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汉骑夜袭

夺鹿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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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茫茫的大漠中,乐水就像一条生命线,养活了两岸数以十万计的鲜卑人。

    秋天对鲜卑各部落而言都是大日子,因为塞外每年冬季对鲜卑人而言都是生与死的界限。一至十一月,乐水便会结冰,温度骤降之下数不清的牛羊骏马都会被冻死,尚未长成的孩子们也难以耐住寒冷。

    冬季的大雪对长城以内的汉人来说是瑞雪兆丰年,而对塞外的胡族来讲,那便是一年一度的白灾!

    比起汉人男耕女织的生活,塞外胡族要来的简单的多,春天打仗、夏天生小孩、秋天造小孩、冬天躲进毛毡里磨砺兵器应付来年春季的大战。

    而就在这个大漠里男男女女都钻进毛毡帐篷里造小孩的时节,乐水河畔却迎来了一群不速之客。

    操着鲜卑土语的汉地商贾好似雨后春笋般地钻进大漠,走访一个又一个的部落,用汉人衣裳与小玩物换走他们的烈酒与兽皮和野兽肉类凝固的兽油脂肪……无论鲜卑人还是乌桓人,亦或是从前的匈奴人,只要他们有个部落循着水源迁徙,便多半不会为难商贾。

    他们需要汉地的东西,无论是取悦女人还是衣食享受都会用到。草原上的胡族在这个时代对待汉地的感情是复杂的,就像个坏邻居。他们知道邻居家的男主人不但很有财富还很强壮,但女主人却十分温柔和善。

    因此他们喜欢偶尔去骗或抢些小物件儿,控制在不惹怒男主人的情况下。那么什么情况会惹怒邻居强壮的男主人呢?抢夺他的土地。

    所以他们通常会选择抢夺他们的人口与少数财富,而在汉地皇帝的诏书传到任何一个部落大人手中时,又再度俯首称臣,乖巧的很呢!

    毕竟三百多年前汉家最强大邻居匈奴人的殷鉴不远,无论是谁,羌人、鲜卑还是乌桓,都不会自以为他们已经强大过匈奴人。

    只是这些年来,汉地主人的权威越来越弱了。

    鲜卑部落的男人们欢喜于汉地商贾对他们的尊敬,而却忽略了身侧已经张开血盆大口的猛兽。

    入夜了,高览提着铁矛翻身上马,一张麻巾蒙在脸上只露出一双锋芒毕露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远方接连不断的毛毡帐篷,对身侧之人直勾勾地说道:“儁义,你可记好了,稍后火光一起便冲杀出去,安排一个军侯部收拢马畜,其余兵马环围而上,我们要攻杀整个部落!”

    在高览身旁的是一名身量近八尺的青年,看模样比高览年轻上几岁,年龄与燕北不相上下,此时亦提着一杆长矛腰胯环刀骑在马上,麻巾遮住了面孔,只露出高挺的鼻梁与坚定的眼睛。他的名字叫做张颌,虽然年纪轻轻却已经是上阵数年的老卒,早在黄巾之乱时便应汉帝刘宏之征入伍,后来卫戍河间凭靠功勋做了军侯。在燕北叛乱时面对十余万乌桓骑南下寡不敌众被俘,在燕北与乌桓人以钱粮交换俘虏时被换入燕北麾下。

    如今,这个叫张颌的年轻人已经是骁牙军中的军侯,高览很欣赏这个出自河间莫县张氏的年轻武士,想要将他培养为骁牙军的军司马,因此这次将他从骁牙军中调出跟在自己身边。

    尽管他宗族在河间也算豪强,但依照燕北先前在冀州如日中天的威势,与之对抗明显不是好的选择;而另一方面,燕北并不侵犯属于豪强的利益,一切制度都像汉朝的统治一般,因此并未激起豪强的反弹。张颌则本着骑驴找马的态度暂追随燕北。

    在这个波澜壮阔的激昂年代,无数下层豪族都希望光复先祖的荣耀。就像麹义所在麴氏,张颌的张氏也是一般。他的家族并非留侯张良散落在河间的旁支,而是秦末汉初项羽分封的常山景王张耳之后,他们的先祖张耳后来归顺高皇帝,被封至赵国,也被称作汉赵景王。

    时光流转,眨眼近四百年,河间张氏已不复先祖的荣光,曾经的王室子孙如今只是冀州众多大氏豪强当中平平淡淡的一个,甚至连冠族都称不上。

    张颌听到高览的话,颇显沉着地点头应诺,一双眼睛同样远眺着部落。前方的商贾在白日里已经探明这个鲜卑部落的情况,有五百多匹马以及千余牛羊,人口约有近千,算是不大不小。而现在,那些商贾应当已经混入部落当中伺机放火。

    张颌抬头看了看天空,人在大漠中很容易迷失方向,好在这里附近有条名叫乐水的河流能让他们分辨方向。

    他们所处的位置,在这个部落的东北方向,这是他们即将启程前行的方向。而从这里发动进攻,是最好的选择,因为部落中的鲜卑溃军会向着相反的方向逃窜,也就是他们已经走过的西南方。这样即便鲜卑溃军找到相熟的鲜卑部落,他们的大队人马也已经朝着东北远走,在大漠里,汉军容易迷路,但踪迹也会被风沙带走。

    鲜卑人追不上他们的!

