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十四章

扬笙落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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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听过‘置之死地而后生’这句话吗?当时黄尾巴公鸡看似要被打败,实际上它一直在保存实力,伺机而动。这一点,只要用心观察就会发现端倪。它在示弱,也在寻找机会。”

    常桑没想过跟朱晟讲道理,玩乐而已,何必把输赢看这么重。

    沉吟了半晌,朱晟极其认真地对常桑行了一个礼,“哥哥睿智!”

    “阿晟不必客气。刚刚我在想,阿晟其实可以牵头举办一个正式的斗鸡比赛。像蹴鞠一样制定好规则,然后给每位选手颁发参赛资格。彩头是吸引大家参赛的关键。如此一来,阿晟可以成为这个项目制定规则的那个人。”

    常桑说完,低头喝了一口茶。

    要不是为了自己以后能够有一个好的观看斗鸡比赛的环境,她才懒得给朱晟出主意。

    朱晟本就是机灵的人,举一反三之后,对鄚州城娱乐业的发展绝对大有好处。到时候日子定不会无聊。

    “对啊!我怎么没有想到。哥哥高见!”朱晟激动地站了起来。见自己失态,他复又跪坐下来,讨好地看着常桑。

    “哥哥教我!”

    常桑勾起嘴角,放下茶杯,“我天生备懒,不如邵元有才。你可以把你的想法跟他说说。你肚子饿了没?我请你到四方旅舍吃饭。”

    这样需要动脑筋的事情不适合她这条咸鱼,逛了这大半天,她早已经饿了。

    在常桑和朱晟离开后,隔壁茶室传来楚大的声音,“公子,这常桑可真是狡猾得紧。朱晟被她指使得团团转。”

    楚项阳举起茶杯,浅浅一笑,“不许胡说!他只是有点懒而已。”

    楚大语塞,什么时候公子竟然站到了像个弱鸡仔似的常桑那边?瞧他瘦弱的模样,跟个女子差不多。

    步行回到四方旅舍,司马邵元正站在收银台前跟秦舍长商量着什么。

    见到常桑和朱晟一起有说有笑走进来,他面上一顿。

    “我刚刚还说出去找你,怎么吃中饭了还不回家?”司马邵元睨了朱晟一眼,他什么时候跟常桑的关系这么好了?

    “司马大哥有所不知,常大哥今日在城西遇到了小偷,正好被我给撞见。你放心,小偷我已经让人送到官府去了,常大哥无事。后来,我们又一起去看了斗鸡。常大哥眼力非常好,还跟我说了举办斗鸡比赛的提议……”

    朱晟滔滔不绝地说着,丝毫没有留意到司马邵元面色不太好看。

    “你们不饿吗?我去看看今天王大厨做什么好吃的。”常桑借机溜走。被司马邵元知道,肯定又要念许久。

    秦缓好笑地看着两位公子,自打他们接管旅舍之后,这日子过得当真有趣。

    要说四方旅舍的王大厨从小就喜欢做饭,这一手厨艺传承自他的父亲。在多年的实操之后,他又加入了自己的创新和理解。再加上他热爱做饭,喜欢琢磨,才会得到常桑的大力赞许。

    好比这朝食要清淡、营养、易消化,来自于秦舍长的建议。

    秦缓从小就喜欢看书,偶然机会得到的几卷残破的医书叫他里里外外研究了个遍。他将自己学习到的医学方面的知识跟生活结合起来,对身边的人或多或少都产生了影响。

    就连旅舍的卫生和消毒工作,都让来自后世的常桑和司马邵元无可挑剔。

    “公子,可是饿了?厨房油烟重,您去后院等着,我马上安排刘大上菜。”王大胖一见到常桑,立刻放下厨具走了过来。平日里厨房忙的时候,伙计们都会主动来这里帮忙。

    常桑见状,点了点头。

    这个时代的人就没有吃午餐的习惯,所以这会儿王大厨应该有的是时间给他们准备饭食。

    常桑和司马邵元不仅自己一天吃三顿,还给伙计们都加了一餐。为此,四方旅舍的伙计和下人干活特别卖力。

    走进后院,常桑意外地没有听到叮叮当当的声响。

    “公子,这是司马公子让人特意把中午这个时段空出来不施工,说是不能打扰您午休。”在阿乐看来,司马公子待小姐是极好的。

    常桑微微一笑,难怪这么安静。

    她到书房看了一眼小米,把她从房间里拎出来,“不许一直学习,出来陪我吃午饭。”

    “是,公子。”小米笑得腼腆,恭敬地答应下来。

    来四方旅舍才几日,小米的脸上已经有了血色。长肉倒是看不出来,但是精神状态非常好。人也比刚来的时候活波爱笑,这才像是个十来岁的小姑娘。

    阿喜准备好热水,供常桑洗脸洗手。

    二进院子里,传来了司马邵元和朱晟进门的声响。

    “司马大哥,我也是刚知道你在改造房屋。有什么需要的尽管跟我提,别客气。我看这个院子冷清了点,我下午命人送点鲜花和植株过来。”朱晟想着,总不能老是来吃白饭。

    而这句话在司马邵元听来,有了别样的意味。

    朱晟是不是为了讨好常桑,才这般小意?他知道常桑是女人吗?

