桑笑着朝艺人鞠了一躬,“多谢这位兄长帮我找回钱袋。今天这事儿你放心,绝对不会影响到你们。”

    “至于你,你不是说这个钱袋是你的吗?你说说看,里面有多少钱?”常桑收起笑容,看向王大雷。

    她的声音轻巧,但是落在王大雷的心中如同擂鼓。

    杂技班主见常桑表态,心中的石头落地。

    抓小偷的人是他儿子,这么多年了,儿子还是改不了喜欢多管闲事的毛病。今日算是运气好,遇到一个明事理的公子。如若不然,他们定是要吃大亏的。

    杂技向来是一门家传的艺技,因此在这里表演的都是他廖家班的弟子,也是他的家人。

    “我……我每日经手的钱这么多,哪里有空细数。好啊!我知道了,你跟蛮人是一伙的!你们合谋起来盗取我的钱财。”王大雷眼睛一转,心里有了主意。

    即便常桑身穿料子不错的衣服又怎样,他是个陌生的面孔,而且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

    “乡亲们,你们看!他们这个双簧唱得太好了,不愧是卖艺的。三言两语抢走了我的钱财不说,还给我扣了顶小偷的帽子。计谋,这是计谋!大家请一定要为我证明。”

    王大雷大声喊了起来,越说越有劲,连他自己都被说服了。

    啪啪啪!常桑鼓起掌来,这演技,真是绝好的。

    “你胡说!我们公子是四方旅舍的主人,哪里容得你这般侮辱!诸位请看,钱袋内侧有一个常字,这是我亲手给我家公子秀上去的。”阿喜呸了王大雷一脸,她还没有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

    周围围观的人一听说常桑是四方旅舍的主人,立刻换了一副表情。

    “对,昨日就是这位公子,在珠宝店里买了好多玉饰。”

    “他就是昨天的四处散财的财神爷?”

    “我刚刚就想说,可是没机会。王大雷昨日在赌坊输了个精光,现在还欠着一屁股债。我说他今日怎么有钱来看杂耍,原来是动了偷窃的心思。”

    王大雷吊三角眼一横,见自己行为败露,挣开艺人的手就要逃走。哪知还没跑出五步远,就被两个冲上来的护卫按倒在地。

    “常大哥,是他偷了你的钱袋?胆子可真肥!给我押送到官府去。”朱晟也是来看杂技的,不过他刚到外围,听到了阿喜的辩驳。

    常桑没想到会在城西遇到朱晟,她快步走过来,“阿晟也来看表演的?我跟你说,这里的杂技真的很精彩。至于这个人,又要麻烦阿晟帮我处理,真是感激不尽。”

    朱晟今年才十六岁,在常桑眼里,就是个高中生。这个称呼是昨天定下来的,常桑想着他年纪小,叫起来也还顺口。

    围观的群众没想到四方旅舍的主人跟朱家还有交情,他们借机三三两两散开,好多人看了表演没给钱就走了。

    杂技班的艺人们想要叫住大家,可是留给他们的只有快步离开的背影。

    廖班主长叹一口气,拍了拍儿子的肩膀,示意他帮忙收拾东西。

    一大家子忙活了一上午,才得了十多个钱的打赏。估计出了这事也没有人再有心思看表演,今天只能自认倒霉。回头一定要叮嘱儿子,不要冲动。

    就在廖班主一家子沮丧地收拾工具的时候,常桑走了过来。

    “刚刚我看了你们的表演,非常精彩。这是给你们的赏钱。还有,谢谢你帮我抓小偷。”

    帮常桑抓小偷的年轻男人一瞬间抬起了头,对上常桑感激的眼神,他心中说不出的激动。这是他管闲事以来,第一次收到如此正式的感谢。

    “呀!公子,这太多了。”廖班主也是个实在人。他拿着常桑递过来的钱袋,如同烫手山芋一般。

    “一点也不多,你们的表演值这个价钱!”常桑说完,转身跟着朱晟一起离开。

    廖班主望着常桑的背影,收起钱袋,“这位公子是个好人!”

