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第61章 苦肉计(9)

秦筝赵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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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五一节前, 邓鑫因为结婚一事发现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与李明的重合了, 两人因此开始认识。

    “我和他统共就打了三次交道。”邓鑫说, “第一次就是在婚姻登记处。”

    “我老婆闹得凶,我只好找工作人员的茬儿。恰好婚姻登记处留有李明的联络方式,工作人员就帮忙将人喊了来验明正身,我老婆这才放了心。之后接下来,自然是我俩商量着改身份证号码的事情了。”

    “我和他的身份证号码重了,其中一个肯定得换号换证,不然以后还会闹出类似的麻烦事情出来。一番商量,最后是由我换的。”

    “李明说,他在燕城有房产、有物业……有各种资产,要是更换了身份证号码,会很麻烦的, 得跑很多衙门和单位去更新留底资料。而我才将户口落户到燕城不久,没房没车也没买社保。”

    “我看人专程跑到婚姻登记处来作证,让我媳妇安心, 人本来没这义务的, 我觉得他很够意思,所以我就说兄弟,那就我去换证吧。因为这,他请我和我媳妇一块儿去高档酒店里吃了顿饭,喝了瓶十一窖的茅台。”

    “十一窖茅台, ” 邓鑫缓了缓, 喝了口茶润喉咙, “兄弟,你知道茅台酒几号窖池的最好么?”

    “……不知道,我只想知道你和李明之间的事情。”

    “是是是,”邓鑫讪讪的错开裴振亨严厉的目光,不再东拉西扯,一口气快速说完:“第二次是他主动找到我,想让我去某投资公司代他签份投资合同。”

    “第三次还是他主动找来,说前次投资被骗,钱款快要不回来了,已经报案。因为之前签合同的人是我,所以想请我出庭去做个证,说是只要法院判那个投资公司的老板诈骗罪成立,他就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把投资款拿回去了。”

    裴振亨一字不漏的认真听完,仔细的捋了捋邓鑫交代的事情,疑问重重,“他为什么要以你的名义去我的公司签合同?”

    “哦,理由就是我在法庭上说的那样。他老婆将他的钱看得紧,他想把私房钱偷偷投资出去生金蛋。他说投资理财公司很多美女,一旦个人信息透露了,那些女人就会想方设法阴魂不散的缠着你,要你往公司继续投钱,还有的女人怀着别的目的接近他。而他老婆查他的岗查得严,他和老婆很恩爱的,不想因此闹得家庭不睦。”

    “胡说八道!”裴振亨低嗤道。

    但是他私底又不得不承认,投资圈良莠不齐,市场上的确有些投资公司走歪门邪道,用美色~诱惑金主一步步投入越来越多的钱购买各种类型的理财产品。

    就是因为有这样的老鼠屎在,才坏了一锅汤。好好的投资理财,变成了色情业,变成了地下钱庄,变成了为他人洗钱的中介机构……

    那个李明想必对这个圈子比较了解,所以才如此的小心谨慎。

    无良同行的存在虽然坏了投资这行的名声,可不也衬托得他当年高贵冷艳么?

    裴振亨想开骂已找不到措辞,再问:“你代他签?合同上个人信息留的都是你的,那个李明就如此放心?”

    这就是导致他当年在法庭上会理直气壮的说投资款是客户划过来的根本原因!

    “我俩的身份证号码不是一样的吗?”邓鑫嘿嘿一笑道,“那个时候新身份证还没办下来呢,所以我还用的旧证。”

    “可是名字不一样啊。”

    “这个具体我就不太懂了。”邓鑫的嘴角瘪了下,“李明他觉得放心,觉得没问题就得了,我没深想。而且我只是代签合同,我又不真正投钱,我管那么多干嘛?兴许,他到时候可以做一份假的更名证明提供给投资公司吧。”

    “一份假证明那才花多少钱?几百块就能搞定了!做得还能跟真的似的,几乎可以以假乱真了,我猜可能是这样的。”

    邓鑫头头是道的给裴振亨分析道:“你想想,投资公司会去派出所查他改没改姓名吗?明显不可能撒!身份证号码对得上就行了,一般人都会认为这是识别一个人的唯一特征!”