    一刻钟后,常桑、司马邵元、朱晟三人坐在餐厅中,等着王大厨介绍今天中午的饭食。

    他们面前的餐桌上,摆了一盘薄薄的饼子,朱晟揭开看过,跟丝巾差不多。旁边还有一些黄瓜丝和焯过水的蔬菜。

    王大厨为了展示今天的食物亲自上阵,他用一个榔头模样的工具敲开烧硬的黄土包裹着的鸡肉。外壳破碎的瞬间,一股勾人口水直流的香味在空气中弥漫。

    常桑和司马邵元对视一眼,王大厨竟然研究出了叫花鸡。

    真是人才!

    取出整只鸡,王大厨剥开烤鸡的肚子,从里面掏出色泽黄亮的米饭以及混合在其中的蘑菇、木耳、干菜、红枣。

    常桑咽了咽口水,这绝对是她见过的最好吃的米饭!

    王大厨的手法非常专业,他的注意力都放在面前的食物上,没有丝毫得意和邀功的意思。

    “这种吃法小的琢磨了很久,自打公子允许我研制新菜以来,我总算是有机会把它做了出来。请公子赐名!”王大厨恭敬地弯下腰。

    司马邵元开口之前看了一眼常桑,“王大厨,这道菜理应由你来命名。我和常桑商量之后,一致决定再给你涨100钱的月钱。你是我们见过最用心的厨师。”

    相比涨月钱,更让王大厨激动地是他可以为这道菜命名。

    “就叫‘八宝鸡’怎么样?”

    朱晟急迫地站了起来,“好好好,这个名字好。王大厨,别吊我们的胃口了!开饭吧!”

    王大厨一共做了三只烤鸡,司马邵元让他留下两只小的,剩下的最大那只拿出去给大家一起分享。

    这八宝鸡除了吃鸡肚子里的米饭,把鸡腿、鸡翅膀扯下来直接啃,还可以用面皮裹着蔬菜和鸡肉一起吃。既能填饱肚子,又能体验大口吃肉的畅快。

    不过半个小时,两只烤鸡被他们三人吃得一干二净。

    “不瞒两位哥哥,这是我长这么大以来,吃过最好吃的一顿饭食。”朱晟放下最后一根鸡骨头,满足地赞叹道。

    “你要是喜欢,以后可以常来。”常桑笑了笑,接过阿喜递过来擦手的毛巾。

    司马邵元闻言瞪了朱晟一眼,她只是客气客气,你千万别当真。

    谁知道,朱晟还真的站起身来,朝两人鞠了一躬,“在认识两位哥哥之前,我总以为我朱晟也算是个人物。跟两位哥哥比,我其实就是个让家里人操心的闹事宝。两位哥哥,若是不嫌弃,请允许我跟在你们身后学本事。”

    司马邵元还没开口,难得常桑主动接话,“我没啥本事可以教你,我就是条咸鱼。你可以多多跟邵元请教切磋,我相信他也是很喜欢交你这个朋友的。”

    说完,常桑朝司马邵元眨了眨眼睛。朱晟还是个少年,你就带一带他呗。

    “常大哥,咸鱼是什么意思?”朱晟不明所以。

    “咳咳,咸鱼的意思就是贪玩的人。我去看看小米吃饱了没。”常桑连忙转移话题,她还是不要教坏了朱晟这个大好少年。

    朱晟茫然地看着司马邵元,这么说来,他也是一条咸鱼啰。

    因为食材有限,这道“八宝鸡”暂时没有在四方旅舍餐厅推出。仅仅是肉夹馍和千层饼已经让王大厨忙得脚不沾地,前来品尝的客人在四方旅舍门口排起了长队,有很多都是打包带走的。

    中午吃得太饱,常桑在院子里溜达了好几圈。

    她俯身查看阿喜种的种子,小苗已经长到食指那么高,看不出什么特别的来。

    美容种子?也不知道是美白还是其他功效?

    司马邵元送走朱晟,去马厩看了马回来,想起今天常桑对朱晟的态度,他觉得自己有必要跟常桑好好谈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