    因此,张颌抬头看了看高览,想了想说道:“校尉,可否传令骑兵散开,环围部落东北部,敌人比我们少,慌乱之下必然向西南逃窜……等他们找来援军,我等早已远遁。”

    高览看了张颌一眼,有些惊奇。早在骁牙军操练时他便发现这个名叫张颌的年轻武士武艺不错,更知晓兵事,因而并不奇怪他会提出这样的建议,只是大加赞赏。在心中思衬片刻,他也认为此举可行,当即对张颌挥手道:“不错,你且去传令吧,让人马散开,以半环包围部落东北。”

    就在此时,突然高览望见不远处的部落火光一闪,接着在十余息中伴着大漠的夜风骤然烧起,接着杂乱的喊声从其间传来……越来越旺盛的火焰与越来越清晰的哭喊声,骏马牛羊从部落中狼奔猪突而出。

    大事成了!

    “来不及了!传令骑兵在冲锋中调整为半环包围部落东北,向西南驱赶溃军!”高览猛然间策马出阵,挥手向张颌传达命令,接着单臂高举铁矛在整齐列阵的骑兵前纵马高呼。

    “众将士,战火已燃,诸君随我用命,马踏敌阵,杀个痛快,现听我军令,随我冲锋!”

    随着高呼声拖着长音在夜空下的大漠中轰然炸响,高览一手拽缰绳一手擎铁矛一路高呼着向前方燃烧的部落中策马奔去。而在他身后传来张颌传令的声音,年轻的武士一般模样挺着铁矛一面冲锋一面高声喊着:“自冲锋中向两翼散开,冲杀敌军后驱赶其向西南溃退,速战速决!”

    沉重的马蹄踏在沙漠中本发不出太大的声音,然而此时两千匹骏马同时奔驰,耳畔呼呼的风沙之音与那些扬刀奔马的汉家健儿的高呼声汇聚成最激动人心的鼓点。

    杀气暴动!

    鲜卑部落此时已然大乱,当大火自部落中各个帐篷燃烧的起初,许多鲜卑人并不当回事,秋季天干,一个不小心火星飞到毛毡帐篷上很容易点着起火,但兽皮子并非那么好烧,当皮子上的绒毛烧尽自然也就灭火了。

    真正让他们开始担心的是猪马牛羊圈都被撞开,牲畜被火焰一惊便乱糟糟地吓跑,这可是部落里全族上下保命的东西,族人赶忙跑出帐篷,任凭刀锋一般刮过脸庞的风沙割面也要奔跑着追赶牲畜。

    麹义口中的乌合之众,在此时此刻表现的淋漓尽致,最先离开职守的便是那些夜间值夜的哨兵,接着便是帐篷中钻出的那些赤膊鲜卑大汉,身不着片甲、手不提寸兵,仅仅攥着帐门搁置的套马杆子便钻了出来,闷头窜入黑夜的大漠中。

    而在这时,自东北方传来巨大的声音令鲜卑人内心震撼,这绝不是大漠夜里好似鬼哭般的风声。

    雪亮的锋刃划破黑夜,汉人的呼啸轰踏而止。

    首当其冲高览一杆丈长铁矛猝然好似毒蛇吐信般探出,快马疾驰间穿过一名飞奔的鲜卑汉子,刹那间挑开胸膛,那秃瓢汉子甚至尚未察觉到身体的疼痛,脑海还沉浸在黑夜中骤然奔出的骏马带来的惊吓中时,掌中套马杆已然飞出老远斜斜地插在荒漠之中,身体便重重地坠在地上。

    瞪大的眼睛写满了不可置信,一双渐渐失去神彩的眸子映出黑夜中窜出好似魍魉般的汉家骑士,接着便被强健的马蹄踏碎头颅。

    张颌高览一左一右,各自作为锋矢率领骑兵一东一北插入鲜卑部落中,迎面那些鲜卑壮士根本无人能挡,无一不是长矛穿身或是铁环刀划过脖颈。

    滚烫的热血洒透脸上蒙着的麻巾,呼吸间带出沉重的白气,张颌一把抓住混着沙子与粘稠血液的面巾掷于马下,单手倒提横矛戳入人影闪过的帐篷,穿过兽皮帐帘将一名鲜卑人贯穿。旋即双腿夹紧马腹手腕一翻,双手攥着铁矛猛然横挑,拖着沉重尸体的铁矛将帐篷支撑原木扫断。

    伴着庞大帐篷轰然崩塌之音,张颌高声喝道:“戮尽敌军,报效将军,杀啊!”