    “再说了,投资公司关心的主要还是钱财能否到手,它才不会管你到底是李逵还是李鬼跟公司签的合同。最好你签合同的人出问题,这样我就不用归还你的投资款了,你说对吧?”

    这个说法还真是人之常情,再正常不过了,竟让裴振亨无言以对。

    身份证号码重合这事情一般人想不到。

    当时他公司的财务人员也许发现了划款人与签合同的人姓名核对不上,也许没发现。重点还是着眼于身份证号码,因为只觉身份证号才是辨识一个人身份的唯一特征。这个想法根深蒂固了,才导致了他当时也这么认为。

    此外,还有个把持了财务部的古佳佳误导了他。

    可是,在法庭上李明根本就没提过签了合同的事情啊,只说自己投了钱。

    有合同不提,那他当初又为何要处心积虑的让邓鑫去梧桐投资代他签合同呢?

    这么看来,那李明问题很大啊。

    但是……

    裴振亨看看邓鑫。

    这是一个生意人。

    无奸不成商。

    “他让去签合同你就签?还是用的你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就没好处?”他开门见山的问:“李明让你办这事儿,给了你多少钱?”

    不给钱,邓鑫会办事吗?明显也不可能。

    邓鑫脸上流露出尴尬之色,悻悻的拱手道:“大兄弟,不多,统共才三万。我亏死了你知道吗?我这些年吃的药,比这点钱多多了!”

    “统共三万?2010年那个时候,很多人工资也才几千块一个月吧。”裴振亨并不会被他的话轻易就勾起恻隐之心。

    “虽然你开汽配行,也许会觉得三万块少了。然而恰恰是做生意的人,特别是像你这样自己开个门面,起早贪黑,事必亲躬的小生意人,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赚钱的机会。”

    邓鑫听得神色越加尴尬,最后颓败的朝他比了个大拇指,恭维道:“兄弟,你这话说得很在理!”

    “签合同,李明给了我一万。后来他让我上法庭去作个似是而非的伪证,我提价了,价钱翻倍,也就是两万。总共就三万块钱,真的不多。但是蚊子腿再小也是钱,我觉得风险不大,不赚白不赚啊,所以就答应了。”

    裴振亨抿直了双唇。

    这个答案令他回头想到了李明的怪异行为。

    他这个问题问得是有深意的,就是想探一探邓鑫是不是性格狡诈。

    李明让邓鑫为他代签了合同,上法庭的时候却又压根儿不提这份合同,仅仅以被骗股民的身份提起上诉。

    裴振亨便想到了另一种可能。

    事情发生的时间很紧凑,所以难道是这中间这个邓鑫反悔了,想要借合同讹诈那两百五十万?

    邓鑫是用自己的身份证签订的合同,在其中一人的新身份证没有拿到之前,李明手上的合同就跟身份证信息不能完全匹配,所以邓鑫极有可能是见钱眼开了!

    裴振亨记得当时这邓鑫上法庭作证的时候,很关心那些投资人的钱能不能要回去,还曾经说过自己有合同,其他人没合同这样的话,有些幸灾乐祸,又有些……一言难尽的贪婪之意!

    也许他猜对了,因为邓鑫表现出来的出尔反尔行为,让那李明意识到通过合同要回钱款不太可能,干脆加入被诈骗的股民大军,这样一样能要回钱。

    想到这种可能,裴振亨就意味深长的看向邓鑫,“你先前说李明让你去代签合同,你没深想,是真的没深想?”

    邓鑫神色局促,在对方咄咄逼人的目光下,他终于耷拉了肩膀,投降道:“想还是想了的。我当时想,要是他真的投钱了,老子就拿着那份合同去找投资公司要钱去!”

    “结果这个主意还在我脑子里犹豫盘旋呢,那李明就跑来说,那个投资公司的老板是个诈骗犯,投资款快要被那老板挥霍光了,怕一分钱都要不回来,希望我上法庭去做个证。不利那老板的证人证言越多,官司就越能够赢,也许还能收回来点残渣剩羹。”

    “我当时听到这个消息,挺同情他的。我想赚快钱,就只要了那两万块做证人的钱,其他的想法都打消了。毕竟人家亏了二百五十万,我要心黑冒他名顶上,那真是一辈子都良心不安。”

    “兄弟,我这个人真的就是爱贪点小钱小便宜而已,心不坏!我的格局也就只在这里了,所以你看,你坐牢八年出来,我的日子是越过越回去了!”