    说到玩乐的事情,鄚州城里朱晟要是称第二就没人敢称第一。他这个混世魔王的称号也不是白得来的。

    听说常桑想要见识一下鄚州城里好玩的活动,朱晟如数家珍,“斗鸡、投壶、蹴鞠、六博、走犬,咳咳……还有喝花酒。”

    “好玩的都在城南,走走走,我带哥哥去看看。”

    朱晟没想到常桑和他一样好玩,就是不知道他的球技是不是也跟司马大哥一样厉害。

    两人一边走一边聊天,朱晟有心交好,常桑刻意引导,不过一段路的功夫,朱晟和常桑两人已经相谈甚欢。

    “常大哥,到了,这里就是斗鸡的场所。”朱晟看了一眼周围的环境,忽然觉得有点丢脸上不了台面。

    一群人围着鸡圈拼命呐喊,地上随处可见鸡屎和口痰。更别提还有激动地脱了衣袖露出臂膀的大汉。各种味道在这一方区域散开,刺激着嗅觉神经。

    常桑没所谓地笑了笑,选了一处干净的地方落脚。

    这一场斗鸡比赛已经接近尾声,绿尾巴大红冠子的公鸡压着对方猛啄。它脖颈上的羽毛竖起来,两只翅膀扑棱着煽动,好似在挥舞胜利的彩旗。

    “反击,反击啊!”买黄尾巴公鸡赢的看客恨不得能够代替被压的公鸡上场比赛,有的人甚至趴在地上给公鸡打气。

    朱晟来到常桑身边介绍,“绿尾巴是这里的常胜将军,几乎没有过败绩。”

    “是吗?我看这次它未必会赢。”常桑看了朱晟一眼,笑着说道。

    常桑话音刚落,人群里传来惊呼,“翻身了,翻身了!冲,冲,冲!啄它,啄它。”

    黄尾巴公鸡腾地一下飞起来,它趁对方还没有回过神,一口啄在对方眼睛上。紧接着,它骑到绿尾巴公鸡的背上,死命地啄它。不出一分钟,绿尾巴公鸡彻底倒下。

    如此大的反转,让斗鸡者兴奋不已。买赢的振臂高呼,买输的不可思议。

    从斗鸡场出来,朱晟一直在追问,“常大哥,你怎会知道黄尾巴公鸡要打一个翻身仗?”

    常桑停下脚步,笑着指了指不远处的茶楼,“你请我喝茶,我就告诉你。”

    两人来到茶楼二楼临窗的位置坐下,伙计很快将点好的茶汤送上来。

    说起来,这还是常桑第一次喝这个时代的茶水。

    她端起木质的茶杯看了看,姜黄色的茶汤中甚至有些许细小的褐色茶叶。放在鼻下闻了闻,茶本身的清香扑鼻而来;但是以她对茶的了解,这茶煮得太久,失了它最精华的部分。

    常桑是著名的医药学研究专家,在她最新的抗癌药剂研究中,有一种从茶叶中提取的物质可以有效的克制癌变。

    茶叶中的茶多酚、咖-啡-因、茶色素等物质,可以提神、消脂、预防疾病等,对人体健康大有裨益。

    “常大哥若是喜欢喝茶,明儿我给你送一些到旅舍。说句实话,小弟喜欢浆饮胜于茶水。这茶水喝起来苦苦的,还有点涩嘴。”朱晟因为口渴,一口气喝光了杯中的茶水。

    常桑见状,喝了一小口茶水之后浅笑,“明日你把茶叶拿来,我请你喝不一样的茶水。”

    朱晟被常桑的笑晃花了眼睛。他低头寻思,这常大哥看起来斯斯文文,没想到对吃喝玩乐倒是挺在行的。尤其是他的笑容,让他心跳快了一拍。

    “常大哥,你还未曾告诉我,为何黄尾巴公鸡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