    裴振亨:“……”

    “你想贪那二百五十万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裴振亨道。

    “可不是?”邓鑫笑得一脸谄媚,“我那个想法就是自娱自乐一下而已。”

    “钱是从他那里走的,官司要是打赢了,肯定也是退给他啊,我又拿不出二百五十万的银行划款证据。而且那时候我的身份证号码已经变了,他能提供与合同一致的身份证号码,外加搞一份伪造的改名证明,一切就对上了,谁还会去关注这中间出了我这么个小插曲呢?你说是不是?”

    似乎是这么回事。

    邓鑫的一切说辞感觉都说得通。

    但是裴振亨总觉得哪里有问题,接收到的信息十分绕,绕得他头晕,却又不知道到底是哪里绕,反正就觉得迷雾并未消散。

    想了想,又不解的问:“签了合同就等于法律生效了啊,你就不担心他挖坑坑你?”

    “担心啥呀?”邓鑫却十分轻松的反问道,“那份合同上虽然约定了合同生效后多少日内就划拨投资款,但是却并无违反此条约定后的处罚条款。所以我投不投钱,又何时投钱,即使违约,投资公司也根本就拿我没办法。”

    裴振亨醍醐灌顶。

    他家设计的合同,的确没有此条违约规定,这给了李明和邓鑫钻空子的机会。

    顿住话题,邓鑫忽又冲裴振亨嘿嘿的笑了笑,此时脸上尽透露着商人的精明和狡黠。

    “我又不傻,自然不会自己往坑里跳。”押了一口茶,他手捧紫砂壶,把玩着盖子悠悠得意的道:“先李明就给我看过你们公司的投资合同了。”

    “后来我去投资公司,签字前,我又再次仔细阅读了合同条款,跟他事先给我看的一模一样。反复再三确保了自己真没啥风险的情况下,我才签的字。”

    说完,他欲言又止的瞄了瞄裴振亨。

    裴振亨一笑,“邓大哥想说什么,何不直说?”

    但他直觉可能没好话。

    果见其压低腰背,凑过脸来说:“我倒是觉得你那个投资公司制定的那合同条款才傻兮兮的,那一万块钱真的太好赚了!”

    说罢,邓鑫抽回身体,又伸出圆滚滚的胖手来拍了拍裴振亨的肩膀,越发语重心长起来:“大兄弟啊,你要这么开公司做生意,不吃亏上当那才奇怪了!”

    裴振亨:“……”

    合同条款原本怎么设计的,他这个老板心里岂非没数?

    裴振亨很想出声反驳说,他公司定的那个合同条款不傻好吗?

    投资人是公司的衣食父母,人家不及时划账或者不划账,他肯定不会去打官司要人家强制投钱的。

    有句话叫做---买卖不成,仁义在。

    所以,关于投资款项到位这个问题,原本他在设计合同条款的时候,就有意模糊了。

    他一年签合同几十份,不执行的合同可能会过半。

    做生意的人,尤其是想要做长久生意的,不到万不得已,不会真的拿着合同去打官司。这么做吃相太难看,只会彻底得罪了客户,以及给潜在客户留下一个不好的印象,从而断了未来的财路。

    当然了,投资人想要将投资撤回去,就需要在合同中有严谨的约束条款了。

    他拿到的投资款又不是存在银行赚取活期利息,是要投出去赚钱的。钱投入一个项目往往要五年、十年……经历较长的时间年限才能完成退出,资金哪里是说撤就能撤得了的?

    一言以蔽之,其实也是邓鑫先前说的那意思:钱不来没关系,但是一旦落入了投资公司的腰包,就不是那么好讨回去的了。

    到底是哪里有问题呢?

    裴振亨揉着眉心苦想。

    邓鑫所有的解释听起来滴水不露,无孔可钻啊。而他这个人,又不是那李明刻意安排的,两人因缘巧合认识了。且他只是听李明的话在法庭上说一半,瞒了一半而已。

    瞒的那一半就是合同乃是替李明签的那件事情。

    可这事儿裴振亨已为其找到了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了,便是---李明不想节外生枝的让那二百五十万变成了两个主人。否则,他还得跟邓鑫打一回夺产官司。

    “后来那李明还有没有跟你来往过?”

    “没了。”邓鑫不自在道,“他有没有联系过我,我不知道,但是我不太想再跟他接触了。”

    “主要还是因为2010年那天我上法庭作证,看到你那样子,觉得你表现得根本就不像是诈骗犯的样子。我回去后越想越觉得那案子好像有问题,并不是李明说的那么简单。所以我拉黑了他,不想再跟他有任何联系了。”

    邓鑫这话不知是出于真心还是有意讨好他的假意,但裴振亨听着心里很舒服。

    他“嗯”了声。

    邓鑫似受到了鼓励,又感慨道:“毕竟好端端的,他就给了我三万块钱,我为他做的那点事情,真的就值得支付三万块吗?我回头想想,那感觉就像是天上掉馅饼啊。而且你在法庭上还那样子激动,所以我事后后悔万分,唉----”

    裴振亨看看他。

    邓鑫长吁短叹。

    回想当年在法庭上,这邓鑫看起来吨位挺大的,却被他几声嘶吼吓得缩在角落里半天不敢动弹。

    他看来的确是个心地不太坏的人,也许,他真是被坑被骗了。只是意识得有些晚,在法庭上留下了极大影响法官判断力的证词。

    但往事已不可追。

    裴振亨暗暗叹了口气,道:“邓大哥,我问你一句,倘若我要翻案,到时候你能出庭为我作证吗?”

    “还出庭作证啊?”邓鑫顿时苦了脸,“我真的就是拿了人一万块钱,签了个很正常的合同而已,而且合同上还全是我自己的个人信息。大兄弟,我真的真的没有想过害你啊,我也不想害其他人!”

    这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他以为他是要找李明报复?

    裴振亨看他很迟疑为难,忙补充道:“这回可不是让你做伪证,而是让你将刚才你给我讲的事情再如实的告诉警察、告诉法官罢了。”

    不止裴振亨觉得迷雾重重,邓鑫也是这么觉得的。

    邓鑫此时犹豫,倒不是裴振亨以为的让他合伙一起报复李明,而是觉得当年那合同真的有可能签得有问题。

    当年他明知自己那份合同是代李明签订的,但是在法庭上压根儿未提那件事情。如果当时提了,说不定能挖出其他的事情出来。

    而那些事情一定是当时的裴振亨和当时的他所不知道的阴私!

    邓鑫担心自己会被牵扯进巨大的阴谋中。

    可是能不答应裴振亨吗?

    邓鑫心念电转。

    有些冤仇,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啊。

    也因此他才在今天见到裴振亨找上门来,会如此胆怯。

    人家既然找上门,只怕将他的底细,姓名、住址、家庭成员之类的都摸得一清二楚了,他又能往哪里逃?

    还好,对方只是说让他将当年的事情如实告知警察和法官。

    识时务者为俊杰。

    况且他没必要为谁隐瞒。

    同时也侥幸的想,他不过是在法庭瞒而未报而已。反正法官没有问,他不算说谎。就算是说谎,谁没做过啊?说谎不是犯罪吧?

    邓鑫想通了,遂,当即就大力拍着胸口保证道:“那没问题啊!”

    裴振亨将邓鑫交代的事情前前后后又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听起来,似乎的确没有什么问题了。

    不过……

    李明和邓鑫在法庭上几乎没有任何交集,警方呈到庭上来的证据也没显示他们之间的联系,如今邓鑫的说辞却是一切都是源于那个李明的缘故。

    就是说,要证实邓鑫的话,是不是还要证明李明的身份?

    “你说那个李明跟你结识是因为身份证号码重合,有什么法子证实你的说法吗?”

    “派出所啊!”

    “得,那我们明天就到派出所走一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